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行诀》五味作用及组方规则提要
本帖最后由 苏曼 于 2011/11/22 15:52 编辑五脏各有体味、用味、化味,而以用味为主,肝、心、脾、肺、肾的用味分别是辛、咸、甘、酸、苦。某脏三味之间的关系是:体味克用味,用味克化味,化味生体味。故某脏之用味、其夫脏之体味、其子脏之化味,三者相同。《辅行诀》以用味不足为虚,需补之,以用味过亢为实,需泻之,补泻都是针对用味而言。
肝德在散,以辛补之,酸泻之,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适其性而衰之也。
心德在软,以咸补之,苦泄之,心苦缓,急食酸以收之。
脾德在缓,以甘补之,辛泄之,脾苦湿,急食苦以燥之。
肺德在收,以酸补之,咸泄之,肺苦气上逆,急食辛以散之,开腠理以通气也。
肾德在坚,以苦补之,甘泄之,肾苦燥,急食咸以润之,致津液生也。
其中“补”选择的是用味;“泻”选择的是体味,因为体味能克用味,“急食”选择的是化味,因为化味能生体味。因此只要了解本草的五味属性,就能用来补泻五脏。
此外,《辅行诀》中的方子有特定的组方规则,需要用到二十五味药精。所谓二十五味药精,就是五行中复有五行,便有五五二十五种药味,如火中土(咸中甘)、水中金(苦中酸)等等,如果能把各种本草填入这二十五格中,用药就能得心应手。
下面是我根据《辅行诀五脏用药法要校注讲疏》整理出来的大小补泻汤组方规则表(未及研究每味药的用量、各味药的比例):
君
佐臣
监臣
援臣
君援之使
佐臣之使
监臣之使
小泻汤
夫中我
夫中妻
我中子
大泻汤
夫中我
夫中妻
我中子
母中子
母中夫
子中妻
小补汤
我中我
我中母
夫中妻
妻中我
大补汤
我中我
我中母
夫中妻
子中子
子中我
妻中我
母中夫
注:我即本脏的用味,夫即克我之脏的用味,妻即我克之脏的用味,母即生我之脏的用味,子即我生之脏的用味。小泻汤三味药,大泻汤六味药,在小泻汤的基础上,加子脏小泻汤之君为君之使、佐臣为佐臣之使、监臣为监臣之使。小补汤四味药,大补汤七味药,在小补汤的基础上,加子脏小补汤之君为援臣、佐臣为援臣之使、监臣为监臣之使。
其实,此表或《辅行诀》中的“汤液经法图”并不实用,真的按照图表索药组方就过于机械了。所以个人认为,《辅行诀》最大的价值在于完整揭示了五味对五脏的作用,校正了《内经》的传抄错误,对临床用药大有启发。
首发: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a810ac0100vn8d.html
本帖最后由 泽灵 于 2012/4/13 10:06 编辑
苏曼 发表于 2011/11/22 15: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五脏各有体味、用味、化味,而以用味为主,肝、心、脾、肺、肾的用味分别是辛、咸、甘、酸、苦。某脏三味之 ...
這麼重要的理論問題為什麼沒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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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行诀》曰:#s&
经云: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有五气,化生五味,五味之变,不可胜数。今者
约列二十五种,以明五行互含之迹,以明五味变化之用,如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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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辛皆属木,桂为之主,椒为火,姜为土,细辛为金,附子为水。!,s
味咸皆属火,旋覆[花]为之主,大黄为木,泽泻为土,厚朴为金,硝石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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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甘皆属土,人参为之主,甘草为木,大枣为火,麦冬为金,茯苓为水。
B:
味酸皆属金,五味[子]为之主,枳实为木,豉为火,芍药为土,薯蓣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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味苦皆属水,地黄为之主,黄芩为木,黄连为火,白术为土,竹叶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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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二十五味,为诸药之精,多疗诸五脏六腑内损诸病,学者当深契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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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麼重要的理論問題為什麼沒人討論?
辅行诀中:肝德在散,以辛补之,酸泻之,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适其性而衰之也。记得伤寒例中有酸补肝的说法,这和内经说法一致。很多大家都认为,伤寒论和辅行诀都脱胎于汤液经法。到底是内经错了,还是陶弘景抄错了,现在已无法核对,可能只能以事实检验了。 泽灵 发表于 2012/4/13 10:05
這麼重要的理論問題為什麼沒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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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文传抄有误,草木药中含有金石,五果药。
techiezp 发表于 2012/4/13 10:54
辅行诀中:肝德在散,以辛补之,酸泻之,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适其性而衰之也。记得伤寒例中有酸补肝的说 ...
不矛盾,一回事。两种说法对象不同。
辛补肝之用,酸补肝之体(泻肝之用)。
独孤园丁 发表于 2015/3/31 22:39
不矛盾,一回事。两种说法对象不同。
辛补肝之用,酸补肝之体(泻肝之用)。
我研究過,這是不對的,別浪費心機了
独孤园丁 发表于 2015/3/31 22:39
不矛盾,一回事。两种说法对象不同。
辛补肝之用,酸补肝之体(泻肝之用)。
内经中有体、用之分吗?
lyjun2401 发表于 2015/4/10 21:53
内经中有体、用之分吗?
内经中称阴阳。
陶弘景将‘阴阳’具体化为‘体用’。阴为体,阳为用,并与五行结合,为了更好地把握阴阳。
独孤园丁 发表于 2015/3/31 22:39
不矛盾,一回事。两种说法对象不同。
辛补肝之用,酸补肝之体(泻肝之用)。
按照你的说法,补肝之体,就是补肝之阴,这是泻肝吗?
lyjun2401 发表于 2015/4/11 12:05
按照你的说法,补肝之体,就是补肝之阴,这是泻肝吗?
对。补肝之阴(体),就是泻肝之用(阳)!
补,泻相反,均是对“用”而言。
“用”虚,则“补”;“用”太过,则要“泻”。阴阳(体用)以调平为期。人无病也。
然而阳(用)太过,是因阴(体)不足,“阴不涵阳”所致。故要补其阴(体),阴(体)足则能涵阳(用),则阳(用)自泻。此乃补阴(体)即泻阳(用)。
非仅肝,五藏皆准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