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06:24

论病机火证

观[内经‧至真要大论]所列病机, 凡言火者五, 言热者四, 似皆谓之火也。 然诸病之见于诸篇者, 复有此言热而彼言寒, 此言实而彼言虚者, 岂果本经之自为矛盾耶? 盖诸篇所言, 在专悉病情, 故必详必尽; 在本篇所言, 亦不过总言五运六气之大约, 原非确指为实火实热也。 故于篇末, 复以有无虚实四字总于后。 此轩歧之明见万世, 正恐后人误以火热二字, 悉认为真, 因而晓示如此, 此其火有虚实, 热有真假, 从可知矣。 余以刘河间[原病式]之谬, 故于[类经]惟引[经]释[经], 不敢杜撰一言, 冀在解人之惑, 以救将来之误耳。 前三卷中别有详辨, 并[类经]详注, 俱当互阅求正。

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07:07

论虚火共三条

凡虚火证, 即假热证也, 余于首卷[寒热真假篇], 已言之详矣。 然犹有未尽者, 如虚火之病源有二, 虚火之外证有四。 何也? 盖一曰阴虚者能发热, 此以真阴亏损, 水不制火也; 二曰阳虚者亦能发热, 此以元阳败竭, 水不归源也。 此病源之二也。 至若外证之四, 则一曰阳戴于上, 而见于头面咽喉之间者, 此其上虽热而下则寒, 所谓无根之火也; 二曰阳浮于外, 而发于皮肤肌肉之间者, 此其外虽热而内则寒, 所谓格阳之火也; 三曰阳陷于下, 而见于便溺二阴之间者, 此其下虽热而中则寒, 所谓失位之火也; 四曰阳亢乘阴, 而见于精血髓液之间者, 此其金水败而铅汞干, 所谓阴虚之火也。 此外证之四也。 然证虽有四, 而本则惟二: 或在阴虚, 或在阳虚, 而尽之矣。 第阴虚之火惟一, 曰金水败者是也; 阳虚之火有三, 曰上, 中, 下者是也。 凡治此者, 若以阴虚火盛, 则治当壮水, 壮水之法, 只宜甘凉, 不宜辛热; 若以阳虚发热, 则治宜益火, 益火之法, 只宜温热, 大忌清凉。 第温热之效速, 每于一, 二剂间便可奏功; 甘凉之力缓, 非多服不能见效也。 然清凉之药, 终不宜多, 多则必损脾胃; 如不得已, 则易以甘平, 其庶几耳; 倘甘平未效, 则惟有甘温一法, 斯堪实济, 尚可望其成功, 否则生气之机, 终非清凉所能致也。 此义最微, 不可不察。
        气本属阳。 阳气不足, 则寒从中生, 寒从中生, 则阳无所存而浮散于外, 是即虚火, 假热之谓也。 而假寒之证, 其义亦然。 是以虚火实火, 亦总由中气之有虚实耳。 凡气实于内而为寒者, 有如严冬阳伏于下而阴凝于上, 故冰雪满地而井泉温暖也; 气虚于内而为热者, 有如盛夏, 阴盛于中而阳浮于外, 故炎夏逼人而渊源清冷也。 天地间, 理原如此, 故不可见热即言热, 见寒即云寒, 而务察其寒热之本。
        火有虚实, 故热有假真, 而察之之法, 总当以中气为之主, 而外证无足凭也。 故凡假热之证, 本中寒也; 假寒之证, 本内热也。 中寒者, 原是阴证; 内热者, 原是阳证。 第以惑者不明, 故妄以寒证为假热, 热证为假寒, 而不知内热者当远热, 内寒者当远寒。 内有可据, 本皆真病, 又何假之有?

