疙瘩豆豆 发表于 2013/4/28 21:26:34

接拔手脚心5

本帖最后由 疙瘩豆豆 于 2013/4/29 07:01 编辑

接拔手脚心5
拔出了多少气
拔出了多少气?我们以给自行车轮胎打气作为参照。一般打七八下轮胎的气就满了,我们就多算些,算十下吧。给脚心拔罐,往往拔上去只能维持二十几秒(当然,每个人不一样,同一个人不同时间也不一样),就算半分钟吧。每次抽气五下,每分钟拔两次,抽气十下。十分钟就是一百下。如果每次拔四十分钟的话,就就共抽气四百下。拔罐的抽气枪比自行车的打气筒小。就以十比一来算,这四百下就相当于打气筒的四十下。这个四十下就经四个轮胎打满了气。要知道,自行车轮胎的气是压缩状态的。如果在常压下,其体积就很大了。总有一个立方米吧?你看,每天拔也了这么多的废气!
当然,有时候拔上去维持的时间长一些,甚至整个拔罐的时间,这个四五十分钟,都不掉罐。这些都不是一定的。有时候健康状况良好,我们的内脏工作起来没有产生很多废气。体内自我诊疗系统也没有正在修复哪个地方,也就没有产生许多气体形态的垃圾废料。在这种情况下拔出的废气就会少一些。
拔出的气多,说明体内“有状况”,这可能不是好事;但也说明它正在向好的方向转变,这又像是好事。如果总是吸得紧紧的,拔不出气来,说明里面没有产生废气,体内诊疗系统没有工作是因为无需修复,这应该是好事;但如果长期内脏工作无废料排出,诊疗系统也总不开工,出未必总是好事。当然,这只是推而论之,事实上,不论手心,就单说在脚心拔罐,总是吸得紧紧的这种情况不会多见。即使不是好事,只要坚持拔下去,都会变成好事。

疙瘩豆豆 发表于 2013/4/29 09:56:04

衡法拔罐的沉浮1

本帖最后由 疙瘩豆豆 于 2013/5/1 09:20 编辑

衡法拔罐的沉浮1
我们今天看来,横法拔罐是拔罐的奇特的一种。在正规医学看来,它是不入流的医疗方法。其实,它早就在历史上存在。
唐•王焘《外台秘要方•卷第十三•骨蒸方一十七首•又方》:“患殗惵等病必瘦,脊骨自出,以壮丈夫屈手头指及中指,夹患人脊骨,从大椎向下尽骨极楷(程本作“指”属下读。应以程本为是),复向上,来去十二三回,然以中指于两畔处极弹之,若是此病,应弹处起作头,多可三十余头,即以墨点上记之,取三指大青竹筒长寸半,一头留节,无节头削令薄似剑,煮此筒子数沸,及热出筒,笼墨点处,按之良久,以刀弹破所角处,又煮筒子重角之,当初黄白赤水,次有脓出,亦有虫出者,数数如此角之,令恶物出尽,乃即除,当目明身轻也。”
这里介绍的所谓“角法”,就是我们今天的衡法拔罐。至于所“角”的时间,帛书《五十二病方》牡痔第三治方说是“如孰(熟)二斗米顷”。这不就是半小时到四十分钟的时间吗?

疙瘩豆豆 发表于 2013/4/29 12:00:01

衡法拔罐的沉浮2

本帖最后由 疙瘩豆豆 于 2013/5/1 09:20 编辑

衡法拔罐的沉浮2
“角法”就是今天的拔罐。这是现今中医界的共识。这基本正确但不够准确。确切地说法应该是:“角法”就是今天的衡法拔罐。
这种拔罐为什么叫做“角法”?按照《马王堆医书考注》,对“小角”的解释,它说:“小角,用牛、羊角做成的小火罐”。这就是大家认可角法是古代对拔罐的称呼的来源。其实这也是一种测度,并无实据。王焘在《外台秘要方》中所说“取三指大青竹筒长寸半,一头留节,无节头削令薄似剑,煮此筒子数沸,及热出筒,笼墨点处,按之良久,以刀弹破所角处,又煮筒子重角之”。是用竹子做拔罐器具的。拔罐的操作之所以叫做“角之”,是因为需要“以刀弹破”所拔罐之处。至于罐具的大小,“小角”是怎样做成的呢?《外台秘要方》卷第四十蝎螫方二十七首:“以意用竹依作小角,……可取细竹作之。”角,有尖锐之意。《群经平议•毛诗一•行露》:“谁谓雀无角”,俞樾按:“窃疑所谓角者,即其喙也。鸟喙尖锐,故谓之角。”《广韵•觉韵》:“角,芒也。”芒也有尖锐之意。因为有尖锐之形,所以其性质必然疾利。《周礼•考工记•弓人》:“角也者,以为疾也。”既然有疾利的性质,必可用以达到一定的目的。《随书•五行志下》引《洪範五行传》曰:“角,兵象也。”上次讲到的王焘《《外台秘要方》中的拔罐,“以刀弹破”就是对这种疾利性质(体现在刀上)的应用。这就是此种疗疾方法名之为“角法”的真正原因。不能望文生义地认为角就一定是牛角、羊角。有谁能举出历史上普遍地使用过牛角、羊角制成的罐具的证据?它并不存在!除非取其特殊作用的个别之例。我们把古人想得太愚笨:既然有廉价而取之不竭的竹子作为制作罐具材料而不用,反而去用那种来源有限价格昂贵加工难度又大的牛、羊角来制作罐具。岂有此理!


