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ygg 发表于 2010/2/14 16:55:47

说不清楚.人和人是没法比的.什么样的日子都能活到老.活到死.      但活的好,还是不好只有自己知道.心中的事是说不清楚的.

小王子的肉丝 发表于 2010/2/14 19:47:53

原帖由 luck52 于 2010/2/13 21:44 发表


呵呵,只有我们的国家,才说律师是狂妄的。说实话,很多层面的东西你不懂。我本人就是律师,我见到的黑暗面比你估计要多得多。

还有你的案例,有必然性吗?你能够确信你的前因必然导致完全一样的后果吗? ...

中医好有魅力呀,吸引了咱们国家那么多优秀人士驻足学习,太好啦。
欢迎律师同志们在百忙找案源的繁忙工作中,忙里偷闲学中医。

virgn 发表于 2010/2/14 23:28:18

原帖由 <i>happy999</i> 于 2010/1/13 16:04 发表<br />
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也有二十多年了,走出国门到海外留学的人数以万计,竟然没有将西方最先进的民族犹太人的思想及生活方式学到,反而将西方最野蛮的民族的思想及生活方式带回我们中国,实在令人不可思议。他们将西 ... <br />

大可不必张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
中国文化才是最有包容性的,不然不会传了几千年还继续,
因为中国人可以同化任何民族,以柔克刚,

犹太人嘛,上帝遗弃的民族,只会贪婪地追求最大利润,
德国二战前,就是因为犹太的金融资本家玩了德国人民,
使普通德国人民的财产贬值,才导致希特勒上台灭犹,
设想下你辛辛苦苦一生的积蓄,被几个金融资本家给玩得
一钱不值,你会怎么样?有因必有果,犹太人自找的。

犹太人以暴制暴,不懂感恩,战后硬要插到阿拉伯国家里面去建国,
圣经启示录上说过,犹太人最终要被灭族的。
所以用不着崇拜犹太人!

luck52 发表于 2010/2/15 10:43:01

原帖由 hhbffq 于 2010/2/14 08:3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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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呵,楼主原来也是律师!不过律师接手的无论是刑事或民事官司,还是合同业务,得重证据吧————道听途说是不足为凭滴— ...

重证据?其实不用说太多,我所见过的外国人,大都身体比较健康,我所看过的外国伦理影片也可以见识到某些国家人民的性意识和开放程度。这个还要什么证据吗?视而不见,掩耳盗铃。

至于李庄是不是为了钱伪证,我不管。我反对的是用一种违法的审判来解决一件正常的案件。而你看到的是什么?

你知道重庆大黑的背景吗?

[ 本帖最后由 luck52 于 2010/2/15 03:45 编辑 ]

luck52 发表于 2010/2/15 10:47:52

原帖由 小王子的肉丝 于 2010/2/14 12:47 发表


中医好有魅力呀,吸引了咱们国家那么多优秀人士驻足学习,太好啦。
欢迎律师同志们在百忙找案源的繁忙工作中,忙里偷闲学中医。

呵呵!真的一点不忙。还有企业要管理,一天上班3个小时。说到优秀人才,都是狗屁,我觉得做事情问心无愧就已经是顶级了。

luck52 发表于 2010/2/15 10:49:41

原帖由 金匀 于 2010/2/14 08:58 发表
东亚?什么叫东亚,东6-7-8区的地方一划拉下来,连俄罗斯,斯拉夫人群都要在里面,就是黄种人,北方黄种人与南方黄种人区别有多大? 中亚人算不算黄种人?不是黄种人是白人?是黑人? 日本人不算东亚黄种人? 算什 ...

真正厉害的高手!恕我眼拙!试问一问,如何看出来这个文章有种族主意倾向的?

hhbffq 发表于 2010/2/15 20:16:45

原帖由 luck52 于 2010/2/15 10:43 发表


重证据?其实不用说太多,我所见过的外国人,大都身体比较健康,我所看过的外国伦理影片也可以见识到某些国家人民的性意识和开放程度。这个还要什么证据吗?视而不见,掩耳盗铃。

至于李庄是不是为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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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呵,楼主显然是个极端无知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开口逻辑、因果关系、纸老虎,闭口掩耳盗铃————词汇堆砌的“功夫”还是“有一套”滴!
不过我要是告诉律师先生一些历史知识,就怕律师先生不顾自身具体身体状况、不计后果、盲目效仿,最后身体“还老返童”————缩小如婴儿,到时“引火汤”要是救不了你,本人违反“非其人勿教、匪人勿授”之古训,却不是罪过一件!本人实在不愿承担此巨大风险。
不过本人还是可以明确地告诉律师先生,中国医学文献确实有“房中术”这个技术,但并不是随便识几个字的人就能学会这个技术————因为无德之人学会此术,轻则丧命、重则危害社会(采花律师仅仅是个轻微的案例)。清朝有一大学问家汉官一日要“五接”-居然活了80多岁,可惜这仅仅是个“个案的成功例子”,律师先生虽然“钱袋子鼓鼓的”,难免有“既得陇复望蜀”的非分之想,但你仅仅是半瓶子醋,学问修养不足,盲目效仿古人,到时学虎不成反类*,后果还是不可预测滴————虽然你有点小聪明!

hhbffq 发表于 2010/2/16 01:12:22

http://lxbhf.home.news.cn/blog/a/01010000126809FBC21F3567.html   ——————这也一家之言!