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14:05

论五志之火

经曰: 天有四时五行, 以生长收藏, 以生寒暑燥湿风; 人有五脏化五气, 以生喜怒思忧恐。 是即所谓五志也。 此五志之化由乎五脏, 而五脏之化由乎五行, 故在心为喜, 心主火也; 在肝为怒, 肝主木也; 在脾为思, 脾主土也; 在肺为忧, 肺主金也; 在肾为恐, 肾主水也。 此五志各有分属, 本不可以混言者也, 且人有此生, 即有此志; 使无此志, 生亦何为? 是生之与志, 本不能离, 亦不可离。 而人于食息之常, 孰不以五志为生, 亦孰不以五志为用, 而未闻以五志之动皆为火也。 第或以用志失宜, 则未免有伤脏气, 故在[内经]则但言五脏之伤, 各有所属, 五气之伤, 各有所病, 亦未闻以五志之伤皆云火也。 而五火之说, 乃始于刘河间, 云五志所伤皆热也。 丹溪述河间而衍之曰: 五志之动各有火起。 刘宗厚又述丹溪而衍之曰: 大怒则火起于肝, 醉饱则火起于胃, 房劳则火起于肾, 悲哀动中则火起于肺, 心为君主, 自焚则死矣。 自三子之说行, 则似乎五行悉化为火, 理岂然乎! 余尝察五志所伤之人, 但见其憔悴日增, 未见其俱为热病也。 即因志动火者, 非曰必无, 但伤气者十之九, 动火者十之一, 又岂五志皆能动火乎? 而矧以怒动肝气者, 最易伤脾, 脾伤者不可以言火也; 醉饱能动胃火, 胃强者固自无恙, 脾弱而致病者不可以言火也; 房劳本动肾火, 精去而阳亢者可以火言, 精去而气亦去者不可以言火也。 外如五志之伤, 则无非伤气败阳之证, 尚可谓之火乎? 无火治火, 则无有不败者矣。 三卷中辨丹溪第二条下, 仍有一论, 当互阅之。

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19:56

论火证共三条

1.        火为热病, 是固然矣。 然火得其正, 即为阳气, 此火之不可无, 亦不可衰, 衰则阳气之虚也; 火失其正, 是以邪热, 此火之不可有, 尤不可甚, 甚则真阴伤败也。 然阳以元气言, 火以病气言, 故凡病在元气者, 不得以火论。 何也? 盖人之元气止于充足, 焉得有余? 既非有余, 则何以言火? 所谓无形者其化虚, 即此是也。 惟病在形体者, 乃可似察火证。 盖其不在气即在血, 所谓有形者其化实, 即此是也。 故凡火之为病, 其在外者, 必见于皮肉筋骨; 其在内者, 必见于脏腑九窍。 若于形质之间, 本无热证可据, 而曰此火也, 此热也, 则总属莫须有之妄谈也。 矧如火证悉具, 而犹有虚实之殊, 真假之异, 其可不为详辨乎? 若果有火病, 则火性急烈, 诚可畏也。 然实火止随形质, 余因谓之凡火, 又谓之邪火。 火之为病, 病之标耳, 洗之涤之, 又何难哉? 惟虚火之病, 则本于元气, 元气既虚, 而再攻其火, 非梃即刃矣。 是以诸病之杀人, 而尤惟火病为最者, 正以凡火未必杀人, 而以虚作实, 则无不杀之矣。 不忍见也。
2.        凡五脏之火, 肺热则鼻干, 甚则鼻涕出, 肝热则目眵浓, 心热则言笑多, 脾热则善饥善渴, 肾热则小水热痛。 凡此之类, 宜从清也。 诸所不尽, 详一卷寒热篇。
3.        凡察火证, 必须察其虚实。 虽其元气本虚, 然必虚中夹实者, 乃为易治。 何以见之? 如或大便干结, 或善饥多食, 或神气精明, 或声音强壮, 而脉见有力, 此皆虚中有实也, 俱可随证清解之。 若或内外俱热, 而反见溏泄, 或饮食少进, 或声微气短, 诸虚皆见而反不利温补者, 此其胃气已败, 生意已穷, 非吉兆也。

