xiongwei 发表于 2015/11/21 19:02:40

我把原文理解错了:L

jjwqq 发表于 2015/11/23 17:15:17

:handshake

jjwqq 发表于 2015/11/23 20:21:29

不错,楼主用心了!

529778693 发表于 2015/11/28 18:01:18

56、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简句:伤寒不便六七日,头痛有热与承气,小便清知不在里,仍在表当须发汗;头痛必衄宜桂枝
(1)、【释义】“宜桂枝汤”应接在“当须发汗”之后,系属例装文法。
本条着眼点在于辨证。伤寒系指广义而言。六七天不大便多见于阳明病,头痛有热多见于太阳病。太阳与阳明病均可见到数日不大便,头痛有热之证,此当辨其表里属性而定汗、下之法。若在数日不大便,头痛有热的基础上,同时见到小便清利,说明病不在里而在表。太阳经行受阻则头痛,正邪相争则发热,病盛于表,而里气失和,亦可见到数日不大便,治当汗之,宜桂枝汤,调和营卫,解肌祛风。表解里自和,里和则大便自通。反之,其人若见小便短赤,知病在里,是热炽津伤,以致便结不通,故不大便;系属阳明腑实证。里热外蒸,则内外皆热,浊热之邪上犯清阳,则头痛,对此治当下之,可酌情选用承气汤类方药,使里实去,腑气通,则头痛发热可愈。可见,小便清否是辨证之眼目。
“若头痛者,必衄”是用以说明在表之邪热日久郁指拂郁较甚,伤及阳络,则可见鼻衄。可与46条互参,亦属“衄乃解”之列。但不必拘泥“必衄”之语。
【选注】朱震亨:外证未解,不可下,下为逆。今头痛有热,宜解表,反与承气,正是责其妄下之过也,故下文又言小便清者,知其无里邪,不当行承气,又继之曰须当发汗。曰头痛必衄,宜桂枝汤。反复告戒,论意甚明。而成注反直曰故当宜下,想因六七日不大便尔,虽不大便也无所苦,候表解然后攻之,正仲景法也,注意似未莹。
柯琴:此辨太阳阳明之法也。太阳主表,头痛为主。阳明主里,不大便为主。然阳明亦有头痛者,浊气上冲也(后学按:一得);太阳亦有不大便者,阳气太重也(后学按:二得)。六七日是解病之期,七日来仍不大便,病为在里,则头痛身热属阳明。外不解,由于内不通也,下之里和而表自解矣。若大便自去,则头痛身热,病为在表,仍是太阳,宜桂枝汗之。若汗后热退而头痛不除,阳邪盛于阳位也,阳络爱伤,故知必衄,衄乃解矣。
程应旄: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宜属里也,而其人却头痛,欲攻里则有头痛之表证可疑,欲解表则有不大便之里证可疑,表里之间,何从辨之!以热辨之而已。热之有无,何以辨之?以小便辨之而已,有热者小便必短赤,热已入里头痛只属热壅,可以攻里。其小便清者,无热可知,热未入里,不大便只属风秘(后学按:“风秘”,新名词),仍须发汗。
周扬俊:头痛,表证也,若不大便六七日,则其痛为阳明腑实,热蒸而痛可知矣。使疑头痛属表,再欲汗之,不令津液愈耗耶!选承气汤下之,热结去而痛已矣。假使仍是表证,热不在里,则小便清可审也,如是可不以麻黄汤汗之乎!何也?舍麻黄无由发也,既发则邪可去,头痛可除矣,若犹未除,则是邪气有余,上攻必衄也。盖寒之伤者,营也,上盛不衰非衄何为乎!此仲景再以桂枝少解其邪而自散矣,此因发汗之后,不得再用麻黄也。由是观之,虽是伤寒既汗之后,余邪未尽,桂枝在所不禁耳。
魏荔彤:此条之衄,乃意料之辞,非己见之证也。
【讨论】各家对本条注释,大体有三;其一,以程应旄、周扬俊等多数注家认为本条着眼点在于辨证,头痛有热,数日不大便,若小便短赤,是阳明里热,治宜承气汤攻下;若小便清利,说明无里热,知病在表,治宜桂枝汤解其表。其二,朱震亨认为证属太阳,仲师示人莫要妄用攻下。其三,以柯琴代表认为是属表里同病,先攻其里,里和而表未解者,宜桂枝汤。
我们认为本条眼目在于辨证,故程、周二氏之说可从。朱氏之说似嫌牵强,柯氏言属表里同病,依据不足。至于头痛必衄,魏氏之说甚是。
(2)、吕志杰《伤寒杂病论研究大成》:【提要】根据小便清与赤辨表里证治。
【简释】外感病,已经有六七日不大便,并见头痛有热,如属太阳病传入阳明所致的里实热证,可用承气汤下之。但又当验之于小便:小便短赤,知为里热,下之无误;小便清长,知不在里,病犹在表,治宜解表,可用桂枝汤。“宜桂枝汤”,应遥接“当须发汗”句下。“若头痛者必衄” 一句,为表证头痛,由于病日较久,热郁于经,伤及阳络而衄血。
按:本条是对一个“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的患者进行太阳病与阳明病的鉴别诊断。联系临床,仔细分析,外感病患者,不大便六七日,岂能绝无里证而纯为表证?是否为如下情况:即一个习惯性便秘的病人(临床男女老少皆有之)感受了外邪。对如此病情如何施治呢?《金匮要略》第1篇第15条讲了一个原则:“夫痼疾加以卒病,当先治其卒病,后乃治其痼疾也。”联系此条,痼疾是便秘,卒病是外邪,治法先后之分自然明白。
【验案精选】
1.太阳病而大便不通 儒者吴君明,伤寒六日,谵语狂笑,头痛有汗,大便不通,小便自利,众议承气汤下之。余诊其脉浮而大,因思仲景云: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小便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方今仲冬,宜与桂枝汤,众皆咋(咬住)舌掩口,谤之甚力,以谵狂为阳盛,桂枝入口必毙矣。余曰:汗多神昏,故发谵妄,虽不大便,腹无所苦,和其营卫,必其愈矣。遂违众用之。及夜而笑语皆止,明日大便自通。故夫病变多端,不可胶执,向使狐疑而用下药,其可活乎?《医宗必读^卷五^伤寒^医案》
按:案中所谓“谵语狂笑”,非阳明病之谵语,而是太阳病发热所致的说胡话之症。
2.偏头痛、便秘 一妇人年四十余,病额角上耳上痛,俗呼为偏头痛。如此五七年,每痛大便燥结如弹丸,两目赤色,眩运昏涩,不能远视。世之所谓头风药、饼子风药、白龙丸、芎犀丸之类,连进数服,其痛虽稍愈,则大便稍秘,两目转昏涩,其头上针灸数千百矣。连年著灸,其两目且将失明,由病而无子。一日问戴人,戴人诊其两手脉,急数而有力,风热之甚也。余识此四五十年矣,遍察病目者,不问男子妇人,患偏正头痛,必大便涩滞结硬,此无他一,头痛或额角(承上文省略一个“痛”字)' 是二焦相火之经及阳明燥金也。燥金胜,乘肝,则肝气郁,肝气郁则气血壅,气血壅则上下不通,故燥结于里,寻至(寻:旋即、不久。至:到)失明。治以大承气汤,令河水煎三两,加芒硝一两,煎残顿令温,合作三五服,连服尽。荡涤肠中垢滞结燥,积热下泄如汤,二十余行。次服七宣丸、神功丸以润之,菠菱葵菜猪羊血,为羹以滑之。后五七日、 十日,但遇天道晴明,用大承气汤,夜(有的版本为“另”字)尽一剂,是痛随利减也。三剂之外,目豁首轻,燥泽结释,得三子而终。《懦门事案.卷七‘偏头痛》
按:此案病因病机是二焦相火及阳明燥金过胜而致肝气郁结,气血壅滞。张氏以大承气汤攻下,使上下通,郁热除,气血调,头痛自愈。更为神奇的是:“无子”而 “得三子”;“失明”而“目豁(明)然'' 大承气汤有如此神效,治病求本之功也。
(3)、曹颖甫《伤寒金匮发微》: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已及再经之期。病邪将传阳明。六七日不大便而见头痛发热。则已见阳明之证。但阳明头痛与太阳异。太阳之头痛。在额旁太阳穴。阳明头痛在阙上。(两眉间曰阙,属阳明)病传阳明。故阙上痛。痛则可与承气汤。惟大阳燥热。必温蒸输尿管及膀胱。而小便赤痛。若小便清者。则肠无载热。病邪尚在皮毛。便当用麻黄汤以发皮毛之汗。以病在肺与皮毛。太阳寒水用事。故小便清也。若太阳标热太盛。上冲于脑。则阙上或连太阳穴痛。颅骨之缝。以得热而开。必将血流鼻孔而成衄。故头痛者必衄。所以然者。以腠理不开。而变热上冒也。用桂枝汤以发肌理之汗。则汗一出而衄自止矣。
(4)、陈慎吾《伤寒论讲义》:【征引】曹家达: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且小便赤者,可与承气汤也。小便虽赤,恶寒犹未止者,仍未可下之,况小便未赤乎。
山田宗俊:有热,唯有热而无恶寒之谓,所谓烦热是也。若头痛者必衄六字,文义不贯,疑是前条注文,宜删。言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烦热、小便赤涩者,虽未及潮热谵语、手足澉然汗出等,然已转阳明无疑,宜与承气以下之。虽有头痛之似表证,然恶寒已罢,则非表证之头痛,乃属里之头痛,如十枣汤之头痛亦然。若小便反清者,是热当在表而未入里之候,即有不大便、烦热等证,先宜以桂枝发之,俟其小便浑赤,下之可也。
成无己: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故宜当下。若小便清者,知里无热, 则不可下。经曰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无所苦,况此不大便六七日。小便清者,不可责邪在里,是仍在表,与桂枝汤以解外。若头痛不已,为表不罢,郁甚于经,迫血妄行,上为衄也。
程知:欲攻里则有头痛之表证可疑,欲解表则有不大便之里证可疑,表里之间,何从辨之,以热辨之可也。热之有无何从辨之,以小便辨之可也。有热者小便必赤,热已入里,头痛只属热壅,可以攻里。其小便清者无热可知,热未入里,不大便只属风秘,仍须发汗。
《玉函》与“承气汤”作“未可与承气汤”。
【讲义】伤寒不大便至六七日为太阳转阳明之期,若肠胃燥热而头痛,此非关表证,乃为有热。有热者,内有热也,与发热之发于外者有别。证属阳明,择承气汤中之相宜者与之。阳明里热,小便必浓而赤。今小便清,知无里热既无里热,则头痛仍为表证,不大便非主证可知。表证当须发汗,宜桂枝汤。
“若头痛者必衄”,评郁热在表之头痛,剧者必衄,乃夹叙笔法。盖说明里热波及之头痛必不致衄。
【附注】本条为桂枝汤、承气汤之鉴别法。
头痛有表证里证之分,郁热有太阳阳明之别。表证头痛固宜解表,不大便有热之头痛又宜清里。小便赤者,为尿中之水份过少,皆属有热,阴证中津液极亏者亦常见小便赤,当于他证验之。
【习题】不大便、头痛、小便清,其主何病?有热与发热之别?本证何以不用麻黄汤?
(5)、姜春华《伤寒论识义》:徐灵胎说:“伤寒,小大便六七日,宜下之候,头痛有热者,未可与承气汤,太阳证仍在,不得以日久不便而下也。”《玉函经》亦作不可与承气汤。《伤寒发秘》说:“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且小便赤者可与承气汤也,小便虽赤,恶寒犹未止者,仍未可下之,况小便未赤乎?”钱璜说:“其热则蒸蒸之热,或日晡潮热,非寒邪在表之头痛有热也。”山田氏说:“有热者唯有热而无恶寒之谓,所谓烦热是也。……言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身热,小便赤涩者,虽未及潮热谵语,手足絷然汗出等,然而其已转入阳明者无疑,宜与承气以下之。此证虽有头痛之似表乎,然恶寒已罢,则非表证之头痛,乃属里之头痛。”钱氏与山田之说可采。不大便六七曰头痛,乃粪毒吸入也。大便一通,则头痛除。