疙瘩豆豆 发表于 2013/4/29 14:54:54

衡法拔罐的沉浮3

本帖最后由 疙瘩豆豆 于 2013/5/1 09:21 编辑

衡法拔罐的沉浮3
前引《外台秘要方•卷第十三•骨蒸方》:“取三指大青竹筒长寸半,一头留节,无节头削令薄似剑,……”削竹成筒,以施角法,不是特例而是普遍。今再举该书一例以明之。
《外台秘要方》卷第四十 蝎螫方二十七首之末:
“遍用诸药涂傅(敷)不能应时有效,遂依角法:以意用竹依作小角,留一节长三、四寸,孔径四、五分。若指上,可取细竹作之,才令搭得螫处。指用大角,角之气漏不嗍。故角不厌(疑为“须”字)大,大即嗍急差。速作五、四枚,铛内熟煮,取以角螫处,冷即换。初被螫,先以针刺蜇处出血,然後角之,热畏伤肉,以冷水暂浸角口二、三分,以角之,此神验。不可以口嗍,毒入腹杀人。”
此例中也是用竹子。此书虽为王焘编纂,但并非每方必为王焘所亲作。是他收集前代诸书汇编而成。所以包含的时代就很广。这也就说明,在古代用竹筒拔罐是普遍的事。并不是用牛羊角做成罐具。

疙瘩豆豆 发表于 2013/4/29 21:57:33

衡法拔罐的沉浮4

本帖最后由 疙瘩豆豆 于 2013/5/1 09:21 编辑

衡法拔罐的沉浮4先看一幅甲骨文拓片。它在《甲骨文合集》里编号是13674。里面有一个字。


这是左右对贞。右边:“丁卯卜,贞,有,龙。”左边:“贞,,不其龙。”龙,就是有效或痊愈的意思(见拙帖《“灸”字小释》PDF)。胡厚宣、胡振宇著《殷商史》中谈到这片拓片里的文字。胡氏说:“我们意字当象一人卧病床上,从木象以火艾灸病之形。”在论述了艾可以灸病之后,又说:“从木与从草同,……”意思是说,此字所从之“木”,就是“草”,是艾草,所以是在灸病。“从木与从草同”,这在甲骨文字来说固然不错,但是怎么知道是艾草呢?没有根据啊。在我看来,此字所从之木,应当是竹。套用上面引用文句的模式:“我们意字当象一人卧病床上,从木象以竹筒拔罐之形。”

疙瘩豆豆 发表于 2013/4/30 09:05:16

衡法拔罐的沉浮5

本帖最后由 疙瘩豆豆 于 2013/5/1 09:22 编辑

衡法拔罐的沉浮5《黄帝内经·素问·针解篇第五十四》有一段文字,王冰说:“此一百二十四字,蠹简烂文,义理残缺,莫可寻究。”现录此段文字如下:九窍三百六十五人一以观动静天二以候五色七星应之以候发母泽五音一以候宫商角征羽六律有余不足应之二地一以候高下有余九野一节俞应之以候闭节三人变一分人候齿泄多血少十分角之变五分以候缓急六分不足三分寒关节第九分四时人寒温燥湿四时一应之以候相反一四方各作解。中有“泄多血少十分,角之变五分。”之句,这里的“角之”是不是就应该理解为拔罐?

疙瘩豆豆 发表于 2013/4/30 10:37:17

衡法拔罐的沉浮6

本帖最后由 疙瘩豆豆 于 2013/5/1 09:23 编辑

衡法拔罐的沉浮6
在古代,我们今天称之为拔罐的这种疗法,之所以叫做“角法”,不是因为所用器具中用牛角做的,实在来说,是因为其取名的着眼角度,在于着重此疗法中,必须角破其中的疱。这是此疗法的显著特色。

疙瘩豆豆 发表于 2013/4/30 11:11:03

衡法拔罐的沉浮7

本帖最后由 疙瘩豆豆 于 2013/5/1 09:23 编辑

衡法拔罐的沉浮7
旧唐书卷四十八志第二十四  职官三:
诸药医博士一人, 助教一人, 医师二十人,医工一百人,医生四十人,典药二人。博士掌以医术教授诸生。
原注:医术,谓习《本草》、《甲乙脉经》,分而为业:一曰体疗,二曰疮肿,三曰少小,四曰耳目口齿,五曰角法也。

这就是说,博士以医术教授诸生,其中有角法一科。角法如果真的就是今天的普通拔罐,那何必要博士来教?一说就会了。这确实说明,角法就是我们说的排毒拔罐,或曰衡法拔罐。须要角破血疱,须要处理脓水,还要掌握煮竹筒的温度。操作起来确比我们今天的普通拔罐要复杂一些。

枫华 发表于 2013/4/30 21:33:24

我看中里巴人的书有8年了,也实践了7年,我觉得他的理论和方法没有错。我使用他的方法确实是一阶段一阶段进行的,因为血气不足,就算想继续拔下去也没用,罐都吸不住。毕竟很多人都是病情重和时间长身体虚得不行。传承的帖子我没看完,很佩服她,但有些地方我不赞同,比如她女儿的病好一些就去游泳啊,吃冰淇淋啊。我看我儿子每次游泳出来嘴唇色都变黑了,我就明白吴清忠说的游泳是寒气进入身体最主要的途径之一,个人体会反正病人不要接触这些凉啊冷啊是没错的。

疙瘩豆豆 发表于 2013/5/1 09:27:08

本帖最后由 疙瘩豆豆 于 2013/5/2 07:3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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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的指教和经验分享!
你说得对,不能轻易冒犯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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