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20:46

论治火共五条

1.        治实火诸法。 凡微热之气, 惟凉以和之, 宜徙薪饮, 四阴煎, 二阴煎, 或加减一阴煎, 黄苓芍药汤, 黄芩清肺饮之类, 酌宜用之。 大热之气, 必寒以除之, 宜抽薪饮, 白虎汤, 太清饮, 黄连解毒汤, 玉泉散, 三补丸之类主之。 火甚而兼胀满闭结实热者, 宜凉膈散, 八正散, 三黄丸, 大金花丸之类主之。 凡火盛虚烦干渴或有热毒难解者, 宜用绿豆饮, 或雪梨浆, 间药朝夕饮之, 退火解毒最速, 且无所伤, 诚妙法也。
2.        郁热之火, 宜散而解之。 如外邪郁伏为热者, 宜正柴胡饮, 小柴胡汤, 或升阳散火汤之类主之。 若郁热在经而为痈疽, 为疮疹者, 宜连翘归尾煎, 或芍药蒺藜煎, 或当归蒺藜煎之类主之, 或于本门求法治之。 此皆火郁发之之谓也。
3.        虚火之与假热, 其气皆虚, 本若相类, 然阴阳偏胜亦有不同。 如阴虚生热者, 此水不足以济火也。 治当补阴, 其火乃息, 宜一阴煎, 左归饮, 左归丸, 六味地黄丸之类主之, 此所谓壮水之主也。 如寒极生热而火不归原, 即阴盛隔阳, 假热证也。 治宜温补血气, 其热自退, 宜理阴煎, 右归饮, 理中汤, 大补元煎, 六味回阳饮之类主之。 此所谓益火之源也, 又曰温能除大热也。 凡假热之证, 以肾阴大虚, 则阳无所附而浮散于外, 故反多外热, 此内真寒外假热也, 若非峻补真阴, 何以复其元气? 元气不复, 则必由散而尽矣。 但外热既甚, 多见口疮舌裂, 喉干咽痛, 烦渴喜冷等证, 而辛热温补之剂难以入口, 故薛立斋治韩州同之劳热, 以加减八味丸料一斤, 内肉桂一两, 煎五六碗, 用水浸冰冷与服。 此法最善, 余因效之, 尝以崔氏八味丸料或右归饮, 用治阴虚假热, 伤寒及劳热烦渴等证, 服后顿退, 而虚寒悉见, 乃进温补, 无不愈者, 此真神妙法也。
4.        实火宜泻, 虚火宜补, 固其法也。 然虚中有实者, 治宜以补为主, 而不得不兼乎清, 如加减一阴煎, 保阴煎, 天王补心丹, 丹溪补阴丸之类是也。 若实中有虚者, 治宜以清为主, 而酌兼乎补, 如清化饮, 徙薪饮, 大补阴丸之类是也。 凡此虚中之实, 实中之虚, 本无限则, 故不得谓热者必无虚, 虚者必无热, 但微虚者宜从微补, 微热者宜从微清。 若热倍于虚, 而清之不及, 渐增无害也; 若虚倍于热, 而清之太过, 则伐及元阳矣。 凡治火者, 不可不知此义。
5.        泻火诸药: 黄连, 栀子, 泻心, 肝, 大肠之火。 山栀仁, 降火从小便出, 其性能屈下行。 石膏, 泻肠胃之火, 阳明经有实热者, 非此不可。 黄芩, 清脾, 肺, 大肠之火, 黄柏, 泻肝肾诸经之火。 知母, 清肺, 胃, 肝, 肾之火。 地骨皮, 退阴中之火, 善除骨蒸夜热。 生地, 麦门冬, 清肝肺, 凉血中之火。 天门冬, 泻肺与大肠之火。 桑白皮, 川贝母, 土贝母, 解上焦肺胃之火。 柴胡, 干葛, 解肝脾诸经之郁火。 龙胆草, 泻肝, 肾, 膀胱之火。 槐花, 清肝, 肾, 大肠之火, 能解诸毒。 芍药, 石斛, 清脾胃之火。 滑石, 利小肠膀胱之火。 天花粉, 清痰止渴, 解上焦之火。 连翘, 泻诸经之浮火。 玄参, 清上焦之浮火。 山豆根, 解咽喉之火。 胆星, 开心, 脾, 胃脘之痰火。 青黛, 芦荟, 胡黄连, 泻五脏之疳热郁火。 苦参, 泻疳蚀之火。 木通, 下行泻小肠之火。 泽泻, 车前子, 利癃闭之火。 人中白, 清肝, 脾, 肾之阴火。 童便, 降阴中血分之浮火。 大黄, 朴硝, 泻阳明诸经实热之火。 人参, 黄耆, 白朮, 甘草, 除气虚气脱阳分散失之火。 熟地黄, 当归, 枸杞, 山茱萸, 滋心肾不交阴分无根之火。 附子, 干姜, 肉桂, 救元阳失位, 阳盛格阳之火。 凡此治火之法, 已若尽之, 然亦不过言其筌蹄耳; 而神而通之, 原不可以笔楮尽也。