(6)、李翰卿《伤寒论讲义集注》:[不大便]为里实里热的主证,也是可以使用攻下药治疗的主证。
[头痛有热]“有热”,一作“身热”,头痛身热是表里共有之证,如阳明热气冲之头痛,就是里证,太阳风寒之头痛,就是表证。
[承气汤]为治阳明里实里热的主方,有大、小、调胃之别,不大便头痛身热,小便黄赤者,宜本汤主之。
[小便清]指小便清白,这是辨別表里寒热主证之一。小便清者,病在表,或病属寒证;小便不清而黄赤或短赤者,病在里,或病属热证。
[里]指阳明之里。
[表]指太阳之表。
[若]《医宗金鉴》说当作“苦”,言头痛之剧。我认为还是“若”字比较正确,因为这是说明服桂枝汤以后,应该汗出而解,如仍有头痛的现象,必然会引起鼻衄的证状。
[衄]即鼻出血也,多属内热证。
[宜桂枝汤]这四字应该移在“发汗”二字的下边,因为衄是热证,桂枝汤是热药,衄证发现后,绝没有使用桂枝汤进行治疗的实例,如误用之,必致大出血不止。
【按语】本节又是一个辨证施治的典型病例,根据其中的精神,我们体会到:和里证,无论在诊断上或是治疗上,都必须严格划分,在治疗的次序上,也有一定的法则,不可倒行逆施。
诊断依据越全面越能够诊断精确,不应该满足于不全面的诊断依据,以防万一之错误。
小便清白一证,应该作为桂枝汤证的主证,也可作为承气汤的禁忌证。如本节头痛、身热二证,加上六七日不大便一证,从部分证状上看,已经是可用承气汤攻下之里证了,但仲景并不满足,还要从小便方面作进一步的全面诊查,必待小便黄赤而后用之(这“黄赤”二字,是从“小便清”悟出的〉。
根据小便清一证,认为病在表而不在里,认为应当汗而不应当下,应当用桂枝汤而不应当用承气汤,这不正是说明表里严格划分的重要性吗?不大便的里证和头痛身热的表证,本来是同时并见的证状,为什么先汗是对的,先下就不对?这正表明表里证的治疗是有一定法则的。
既然可以根据小便清一证辨别承气汤的禁忌和桂枝汤的使用,当然该证就可以作为使用桂枝汤的主证和承气汤的禁忌证。
至于服桂枝汤后形成衄血之证,有两种不同的认识。认为服用桂枝汤对的;一方解释是不从汗解便从血解,认为服用桂枝汤不对的一方解释是轻微犯了阳盛之戒。
(7)、倪海厦《人纪》:如果人得到伤寒,这病人已经六七天没大便了,气色已经黑了,看他的脸色像有一层灰,没有光,整个人很躁,这时候病人头痛有热,这头痛已经不是感冒的头痛了,大便不出来的头痛和感冒的头痛不一样,两眉的中间这一块是「阙上」,头痛的时候刚好在印堂这一块痛,就是「阙上痛」,就是有便秘,所以头痛痛在这个位置上的时候,就是标准的阳明痛,手阳明大肠经、足阳明胃经,阳明经就是在腑的系统里面,大便堵到的时候,肠气冲到头上,就是大便的浊气一直上冲,刚好冲到「阙上」这个地方,所以在「印堂」上面有看到红丝就是有痔疮,就给承气汤。
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如果大便燥屎,堵在里面的时候,病人的小便一定是黄浊,因为下焦非常的热,所以张仲景在提醒攻大便的时候,要问病人小便是什么颜色?如果小便很清,代表下焦不热,病不在里,还在表,就代表这头痛在表,并不是「阙上痛」,发表用桂枝汤来发,如果不发汗,热上来的时候,一样会造成鼻衄。如果临床上遇到病人有表证,又五六天没大便了,先不考虑里证,承气汤的症状是热实,有热也有实,所以承气汤里面有去热的药,也有去实的药。
如何知道是寒还是热,看小便,小便白就是寒,小便黄就是热,我们用承气汤,怎么知道什么时候停止,就是看小便颜色。
(8)、聂惠民《聂氏伤寒学》:【提要】通过小便的清否,以辨表里不同的证治。
【阐论】“伤寒”,在此泛指外感热病。在外感热病的发热过程中,六七日不大便,又见头痛有热者,当先辨别在表在里,后决定汗下之法。此证如果是阳明里热上冲的头痛,其热必蒸蒸而热,小便必黄赤。病在里,属于阳明,治当清下实热,通其腑气,可予承气汤,使里热得下,头痛身热始解。若其人属于太阳表邪头痛,则必翕翕而热;小便清长,知无里热,虽不大便六七日,亦为邪束肌表,故当须汗解,宜桂枝汤。“若头痛者必衄”说明表邪日久,郁滞于经,上犯阳络,而致头痛鼻衄。
“伤寒不大便六七日”是证候的突出表现,临床上常有表证兼有不大便者。是先治其表,还是先治其里,辨证的依据是小便。若小便清长,是内无里热,可先解表;若小便黄赤,是热已入里,则当治里,可用攻下法。针对这种情况,治疗的原则应先发表后治里。临床上表证未解而兼有不大便者,常常有之,辨证此类患者,余掌握二种情况:一则,凡发热二三天以上,表证不解,兼便秘、溲赤者,治以大柴胡汤,表里双解而取效。二则,若表证不解,大便干燥者。以自拟柴胡解热汤治疗(柴胡、黄芩、法半夏、炙甘草、生姜、双花、生栀子〉,解表和里,效果颇佳。
医案选录
医案一:表未解兼里实证
李士材治一人伤寒六日,谵语狂笑,头痛有汗,大便不通,小便自利,众议承气汤下之。脉之,浮而大,因思仲景云: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小便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方今仲冬,宜与桂枝汤。众皆咋舌,掩口谤甚,为以谵狂为阳盛,桂枝入口必毙矣。李曰:汗多神昏,故发谵妄,虽不大便,腹无所苦,和其营卫,必自愈矣。遂违众议用之。及夜,笑语皆止,明日大便自通。故夫病变多端,不可胶执,向使狐疑,而用下药,其可活乎?魏之诱《续名医类案》
医案二:外感发热
赵X,女,10岁,1999年3月2日,初诊。
发热五天,体温39.5左右,外院诊为流行性感冒,经抗菌素、解热药治疗,高热不退。发热以午后为甚,皮肤扪之灼热,咽喉疼痛,微有咳嗽,大便秘结三日未行,小便短赤,烦卧不宁,查体:脉浮数,舌尖红、苔淡黄,咽赤,血常规WBC6012。证属:外感时邪,化热入里,治以表里双解为宜,宗大柴胡汤化裁。处方:柴胡10克黄芩10克法夏6克双花12克生甘草3克熟军3克杭芍10克炒枳壳10克连翘10克川贝母8克。每日一剂,水煎温服,每剂分三次服,进药三剂,热退便通,诸证告愈。(聂惠民医案〉
医案三:邪郁肌表证136
患儿,3.5岁,男,1988年12月20日初诊。代述:发热四五天,体齟39.1左右,微咳,自病后未解大便。曾用西药治疗,服解热药后,发热暂退,而后复升。脉略浮数,薄白苔、根部淡黄,咽赤。中医辨证:邪郁肌表,欲有化热之势。宜疏解外邪为主。宗柴胡解热汤化裁,方用;柴胡、黄芩、法半夏、炙甘草、大枣、板蓝根、牛蒡子、芦根、茅根、生姜。水煎温服。进药二剂,热退便通而病愈。(聂惠民医案)
(9)、冉注伤寒论:成无己曰: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故首当下,若小便清者,知里无热,则不可下。经曰:小便数者,大便必硬,不更衣,十日无所苦也。况此不大便六七日,小便清者,不可责邪在里,是仍在表也。与桂枝汤以解外,若头疼不已,为表不罢,郁甚于经,迫血妄行,上为衄也。
程郊倩曰:……
朱丹溪曰:……
柯韵伯曰:按麻桂二方,治伤寒中风者,遇当用而不敢用(后学按:柯师知我)。注疏伤寒家,于不当用者,妄言其当用,如太阳衄血证,宜桂枝汤句,语意当在须发汗下。麻黄汤主之句,当在发其汗下。二句皆于结句补出,是倒序法也。仲景于论证时,细明其所以然,未及于方故耳。夫桂枝乃行血之品,仲景用桂枝发汗,不是用桂枝止衄,是用在未衄时,非用在已衄后。且夺血者无汗,此理甚明。麻黄乃上升之品,夫即云衄乃解,又云自衄者愈。若复用升提之药,衄流不止可必矣。且衄家不可发汗,此禁甚明。又如小青龙汤主之句,语意在服汤巳上,岂有寒去欲解,反用躁热之剂,重亡津液令竭不解乎?且云服药已服汤已者,是何药何汤耶。祖工不加倒序等法,又溺于风寒二字,而曰是虽热甚,邪犹在经,以麻黄治衄,是发散经中邪气耳。请问邪气,寒乎热乎。若寒耶则血凝不流,焉得有衄。若热耶,则凊降不遑,而敢升发耶。且云点滴不成流者,必用服药,若成流不止,将何法以善其后乎,此误天下苍生之最甚者,余因表而出之。
冉雪峰曰:按此条审度病机出入,以可下证,衬出当汗证,以承气汤,衬出桂枝汤。前三十六条,太阳与阳明合病,和前四十二条,二阳并病,均是太阳涉及阳明,缘太阳与阳明是相递接的。表未罢当顾表,里已急当救里,此是治疗通例。但以上各条,均叙列在太阳篇内,故多归结到太阳从表的方面。本条不大便六七日,似阳明病,头痛有热,似太阳病,要之太阳寒束,乃可以上折而头痛,阳明热壅,亦可上灼而头痛,是头痛为太阳阳明共有证象。伤寒为热病,太阳遏闭,寒即化热,阳明则纯化热,以故不恶寒,惟发热。今只言热不言寒,义更浑括,是有热亦为太阳阳明共有证象,所以与承气汤。设病的机窍在里,里气化则表气化,必下后激然汗出而解,若其人大便清,里气躁结,知其关键不在里而在表。在表则汗,在里则下,热逆上则头痛,热不下则便清,热归府则不大便,热动经则必衄血,表里上下内外出入,在府在经,为汗为衄,一气传化,在临证细心辨认,冠首明标伤寒,本宜麻黄汤,而云宜桂枝汤者,此必在六七日中,业经发汗,或病历多日,热化巳甚,寒闭渐松,微自有汗,此可见伤寒有转变用桂枝的,不必方用桂枝,即扯向中风去,当须发汗,宜桂枝汤二句,均须活看。当发汗,是言当治表,宜桂枝,是言宜和表,各归其宗,随所攸利,因病制宜,存乎其人。前有太阳病,不发汗。或太阳病,汗出不解各条,缘何不发汗,缘何不解,此必如合病并病有里证的关连在,但未明言,补此条,则前后贯彻,各各昭然。吾人对经论,必须将同异分别读,又须合前后连贯读。
(10)、成友仁《伤寒论阐释》:本条《玉函经》作“未可与承气汤”。徐灵胎氏说,“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宜下之侯,头痛有热者,未可与承气汤,太阳证仍在,不得以日久不便而下也”〔《伤寒类方》〉亦有理。其实本条叙述较简,如患者具备腹痛,转矢气等证,则承气汤岂不可用?所以临证之际,仍应参合其他见证决定之。
(11)、刘绍武《伤寒论阐释》:从小便清可以知道里没有热,是表病,阳明证必须是小便清,重点在小便清不清,小便清,有汗,用桂枝汤,小便清,无汗,用麻黄汤。麻杏石甘汤是无汗,但与小便清不清无关,承气汤与桂枝汤的鉴别是用小便清不清来确定。第240条是用脉实、脉浮虚来鉴别的。这两条可以互相补充,按理说桂枝汤证不应当有衄,如有衄是麻黄汤证而不是桂枝汤证,鉴别是不是承气证,有一个小便清不清作鉴别。后面这段若头痛者,必衄是麻黄汤,和第46条、第55条有近似之处,进而解释是承气扬证,有一般就有特殊:第一,衄可能产生,就用麻黄汤;第二,是假象证,外证象承气汤,而实际是桂枝证(从小便清来鉴别)。
(12)、张正昭《伤寒论归真》:此条讲表虚衄血的论治,并提示以小便之赤黄与否,辨热之在表在里。