【首发】 哪些人还在埋怨薄熙来“打黑除恶”?

16日上午,雨后初晴,重庆大学A区主楼101会议室气氛热烈,市委书记薄熙来、代市长黄奇帆等市领导坐在同学们中间,与来自全市27所高校的近300名学生代表亲切交流。(重庆晚报2010年01月18日)
在交流中,大学生提到了“平安重庆”、“打黑除恶”之愿望,薄熙来说,“打黑除恶”就是树正气,让老百姓安居乐业。我们党和政府必须主持公道,为老百姓提供一个安全的、有保障的生活环境。
在这之中,他又一次提到了打黑面临的杂音,“有些人埋怨我们‘打黑’,其实做任何事情,总会有一些人品头论足、七嘴八舌,总会有《愚公移山》中‘智叟’式的人物,自己不干事,对人民群众拥护的事,又酸溜溜地说三道四,东拉西扯。”
在全国上下盛赞重庆打黑的壮举时,仍然有人在那里埋怨,在那里品头论足。这让我们既感意料之外,又感意料之中,毕竟这牵涉到某些人的利益,对某些人的利益进行了很大的调整,有的人为此付出了法律的代价。
那么,究竟是些什么人在那里埋怨呢?这是很值得思考的,他们到底在埋怨什么?在我看来,这样一件顺民意、得民心的大事,绝对是会得到中央支持、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的,他们绝不会有半点的埋怨,也不可能在那里随意品头论足。从薄熙来、王立军在网上的人气足以见证这一切。
而那些埋怨的人,据分析,至少有三种人:第一种人是贪官污吏。或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心在胆战;或贪污受贿,担心打黑的认真予以延伸,最终将会威胁他们的利益所得。
第二种人当然是那些漏网的黑恶势力。毕竟这是直接威胁到他们的利益。
第三种人是那些碌碌无为、没有能力的官员们。因为打黑的风暴与常态化,使得他们不能充当老好人,不能碌碌无为,而必须有所作为,而有所作为,不仅需要决心、勇气和正气,还需要能力和智慧,有的人可能就会无法适应。
第四种人是那些嫉妒、眼红的观望者。这种人肯定不少,不仅在重庆,就是在全国也都存在。他们自己不想做、不能做、不敢做,也就罢了,但又看不得人家做,从而说人家是作秀,是出风头。这种人在历史上很多。
薄熙来的政绩不是吹的,不是作秀作出来的,而是实打实、动真格干出来的,是用一颗对党忠诚、为民服务的心写出来的。对于广大老百姓而言,这样的政绩、这样的官员,不是多了,而是少了。

luck52 发表于 2010/2/16 08:10:51

原帖由 hhbffq 于 2010/2/15 18:12 发表
http://lxbhf.home.news.cn/blog/a/01010000126809FBC21F3567.html   ——————这也一家之言!

【首发】 哪些人还在埋怨薄熙来“打黑除恶”?

16日上午,雨后初晴,重庆大学A区主楼101会议室气氛热 ...

你如果相信媒体,相信党报。那我看文化大革命还可以再来一次,当时的报纸,可是一点杂音都没有啊?这就是一家之言,是我们“党”的一家之言。高度统一啊!你懂什么?

真是“慷慨激昂,催人尿下”!!!

你很适合在机关工作!

[ 本帖最后由 luck52 于 2010/2/16 01:12 编辑 ]

luck52 发表于 2010/2/16 08:21:04

原帖由 hhbffq 于 2010/2/15 13:16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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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呵,楼主显然是个极端无知的民族虚无主义者————开口逻辑、因果关系、纸老虎,闭口掩耳盗铃————词汇堆砌的“功夫 ...

说实话,钱袋没有鼓鼓的,我也不是拜金主义者。我也讨厌律师队伍当中和司法队伍当中的的垃圾,所以我几乎没有从事法律业务。因为在我们这里,最高尚的就是最卑下的。本人性格太傲,觉得和那些人交往,太丢分子。

但是说我是”##主义者“。我就要晕了。干嘛又套上什么民族。我看你才有什么民族倾向。我引用的通篇文章,那里看到什么”主义“。好了。到此为止,逻辑不清楚,再聊下去。就更乱套了。我认输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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