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22:24

述古

启玄子曰: 病之微小者, 犹人火也。 遇草而卅, 遇木而燔, 可以湿伏, 可以水折, 故逆其性气, 以折之攻之。 病之大甚者, 犹龙火也, 得湿而焰, 得水而燔, 不知其性, 以水湿折之, 适足以光焰诣天, 物穷方止; 识其性者, 反常之理, 以火逐之, 则燔灼自消, 焰火扑灭矣。

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23:08

火证论列方

白虎汤寒二。 徙薪饮新寒四。 凉膈散攻十九。 三补丸寒一六二。 八正散寒百十五。 雪梨浆新寒十六。 一阴煎新补八。 理中汤热一。 左归饮新补二。 右归饮新补三。 大补元煎新补一。 正柴胡饮新散六。 六味地黄丸补百二十。 六味回阳饮新热二。 天王补心丹补百八。 抽薪饮新寒三。 玉泉散新寒十五。 清化饮新因十三。 三黄丸攻六八。 绿豆饮新寒十四。 太清饮新寒十三。 保阴煎新寒一。 理阴煎新热三。 左归丸新补四。 大金花丸攻五五。 小柴胡汤散十九。 大补阴丸寒一五七。 加减八味丸外三八。 升阳散火汤散四一。 丹溪补阴丸寒百六十。 黄连解毒汤寒一。 芍药蒺藜煎新因三五。 连翘归尾煎新因三二。 当归蒺藜煎新因三四。

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24:04

论外备用方

凡寒阵所列古方新方俱可酌用。 神芎丸攻七二。 清凉饮子因百三。

景岳全书卷十五终

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26:18

景岳全书-卷之十六理集杂证谟

虚损

经义

上古天真论曰: 今时之人, 以酒为浆, 以妄为常, 醉以入房, 以欲竭其精, 以耗散其真, 不知持满, 不时御神, 务快其心, 逆于生乐, 起居无节, 故半百而衰也。

阴阳应象大论曰: 年四十而阴气自半也, 起居衰矣。
宣明五气篇曰: 久视伤血, 久卧伤气, 久坐伤肉, 久立伤骨, 久行伤筋。
评热病论曰: 邪之所凑, 其气必虚。 阴虚者, 阳必凑之。
本神篇曰: 五脏主藏精者也, 不可伤, 伤则失守而阴虚, 阴虚则无气, 无气则死矣。
通评虚实论曰: 邪气盛则实, 精气夺则虚。
经脉别论曰: 勇者气行则已, 怯者则着而为病。

口问篇曰: 邪之所在, 皆为不足。 故上气不足, 脑为之不满, 耳为之苦鸣, 头为之苦倾, 目为之眩。 中气不足, 溲便为之变, 肠为之苦鸣。 下气不足, 则乃为痿厥心悗。