“头痛有热”而不称太阳病,是因为头痛发生在不大便六七日之时,而非起病之初。六七日不大便,而见头痛发热,则知此头痛乃阳热上攻所致。然热有在表在里之分。值此头痛发热、不恶寒之时,则区分表里之证,便需鉴之以小便。即,如果不大便、头痛、发热、小便赤者,则知其热在里,当用承气类攻下。若不大便、头痛、发热而小便清长,便知热尚在表,应以桂枝汤发其汗。为什么迳用桂枝汤而不考虑麻黄?因但热不寒,则知表已不实矣(后学按:有强解之嫌!)。“若头痛者,必衄”是说,若热在表而头痛不大便的,还必见衄血(热在里者则否),这也是桂枝汤的适应证。旧注有云“宜佳枝汤”应遥接于“当须发汗”句下,谓“头痛者必衄”则不可用桂枝,误也。热在表而头痛者何以必衄呢?这是因为这个头痛并非邪束太阳经脉之症,而是阳气浮盛,冲逆于上所致。阳气冲逆于上,则血随气逆,阳络满溢〈相当于现代医学所说之血管扩张充血〕,因而易于破裂出血。正是由于阳气浮盛于外,津液亦随之外泄、下输,所以才使小便清长,胃中变燥而致六七日不大便。用桂枝汤后,营阴得充,卫和不再外浮,津血得 以恢复正常输布,则衄血必止,大便自通。
按:此条旨在论述桂枝证衄血之病机及其见症,却夹叙承气汤以别表里,属于借宾定主之文法。
(13)、李培生《伤寒论讲义》:外感病至六七日不大便,并见头痛、身热等症,如属里热结实、浊热上扰之证,可用承气汤攻下实热。但是必须注意,阳明里实热证,除不大便、头痛之外,尚多腹满痛,蒸蒸发热或潮热,濈然汗出、脉多沉实(后学按:诸前贤仅凭“小便清否”而断里热有否,似不及李师此解恰中)。其头痛乃腑热上扰淸窍所致。此外,阳明里实热证,小便多为短赤。若外感病至六七日不大便,并见头痛、身热等症,而病人小便清长,腹不硬满,则邪仍在太阳之表而不在阳明之里,此时仍当辛温解表,可用桂枝汤。可见小便淸否,是辨別病在太阳和病在阳明的重要依据之一。当然,证既属表,还应有其他表证表脉。
“若头痛者必衄”句,当在条文之末,属倒装文法。大意是说太阳病时日较久,头痛较剧,阳郁较甚,可能会损伤阳络而致衄血。其机理与第46、47两条伤寒致衄相似。
太阳头痛:头连项部强痛不舒,发热,恶寒,小便清,脉浮;
阳明头痛:以前额为甚,不大便,腹满痛,潮热汗出,小便短赤,脉沉实;
少阳头痛:以两侧为甚,口苦,咽干,目眩,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心烦喜呕,脉弦。
(14)、张横柳《伤寒论解读与临床运用》:本条举小便淸否辨表、里证,亦辨桂枝汤与承气汤的证治,及补述桂枝汤证也有鼻衄一症。
此条系通过询问小便情况来辨别病邪在表、在里。头痛发热为太阳、阳明共有症状,不大便专属阳明,但亦不尽然。如不大便而小便数且赤者(以第250条可据)(后学按:250、太阳病,若吐,若下、若发汗后,微烦,小便数,大便因硬者,与小承气汤和之愈。)是阳明腑热内结,宜用(小)承气汤。若小便清者,知邪在表不在里,仍宜解表。条文中以承气汤和桂枝汤,尽是举例而已(后学按:妙),说明辨表、辨里的重要性。“若头痛者必衄”一句,有些医家认为此句话理义未明,不敢强解。其实此条的精神实质,是强调问诊重要性。此外,若从仲景省文法及反证法而言,既然太阳表实证有第46条“衄乃解……麻黄汤主之”、第47条“自衄者,愈”推之,太阳表虚证亦有“必衄”一症。如此对本条(即第56条)若头痛者,必衄,宜桂枝汤”,就不难理解。同理,太阳伤寒证有喘、骨节痛等(麻黄八证),太阳中风证亦有之,不过轻重有别而巳。
(15)、承淡安《伤寒论科学化新注》:本條之脈證、舌證:與「承氣湯」證,脈必洪數有力或沉數有力,舌質粗而苔見黃,腹部按之實滿。
本條之針法:首節:內關Τ、承山Τ(取穴时应采用俯卧的姿势,承山穴位于人体的小腿后面正中,委中与昆仑穴之间,当伸直小腿或足跟上提时,腓肠肌肌腹下出现的尖角凹陷处即是。为腿部转筋,肛门疾患的常用效穴。)、內庭Τ(位于足背第二、三跖趾关节间前方凹陷中,即陷谷穴下2寸处。)。
二節:照十六條針。
首節針「內關」時,須使病者鼓氣欲作大便之狀乃得下,用針最為麻煩,不如用瀉劑之便捷。
(16)、邢锡波《伤寒论临床实验录》:【提纲】本条论述表里证之鉴別,应根据小便之清长和短赤。72
【阐述】伤寒病,外证未解,不可下之,下之为逆。今头痛身热,是邪在于表,宜解表以治之。而医者,反与承气汤,正是责其妄下之过,所以下文跟着说,小便清白,知体无里邪,不当采用承气汤攻下之法;是病在表,可用发汗之法。惟此症在表里之间,症状隐晦,如不全面加以分析,诊断很难明确。欲攻里,则有头痛之表,欲解表,则有不大便之里,表里之间,其辨析之处,惟当视其有无里热。其里热之有无,可从小便颜色鉴別。有热的小便必赤涩,为热已入里,其头痛属于热壅,可以攻泄之药下之。如小便淸白,是内无热邪,虽大便秘结,仍须疏解以透其表。若汗后热退而头痛不除,是热邪偏盛于上。热盛于上,不能及时淸解,每至损伤阳络,而现衄血之证。衄血后有的病势宜散,邪从衄解,如在头痛未衄之前,而施以清宣郁热之法,不但头痛可解,而衄血亦不致发作。
(17)、王占玺《伤寒论临床研究》:本56条重点:头痛,小便淸,热不在里而在表,尤宜表之。另外一种解释如本书前面: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发热者,可与承气,若小便淸白的知不在里,仍在表,宜发汗,宜桂枝汤。此解释不如“丹溪”解的好,因“阳明篇”沒有头痛发热用承气者。
(18)、陈亦人《伤寒论译释》:头痛有热,有属表属里的不同,属表的治当解表,属里实的治当攻下,表里之辨十分重要。怎样辨别表里?本条目的就是示人辨别表里的方法。从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者,与承气汤,则说明这种头痛有热不是表证,而是阳明肠府燥结,浊邪熏蒸清阳所致,不大便六七日,是辨证的主要依据。因而治宜承气汤攻下里实,大便行而里结去,则发热自退,头痛自愈,但是在里的热结,小便必然颜色黄赤,如果小便清而不黄赤,则表明大便虽然六七日不行,也不是因为热结,那么,头痛有热,就非里热熏蒸,而应是属于表邪未解了。所以说“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既不在里,当然禁用攻下,而须发汗解表,可用桂枝汤。表证解则头痛发热自愈。此时间小便的颜色如何,又成为辨表里的依据。当然,这仅是举例而言,也不应作为惟一的依据,还应结合全部病情,作综合分析。至于“若头痛者必衄’,乃是对病势演变的推断,如果头痛较剧而不解,乃明阳邪冲激之甚,必致伤及阳络而发生鼻衄。文末“宜桂枝汤,也是倒装文法,应在“当须发汗”句下,而不是衄后再用桂枝汤。……张路玉:六七日不大便,明系里热,况有热以证之,更无可疑,故虽头痛,必是阳明热蒸,可与承气汤,然但言可与,不明言大小,其旨原不在下,不过借此以证明里热耳。若小便清者,为里无热,邪未入里可知,则不可下,仍当散表。以头痛有热,寒邪拂郁于经,势必致衄,然无身疼目瞑,知邪气原不为重,故不用麻黄而举桂枝,以解散营中之邪热,则寒邪亦得解散矣。……柯韵伯:……本条当有汗出证,故合用桂枝,承气。有热当作身热。大便圊,从宋本订正,恰合不大便句,见他本作小便清者谬。宜桂枝句,直接发汗来,不是用桂枝止衄,亦非用在已衄后也。读者勿以句害义可耳。……诸注对本条主要有两种意见,多数主张是表里辨证,而辩证的依据为小便是否清利。柯氏亦主张为表里辨证,但将小便清改为大便圊,说是从宋本订正,据赵开美复刻宋本仍作小便清,柯氏所见或是另一版本。但《脉经》、《千金翼方,引本条均为“大便反青”可作柯说的旁证。然而仅据此就认为小便清为谬误,则未免失之武断。另一部分注家认为本条主要申表证不可下之禁,以朱丹溪为代表,也有一定理由,表里证同具,应当先解其表,后攻其里。然而执此以批评表里辨证的主张,则属偏见。至于宜桂枝汤,应在当须发汗之下,不是用于鼻衄之后,这是多数注家的意见,无疑是正确的。但是也有一些注家如张路玉、周禹载等,主张用于既衄之后,虽然似乎有理,终难令人信从。
(19)、边正方:方有执:“承气汤有四方,此不明言,要当随证辨用耳。”……张隐庵:“此论承气之上承热气,以明头痛有在上、在表、在经之不同。伤寒不大便六七日,热邪内乘也;头痛者,病太阳之在上也;有热者,里有热也。夫承气者,乃承在上之热气而使之下泄,头痛有热,故可与承气汤。其头痛而小便清者,知热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若发汗不已而复头痛者,太阳高表之邪入于经脉,故必衄,宜桂枝汤。言头痛有在上、在表、在经之不同者如此。张氏曰:当须发汗,宜麻黄汤。鲁氏曰:本论中凡言不大便几日,止论大便之日期,非关六气之日期也。”……陈修园:“以上两言得衄而解,又言得衄而仍不解,大旨以汗之与血,异名同类。不从汗解,必从衄解,既衄而不成衄者,又当从汗而解之,言之详矣。然衄证,又当以头痛为提纲,以头为诸阳之会,督脉与太阳同起于目内,皆邪热盛,则越于督脉而为衄也。然头痛,病在上也,而察其病机,则在于下。一曰大便,一曰小便,若伤寒不大便六日,六经之气已过。七日,又值太阳主气之期。头痛有热者,热盛于里,而上乘头,与承气汤,上承热气于下,以泄其里热。其头痛有热,而小便清者,知热不在里,仍在表也,当须发汗,以麻黄汤泄其表热。此一表一里之证,倶见头痛。若头痛不已者,势必逼血上行而为衄,此可于未衄之前,以头痛而预定之也。然犹有言之未尽者,病在表者,固宜麻黄汤。至于病在肌腠,其邪热从肌腠而入经络,头痛亦必作衄,宜以桂枝汤于未衄之前而解之。此一节以‘头痛者必衄’ 五字为主,而言在里、在表、在经之不同,欲学者一隅而三反也。
(20)、李克绍《伤寒论语释》:发汗解表,应据脉辨证,选用桂枝汤或麻黄汤。二方虽然都用于外证未解,但用桂枝汤必须脉浮弱者,因此,除了用于太阳中风之外,也适用于伤寒或中风误下之后表未解者。因为经过下后的表未解,脉只能浮弱不能浮紧。如果是未经汗下,无汗而脉浮紧者,或浮而不弱,浮数不弱者,就应予以麻黄汤,桂枝汤就在禁用之例了。
外证未解,不一定都局限在头痛、发热、恶寒等症状上,凡气上冲,微喘,脉促胸满者,下之前不存在,却出现在下之后,以及汗解之后复烦,脉浮数者,都是表未解。但既然出现在下或汗后,就只能是桂枝场所主。
此外,桂枝证的发热汗出,也常见于酒客,桂枝证的头痛,也常见于承气证或衄证;麻黄汤证的脉浮,如果兼细,也常是外证将解,或已转入少阳,也都要辨析清楚,不可误与麻黄汤。
(21)、赵桐《伤寒述义》:此察小便,辨表里,汗仍头痛,则衄也。伤寒六七日,行本经尽不愈,至七日不大便,头痛发热,蒸蒸汗出而不恶寒,兼之小便红浊,是热盛于里,上乘于头也。与承气汤以荡去热,病斯愈矣。若六七日,虽头痛发热,但小便清,是仍有表,当以麻黄汗之,汗后当愈。设经汗而仍头痛者则必衄,所以然者,邪郁化热,头会诸阳,血热炎上,势必痛衄。麻黄汗之而仍痛者,汗出不彻,邪驱未尽也。如此者,宜桂枝和之。此申用麻黄后不可再用麻黄,而必用桂枝也。桂枝阳盛所禁,此解表以疏内阳,故直用之也。予初拟桂枝当在发汗之下。久思,知其不然,惟周禹载先获我心也。
