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骄恣不论于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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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24 22:52: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人谈到医患关系,多侧重医院之盈利或医者之责任心,作为患者方面则往往单纯强调患病之痛苦、求医之艰难。古人讲“六不治”时将患者“骄恣不论于理”列为第一“不治”。

请同仁就“骄恣不论于理”列为第一“不治”谈谈体会。
发表于 2015/11/25 16:4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师自保的方法,患者傲慢自然不遵医嘱,很难有效。
 楼主| 发表于 2015/11/25 16:52:36 | 显示全部楼层
david92003 发表于 2015/11/25 16:47
医师自保的方法,患者傲慢自然不遵医嘱,很难有效。

言简意赅。
发表于 2015/11/27 00:0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现代文明基于社会分工,社会分工基于信誉,强调要别人相信自己,这是吃医生饭的人希望的,但这不是信誉,而是反信誉。我反社会分工,因为医生相比于其他行业,最不可信。
发表于 2015/11/27 00:16: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上面说得太轻了。中医学界基本上是骗子界。一般的中药,乱开的,即吃不好,也吃不死,但能转化。正是这种转化,给骗子骗钱与机会
发表于 2015/11/27 17: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患者久病成医,再在电视上听点儿养生节目,就主意特大,对医生产生不信任甚至根本不遵医嘱,这种现象很常见,大家不要过于愤慨。
发表于 2015/11/28 11:07:14 | 显示全部楼层
骄恣不论于理,就是妄自尊大,不知自律,不讲道理。这样的人,实难以同他打交道,避之唯恐不速;但医者救死扶伤,慈悲为怀,见其死而不救,也不大妥。如果医者是医院的值班医生,责任所在,更不容推卸。
发表于 2015/11/28 12:3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古重贤德,今重市利!医有佞者,患有歹人,何疚于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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