逆调论曰: 营气虚则不仁, 卫气虚则不用, 营卫俱虚, 则不仁且不用, 肉如故也, 人身与志不相有, 曰死。
玉机真藏论曰: 五虚死, 五实死。 帝曰: 愿闻五虚五实。 岐伯曰: 脉盛, 皮热, 腹胀, 前后不通, 闷瞀, 此谓五实。 脉细, 皮寒, 气少, 泄利前后, 饮食不入, 此谓五虚。 帝曰其时有生者, 何也? 曰: 浆粥入胃, 泄注止, 则虚者活; 身汗得后利, 则实者活。 此其候也。

脉要精微论曰: 得守者生, 失守者死。 得强者生, 失强者死。 言而微, 终日乃复言者, 此夺气也。
海论曰: 气海有余者, 气满胸中, 悗息面赤; 气海不足, 则气少不足以言。 血海有余, 则常想其身大, 怫然不知其所病; 血海不足, 亦常想其身小, 狭然不知其所病。 水谷之海有余, 则腹满; 水谷之海不足, 则饥不受谷食。 髓海有余, 则轻劲多力, 自过其度; 髓海不足, 则脑转耳鸣, 胫酸眩冒, 目无所见, 懈怠安卧。
卫气篇曰: 下虚则厥, 上虚则眩。

本输篇曰: 三焦者, 并太阳之正, 入络膀胱, 约下焦, 实则癃闭, 虚则遗溺。
五癃津液别篇曰: 阴阳不和, 则使液溢而下流于阴, 髓液皆减而下, 下过度则虚, 虚故腰背痛而胫酸。
调经论曰: 心藏神。 神有余则笑不休, 神不足则悲。 肺藏气。 气有余则喘欬上气, 不足则息利少气。 肝藏血。 血有余则怒, 不
足则恐。 脾藏肉。 形有余则腹胀, 泾溲不利, 不足则四肢不用。 肾藏志。 志有余则腹胀飧泄, 不足则厥。

脉解篇曰: 内夺而厥, 则为瘖俳, 此肾虚也。

决气篇曰: 精脱者耳聋。 气脱者目不明。 津脱者, 腠理开, 汗大泄。 液脱者, 骨属屈伸不利, 色夭, 脑髓消, 胫酸, 耳数鸣。 血脱者, 色白, 夭然不泽。 其脉空虚, 此其候也。
奇病论曰: 身热如炭, 颈膺如格, 人迎躁盛, 喘息气逆, 此有余也。 有癃者, 一日数十溲, 此不足也。 太阴脉细微如发者, 此不足也。 饮外得五有余, 内得二不足, 此其身不表不卅, 亦正死明矣。
五禁篇帝曰: 何谓五夺? 岐伯曰: 形肉已夺, 是一夺也; 大夺血之后, 是二夺也; 大汗出之后, 是三夺也; 大泄之后, 是四夺也; 新产及大血之后, 是五夺也。 此皆不可写。

藏气法时论曰: 肝虚则目卅卅无所见, 耳无所闻, 恐惧如人将捕之。 心虚则胸腹大, 卅下与腰相引而痛。 脾虚则腹满肠鸣, 飧泄, 食不化。 肺虚则少气不能报息, 耳聋嗌干。 肾虚则胸中痛, 大腹小腹痛, 清厥, 意不乐。
调经论曰: 气之所并为血虚, 血之所并为气虚。 有者为实, 无者为虚。 故气并则无血, 血并则无气。 今血与气相失, 故为虚焉。 血之与气并走于上, 则为大厥, 厥则暴死。 气复反则生, 不反则死。 帝曰: 阴之生实奈何? 岐伯曰: 喜怒不节, 则阴气上逆, 上逆则下虚, 下虚则阳气走之, 故曰实矣。 帝曰: 阴之生虚奈何? 曰: 喜则气下, 悲则气消, 消则脉虚空, 因寒饮食, 寒气熏满, 则血泣气去, 故曰虚矣。 阳虚则外寒, 阴虚则内热。

刺志论曰: 气实形实, 气虚形虚, 此其常也, 反此者病。 谷盛气盛, 谷虚气虚, 此其常也, 反此者病。 脉实血实, 脉虚血虚, 此其常也, 反此者病。 气虚身热, 此谓反也。 谷入多而气少, 此谓反也。 谷不入而气多, 此谓反也。 脉盛血少, 此谓反也。 脉少血多, 此谓反也。 夫实者, 气入也, 虚者, 气出也。 气实者, 热也, 气虚者, 寒也。