(22)、程昭寰《伤寒心悟》:仲景出于修辞和述理的需要,常采用倒装句。古代医家有称其为“倒装法”、“倒笔法”、“兜转法”等名,其中较多见的是:主治方剂与服用效果倒装,主治方剂与对比症状倒装,主治方剂与误治变证倒装,主治方剂与预后倒装等形式。本条即属主治方剂与对比症状倒装。因桂枝汤为解肌发汗之剂,如果小便清、知邪不在里而在表,旣当须发汗,自宜桂枝汤,所以桂枝汤应放在当须发汗之后。学习伤寒论应掌握仲景这一文法规律,这也是秦汉文学的一种惯例。……如果头痛甚剧,时间又有六七日,阳郁过甚。也可出现借衄为泄邪出路而自解的情况。与46、47条基本是一致的。本条与240条合看(后学按:240、病人烦热,汗出则解,又如疟状,日晡所发热者,属阳明也。脉实者,宜下之;脉浮虚者,宜发汗。下之,与大承气汤,发汗,宜桂枝汤。),同属于太阳阳明表里同病,存在一个汗下辨证的问题。本条从小便清赤以别表里。240条从脉象浮沉虛实以别表里,所以方剂都是发汗宜桂枝汤,下之宜承气场。可见仲景是运用同中求异,异中识同的方法教人抓住主要矛盾而施治,切不可犯当汗反下,或当下反汗的错误。爰录医案一则以印证之。
案例:李士材治一人……(略)。
【按语】本案实酎人玩味,谵语狂笑,本可断为阳明。所以不断阳明,只有两点依据:其一腹无所苦,其二“头痛有热,不大便六七日”,若符论中先表后里原则。非热读仲最书,不办。
(23)、新世纪伤寒学:对于本条的理解,注家存在着两种不同看法。程郊倩、《医宗金鉴》认为本条所述之证,既有头痛之表证,亦有六七日不大便之里证,表里主次,可从小便淸白或短赤辨之。若小便淸白,以表证为主,虽有里热,亦当用桂枝汤解表;若小便短赤,以里热证为主,虽有表证,亦当与承气汤攻下。柯韵伯、张路玉等认为,本条要在分辨太阳或阳明,而不依头痛为表证、不大便为里证立论。如柯韵伯云:“此辨太阳阳明之法也。太阳主表,头痛为主;阳明主里,不大便为主。然阳明亦有头痛者,浊气上冲也;太阳亦有不大便者,阳气太重也。六七日是解病之期,七日来仍不大便,病为在里,则头痛身热属阳明,外不解由于内不通也,下之里和而表自解矣。若大便自去,则头痛身热,病为在表,仍是太阳,宜桂枝汤汗之。若汗后热退而头痛不除,阳邪盛于阳位也,阳络受伤,故知必衄,衄乃解矣”。
(24)、高级伤寒学:若外感病虽不大便六七日,而头痛发热,小便清长,腹无硬满疼痛之苦,则知其邪仍在太阳之表,而不在阳明之里,故仍可汗解,宜桂枝汤。或问曰:病在太阳之表,何以不大便?答曰:太阳表病,皮毛开阖失常,表气不能畅达,里气亦因之不利,便是不大便之来由,非必胃肠结实而不大便,况且胃肠结实与否,可依证而辨,不得以不大便而印定眼目。
更有如下情形,即太阳表证未解,而有渐入阳明之势,如兼见目赤鼻干,腹胀尚轻等,权衡表里缓急,仍可先表后里而用桂枝汤。本条"宜桂枝汤",知有斟酌之意,与"桂枝汤主之"不同。……要知本条以小便之清利、黄赤而辨证候之属表里、可汗可下,当属举例性质,临床总以全部脉证辨析为妥。
(25)、陆渊雷《伤寒论今释》:与字上,《玉函》有未可二字。山田氏云:若头痛者必衄六字,文义不贯,疑是前条注文,错乱入此,宜删焉。
胃肠病往往引起脑证状,故不大便六七日者,可以致头痛,盖亦自家中毒之一种也。不云发热而云有热,则不但身热,亦含恶热之意,是可与承气汤矣。然此证若小便清者,为里无热。里所以无热,因抗病力尚未向里向下,气血尚未趋集于里故,是则仍须桂枝汤发汗也。
自古相传,小便赤涩为里热(蚄见《史记•仓公传》),然病人饮水少而小便少者,殆无有不赤涩。亦有显然为太阳或少阴证,而小便赤涩,得解表药或温经药,小便反清长者。故仅仅小便赤,未可断为里热下证,惟下证则小便必赤耳。
(26)、李心机《伤寒论通释》:本条指出,伤寒虽不大便六七日,但其小便清者,不可与承气汤,宜桂枝汤。
本条是一个医案,是对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小便清这样一个病证治疗过程的记录。其中有误治,有“观其脉症”,有“知犯何逆”,有“随证治之”,同时也有对本证预后的判断。
“头痛有热”这个症状,既可见于太阳病表证,又可见于阳明病里证。伤寒“不大便六七日”,似属可下之征,与头痛有热并见,似属里证,故有用承气汤之举。而“小便清”却说明了本证尽管“不大便六七日”,但病机重点依然在“表”。从条文中“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 一句可知,“小便清”这个症状,不是仅见于用承气汤之后,而是早见于用承气汤之前。
本证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与“小便清”并见,此是里证虽实,但表证未解,属表兼里实之证,故用承气汤属误治。
本证虽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但尚不属典型的阳明病。即使是阳明病,对其表证的治疗仍有麻桂之用。如第234条,阳明病,脉迟,汗出多,微恶寒者,表未解也,可发汗,宜桂枝汤。第235条,阳明病,脉浮,无汗而喘者,发汗则愈,宜麻黄汤。而本条文中径言“宜桂枝汤”,而不用麻黄汤,则是伤寒误用承气汤妄下之后,不论原先是麻黄汤证,还是桂枝汤证,因已用过下法,正气受损,按例不得再用麻黄汤,而只能选用桂枝汤。(后学按:恰!胜诸家。)
“若头痛者,必衄”,是对本证预后的判断。若如本条所云,虽不大便六七日,但无所苦,而以头痛症状尤为突出,此属阳气郁闭过重,邪热冲逆而有可能鼻衄,其病机如同第55条之衄。“若头痛者,必衄”,是仲景自注句,是对前文之“头痛”作进一步的诠解。在文气上,“宜桂枝汤”上贯前文“当须发汗”。
【启示与范例】
(一)一妇人,四十余。偏头痛五七年,每痛大便燥结如弹丸,目赤、眩晕昏涩,不能远视。众医治之其痛虽稍愈,则大便稍秘,两目转昏涩。一日问戴人,戴人诊其两手脉,急数而有力,风热至也。是三焦相火之经及阳明燥金胜也。燥金胜,乘肝,则肝气郁,肝气郁而气血壅,气血壅则上下不通,故燥结于里。遂以大承气汤加芒硝一两,煎成顿令温,分作三五服,连服尽。荡涤肠中垢滞结燥,积热下泄如汤二十余行,痛随泻减,如是三次,目豁首轻,燥泽结释。(张子和医案)
(二)赵某,51岁。下乡感受风寒,头痛有汗,谵语狂笑,大便不通,已经六日,小便自利,身热恶风,脉浮而大。因思仲景云,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小便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宜桂枝汤:桂枝6g赤芍药6g甘草3g生姜2片红枣2枚。服后笑语皆止,第二日大便自通,三日而愈。此证或议与承气汤,余以为脉浮而大,邪尚在表,汗多神昏,故发谵语,虽不大便,腹无所苦,故仍宜以桂枝汤和其营卫也。(丁佑之医案)
(27)、刘渡舟《伤寒论讲稿》:这一条通过小便的清与赤以辨表里,并论述表里的不同证治。 .伤寒.,泛指外感热病。在外感热病的发病过程中,六七天不大便,又出现头痛有热。这里不具体说是翕翕发热,还是蒸蒸发热,或是日晡潮热,是为进一步辨证留有余地。从.其小便清者,知不在里.一句可知病仍在表。如果头痛有热是由阳明里热上熏所致,则小便必黄赤,发热必是蒸蒸发热或潮热,治疗自然应当用承气汤泻下。现在是小便清,说明里无燥热,病邪仍在于表,其证应该是头项强痛、翕翕而热、恶风寒,尽管不大便六七日,但是腹部无所苦,因此不可用泻下之法,而应考虑用桂枝汤发汗。.宜桂枝汤.应接.当须发汗.之后。如果太阳经邪不解,头痛日久,阳郁过甚,也可能出现鼻衄代汗自解的情况。《续名医类案》记载李士材治疗一个患伤寒六日的病人,.谵语狂笑,头痛有汗,大便不通,小便自利,众议承气汤下之。脉之,洪而大,因思仲景云:伤寒不大便六七日,头痛有热,小便清,知不在里,仍在表也。方今仲冬,宜与桂枝汤(按:因时制宜)。众皆咋舌掩口,谤甚力,以谵语为阳盛,桂枝入口必毙矣。李曰:汗多神昏,故发谵妄,虽不大便,腹无所苦,和其营卫,必自愈矣。遂违众议用之。及夜,笑语皆止,明日大便自通。.这一病案中的谵语狂笑、头痛有汗、大便不通,好像是阳明里热可下之证,但是小便不短赤而自利,是里无热;脉不沉实而洪大,是里无实;腹无胀满疼痛之苦,是无可下之证。李士材抓住了以上辨证眼目,果断地使用桂枝汤调和营卫以解表,使病得以速愈,可以说是深得仲景的辨证要领,值得我们学习和效法。(后学按:读伤寒论与读四圣悬枢,都有一个共同感觉,翻来覆去总是这几个症状及词语,此为最难之处。)
(28)、胡希恕《伤寒论通俗讲话》:那么这个头痛有热是表里共有的病,太阳病也有头痛发热,阳明病也有的,那么这个,他说这个原起是伤寒啊,就是表实证啊,就是无汗这种伤寒,已经不大便六七天了,那么这个头痛有热呀,大概就是里实的问题了。这个久不大便啊,它就造成自己自中毒啊。我们饮食入胃,血管要吸收,可是老不大便,你再吸收了,就是有了毒素它也吸收,所以生理上就这个样子,它不知道有毒没毒啊,所以日久不大便容易有头痛的。他这六七天不大便啊,那么头痛有热,按着常规上看,这是里实证,与承气汤。这个“与承气汤”,他也不是说“主之”啊。他这个书啊,“主之”就是固定不移的。“与之”,比这个“宜”的口气更轻,“宜”就是当,应当,也不是“主之”。这个“与”是大有商量余地的,“与承气汤”,这个承气汤也多种啊,大小承气汤,调胃承气汤等等的吧,可以与承气汤,就是你根据他这个病情的轻重缓急,斟酌着用吧,它是这个意思。假若真是里有热,那个小便呀它要红赤的,这个是很要紧的,这是辨证的法子了。
那么这个头痛有热,不但阳明病有,太阳病也有。那么如果阳明病,他里热,里热了小便红赤。那么“小便清者”,色不变,“知不在里,仍在表”啊。那么这个虽然六七天不大便,你不要光看这个不大便,这还是表证,它要是阳明病,小便绝对变色。“当需发汗”,那么这个呀你还是要发汗的。这就是这个病啊有疑似之间,我们找这个特别的鉴别的一种方法,尤其这个表热里热鉴别的方法以小便是最好辨了,所以咱们在临床上要问,不问不行。
那么这个表热里热,最容易辨的莫过于小便,你问问小便怎么样,小便一点颜色也不变的,里头没有热,你别给人吃承气汤了,这还仍在表,当须发汗。这个发汗,可能它是麻黄汤,他说的是发汗,而且开始他用的是伤寒,没有汗。“若头痛者,必衄”。他这个一句话差不多就是一段的意思了。假若吃过麻黄汤发汗,而头痛不已,那个人啊他必衄,什么道理呢?这个就是病深,他在六七天,他这个病啊,这个热病都往上冲,六七天发汗之后还不好,脑袋还疼,说明这个上冲也厉害,这个上冲是桂枝的主要的证候,所以治头痛啊,这个麻黄汤不如桂枝汤,可是麻黄汤也有桂枝,但是桂枝量也小,所以一般的头痛啊大概(用)桂枝汤的多。他说无汗,你不能吃桂枝汤,先要吃麻黄汤,可吃了,头痛还仍然不好,那个就是与桂枝证上冲有关,不但头不好,而且必衄。“宜桂枝汤”,那么这个时候啊应该用桂枝汤,再小发汗就好了。这也挺重要,重要在哪呢?就在这个验其小便以知表里,这个汗下异法呀,这个很重要,该发汗的吃泻药不行,那么真正阳明病发汗也不行啊,越发汗,里头热结得越厉害。那么假若发汗,不好,脑袋疼得厉害,鼻子出血,你以为解表解错了,也不是的。那是因为久不得汗出,阳气重一方面,同时气冲得也厉害,气往上冲,这时候你再更发汗,这个表还是没解嘛。
按:即便胡老刘老等伤寒大家,此条之解也觉有勉强之感!
(29)、张长恩《伤寒论临证指南》:46条述伤寒表证衄解者,衄前有“发烦、目瞑”等前驱症状,本条又补充了“头痛”一症。可见发烦、目瞑,头痛诸症之出现,皆为欲衄之先兆,临证时当需注意。

