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无证行医的看法与建议(赵和平)
近年来,各地不断加大整顿医疗市场力度,重拳打击非法行医,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屡禁不绝,尤其是打着中医、民族医旗号的无证行医,更是令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头疼的问题。下面就此谈一下个人的粗浅看法:非法行医成因复杂,既有社会根源又有历史根源。在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中医担负着疾病防治、养生保健的主要任务,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形成了独特完整的医疗体系,是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于政治、军事甚至日常生活的各个领域。如:“不为良相,既为良医”,“用药如用兵”等等。历史上曾涌现出众多优秀的民间医生,如扁鹊、华佗、李时珍。由于中医的传承多是依师带徒和自学方式进行,所以又有广泛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深深扎根于民众之中,具有顽强的生命力,不管是北洋军阀的“废止中医中药”,还是民国政府的“废止旧医案”,都不能阻止中医的生存与发展。历史上散在的个体行医方式给无证行医提供了便利,中医独特的望、闻、问、切诊疗方法又给无证行医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加之民间一些确有疗效的单方、验方、祖传秘方的存在,使无证行医有了生存的空间和基础。因此,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是难以奏效的。有关部门虽费尽力气,也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像割韭菜一样,割完一茬又一茬。
医疗卫生事关人命,非法行医给人民生命安全造成危害和危险,不治理不行,而治理又难以根绝。那么有无治理非法行医的良策呢?本人认为,治医如治水,单靠堵是不行的,必须以疏为主,疏堵结合,只有分清泌浊,才能正本澄源。胡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指出:“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谁勤于学习,勇于投身时代创业的伟大实践,谁就能获得发挥聪明才智的机遇,就能成为对国家,对人民,对民族有用之材”。中医是民族瑰宝,振兴中医事业是全民族的责任和义务。专业医疗队伍是振兴中医事业的主力军,但光有主力军是不够的,有人说,振兴中医的希望在民间,因此,还应包括民间医生和无证行医者。诚然,民间医生和无证行医者中鱼龙混杂,庸医坑人者有之,无术而骗人钱财者有之,但其中亦不乏确有其材,身怀绝技或一技之长之士。分清泌浊是,是龙就要使其呼风布雨,造福民间;是鱼捉入池塘亦是有利人类。如此,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经纬分明,使分非法行医者失去依附的基础,才有可能正本澄源。为此,特提以下建议:
1、树立新的人才观,不拘一格选人材,建立建全高效常设的人材选拔机制和机构。
2、加快医疗卫生制度改革步伐,破除不合时宜,束缚人材成长和发挥作用的旧体制,旧框框。
3、加大依法治医力度,有技无德者不得行医,庸医骗人者给予重罚,造成严重医疗事故或因事故致人死亡者依法严格追究刑事责任。
4、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实行以疗效定优势,以疗效搞评聘的用人制度。
5、适当放宽两证条件,以利少数民族地区、边远地区的民族医生,民间医生成长与进步。
6、向报刊、杂志、会议交流等单位投稿,文责自负,并由编辑把关,应取消所在单位推荐信的限制,为各类人才学术交流提供平等的创作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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