根结篇曰: 形气不足, 病气有余, 是邪胜也, 急泻之。 形气有余, 病气不足, 急补之, 形气不足, 病气不足, 此阴阳俱不足也, 不可刺之, 刺之则重不足; 重不足则阴阳俱竭, 血气皆尽, 五脏空虚, 筋骨髓枯, 老者绝灭, 壮者不复矣。 形气有余, 病气有余, 此

谓阴阳俱有余也, 急泻其邪, 调其虚实。 故曰:有余者泻之, 不足者补之, 此之谓也。
本神篇曰: 故智者之养生也, 必顺四时而适寒暑, 和喜怒而安居处, 节阴阳而调刚柔, 如是则僻邪不至, 长生久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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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百云 发表于 2007/5/3 12:30:26

论虚损病源共十一条

1.        凡劳伤虚损, 五脏各有所主, 而惟心脏最多。 且心为君主之官, 一身生气所系, 最不可伤, 而人多忽而不知也。 何也? 夫五脏之神, 皆禀于心, 故忧生于心, 肺必应之, 生之不已, 而戚戚幽幽, 则阳气日索, 营卫日消, 劳伤及肺, 弗亡弗已。 如经曰: 尝贵后贱, 虽不中邪, 病从内生, 名曰脱营。 尝富后贫, 名曰失精, 五气留连, 病有所并, 暴乐暴苦, 始乐后苦, 皆伤精气。 精气竭绝, 形体毁沮, 故贵脱势。 虽不中邪, 精神内伤, 身必败亡之类, 无非虑竭将来, 追穷已往, 而二阳并伤。 第其潜消暗烁于冥冥之中, 人所不觉, 而不知五脏之伤, 惟心为本。 凡值此者, 速宜舒情知命, 力挽先天。 要知人生在世, 喜一日则得一日, 忧一日则失一日, 但使灵明常醒, 尚何尘魔敢犯哉? 及其既病, 而用参, 耆, 归, 朮, 益气汤之类, 亦不过后天之末着耳。 知者, 当知所先也。
2.        喜因欲遂而发, 若乎无伤, 而经曰: 喜伤心。 又曰: 暴喜伤阳。 又曰: 喜乐者, 神惮散而不藏。 又曰: 肺喜乐无极则伤魄, 魄伤则狂, 狂者意不存人, 皮革焦, 毛悴色天, 死于夏。 盖心藏神, 肺藏气, 二阳脏也。 故暴喜过甚则伤阳, 而神气因以耗散, 或纵喜无节, 则淫荡流亡, 以致精神疲竭, 不可救药; 或偶尔得志, 则气盈载满, 每多骄恣傲慢, 自取败亡, 而莫知其然者多矣。 然则喜为人所忽, 而犹有不可忽者如此。
3.        思本乎心, 经曰: 心怵惕思虑则伤神, 神伤则恐惧自失, 破卅脱肉, 毛悴色夭, 死于冬。 此伤心则然也。 然思生于心, 脾必应之, 故思之不已, 则劳伤在脾。 经曰: 思伤脾。 又曰: 思则心有所存, 神有所归, 正气留而不行, 故气结矣。 凡此为病, 脾气结则为噎膈, 为呕吐, 而饮食不能运。 食不运则血气日消, 肌肉日削, 精神日减, 四肢不为用, 而生胀满泄泻等证, 此伤心脾之阳也。 夫人孰无思, 而苦思难释, 则劳伤致此。 此养生者所常戒也。 然思本伤脾, 而忧亦伤脾。 经曰: 脾愁忧而不解则伤意, 意伤则悗乱, 四肢不举, 毛悴色夭, 死于春。 盖人之忧思, 本多兼用, 而心脾肺所以并伤, 故致损上焦阳气, 而二阳之病发自心脾, 以渐成虚劳之证者, 断由乎此。