xiangyuzhx 发表于 2015/11/29 10:18:50

鸿篇巨制啊,楼主这是伤寒论百家注吧,

529778693 发表于 2015/12/5 14:33:14

本帖最后由 529778693 于 2015/12/5 14:35 编辑

57、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
简句:伤寒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可更发汗宜桂枝
(1)、伤寒论古今研究:【释义】汗法为治表证之大法,又有汗用桂枝,无汗用麻黄,为治疗中风与伤寒之定法。从本条而言“伤寒发汗”是太阳伤寒证无疑,对太阳伤寒施汗法后,若脉静身和,病无它觉,可知邪祛病愈。今半日许复烦,脉浮数,可知“发汗已解”是指暂时病者自觉症状消失,实为余邪未尽,故汗后时间不长病又复作,当然也可能是病愈之时复感外邪为患。从脉浮可知病仍在表,数为正邪交争在表之象,既病在表,可再行发汗,宜桂枝汤。为何用桂枝汤而不施麻黄汤呢?因首患太阳伤寒已用麻黄汤发汗,使腠理疏松.再用麻黄汤恐发汗太过,不但病邪不解,反会出现变证。古人云:“病属伤寒而亟,宜桂枝汤法。”当然不必拘泥,宜桂枝汤,并非主之,若伤寒表实脉证未变,仍可用之。
【选注】成无己:烦者,热也。发汗身凉为已解,至半日许身复热脉浮数者,邪不尽也,可更发汗,与桂枝汤。
方有执:伤寒发汗者,服麻黄汤以发之之谓也;解,散也;复,重复也。既解而过半日之久矣,何事而复哉?盖发汗不如法,汗后不谨,重新又有所复中也。盖汗出过多,则腠理反开,护养不谨,邪风又得易入,所以新又烦热而脉转浮数,故日可更发汗。更,改也(后学按:窍以为“再”字解更恰!),言当改前法,故日宜桂枝汤。桂枝汤者,中风解肌之法,微哉旨也。庸俗不省病加不愈之义,不尊约制,自肆粗莽,不喻汗法微似之旨,骋以大汗为务,病致变矣,反谓邪不尽,汗而又汗,辗转增剧,卒致莫救,不知悔悟。噫!读书不喻旨,赵括鉴矣,学医废人命,伊谁鉴耶,伤哉!    。
钱潢:伤寒而用桂枝汤,与上条同义,言风寒并有之证,但以麻黄汤发汗,则营邪去而解矣,解后半日许复烦者,因在卫之风邪未解故出。若按其脉,但浮数而不紧者,则知寒邪已去矣。脉法云:浮则为风,数则为热,是中风之阳邪未去,热郁而烦也,可更发其微似汗则解矣,宜桂枝汤。
陈平伯:此必解半日后,伤寒之表证已罢,浮数之表脉尚存,此时烦扰不安,由于病邪初解,荣卫新虚,正气欲复而不得遽伸,故不取麻黄发散,而用桂枝和解之。
【讨论】历代注家对本条认识不一:如成氏认为是汗后体虚,又感外邪而病,钱氏认为是风寒并有之证,首用麻黄发汗,营邪去而卫邪在,并对其烦认为是热郁所致,陈氏认为仅有表脉而无表证,烦属烦扰不安等。
综上各家之说,均有其片面性,我们认为本证的形成原因,成、方氏之说均不可排除,即汗后余邪未尽,时过半日复燃,或者是汗后体虚,又复感外邪而病桂枝证,故宜桂枝汤。强调任何一方面原因,都非仲景之义,至于陈氏言仅有表脉而无表证之说,恐未领仲师详脉略证之法。51条“脉浮者,病在表,可发汗,宜麻黄汤。”;52条“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43条“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等皆是。对“烦”的理解,钱氏认为是热郁之烦,陈氏认为是烦扰不安,均背仲师之意。此文之烦,承接于“解后”,系指表证而言,故宜桂枝,否则非桂枝汤所宜。
另外,通过对本条的研读,医者当知:
(1)在治疗外感表证过程中,往往不是一汗而愈(后学按:此语实际,非某些前贤谓皆“一汗而愈”,是经方,但不是“仙丹”。),应严守有是病,治有是方。 (2)对于初愈病人,应当注意善后调护,注意饮食起居,以防复发。 (3)太阳表证不仅见浮紧,浮缓之脉,临床还可见浮数之脉,绝非见数即热。外感表证,正邪相争在表,亦可见数脉。
(2)、吕志杰《伤寒杂病论研究大成》:【提要】论太阳病已解而复发的证治。
【简释】尤在泾:“伤寒发汗,解,半日许复烦者,非旧邪去而新邪复乘也,余邪未尽,复集为病,如余寇未尽,复合为乱耳。脉浮数者,邪气在表之征,故可更发其汗,以尽其邪。但以已汗复汗,故不宜麻黄之峻剂,而宜桂枝之缓法,此仲景随时变易之妙也。”。
按:原文既曰“发汗巳解”,那么,“半日许复烦” 用余邪未尽解释似乎不太尽理,故古今有的注家认为“半日许复烦”的成因是:发汗之后邪已解,因不慎而复感外邪。验之临床,“半日许复烦”,既有余邪未尽的可能,又有复感外邪的可能,二说并存可也。进一步分析,二说强调的病因有所不同,但病机皆为外证未解,治法“可更发汗”则一。
【验案精选】
太阳伤寒,发汗病不解患者,男,30岁。夜读劳倦,汗出中风,因而发热、恶寒、无汗、头痛、周身酸痛,体温38.71。服安乃近后大汗出,寒热稍减而病不解,动则汗出,脉浮,舌质偏红苔薄白。病已4日,服银翘解毒丸亦不效。证属发汗太过,表气已虚,余邪未尽。想到《伤寒论》第57条所述,随处方:桂枝30白芍30炙甘草20生姜30枣12枚。水900ml,微火煮取300ml,去渣分日3次温服。病 者为求速效,竟1次服下,约半小时后食稀米粥 一碗,盖被ty 睡,2小时后醒来,遍身微似汗出,诸症若失。这正如陈修园所说:“凡营卫不和者,得桂枝汤而如神。”吕志杰,等.《浙江中医学院学报》
(3)、陈慎吾《伤寒论讲义》:山田宗俊:注家如方有执、喻昌、濑穆等氐多以“复烦、脉浮数”为再感之病,非也。凡论言复利、复恶寒之类,皆非云再感也。
陆渊雷:以上十六条〈42?57条)申明解表余义,以下至本篇末倶论太阳传变之证。……【讲义】伤寒服发汗剂后,表证已解,经过半日许,未净之余邪复集而烦,脉象浮数,表示正气仍欲驱邪从外而解,可更发汗以助之,宜桂枝汤。
【附注】桂枝汤本可治烦,服桂枝汤亦能见烦(见24条)(后学按:24、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本条之半日许复烦是在服药之后,所服究为何汤?虽方有执氏以麻黄汤为正,然亦不敢谓决非桂枝汤也。无论先所服者为何汤,于更发汗时多以桂枝汤为宜。
重感于外必首见恶寒、头痛等证,今见内烦,非重感可知。发汗已解而复烦颇似栀子豉汤证,以其脉象浮数,故知病仍在外,可更发汗,宜桂枝汤。脉不浮数者,不可与之。
(4)、李翰卿《伤寒论讲义集要》:服麻黄汤后,可以继续使用桂枝汤,服桂枝汤后,不可继续使用麻黄汤,这是治疗伤寒的一种法则,本节正是前者的示例。但在用的时候,仍应详细检查,必须根据桂枝汤的主证使用,万不可只根据这种说法使用,因为表寒已去, 温热复呈的证候是很多的,误用之非常危险,根据实践应参照辛凉解表法。
(5)、倪海厦《人纪》:给病人麻黄汤发汗后,半天以后烦起来了,这时候脉浮数者,脉很浮数就代表前面的麻黄汤开太轻了,麻黄汤一下去发了一些表寒 结果还有一些表寒在里面,没有排掉,但已十二小时,半天了,麻黄汤药力没有了,药力差不多也是十二小时,病现在又回头了,病人有点烦,就代表血液还是很热,没有全发出来,但是前面已经被发表了,毛孔已经开了,就不需要再用麻黄了,因为脉浮数,就代表还是有表证,用桂枝汤来去它。
(6)、聂氏伤寒学:临床上至于发汗所选的方剂,未必一定用桂枝汤,亦可针对病情酌选桂枝二麻黄一汤、或桂枝二越婢一汤。
(7)、冉注伤寒论:柯韵伯曰:浮弱是桂枝脉,浮数是麻黄脉,仲景见麻黄脉证,即用麻黄汤。见桂枝脉证,即用桂技汤。此不更进麻黄,而却与桂枝者,盖发汗而解,则麻黄证巳罢。脉浮数者,因内烦而然,不得认为麻黄汤脉矣。麻黄汤纯阳之剂,不可以治烦。桂枝场内配芍药,奠安营气,正以治烦也。且此烦因汗后所致,若再用麻黄发汗,汗从何来,必用啜热粥法始得汗,桂枝汤本治烦,服桂枝汤后,外热不解,而内热更甚,彼曰反烦。麻黄证本不烦,服汤汗出外热初解,而内热又发,故曰复烦。凡曰麻黄汤主之,桂枝汤主之者,定法也。服桂枝不解仍与桂技,汗解后复烦,更用桂枝者,活法也。服麻黄复烦者,可更用桂枝,用桂枝复烦者,不可更用麻黄。且麻黄脉证,但可用桂枝更汗,不可先用桂枝发汗,此又活法中定法矣。
钱天来曰:上凡十六节,论麻黃桂枝二汤,乃发汗之主方,而各有分别。汗乃津液血液所化,而各有生原。有阳气重,而汗衄解者,有汗出不彻,而更发其汗者;有病常有汗出,面复宜发汗者,有先用麻黄汤,而后用桂枝汤者;有津液气血虚,而不可发汗者;有邪复入于肌腠,而更宜汗解者。夫伤寒着重汗下,故于此申言发汗之总纲。
冉雪峰曰:按伤寒当发汗,此是病理,发汗疗伤寒,此是定法。况乎已解,药数目的达到,解则当气靜神恬,脉和神泰。今半日许复烦,脉浮数则是半解不解,解而未解。前第四十条云:若脉静为不传,若烦躁脉数急者,为传也,可以互参。缘何如此反复,伤寒法当汗,是无问题的。学者疑发得不如法,或发汗不彻, 不足言。如是当只曰微除,不得曰巳解。且此项义埋,前四十一、 四十二条巳详言,何必复出。或发汗太多,但汗不多,如水流漓,病必不除。此条条文,是表已解,又或疑汗出表虚,因加复感,复感意旨,食复劳复自复,详卷未差后劳复篇,此则并非复惑。所以然者,有两个解说:一这个伤寒是重伤寒,营卫两伤,发汗卫闭开,病因巳解,但营气不能共卫气和偕,与前五十三条成反比例,阳气怫郁,乍松乍紧,脉浮数宜麻黄汤,而此宜桂枝汤,方证对比,意义跃然。一外具新惑,内兼伏邪,发汗解除新邪,而引动伏邪,前者去而后者来,观温病九传,里而再里,表而再表,有清下至十余次而始愈的。况本条证烦脉数,汗后犹复尔尔,作伏邪而何。五种伤寒,原赅温病,则谓此条已开后世温病家九传学理先导,亦无不可。自四十二条起,至五十七本条上,共十六条均辨论风寒麻桂,脉证方治,反复推阐,参错互证,本主桂枝,而却主麻 黄。本宜麻黄,而却宜桂枝。吾人先明大体,再研归结,于矛盾中求出真理,则一切奥义微言,不难探寻领会。(后学按:不知所云!)
(8)、张正昭《伤寒论归真》:此条提示汗出表解而营阴未充,津液未继者,卫阳有可能再度浮盛;并指出其症候表现及治法。
伤寒经过发汗,症状完全解除,说明发汗是正确的。但过半日又现烦躁,脉搏也呈浮数之象,这只能是汗后营阴未充,津液未继,卫气未和的缘故。因为:若是汗后里热所致,则其烦当随之而生,并应同时出现壮热、口渴、脉洪大沉实等其他里热见症。此证汗后诸症尽解,半日后才现烦躁,且脉呈浮象,又无其他里热表现,故知非是;脉虽浮数而烦,却不发热,因知亦非表热;未见寒热、头痛诸表证反映,故亦非重感;汗后诸症尽解,故非余邪未尽。
既非里热,又非表热、重感或余邪未尽,则脉浮数而烦自当责之于“阳盛” 汗后阳气又现浮盛,则知必是营阴未充,津液未继的缘故。证既属阳盛而阴弱,故仍需解之以桂枝汤。
(9)、李培生《伤寒论讲义》:尤氏谓复烦因余邪未尽,固为无误,然临床亦有复感而致者。
(10)、张横柳《伤寒论解读与临床运用》:《康平本》低一格写。
本条述太阳伤寒经麻黄汤发汗后,表证仍未解的证治(可称再补述太阳中风证的脉象)。
发汗为治太阳病的定法。发汗宜根据病者体质的强弱,表实者,宜麻黄汤;表虚者,宜桂枝汤,系定法中之常法。
本条首冠“伤寒发汗”系指用麻黄汤发汗。病解后又复发,复发原因有各种各样,这里不必追究,因为这不是本条文的重点。本条文重点在于告诫后人,凡服麻黄汤发汗之后,表证仍在或复发的,倶不能再用麻黄汤,此系常法中定法,此为其一;其二,“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一句与第2条“脉缓者,名为中风”,又为常中有变。推之,“脉浮数”亦可用桂枝汤治疗,亦符合临床实际。据第1、2、42、57四条原文综合归纳;脉浮缓、浮弱、浮数,皆属太阳中风之脉象,亦属桂枝汤证之脉象。
自第42条至第57条,反复讨论桂、麻两方的运用和兼变证的证治。本条再次重申桂、麻两方的运用,作为第二部分的结束条文。
(11)、承淡按《伤寒论科学化新注》:若果為汗後表邪已淨,因汗出過多,傷其津液所致之虛煩,其脈當不浮而祇數,數且無力,非「桂枝湯」可得而治矣。本條汗後半日許復煩,脈浮數,用「桂枝湯」,當有頭暈痛或身疼與惡風之表證,決不祇有煩之一證,否則不得用「桂枝湯」也。……本條之舌證:當為薄白苔。本條之針法:照二十七條。(風池Τ、風府Τ、頭維Τ(位于头侧部,当额角发际上0.5寸,头正中线旁4.5寸。取定穴位时,一般采用正坐或仰靠、仰卧姿势,头维穴位于人体的头侧部发际里,位于发际点向上一指宽,咬牙时肌肉也会动之处)、外關Τ、合谷Τ)
(12)、邢锡波《伤寒论临床实验录》:惟辛温宣散之品,虽云泄阳驱邪,而心烦脉数,阳邪偏盛者,服后往往诱起躁扰不宁之象,不如辛凉之剂,较为妥善稳健。
(13)、王占玺《伤寒论临床研究》:本条补充桂枝汤的适应证。
本条点句有两种,则用顿、逗,结合点法较好。卽“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参52条,“脉浮而数者、可发汗,宜麻黄汤”。本条脉浮数宜桂枝汤。故辨证不单靠脉,如单依脉二者不易区別,将已讲过的做如下鉴別:
(1)本条特点:“伤寒发汗忆”是用过麻黄汤了,則未愈,而有很多前途:此为未“解,半日许复烦”。46条是“微除”而复烦则流鼻衄,烦則目瞑(后学按:46、太阳病,脉浮紧,无汗,发热,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证仍在,此当发其汗。服药已微除,其人发烦,目瞑,剧者必衄,衄乃解。所以然者,阳气重故也。麻黄汤主之。)。此条解后半日许复烦,较46条轻,故不衄,脉浮在表。所以不必再用麻黄者,是已汗过,而可用桂枝汤。此中病则止。反之有麻黄证者还可用。本条之“烦”是郁热。
