箬雪烹茗 发表于 2006/7/16 11:22:56

问题:麻黄附子细辛汤

如果遇到症状很类似于过敏性鼻炎, 鼻子常常莫名发痒,然后不停的打喷嚏,不停地流清水鼻涕,夏天也有些怕冷,特别是空调房间里。牙龈常常出血,着凉或者阴天关节会酸疼,偶尔疲劳的时候心脏会觉得累,隐约疼。能不能用在这些症状上呢?这些症状好象都心肾阳虚,心气不足的表现吧。
这样的话可不可以用这个方子呢?好象麻黄是加速心脏跳动,发汗的。

    为什么麻黄要先煮那么久呢?是不是为了除去毒性?药店对麻黄,细辛都有限制。那么一般这样的人用量该是多少比较合适呢?
麻烦有高人能指点一下。

补土派 发表于 2006/7/16 20:15:19

麻附细辛汤不是很合适,建议用附子甘草汤

箬雪烹茗 发表于 2006/7/17 10:01:31

恩 请问为什么呀?
5555 昨天已经迫不及待买了一些,今天喝了很微量的一些。麻黄4G 其他都不超过10G   什么感觉也没有 鼻子偶尔微微的痒 好象没有以前很厉害了。看今天是不是打喷嚏,如果还打。明天早上想再加大些剂量。

补土派 发表于 2006/7/17 20:52:55

你只是阳虚,外没受风寒,不需用麻黄细辛

箬雪烹茗 发表于 2006/7/18 12:11:52

麻黄汤口感还可以,药汁的苦涩里面有一点点甘甜,也许是甘草的味道吧。入口有些辣辣的,估计是细辛。恩,不过这次麻黄放的多了些,心跳有点快。一整天都有些象跑完步以后的感觉。只好不停的做深呼吸。5555555 以后不敢吃了。
       改天再试试附子甘草汤,估计会有些些甜吧,甘草嘛。不会太难喝吧。呵呵
       现在好象有些盼望身体会出现不舒服的感觉,这样就有机会试试书里面写的药了。呵呵。

leedachao 发表于 2006/7/18 17:20:14

好像煎药以入口不麻为准吧
这样看楼上有此等反映也正常啦

箬雪烹茗 发表于 2006/7/20 18:36:54

原来是煎煮的时间问题呀。剂量也是很难决定的问题,看了一些药方,剂量的多少,配比都是需要悉心斟酌的。象我们初学的人,如何才能领会到这里的奥妙呢?伤脑筋呀。这个药方是不敢再试了。下次试别的药方一定坚决煮煮透。

中易 发表于 2006/7/20 22:54:33

Originally posted by 箬雪烹茗 at 2006/7/20 18:36:
原来是煎煮的时间问题呀。剂量也是很难决定的问题,看了一些药方,剂量的多少,配比都是需要悉心斟酌的。象我们初学的人,如何才能领会到这里的奥妙呢?伤脑筋呀。这个药方是不敢再试了。下次试别的药方一定坚决煮 ...


初学,那可不要拿自己当小白鼠噢:)

其实关于煮药时间之类,伤寒论上说的很清楚啊,麻黄汤--以水九升,先煮麻黄减二升,去上沫,纳诸药,煮取二升半,去滓,温服八合

箬雪烹茗 发表于 2006/7/21 19:09:36

细辛和麻黄是有毒性的吧。不然药店为什么要有剂量限制呢?
让偶吃下去后 心跳加速的是麻黄吗? 那细辛会有什么毒性呢?
可是如果细辛那么可怕,为什么《神农本草经》里面会列在“上品”一类呢?
为什么说“辛不过钱”钱是多少克呀?