4.        淫欲邪思又与懮思不同, 而损惟在肾。 盖心耽欲念, 肾必应之。 凡君火动于上, 则相火应于下。 夫相火者, 水中之火也, 静而守位, 则为阳气, 炽而无制, 则为龙雷, 而涸泽燎原, 无所不至。 故其在肾, 则为遗淋带浊, 而水液渐以干枯; 炎上入肝, 则逼血妄行, 而为吐为卅, 或为营虚筋骨疼痛; 又上入脾, 则脾阴受伤, 或为发热, 而饮食悉化为痰涎。 再上至肺, 则脾毛无以扃固, 而亡阳喘嗽, 甚至喑哑声嘶, 是皆无根虚火, 阳不守舍, 而光焰诣天, 自下而上, 由肾而肺, 本源渐稿, 上实下虚, 是諴剥极之象也。 凡师尼室女失偶之辈, 虽非房室之劳, 而私情系恋, 思想无穷, 或对面千里, 所愿不得, 则欲火摇心, 真阴日削, 遂致虚损不救。 凡五劳之中, 莫此为甚, 苟知重命, 慎毋蹈之。
5.        七情伤肾, 恐亦居多。 盖恐畏在心, 肾则受之, 故经曰: 恐伤肾。 又曰: 恐则精却。 又曰: 恐惧而不解则伤精, 精伤则骨酸痿厥, 精时自下。 余尝诊一在官少年, 因恐而致病, 病稍愈而阳痿, 及其病复, 终不可疗。 又尝见猝恐者, 必阴缩或遗尿, 是皆伤肾之征也。 然恐固伤肾, 而怒亦伤肾。 经曰: 肾盛怒而不止则伤志, 志伤则喜忘其前言, 腰背不可以俛仰屈伸, 毛悴色夭, 死于季夏。 是知盛怒不惟伤肝, 而肾亦受其害也。
6.        怒生于心, 肝必应之。 怒不知节, 则劳伤在肝。 经曰: 怒伤肝。 又曰: 怒则气逆, 甚则呕血及飧泄, 故气上矣。 盖肝为阴中之阳脏, 故肝之为病, 有在阴者, 有在阳者。 如火因怒动而逼血妄行, 以致气逆于上而胀痛喘急者, 此伤其阴者也; 又或气以怒伤, 而木郁无伸, 以致侵脾气陷, 而为呕为胀, 为泄为痛, 为食饮不行者, 此伤其阳者也。 然随怒随消者, 未必致病; 脏气坚固者, 未必致病; 惟先天禀弱而三阴易损者, 使不知节, 则东方之实, 多致西方之败也。 然怒本伤肝, 而悲哀亦最伤肝。 经曰: 肝悲哀动中则伤魂, 魂伤则狂妄不精, 不精则不正当, 人阴缩而挛筋, 两卅骨不举, 毛悴色夭, 死于秋。 盖怒盛伤肝, 肝气实也; 悲哀伤肝, 肝气虚也。 但实不终实, 而虚则终虚耳。 虚而不顾, 则必至劳损, 而治当察其邪正也。
7.        惊气本以入心, 而实通于肝胆。 经曰: 惊则心无所依, 神无所归, 虑无所定, 故气乱矣。 又曰: 东方色青, 入通于肝, 其病发惊骇。 此所以惊能动心, 而尤能伤及肝胆。 心为君主, 固不可伤, 而胆以中正之官, 实少阳生气所居, 故十一脏阳刚之气, 皆取决于胆, 若或损之, 则诸脏生气, 因皆消索致败, 其危立见。 尝见微惊致病者, 惟养心安神, 神复则病自却。 若惊畏日积, 或一时大惊损胆, 或致胆汁泄而通身发黄, 默默无言者, 皆不可救。 胆黄证, 论详黄疸门。
8.        色欲过度者, 多成劳损。 盖人自有生以后, 惟赖后天精气以为立命之本, 故精强神亦强, 神强必多寿; 精虚气亦虚, 气虚必多夭。 其有先天所禀原不甚厚者, 但知自珍, 而培以后天, 则无不获寿。 设禀赋本薄, 而且恣情纵欲, 再伐后天, 则必成虚损。 此而伤生, 咎将谁委? 又有年将未冠, 壬水方生, 保养萌芽, 正在此日, 而无知孺子, 遽摇女精。 余见苞萼未成, 而蜉蝣旦暮者多矣, 良可悲也! 此其责不在孺子而在父师。 使不先有明诲, 俾知保生之道, 则彼以童心, 岂识利害, 而徙临期恳祷, 号呼悲戚, 将何济于事哉。