(2)与49条比之:49条“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后学按:49、脉浮数者,法当汗出而愈,若下之,身重,心悸者,不可发汗,当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脉微,此里虚,须表里实,津液自和,便自汗出愈。),虽可给麻桂,但汗后提出,“便自汗出愈”,有桂枝之义,故有用小建中的说法。所以单一证一脉不能定之,要参考他证而全面考虑。
(3)如果初服桂枝汤后反烦不解者,先剌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24条)此“烦”是內有热向外推。本条之“复烦”,亦是內热,沒用石膏,要看热之深浅,大靑龙之热烦较深,近于阳明,且外感风寒很重。故外解风寒而淸里热。其他达几条之烦均轻,用麻桂使邪外出可愈。治烦有三:①汗之〈24、57条〉(后学按:24、太阳病,初服桂枝汤,反烦不解者,先刺风池、风府,却与桂枝汤则愈。);②清里热(38条)(后学按:38、太阳中风,脉浮紧,发热恶寒,身疼痛,不汗出而烦躁者,大青龙汤主之。若脉微弱,汗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瞤,此为逆也。);③溫散之(29条、30条)(后学按:29、伤寒,脉浮,自汗出,小便数,心烦,微恶寒,脚挛急。反与桂枝欲攻其表,此误也。得之便厥,咽中干,烦躁吐逆者,作甘草干姜汤与之,以复其阳。若厥愈足温者,更作芍药甘草汤与之,其脚即伸;若胃气不和,谵语者,少与调胃承气汤,若重发汗,复加烧针者,四逆汤主之。),是以深浅定之。烦的性质有別:①向外推者,是怫郁之热,闷热,24、57条皆是。用溫热药。 ②蒸热、燥热者,用石膏等淸热药。对其性质区別时也要配合脉象及他证结合而治疗。此烦也是不同原因引起之烦。临床时要加以区別,例如:怫郁之热也可以有面赤,23条桂枝麻黄各半汤,“面色反有热色者”、 “以其不得小汗出,身必痒”时,不能用凉药,故宜辛温发散之品。犹如森林之叶,雨后之热,散开可愈。蒸热:亦有面赤,阳明程度重,参脉洪大,发热不怕冷,汗出热不退等可以区別开。燥热:大靑龙之燥热,是外有风寒里有热,及其他证可別,治宜淸凉药,如沙中之热,晒去水其热可缓。
(14)、姜建国《伤寒率释难》:太阳伤寒证,当用麻黄汤发汗,若一汗而不愈,又该如何?是否可继续用麻黄汤再汗?仲师指出:“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本条的重点在于提示,表证之治,更发汗吋,宜桂枝汤,而不宜麻黄汤。本伤寒证,用麻黄汤发汗后,当表邪巳解,脉静身凉,若汗后半日,又症见烦热,脉现浮数,则为余邪复发,表证不愈,可更发汗治之。但在此之前已经发汗,邪气虽衰,正气亦耗,故更发汁,不宜峻剂,而改用桂枝汤,提示了固护正气的治疗学思想。
笔者临床上治疗太阳伤寒证处以麻黄汤或大青龙汤,一般只开一剂,因为中医临床处方习惯上都是处三剂药,故而有一次随诊的学生问为什么麻黄汤或大青龙汤每每只处一剂?笔者就举了《伤寒论》本条的例子,讲明仲师为什么初服麻黄汤,再服“宜桂枝汤”的道理,并由此提示学生:中医临床运用汗吐下祛邪之方,当然也包括“虎狼之药”,一定要中病即止,防止挫伤正气。所谓“杀敌一千,自伤八百”,对医生来说是绝对不可取的。尤其与中医学 “治病求本”的诊疗思想相悖。记得笔者当时还反问学生:若按惯例给病人处三剂麻黄汤或大青龙汤,那就意味着让病人发三天汗,难道就不怕亡了病人的“阳”?
(15)、伤寒论现代解读:以上四条都是“营(荣)卫不和”,宜桂枝汤治疗。“荣行脉中,卫行脉外”,“营”是在血管内流动的血液,“卫”是在血管外运行的抵御外邪的一种功能。在正常情况下营卫是协调一致的,当外邪侵袭机体时,外邪首先遇到卫气的抵抗,卫气表现出亢奋状态,营气在血管内没有受到侵袭,处于正常状态,相比之下卫气比营气强,称为营卫不和;如果病人其它脏器没有病变,仅有不时发热、自动出汗,经久不愈,由于长期出汗伤及营分阴液,相比之下还是卫气比营气强,也称为营卫不和;太阳病,发热汗出,也可伤及营分阴液,此为荣弱卫强;伤寒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这也是营卫不和。以上情况宜桂枝汤把卫气的亢奋状态解除,使营卫协调一致,机体达到新的平衡。当外邪战胜卫气侵及营血时,就会引起营血分证(败血症或脓毒血症)。当外邪战胜卫气侵及机体的不同脏腑时,就会引起不同脏腑的气分证(不同器官系统感染的典型临床表现)。可见伤寒论与温病在理论体系方面具有一致性。
现代药理研究证明,桂枝汤对于汗腺分泌具有双向调节作用,在不同的机能状态下,根据机体的需要,桂枝汤能分别增加和抑制汗腺分泌,即在不同的机能状态下,桂枝汤能发汗也能止汗,根据不同的需要,起到相应的作用,使机体达到新的平衡。
(16)、陈亦人《伤寒论译释》:本条之发汗已解,由于伤寒冠首,因而许多注家都认为是用麻黄汤发汗,其实不一定确切,因为服麻黄汤同样也是微似汗,而不是大汗,所以无论服麻黄汤、桂枝汤,若汗出流漓,则病皆不除。即使暂时病解,而邪也决不会全除,所以仅半日许,又发烦热,当是余邪复集的缘故。当然也可能是因复感外邪。但不管属于何种原因,只要复见表证,就应该再进发汗解表。不过汗后肌腠必疏,所以不宜麻黄汤,而宜桂枝汤。……
(17)、边正方:张隐庵:“伤寒发汗而表邪已解,半日许复发烦者,未尽之余邪传舍于肌腠之间,故复烦而脉浮数也。宜桂枝汤更发其汗,以解肌腠之余邪,此言桂枝汤主解肌腠未尽之余邪而为汗者也。愚按:半日许复烦者,犹之日西而太阳之气从表入肌之意也。”……山田正珍:“成无己以烦训热,未尽其义也,盖烦犹言闷也。闷之轻为烦,烦之重为闷,故言烦闷,而不言闷烦,犹言疼痛,而不不言痛疼矣。更犹再,对上文发汗言之。方有执读为平声,训为改前法之义,非也。不知上篇各半汤条,所谓更发汗、更下、更吐者,亦谓之改用他药,以行发汗吐下而可乎?真堪一笑也。 ……惟成无己以为邪未尽,《金鉴》从之,是也。凡论中言复利、复恶寒之类,皆非云再感也。”
(18)、赵桐《伤寒述义》:此汗后复烦不可再用麻黄也。伤寒麻黄汤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者,苟非浮洪蒸蒸发热汗出之调胃承气证,但脉浮数而尿清,则为表仍未尽,可更发汗,宜桂枝汤。桂枝证本无烦,服汤不解,(二十二)日反烦(桂助热)(后学按:指24条?)。麻黄证本有烦(汗不出),服后又烦曰复烦。倘过汗之烦则用真武,此浮数之烦则用桂枝。又如失汗致衄,衄乃解,则不必汗。衄而不解,则又必汗。衄可代汗,汗又止衄。衄有禁汗,又有必汗。止表邪之衄,用麻黄汤。用麻黄后须知头痛必衄,则又用桂枝。同上章麻黄汤后不可再用麻黄,桂枝汤后仍可再用桂枝,麻黄不已则用桂枝,桂枝不解不用麻黄。《伤寒论》层次井井,病机病情,病法病方,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是在学者之善悟耳。不汗浮数用麻黄,已汗浮数用桂枝,定例也。(后学按:大家都来绕口令!)
(19)、程昭寰《伤寒心悟》:本条应与45条合看(后学按:45、太阳病,先发汗,不解,而复下之,脉浮者不愈,浮为在外,而反下之,故令不愈。今脉浮,故知在外,当须解外则愈,宜桂技汤。),更明了汗后表未解的证治。
(20)、新世纪伤寒学:值得指出的是,脉浮数与体温升高有关,其本身并不反映风寒、风热。
(21)、柯雪帆《伤寒论临证发微》:此时如果确实无汗,也可以用麻黄汤,似又应慎用麻黄汤,而宜用桂枝汤,这是因为余邪较轻或已经发汗腠理较为疏松。……第53条与第54条均强调自汗出,而第56条与第57条则只言发汗而不言汗出。本节之第一小节宜用桂枝汤解外已经论证表证发热恶寒无汗,有可能用桂枝汤,本节第56条与第57条再次提供了论据。
(22)、高级伤寒学:程郊倩:伤寒服麻黄汤发汗,已经热退身凉而解矣。半日许复烦,脉见浮数,终是寒邪退而复集,与自汗脉浮缓之中风无涉,然汗后见此,则阳虚更妨阴弱,盖烦因心烦,数属阴虚,此际宁再任麻黄?改前发汗之法为解肌,则虽主桂枝,不为犯伤寒之禁也。【评述】本条为伤寒发汗后,病解未久,再次出现表证,宜桂枝汤解肌发汗,调和营卫,乃至明至简之事,而注家见解歧出何也?皆从“复烦”,与“更发汗”上来。关于“复烦”,成氏谓:“烦者,热也......至半日许身复热,邪不尽也,”是指余邪未尽而复发,故诠释有据,而临床可征。方氏谓“发汗不如法,汗后不谨,重新又有所复中也”,是指新瘥复感外邪,仍以表证为言,综上所述,余邪未尽,新瘥复感均是复烦之因,亦是临床事实,故为可信。《金鉴》谓“表邪尽退而复集”,程氏谓“寒邪退而复集”是自相矛盾,盖表邪或寒邪既已尽退,则其病当愈,何由复集?又程氏指烦为心烦,亦为不妥。柯氏解烦为热,固无可非议,然指内热则非,若属内热,不惟麻黄汤不可用,即桂枝汤亦在禁例,王叔和言:“桂枝下咽阳盛则弊,”,能不慎耶!关于“更发汗”,自是再用桂枝汤发汗之意。方、程氏释“更”为“改”,是一字双音,可供参考。
柯注自“凡桂枝汤主之,麻黄汤主之......”以下,阐发麻黄汤、桂枝汤之灵活运用,十分精辟,当细读。
(23)、陆渊雷《伤寒论今释》:伤寒发汗,谓服麻黄汤也,已解,谓热退身和。复烦,犹言复发热也。脉浮数,则病势仍欲外解,故可更发汗,宜桂枝汤。以其曾经发汗热退,表已不闭,故不复用麻黄。以上十六条,申明解表余义,以下至本篇之束,俱论太阳传变之证。
(24)、李心机《伤寒论通释》:本条论述伤寒虽发汗已解,若新虚更袭邪风,复烦、脉数,更发汗,只宜用桂枝汤。
始发伤寒,文曰“发汗已解”,说明已人安脉静、热退身凉。“半日许复烦”,是言经过短暂的时间后,原有症状即又“复”现。对此,注家多认为是余邪复集。所谓余邪复集,当是余邪未尽,但文中明言“发汗已解”,而非“表解而不了了”。故以“余邪未尽”来解说本证“半日许复烦”的病机,似未得本条要旨。对此,方有执所言颇有道理:“汗后不谨,重新又复中也。”周扬俊亦云:“解已,半日而复烦者,知旧邪得汗已去,新虚更袭邪风。”实际上,用“汗后复感外邪”解析“半日许复烦”,当更符合条文本意,更有说服力。
本证始发病是伤寒,按例当以麻黄汤发汗。“半日许复烦,脉浮数者”虽仍是伤 寒,但因此前已发过汗,津液已有耗伤,故不得再投麻黄汤,按仲景用药例,只能用桂枝汤。本论第16条所云,“桂枝本为解肌,若其人脉浮紧,发热汗不出者,不可与之也。”讲的是太阳伤寒不得治以桂枝汤,此属定法。而本证“发汗已解,半日许复烦” 之伤寒,选用桂枝汤,则属活法,第42条,“太阳病,外证未解,脉浮弱者,当以汗解,宜桂枝汤”可参。
(25)、刘渡舟《伤寒论讲稿》:这一条论述汗后余邪复聚的证治,应和第C46条合参。(按:有复聚及新感二说,刘老执复聚)
太阳伤寒表实证,用麻黄汤发汗,汗后脉静身凉,说明表证已解。但仅仅半天左右的时间,又出现发热、脉浮数的证候。烦者,热也。脉浮数,即指浮紧而言。这些仍是邪在外的表现。伤寒解后复见表证,这个表邪由何而来呢?一般认为是汗后大邪已去,但是余邪未尽,半日后又复聚为患,但也不排除复感风寒的可能性。无论余邪复聚或复感外寒,只要表证再现,就仍然应当再发汗解表,故曰.可更发汗.。但是,前面已经用过麻黄汤发汗,腠理已开,不能耐受麻黄汤峻汗,应当选用桂枝汤调和荣卫,解肌发表,祛邪而不伤正。这属于一汗不解可以再汗之法。
(26)、胡希恕《伤寒论通俗讲话》:这个他就接着上边一节,怎么头痛者必衄,完了就得吃桂枝汤呢?这也是定法。这个头前我们讲过了。本来他是太阳伤寒,发汗已解,但是半日许呢复烦,他这个表解了人就不烦了,烦就是有热才烦呢,还是热没除,他又烦,这时候你看他脉啊还浮数,还是表热呢,可更发汗,这个时候啊再发汗就好了,但是不能用麻黄汤了,宜桂枝汤。
这就是说,我们讲了这些,全是对于麻黄(汤)桂枝(汤)这两个方剂应用方面反复地来申明。他说麻黄汤吃过之后,如果病不解,这个病还在表,那你还得解表,还得发汗,但是不能再用麻黄汤了,必须用桂枝汤,在这他特别地郑重其事地点出来,头前都没说明啊,可是我讲了。那么上边那个也是,本来他是头痛有热,小便清这是表证,可是他是伤寒,没有汗的病,当然先用麻黄汤。可是使麻黄汤也对呀,但是头痛不好,鼻子反倒出血,那么这个时候脉当然也还是浮数的,你再吃桂枝汤就行了。这是定法,这在临床上也是一样的,这个麻黄汤不能连续用,凡服过麻黄汤而表不解,你再解表就得用桂枝汤。你服过桂枝汤表不解,可不能用麻黄汤,还得使桂枝汤。这是定法,所以桂枝汤这个药啊最平和不过的,绝不象后世这个说法,他就用一句话了,“桂枝下咽,阳盛则毙”,那正说明麻黄汤证,这个头前有了,说桂枝本为解肌嘛,若脉浮紧,发热无汗,这种太阳伤寒病不可与之也,常须识此,勿令误也。
我们上边方才讲这个,阳气重的这种病,阳盛则毙就是指阳气盛,他这个表实证,不得汗出。这个桂枝汤怎么个药呢?桂枝汤,它是甘温,虽然解表,有益胃生液的这么一种作用。他已经是体液充实体表了,你还增液,你还让他,实上加实了嘛。所以这个麻黄汤证用桂枝汤是绝对不行的,这个阳盛指着阳气盛于表那个阳盛,不是有热,桂枝汤(麻黄汤)哪个不治热病啊,都治热。
后世给曲解了,凡是热就不能吃桂枝,这都是错的。桂枝汤这个药啊非常平稳的药啊,我常用,那就是伏天我也用,也是三四钱这么用,怎么也不怎么的,哪有那回事呀,该用你就得用,不该用你非要用那也不行啊,那么这是一种定法。他说伤寒发汗,本来是药对证了,吃了也好了,可是半日过它又来了,脉还浮数,还在表,你就换个发汗的法子,用桂枝汤就好了,不能用麻黄汤。