中易 发表于 2006/7/21 23:16:25

反正我相信医圣张仲景,其余人说的就当是……

参考一下这个:


细辛用量小考

赵慧辉   侯娜


  中医业内人士均知“细辛不过钱”这句古训。2000年药典也规定,细辛用量1克~3克,多数临床医生不敢超越这一规定范围,有的甚至干脆弃细辛而不用。细辛真的这么可怕吗?我们先来找寻一下这句古训的源头。

  据本草文献,“细辛不过钱”之说源于宋代陈承的《本草别说》:“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用即气闷塞不通者死……”。明代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引述陈说:“(承曰)细辛非华阴者不得为真,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可见,李时珍虽然是收录陈承的,但他还是将“半钱匕”改成了“一钱”。隋唐以后,“一钱”约合现在的3克。至此以后,“细辛不过钱”之说逐渐成为中医临床用药的一条清规。但陈承的原意是指细辛散剂(单用末)的一次用量,如果不论单用还是合用、入汤剂还是入散剂、研粉与否,而一概将细辛用量限制在一钱范围之内,是后人的一种误解。

  尽管如此,古代医家也有相反的观点,如张隐庵、张锡纯、陈修园等。陈修园在《神农本草经读》即质疑说:“近医多以此语忌用,而不知辛香之药,岂能闭气?上品无毒之药何不可多用?”“方书之言,类此者不少,学者不善详察,而遵信之。”

  早于陈承的医圣张仲景在《伤寒论》和《金匮要略》两书中应用细辛的汤剂有20首,其用量多为三两,且并未言及禁忌。虽然汉代的剂量考证未达成共识,有考证一两约为15克的,有考证一两约为3克的,但按少的算,根据《伤寒论讲义》:“一两折合一钱(3克)”,“三两”折算为现在的计量单位,约为9克。唐代的《千金要方》所载附子散,细辛(入汤剂)用量六两(隋唐以后,一两约合现在的30克)。宋代《和剂局方》之加减三五七散,细辛用至一斤八两。明代《证治准绳》之滑氏补肠汤,细辛用量为三两。今之医家也有大量不拘古训应用细辛,而获取良效的例子。可见,细辛入汤剂用量不应拘泥于一钱(3克)之内。

  我们再来看一下细辛的药用部位。宋代苏颂在《本草图经》中说:细辛“其根细而其味极辛,故名之细辛,二、八月采根,阴干用。”《本草衍义》亦言:其“极细直,深紫色,味极辛”,并言“细辛,用根。”其他诸多本草学著作,如《别录》、《证类本草》、《本草纲目》、《和剂局方》、《本草求真》、《雷公炮制论》等,均认为药材细辛,或去双叶,或去苗芦,均取须根入药。可见,细辛因根细味极辛而得名,根是细辛的极辛部位,也是入药部位。事实上,直到50年代,细辛入药一直用根。早在沈括的《梦溪笔淡》中就曾有大量例子说明:“药有用根,或用茎叶虽是一物,性或不同,苟未深达其埋,未可妄用”。但是,现代药材细辛的入药部位已变为全草。据现代研究,细辛的全草与根,挥发油的含量有显著差异。所以古今细辛的药材已有质的不同,如果仍照搬古代“细辛不过钱”的理论,显然不在情理之中。

  另外,细辛入汤剂,安全性要远远高于散剂。《本草新编》有言:“细辛,止可少用,而不可多用,亦止可共用,而不能独用。多用则气耗而增痛,独用则气尽而命丧”。根据上海中医药大学王智华等人的研究,细辛全草经不同时间煎煮后,其煎液中挥发油含量随煎煮时间增加而降低。细辛在煎煮三十分钟后,其毒性成分黄樟醚的含量能大大下降,不足以引起中毒。故细辛“单用末”,应遵循“细辛不过钱”之说,而入汤剂则可适当加大剂量。细辛在临床使用中多入汤剂,所以我们不能一味受“细辛不过钱”的束缚,以致影响了细辛应有的功效。

  大量的事实说明,在现实条件下,“细辛不过钱”之说已不再适用,它既不符合临床实际,又束缚了医者的手脚。不同的用药环境就应当有不同的用药标准。“细辛不过钱,过钱就危险”,这条界律也应当改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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