9.        劳倦不顾者, 多成劳损。 夫劳之于人, 孰能免之? 如奔走食力之夫, 终日营营而未闻其劳者, 岂非劳乎? 但劳有不同耳。 盖贫贱之劳, 作息有度, 无关荣辱, 习以为常, 何病之有! 惟安闲柔脆之辈, 而苦竭心力, 斯为害矣。 故或劳于名利, 而不知寒暑之伤形; 或劳于色欲, 而不知旦暮之疲困; 或劳于游荡, 而忍饥竭力于呼卢驰骤之场; 或劳于疾病, 而剥削伤残于无术庸医之手; 或为诗书困厄, 每缘萤雪成灾; 或以好勇逞强, 遂致绝筋之力。 总之, 不知自量, 而务从勉强, 则一应妄作妄为, 皆能致损。 凡劳倦之伤, 虽曰在脾, 而若此诸劳不同。 则凡伤筋伤骨, 伤气伤血, 伤精伤神, 伤皮毛肌肉, 则实兼之五脏矣。 鸣呼! 嗜欲迷人, 其害至此。 此其故, 则在但知有彼而忘其有我耳。 广成子曰: 无劳女形, 无摇女精, 乃可以长生。 若此二言者, 人因其简, 故多易之, 而不知养生之道, 于此八字而尽之矣。 顾可以忽之也耶?
10.        少年纵酒者, 多成劳损。 夫酒本狂药, 大损真阴, 惟少饮之, 未必无益。 多饮之, 难免无伤。 而耽饮之, 则受其害者, 十之八九矣。 且凡人之禀赋, 脏有阴阳, 而酒之性质, 亦有阴阳。 盖酒成于酿, 其性则热, 汁化于水, 其质则寒, 若以阴虚者纵饮之, 则质不足以滋阴而性偏动火, 故热者愈热, 而病为吐血卅血, 便血尿血, 喘嗽躁烦狂悖等证, 此酒性伤阴而然也。 若阳虚者纵饮之, 则性不足以扶阳而质留为水, 故寒者愈寒, 而病为膨胀泄泻, 腹痛吞酸, 少食亡阳暴脱等证, 此酒质伤阳而然也。 故纵酒者, 既能伤阴, 尤能伤阳, 害有如此, 人果知否? 矧酒能乱性, 每致因酒妄为, 则凡伤精竭力, 动气失机, 及遇病不胜等事, 无所不至, 而阴受其损, 多罔觉也。 夫纵酒之时, 固不虑其害之若此, 及病至沉危, 犹不知为酒困之若此, 故余详明于此, 以为纵酒者之先觉云。 泄泻肿胀二门, 俱有酒论。
11.        疾病误治及失于调理者, 病后多成虚损。 盖病有虚实, 治有补泻, 必补泻得宜, 斯为上工。 余见世俗之医, 固不知神理为何物, 而且并邪正缓急, 俱不知之, 故每致伐人元气, 败人生机, 而随药随毙者, 已无从诉; 其有幸而得免, 而受其残剥, 以致病后多成虚损而不能复振者, 此何以故也? 故凡医有未明, 万毋轻率。 是诚仁人积德之一端也。 至若失于调治, 致不能起, 则俗云: 小孔不补, 大孔叫冤苦。 亦自作之而自受之耳, 又何尤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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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1~19卷)景岳全书-卷之一、入集传忠录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