mcc302 发表于 2015/12/5 16:19:52

:lol::victory::hug:谢谢,辛苦了。。。。

529778693 发表于 2015/12/13 15:24:30

58、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
简句:凡病汗吐下,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必自愈
(1)、吕志杰《伤寒杂病论研究大成》:【提要】论凡病阴阳自和者自愈。
【简释】凡病,若是外感热病而误用发汗、或吐、或下等治法,导致亡津液,或内伤杂病如吐衄、便血、金疮、痈疽、产后、崩漏等病,导致亡血,此时,若经过治疗而病邪已去,则不一定再用药物治疗,可以借助饮食调养、休养等自身调节,以达到阴阳自和,病必自愈。
按:“阴阳自和”是指人体在一定条件下的自我调节功能。此即《汉书艺文志方技略》所谓“有病不治,常得中医”之机制。古希腊“医学之父”希波克拉底说:“病人的本能就是病人的医生,而医生是帮助本能的”。《伤寒论》许多条文(此条与第59、93、94、287、360条等)均讲到,病治到一定程度,就要靠自身的调节功能而达到“自愈”的目的。这种思想发人深思,应当继承与发挥。
【验案精选】
张某,男,35岁。患温病经治疗两月,它证皆除,惟遗有“呃忒”(按:据下文“呃止”,则疑此为“呃逆”之方言)发作不止,饮食俱废,诸医束手,不得已,经人介绍请新民县某老医生专程来治。诊视毕,语其家人曰:此病汗、下之法屡用,津伤而胃气耗,今稀粥尚不能进,况于药乎?嘱浓煎大米令饮其汤,少调洋参末,每服三次,至第五日,呃止而思食。有魏医者问老医曰:公之方无非是轻描淡写,竟治愈大病,能为余等言耶?老医叹曰:《伤寒论》不云乎? “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此证胃阴虚而气亦耗,阴虚则津少而气逆,气耗则胃弱而不食。若用竹叶石膏汤虽亦对证,虑其胃虚已甚,恐不能运药。改用大米煎汁所以养胃,五谷养胃胜似药物,以其性和而不偏;少加洋参以滋胃之气阴,量少则运,多则滞矣。治法不得不轻描淡写,君以为何如?魏医称善而退。《伤寒挈要》第103页
原按:阴阳自和,主要靠机体内部的调节,必要时,还应借助药物及它种疗法,但任何疗法,也只有通过机体内因才能发挥应有作用,达到维持机体阴阳相对平衡,也就是阴阳自和的目的。
(2)、曹颖甫《伤寒金匮发微》:此节言误治亡津液者。当俟其自愈。以见庸工滋阴伐阳之不可为训也。盖阴液之生根于阳气,若蒸气然必俟炉中炽炭,斧甑寒水乃得化气上行。设炉中无火,仅持无阳之寒水,则生气索然矣。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皆能耗损其津液。但此为药误。而非人体中燥热所致。故必静以养之。但得身有微汗。口中不燥即为阴阳自和。而病当自愈。若急于养阴。而妄投生地石斛西洋参麦冬之类。阳气被遏。湿痰滋生。病乃蔓延而不治矣。
(3)、陈慎吾《伤寒论讲义》:【征引】魏荔彤:上三“若”字作“或”字看,下一“若”字作“当”字看。
山田宗俊:“凡病”二字,广赅三阳诸证言之。“若亡血、亡津液”六字,上文汗、吐、下之所致。如用麻黄汤致衄,用抵当桃核承气以下血,所谓亡血也。如下条大下后复发汗致小便不利,所谓亡津液。一说以呕血、便血为亡血,以自汗、盗汗为亡津液,非也。此等恶证岂有自愈之理乎?阴阳指表里言之也,言既有共病,而施其治虽有致一时之虚者,然以表里既和之故,不必俟补而其虚自复也。方有执、刘栋并云:阴阳以脉而言非也。……【讲义】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是说明三阳病为有余之病,亡血、亡津液是说三阴为不足之病之来历。“阴阳”总括表里气血寒热虚实而言,病者偏也。治病者,救偏也。阴阳自和者,谓不偏也。阴阳不偏必自愈。经曰“虚虚实实,补不足损有余”,是其义也。
【附注】本条大义重在病愈之理,不在治愈之法,谓阴阳自和者必自愈,为不易之理耳。至于如何和其阴阳,乃以次各条所示者也,故本条可视下次各条应变之总纲。阴阳之和有用去毒之法者,有用补虚之法者,有两法合用者,有先后分用者,但无论如何,总以使体热津液无偏多偏少之虞为自和。
(4)、倪海厦《人纪》:若吐,吐法的应用,可以用在病人中风的时候,痰涎塞住, 被西医在「天突」的地方开洞抽痰,无法下针,只能用药,汤熬得很浓,药下去的时候,一边喝一边痰就喷出来了,把药也喷出来了,再灌再喷,再喷再灌,喷到后来没有痰了,药就进去了,这就是用药去急救,这就是吐法。
阴阳自和者,就是胃气自己回复回来了,所以小孩感冒发烧,都没胃口,大青龙、小青龙在用了后,一旦小孩说肚子饿,就是有救了。也可以从寸脉与尺脉都有胃气,来看病人阴阳自和与否。这个时候虽然亡津液,但是张仲景的观念是,让病人自己痊愈之后,不开滋补的药;等到病人健康的时候,才可以吃补药调养。
被汗、被吐、被下的时候,津液就很少了,如何知道脾胃功能恢复了?第一摸脉,一息四至,就是有胃脉,第二,病人会微微的发汗,第三,病人感觉到饿,第四,舌苔变的比较薄白的现象。
(5)、聂氏伤寒学:【阐论】“凡病”,泛指一切病证。“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是指汗吐下之法,本为祛邪而设,用之得当,邪去而正不伤,能使人体的阴阳调和趋向病愈。若用之不当,不仅邪不去,还要损伤正气,或损阴伤阳,或耗气或亡血,使变证丛生不已。今汗吐下后“亡血、亡津液”,即汗吐下用之不当。使阴血、津液受到损伤。此时若邪去,仅为津血损伤,则可不用药物治疗,通过人体阴阳自我调节,达到新的平衡,病可自愈。总之,本条揭示了病邪去后,人体有一个恢复过程。这个恢复过程是靠自身调节阴阳相和来实现的。
人体在正常情况下,阴阳是平衡的,即《内经》所谓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神乃绝。”可见只有内在的阴阳平衡协调,其机能才有正常表现。因而古人将疾病的发生看作是阴阳关系失去了平衡,其间出现了偏胜偏衰,形成了病理现象。治疗的目的在于调和阴阳,使之达到新的平衡和协调,恢复正常生理功能,故曰阴阳自和者必自愈。《伤寒论》十分重视“阴阳自和”疾病自愈,论此内容的条文达42条之多,经验颇为丰富,对指导后世临床有较大的意义。
“阴阳自和”的途径,临证时有两种主张。一者主张用益气生津之剂,促其阴阳自和;一者主张不借助药物,惟当静养,发挥机体自然疗能之力。这两种途径的取舍,应辨病情轻重而定。若正伤为重,则应治以益气生津之品,酌选生脉饮、增液汤;若正虚较轻,而见脉息均匀,气血调和,食欲渐增,二便如常,即是阴阳趋向平衡的现象,待其阴阳自然调和,病则自愈。142
《伤寒论》中提出以“阴阳”论理之处有三方面:一者,辨证之纲;先辨病发阴阳;二者,治病之法;重在调其“阴阳自和”;三者,辨厥逆病机;以阴阳气不相顺接,概括诸厥逆的产生病机。可见仲景论病机、病证、治法等皆不离阴阳之理,这种发展概括的方法,实为《伤寒论》之精髓。
医案选录
医案:急性乳腺炎
女患三旬有余,1970年10月患乳腺炎高热,39.51,持续不退,经西医静脉给药(红霉素)抗炎退热,输液第二天,突然出现过敏反应,高热寒战,体温达41.1以上,随之休克,烦躁窒息,唇绀乏氧,呼吸微弱病情十分危急。停止输液,速行急救治疗,经强心升压,给氧等一系列抗休克抢救之后,逐渐恢复呼吸,大汗淋漓,浸透衣被,转危为安,高热随之消退。此后患者虚弱已极,伴有阵发心悸 (心动过速)、胸闷短气,畏寒汗出,头晕不适,血压略高(素为低血压),纳呆胁胀,脉沉缓细弱,舌淡苔白。西医诊为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经中药益气养心、平肝养阴、疏肝理气等法治疗,不效。因患者素有胃脘痛病史,服药时常影响饮食摄入,由此改用,单味红参,煎汤频饮,扶正却邪,糜粥自养,调和阴阳,月余之后,诸证消失而病愈。(聂惠民医案)
(6)、冉注伤寒论:柯韵伯曰:其人亡血亡津液,阴阳安能自和?欲其阴阳自和,必先其调阴阳之所自。阴自亡血,阳自亡津,益血生津,阴阳自和矣。要知不益津液,小便必不得利,不益血生津,阴阳必不自和,凡看仲景书,当于无方处索方,不治处求治,才知仲景无死方,仲景无死法。
张隐庵曰:愚按自此以下十三节,首二节言津液虽亡,而阴阳自和者愈。三四五节,言汗下而脉微细,脉沉迟,脉沉微,是为虚寒亡血之证。六七八九十节,言发汗不解,致伤五藏之气,而阴阳不和。十一、二节言太阳少阴之神气虚微。至末第十三节,乃言胃实之证以结之,此言发汗吐下后,虽亡血亡津液,若阴阳和者,必自愈。凡风寒暑湿燥火之病皆然,不独伤寒巳也。
丹波元简曰:按程氏、柯氏、汪氏并谓用生津益血之剂,则阴阳自和,而病自愈,此不须矣。今审察原文语意,自和自愈两自字,分明不暇药力可以见耳。方氏志聪金鉴,以阴阳为脉之阴阳,此必不然,盖亡血则亡阴,亡津液则亡阳,阴阳即指气血而言也。151
冉雪峰曰:按汗吐下为治病三大法。用之当,可以起死;用之不当,亦可戕生。故王叔和编次伤寒,将可汗不可汗,可吐可不吐,可下不可下,事类相从,另列成篇。不特便利检寻,以防世急。且排此对列,俾学者触目訾心,其注重汗吐下,与经论先后一揆,可以窥见。后贤有汇脉汇方,此为汇证汇治,为强有力羽翼伤寒的编着。原是划分别录,后人混入正文,致为悠悠攻击所借口,此岂叔和编辑时所及料。凡病均贼害正气,以无形言,则曰正气。以有形言,则曰津液。一部伤寒论,始终均是救津液,此为医林最早习闻语。上三若字,若汗、若吐、若下是一气。若之云者,乃推阐的名词,亦即未定的名词。文气是三者并列,事实并非三者同见。亡血亡津液上的若字,一气双关,是两两肆属,不是两两平列。亡血亡津液,阴阳必不和。和则陈去新生,代谢如常,体工恢复,亡而不亡,惟其自和,乃以自愈,两自字当深深体会,盖邪可以人工强除,正气不能以人工强致,潜滋暗长,道法自然,匆得猎等多事,揠苗助长。吾人治疗,固当知在机先,勿令敗坏而不可收拾,即在最后阶段,不能用力,亦当为病者预造种种有利条件,俾能走向自和自愈途迳。自字里大有工夫,非泛泛优游坐矣。此条张隐庵、张令韶等,均谓此以下十三节,皆所以发明首节之义,以见汗吐下之不可误施如此,其实此条不仅起下,而实承上。总结以上各各治疗,为本栏二十九条上下的一个枢纽,学者分条细读,合条连读,互证互通,必有领悟更上一层楼的景谊。
(7)、成友仁《伤寒论阐释》:【注转】若:在这里作或字解。亡血:指一切失血而言。亡津液:津液相当于近代所谓体液,亡津液就是脱水。阴阳:有数解:有谓指气血,有谓指表里,有谓指脉搏,在这里似以后解较妥。阴阳自和,即左右三部脉搏匀停调和之谓。
【译解】不论中风伤寒一切疾病,或发汗,或催吐,或攻下,或失血,因而亡其津液,但是大邪亦随之而解,若病人脉搏勻停调和,这是机体本身能自行调节的表现,一定会自然痊愈。
【参考】张锡驹氏说:“此论汗吐下三法,不可误用也。盖汗吐下三法,皆所以亡血亡津液,用之不当不惟亡血亡津液,而且亡阴亡阳也,用之得宜虽亡血亡津液,而亦能和阴和阳也,故曰阴阳自和,必自愈。
方有执氏说:“阴阳以脉言,而二便在其中。两昔和,则 血气无相胜复可知,故自愈可必,此诀人持脉之大要”。
(8)、刘绍武《伤寒论阐释》:不管什么病,只要用过汗法,下法,吐法等,桂枝汤治阴阳俱虚力量还小,若虚的厉害就治不了,小建中汤尚可,阴阳俱虚也是气血俱虚,气血就是血液,动态为气,静态为血,血液是从中焦而来,《内经)上说:“中焦(胃肠道)受气,泌其津液变化而赤是为血”阴阳产生于气血,无阴阳也无气血,温度为阳,液体为阴;气血是一个东西,两个名称,小建中汤恢复胃肠道的消化功能,吸取水谷精微来补阴补阳,但桂枝汤力量小,建中汤力量大,心是统神、气、血机关,阴阳的大总统是心脏,小建中汤从胃肠道提供血海之源。
胃肠道供血不足会出现如下症状:
(1)因胃肠功能减低,以致心脏供血不足,血不养心,形成心中悸而烦者,小建中汤主治,这是补阴阳俱虚的-个方面。
(2)桂枝汤是一个方面,时发热,更吐,更下,时烦,第23条脉微而不恶寒,这是临时的,是桂枝证,下、吐后产生的微脉从心脏的供血表现出来,心主脉就是此理。
(3)凡不消化,是消化道营养的问题,心脏有问题是沉迟脉,是心脏本身的问题,脉沉迟的解释条文有50条,桂枝汤变化新加汤,加人参是要强心,因为心衰的原因。
中心点涉及到是少阴证,核心证是:心动悸、亡血、亡津液,都是要加人参,亡津液会导致口竭,第96条煎服法载有“若渴,去半夏,加人参。”说明要用人参,亡血、亡津液者用新加汤,单纯发汗用桂枝汤,尺中脉微用建中汤。
阴阳俱虚证据在第33条所说“脉微而恶寒者,此阴阳俱虚”,第一要用桂枝汤;第二要用小建中场(胃肠道不好可用小建中);第三要用新加汤(心动悸、短气)。无有心动悸就不能够用后2个方子。
实践证实补阴阳最大的力量是用新加汤,涉及到胃肠道不好是用小建中汤,一般的阴阳俱虚用桂枝汤即可。
(9)、张正昭《伤寒论归真》:【注释】若:或者。选择连词。“若吐,若下”之“若”同。若:如果,假使。假设连词。243
【译文】凡外感疾病,经过或汗、或吐、或下的治疗以后,如果未引起变证,只是耗损了津液,这些耗损的津液若能通过自身的调节逐渐恢复,其病必能自愈。
【讲析】此条指出人体具有自调能力;提示“津伤而阳不亡者,其津自能再生”的道理。
汗、吐、下之疗法若用之不当,必然会损伤人体正气。根据所用治法以及疾病的种类、病程阶段等的不同,有的以阳气损伤为主;有的以阴液耗损为主。所损不同,则引起的变化和转归也必各异。以阳气损伤为主者,大都会引起变证,且不经救治,一般不会自行恢复。而以阴液损伤为主,阳气相对未损者,则一般不会发生变证,即使引起某些症候的变化,也往往能自行恢复,多不需再予特殊治疗。如表热误下所致的身重、心悸(第49条),大下复汗引起的小便不利(第59条)、阳明病重汗引起的大便硬(第208条)等皆是。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人体自身具有自调、自稳的能力,而这种自调、自稳能力主要是人身脏腑的阳气所发挥的。故《内经》里说“阳气者,若天与日,失其所,则折寿而不彰。”基于这样的认识,所以《伤寒论》中处处对阳气特别重视。这也是张仲景主要学术思想特点之一。
(10)、张横柳《伤寒论解读与临床运用》:“阴阳自和”可以从三方面理解:一是指医生设法使阴阳和,非叫病人自待;二是人体之阴阳有自我调和的功能;三是尽管种种误治后但津液、气血受损不甚,故云“阴阳自和,必自愈”。
(11)、承淡安《伤寒论科学化新注》:本條指示病經汗或吐或下傷其津液後之待期療法。
解曰:凡一切病症,經用汗法,或用吐法,或用下法,或用其他方法,致亡其津
液而病未愈者,可用待期療法。俟其陰陽內外皆和,其病必不藥自愈。
