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网

 找回密码
 立刻加入
楼主: 净面尊者

卫生部,请不要切断百姓自医自救的生路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3 11: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没钱了!所以要禁止这个,禁止那个!
这个就是古代管仲的治国之道“利出一孔”
发表于 2009/7/3 12: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地球的圆的。

你限制得了么?真是的,无知。
发表于 2009/7/3 20: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后可能要有"只能在饭店吃饭,在家自作违法"的规定了。人民公社时上大灶,家户是不准自已做饭的!
发表于 2009/7/6 00: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6 qwerty69 的帖子

切题中恳!
发表于 2009/9/11 14: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管理能力,只能一刀切。管理水平差。
发表于 2009/9/11 15:58:17 | 显示全部楼层
掐老百姓的脖子。自断后路!
发表于 2009/9/11 16:44:21 | 显示全部楼层
2009年9月11日,为纪念9.11事件,卫生部最新规定出台:非专业医疗人士(医疗专业人员:特指取得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医疗专业在读学生,不得购买、阅读、传播、使用专业医疗书籍,普及常识的书籍除外(普及常识的界定:介绍生理卫生医学知识的书籍,但书中有治疗方法的除外),并拟起草营养相关专业类似法律,违者以非法行医未遂罪起诉。

[ 本帖最后由 崇景 于 2009/9/11 16:45 编辑 ]
发表于 2009/10/14 17: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就是死在基层的卫生部门,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刻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民间中医网论坛 ( 黔ICP备19001372号 )

GMT+8, 2024/11/24 06:3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