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ver_z 发表于 2009/7/3 11:55:34

国家没钱了!所以要禁止这个,禁止那个!
这个就是古代管仲的治国之道“利出一孔”

yilinjun 发表于 2009/7/3 12:16:30

地球的圆的。

你限制得了么?真是的,无知。

ltcwd1 发表于 2009/7/3 20:20:18

以后可能要有"只能在饭店吃饭,在家自作违法"的规定了。人民公社时上大灶,家户是不准自已做饭的!

川穹 发表于 2009/7/6 00:36:27

回复 #26 qwerty69 的帖子

切题中恳!

hello2lily 发表于 2009/9/11 14:17:21

没有管理能力,只能一刀切。管理水平差。

p54900 发表于 2009/9/11 15:58:17

掐老百姓的脖子。自断后路!

崇景 发表于 2009/9/11 16:44:21

2009年9月11日,为纪念9.11事件,卫生部最新规定出台:非专业医疗人士(医疗专业人员:特指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专业在读学生,不得购买、阅读、传播、使用专业医疗书籍,普及常识的书籍除外(普及常识的界定:介绍生理卫生医学知识的书籍,但书中有治疗方法的除外),并拟起草营养相关专业类似法律,违者以非法行医未遂罪起诉。

[ 本帖最后由 崇景 于 2009/9/11 16:45 编辑 ]

漂泊人间 发表于 2009/10/14 17:25:35

中医就是死在基层的卫生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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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卫生部,请不要切断百姓自医自救的生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