《傷寒論》全部之眼目,在存津液。苟津液已傷者,病雖未已,不得再汗或再吐再下,重亡其津液,否則未有不變症百出者。曰:何以知津液已傷,不可再用吐汗下三法耶?上文有再汗重汗更汗之條,以如何情狀而斯可耶?曰:當以脈證舌證兩參之,脈有胃氣,不見尺脈微,舌有神氣,不見津液涸,斯可再汗再吐再下。若律液已傷者,其脈雖浮、大、促、數,其尺脈必微,或沉按無力,其舌苔雖白、黃、厚,其舌質必見液涸少神。於斯時也,雖有表證或裏證,不可再用竣汗竣下之法,宜停藥以緩待,以飲食消息之,俟其津液自復,正氣振而邪自解,即今之所謂待期療法也。上文之五十四條,亦即待期療法。雖然,總必病邪之輕者斯可,病重者則斷斷乎不可也。
陰陽非指脈,當指表裏內外言,作氣血解亦可。
(12)、邢锡波《伤寒论临床实验录》:【提要】本条论述,凡病阴阳和协,其病自愈。
【阐述】不论中风伤寒及一切疾病,在治疗时,当汗则汗,当吐下,则吐下,即亡津液,在所不避。何以然也?以发病之后,身体受病邪的影响,而生理乖常,若不迅速驱除病邪,不仅津液不能保,而身体抗邪之力,亦必同时受损,故不顾津液之伤,而必须先袪其邪。迨邪祛,由于阴阳不和,而症状不消者,再调其阴阳。如因阴阳不调,而邪不祛者,当子祛邪之中,兼调其阴阳。俟阴阳调,而病自袪。驱除病邪,调理阴阳,是祖国医学治疗一切疾病的关键。
(13)、王占玺《伤寒论临床研究》:本条为误治后,阴阳调和者,可自愈。“阴阳”:包括症、脉、表里、营卫等。脉:尺寸一样为和,不浮不紧。表里:无表里证者曰和。营卫:无营卫之证者和等等…本条目的:前面已讲,汗后可汗;衄后可汗;应汗未汗,误下表仍在,仍可汗等。于此补一句,如果用他法愈者,可中证则止,是总结前文也。“阴阳自和者”,愈也。
亡津液:灵枢:腠理发泄,汗出溱溱,是谓“津”,谷入气满,淖泽注于骨,骨屈屈伸泄泽,补益脑髄,皮肤润泽是谓“液”。即不论由“汗”、“吐”、“下”,或“亡血”、“亡液”,引起各种症状,使其阴阳自和,始可自愈。故《內经》说:治病必求于本,本于阴阳。后人发展的八纲辨证中,阴阳两纲又称纲中之纲,或阴阳两纲统帅其他六纲。我们临床治疗“杂病”也是调和阴阳。
(14)、姜建国《伤寒论释难》:凡病经过汗吐下的误治,伤及气血津液,已经形成“坏病”的,必须“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若伤损气血津液较轻,尚未形成“坏病”,则不宜妄施针药,以免再犯虚虛实实之戒。因此仲师于58条云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律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本条的要点在于强调“阴阳自和”,“凡病”,是泛指 一切病证。“若发汗,若吐,若下”,是举例说明汗吐下之法最易伤正。所谓“亡血、亡津液”,这里的“亡”,用亡失、伤损解,即指正气受到了损伤。汗吐下之法,本为祛邪之法,用之不当则伤正气,从而形成大邪虽去、正气内损的局面。此时大邪已去,则不必继续用药物治疗;而正气初损,亦不宜骤施补益。可通过人体阴阳的自我调节,从而达到“阴平阳秘”,亦即“阴阳自和”。
本条的意义还在于:尽管《本草经》将药物分为上、中、下三品,但中医必须打破中药毒副作用小,安全放心施用的惯性思维,必须树立凡药皆有毒的用药思维。只有这样,才能真正领会“阴阳自和”的意义所在,才能真正体现中医治病善于治人的整体治疗观,才能做到尽量不用药愈病,即使用药也要合理适度。
强调“阴阳自和”,对于现阶段的临床意义非常重大。笔者临床主治肝病,发现药物性肝炎的患者日益增多,这其中有滥用西药所致者,但也有过用中药所致者。而过用中药所致者就更为不该,因为一者中药相对毒副作用较小,如果不是太过滥用一般是不会导致药物性肝损害的;二者中医学的治疗理论和诊疗思维,讲究的是整体调节,重视的是病的“人”,而不是什么针对性的病毒或细菌,如此则怎能过用药物而导致“医病”呢?
《伤寒论》乃中医经典著作之一,“阴阳自和”又是仲师重要的医疗思想,对《伤寒论》稍有了解的人,当然是不应该过用滥用中药的,中医认为凡病是脏腑阴阳气血的不“和”,凡治是用各种治法 当然包括药物使之“和和”的过程是“阴平阳秘”的过程,是以平为期的,也就是勿使不及,还要勿使太过,这是中医治病的基本思想。当然更高一层次的“和”,那就是不治而治的“自和”,从一“自” 字,我们就应体会出中医治病的最高标准和最佳方法。只不过,能做到“阴阳自和”者,必是上工也。
(15)、伤寒论现代解读:这两条(后学按:指58、59)与49条一样,都是在休克的代偿期,机体的代偿功能还正常(阴阳自和者),只要等待机体的自我调节功能发挥作用,恢复水电解质平衡,纠正低血容量状态,病人就会自动痊愈。判断痊愈的标志是,原来小便不利(少)的,现在小便利(多)了;感冒的病人现在也出汗了;原来有的症状现在没有了。在古代没有输液技术,只好等待机体自动恢复,现代有了输液技术不必等待了。
温病最怕伤阴,《伤寒论》中一再强调发汗的副作用,大都与水电解质紊乱有关,在《伤寒论》中有许多方剂和一整套理论来预防、治疗水电解质紊乱,在以后的章节中将逐一讨论。
(16)、陈亦人《伤寒论译释》:选注 金鉴:凡病,谓不论中风、伤寒一切病也。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若亡津液,施治得宜,自然愈矣。即或治未得宜,虽不见愈,亦不致变诸坏逆,则其邪正皆衰,可不必施治,惟当静以俟之,诊其阳阳自和,必能白愈也。
柯韵伯:其人亡血亡津液,阴阳安能自和?欲其阴阳自和,必先调其阴阳之所自。阴自亡血,阳自亡津,益血生津,阳阳自和矣。要知不益津掖,小便必不得利,不益血生津,阴阳必不自和。凡看仲景书,当于无方处索方,无治处求治,才知仲景无死方,仲景无死法。
魏念庭:上三“若’字作“或”字看,下一“若’字作“徜’字看。
按语凡病不管采用汗,吐,下哪一种治法,若使用不当,皆能伤血耗津,但只要末出现明显的阴阳偏胜偏衰症状,则是阴阳尚能知和,因而受损伤的血和津液,亦可能逐渐恢复而自愈。《金鉴》主张静以俟之,就是根据阴阳自和而说的。临床上确实有这种情况,只要邪气较轻,正伤不甚,与其药物乱投,不如勿药静养,待正气恢复,微邪自除而病愈。但是也不应消极等待,及时酌进一些养血生津之剂以助其恢复,岂不更好。因此,柯氏提出“必先调其阴阳之所自”,主张“益血生津”,是可取的。
(17)、李克绍《伤寒论语释》:【提要】治疗伤津,未至阴阳偏胜偏衰者,必自愈。
【语释】凡病,是泛指一切病。若,即或的意思。发汗、吐、下,是治疗方法。亡血,太阳病的衄乃解,蓄血证的血自下者愈,热入血室的经水适来必自愈等都是,这属于自然疗能。本节说明,凡病不管是由于采用了汗、吐,下等治疗方法,或由于自动亡血而达到病邪已除,没有不耗伤津液的。但只要未出现阴阳偏胜偏衰的症状,就算阴阳自和,津液也必能自行恢复而自愈,不必治疗。例如汗后的轻度口渴,或汗下后的暂时小便不利都是。
(18)、赵桐《伤寒述义》:此三法施后,阴阳和者可勿药也。三法得当,其邪立解,然有一时不能了了者。用之不当,变证百出,而又有因竭而幸愈者。如下章大下后复发汗,治逆其法矣。无他变证者,则救逆之法,无从施与。惟小便不利,为亡津液,俟小便自利,为阴阳和,津液回,必自愈矣。
(19)、程昭寰《伤寒心悟》:本条乍看去似有矛盾,既云亡血,亡津液,又岂能“阴阳自和”呢?然细加推敲,则医理深遽。既称“凡病”,当是指一切病证。“若”是或字之意,“若发汗,若吐,若下”,即是说汗吐下任何一种治法,都在于治病怯邪,只要用之得当,都可收到邪去正安之效。“若亡血亡津液”的“若”字,又是如果的意思。“亡”是伤损的意思,不能作竭绝,散亡,脱绝來解。如果因为使用了汗法,或吐,或下之法后,邪气已去,但血液津液亦已伤损,此时邪去正复,则可通过饮食将息调养,使其正气来复,阴阳自和则一定可以自愈。
历代医家对阴阳白和的理解各有不同。有指汗液自出,便溺自调者如尤在泾等;有指的津血者如柯韵伯等;有指脉之左右二部调和者,如程知等。这些说法虽然没有实质上的分歧,但对理解全条文的精神均未能恰到好处。我们认为本条的精神实质在于:其一确定了治病的最高原则——求“阴阳自和”。中医认为“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阴阳失去平衡则病。治病的目的,就在于复阴阳平衡之态,则病可愈。其二求“阴阳自和”,非单纯药物为唯一手段,其中调动机体自身抗病机能,为自身机能的恢复和调节创造条件,不滥用药物,免伤正气有利于自身恢复。其三汗吐下为袪邪之法,用之得当,则邪去正安。用之不当,则反致阴阳偏离更远。这就说明,求阴阳自和,非单纯汗吐下之法所能胜任。益血生津,也为求阴阳自和之法。其四阴阳能否自和,当以脉证为据,脉静人安,则和之在即。
(20)、高级伤寒学:刘渡舟:“凡病”,指一切疾病,不限于中风伤寒。汗、吐、下是治有余之病。亡血、亡津液为不足之证。以上概括了治疗方法和疾病种类。总的来讲,治疗或虚或实的疾病,若能使其阴阳自和,必能自愈。因阴阳有偏乃致疾病,今损有余,补不足,泻其热,温其寒皆是使阴阳自和的手段,而促其病愈。阴阳自和,主要靠机体内部的调节,必要时候,还应借助药物及它种疗法,但任何疗法,也只有通过机体内因,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达到维持机体阴阳平衡,也就是阴阳自和的目的。《伤寒挈要》
(21)、陆渊雷《伤寒论今释》:凡治病,或发汗,或吐或下,或因他故而亡血,皆足以致亡津液,亡津液即伤津,释证二十一条。毒药治病,当汗则汗,当吐下则吐下,虽亡津液,有所不避。何则?毒害性物质既除,则阴阳自和,无所用其补益也。盖细胞之生活力恢复常态,消化吸收分泌俱无障碍,是为阴阳自和。阴阳自和,则津液自生,弗药自愈。
(22)、李心机《伤寒论通释》:本条指出,伤寒中风,虽汗吐下伤津耗血,但若阴阳自和,必当自愈。
凡病,在此泛指广义伤寒,语气直贯“阴阳自和者”。汗吐下是仲景时代及其以前对伤寒的基本治法。文曰“若发汗、若吐、若下”,非三法并用,而是或然之意。汗吐下不当,不仅病证不除,而且还有伤血耗津之虞。亡,丟失之意,可引申为耗伤,非大出血之谓。
“阴阳自和者,必自愈”,寓假设之意。即言虽治疗失当,耗血伤津,但如果阴阳能够自和,那么病必自愈。汗吐下虽伤血耗津,阴阳失调,但由于病人的体质、发病、病情、治疗过程等不同,津血的耗伤,阴阳的失调,会有程度的不同,因此,“阴阳自 和”只是一种可能性。阴阳一旦能够“自和”,那么病必自愈。
“阴阳自和”是机体固有的自我修复功能,其核心在“自”上,它来自于机体的内在力量,因此疾病具有自愈倾向。仲景在临床实践中已经认识到这一点,论中第8条,“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第59条,“大下之后,复发汗,小便不利者,亡津液也,勿治之,得小便利,必自愈。”第93条,“太阳病,先下而不愈,因复发汗,以此表里俱虚,其人因致冒,冒家汗出自愈。”又,第94条,“太阳病未解,脉阴阳俱停,必先振栗汗出而解。”其他诸如论中六病欲解时,以及第192条,“阳明病,初欲食,小便反不利,大便自调,其人骨节疼,翕翕如有热状,奄然发狂,濈然汗出而解者,此水不胜谷气,与汗共并,脉紧则愈。”第287条,“少阴病,脉紧,至七八日自下利,脉暴微,手足反温,脉紧反去者,为欲解也,虽烦下利,必自愈。” 第360条,“下利,有微热而渴,脉弱者,今自愈。”等等,论述的都是疾病的自愈倾向。
病证,不论是否经过汗吐下,只要机体阴阳能够自和,那么都有自愈的可能。
【启示与范例】
张某,男,35岁,患温病经治疗2月,它症皆除,惟遗有“呃”发作不止,饮食 俱废,诸医束手。不得已,经人介绍新民县某老医生,专程来治。诊视毕,语其家人曰:此病汗、下之法屡用,津伤而胃气耗,今稀粥尚不能进,况药乎?嘱浓煎大米,令饮其汤,少调洋参末,每日服三次。至第五日,呃止而思食。有魏医者问老医曰:公之方无非是轻描淡写,竟治愈大病,能为余辈言耶?老医叹曰:《伤寒论》不云乎“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此证胃阴虚而胃气耗,阴虚则津少而气逆,气耗则胃弱而不食。若用竹叶石膏汤虽亦对证,虑其胃虚巳甚不能运药。改用大米煎汁所以养胃。五谷养胃胜似药物,以其性和而不偏,少加洋参以滋胃之气阴,量少则运,多则滞矣。治法不得不轻描淡写,君以为如何?(刘渡舟医话)
(23)、刘渡舟《伤寒论讲稿》:这一条指出凡治病要求使人体达到阴阳自和则病必自愈。
.凡病.,泛指一切病证,不单指中风、伤寒。汗吐下用之得当,是治病祛邪之法,可以调阴和阳而达到治疗目的。如果使用不当,又可损伤正气,如伤阴、伤阳、伤血、伤气等。如果邪去正衰,就不一定非要再用药物治疗,可以通过饮食调补、休息疗养,等待人体阴阳自我调节而达到新的平衡,即可自愈。此即所谓的.于不治中治之.’。
当年我在营口学医的时候,一位张姓邻居患了伤寒,时间也比较久了,先后经过几个医生治疗,好得也差不多了,但只有呃逆不止久治不愈。后来,延新民县的一个老医生来治,问过病史后,让他用粳米煮汤送服西洋参末二三分。吃了六七日,呃逆就好了。其他的医生觉得奇怪,就问他是怎么回事?老医生说:.仲景说过:‘凡病,若发汗,若吐,若下,若亡血、亡津液,阴阳自和者,必自愈。’这个患者经过很多天的治疗,邪气虽去,但胃中气阴已衰,胃气不调,所以作呃。如果再用药物去损伤胃气,只能有害而无益。用米汤调养,借五谷之气以养人,胜于药石,再加上少量的洋参以扶胃家气阴,效果更为理想。.医生们听了以后都叹服不止。这位老医生的认识可谓学有所得。这一条明确说明中医治病的目的就是要达到阴阳自和。临床上既可通过药物治疗来达到这一目的,也可不用药物而通过自身功能的恢复与调节来达到这一目的。但绝不能盲目地滥用药物以破坏这一目的的实现,而违背了医经之旨。
(24)、胡希恕《伤寒论通俗讲话》:这一下就是发汗不合法,也造成很多的问题。他这个是个泛论,无论什么病,我们治疗啊汗、吐、下这是一个攻实去病的一个大法,在中医上说,汗吐下都是攻实去病,可是用不得当,都足以害人,起码是亡血、亡津液。这个亡血就是亡血液。亡失血液,亡失津液。那么这个汗法,发汗最亡失体液得厉害。那么这个吐下也是一样的,他本来吃些东西,胃消化之后要吸收的,你不等他消化,不等他吸收,都吃泻药下去了,身上体液也是不能够补益,不能够继续得到吸收,也是少了嘛,也亡津液亡血液嘛。
如果阴阳自和,阴阳自和指着表里,表里没有他病,我们经过发汗,或者吐、或者下,损失了血液和津液,如果表里自和,这不要紧,这个病可以治好的,不必乱治,“必自愈”。那么言外之意,津液血液亡失,而又有表里不和的现象发生呢?那你得治疗,没有(不和)不要紧的。所以人的这个身体呀也不是一下子就能糟蹋坏的,但是这个是不合法的发汗吐下,损失人的津液体液,亡津液亡血液这是肯定的。亡就是亡失的亡啊。

xiongwei 发表于 2015/12/14 11:26:44

谢谢楼主,感谢分享。

bing0852 发表于 2015/12/16 18:17:10

谢谢楼主无私的分享。期待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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