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梧桐树 发表于 2015/11/24 22:52:33

骄恣不论于理

今人谈到医患关系,多侧重医院之盈利或医者之责任心,作为患者方面则往往单纯强调患病之痛苦、求医之艰难。古人讲“六不治”时将患者“骄恣不论于理”列为第一“不治”。

请同仁就“骄恣不论于理”列为第一“不治”谈谈体会。

四月天1 发表于 2015/11/25 07:57:42

剥削有理!

david92003 发表于 2015/11/25 16:47:16

医师自保的方法,患者傲慢自然不遵医嘱,很难有效。

家乡的梧桐树 发表于 2015/11/25 16:52:36

david92003 发表于 2015/11/25 16:47
医师自保的方法,患者傲慢自然不遵医嘱,很难有效。

言简意赅。:handshake

pandaii 发表于 2015/11/27 00:02:52

其实,现代文明基于社会分工,社会分工基于信誉,强调要别人相信自己,这是吃医生饭的人希望的,但这不是信誉,而是反信誉。我反社会分工,因为医生相比于其他行业,最不可信。

pandaii 发表于 2015/11/27 00:16:53

上面说得太轻了。中医学界基本上是骗子界。一般的中药,乱开的,即吃不好,也吃不死,但能转化。正是这种转化,给骗子骗钱与机会

再悟中医 发表于 2015/11/27 17:12:07

现在的患者久病成医,再在电视上听点儿养生节目,就主意特大,对医生产生不信任甚至根本不遵医嘱,这种现象很常见,大家不要过于愤慨。

ligts 发表于 2015/11/28 11:07:14

骄恣不论于理,就是妄自尊大,不知自律,不讲道理。这样的人,实难以同他打交道,避之唯恐不速;但医者救死扶伤,慈悲为怀,见其死而不救,也不大妥。如果医者是医院的值班医生,责任所在,更不容推卸。

昏昏默默 发表于 2015/11/28 12:30:59

古重贤德,今重市利!医有佞者,患有歹人,何疚于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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