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hhzhouyi
发表于 2010/1/31 12:04:22
另外很同意14楼的观点
hhbffq
发表于 2010/2/2 10:58:32
图书名称:中国男科医案http://shop.kongfz.com/data/book_pic/20090810/5471/200908/5471PMS3E7_n.jpg
[*]http://shop.kongfz.com/data/book_pic/20090810/5471/200908/5471PMS3E7_s.jpg
上述《中国男科医案》一书记载有一“采花律师”病案,倒是颇为符合楼主主帖的“理想”,可惜当时的医者医术的局限性,未能治好此病例,让“采花律师”还老返童——身缩如婴儿死了!
依现在的认识,大剂量的“引火汤”或许能挽回此患者!
书籍作者:张有寯主编
图书出版社: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图书品相:9成品相
库 存 量:1 本
图书售价:9.00元
图书类别:医药卫生
图书标签: 医案 中国 翻译 天津科技翻译出版公司 天津科技
上书时间:2009-08-10
出版时间:1990-07 印刷时间:1990-07-01
开本:大32开 页数:477 页
装订:平装 印数:1千册
[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10/2/2 10:59 编辑 ]
luck52
发表于 2010/2/6 10:01:10
原帖由 hhbffq 于 2010/2/2 03:58 发表
图书名称:中国男科医案http://shop.kongfz.com/data/book_pic/20090810/5471/200908/5471PMS3E7_n.jpg
http://shop.kongfz.com/data/book_pic/20090810/5471/200908/5471PMS3E7_s.jpg
上述《中国男科医案》 ...
呵呵,这可只是个例。我想大家几乎没有见到。这个例子没有意义。不然,国外这种病例就多了去。
luck52
发表于 2010/2/6 10:05:31
原帖由 Ken2009 于 2010/1/30 15:17 发表
用道德或者法制来解决社会问题其实就是两个面,西方社会制度和政党制度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吗?可能吗?西方社会制度没有问题吗?西方政党制度没有问题吗?没问题的话那来的经济危机?
不动经济不要乱说,我们的经济问题比人家严重几倍。我想大家可以看到,不要说远的,我们的房价,我们的物价,我们人民的压力。。。。。。。。。。。。。呵呵,这才是真正的问题,不是很远,就在你我身边。
luck52
发表于 2010/2/6 10:07:27
原帖由 Ken2009 于 2010/1/30 15:43 发表
你也太高看日本了,日本人的科技,要说没什么也不全对,不过好象会用太空合金去做胸罩而不是造个宇宙飞船整上天,它不想造个飞船吗,它不挺有钱的吗,咋就造不出捏。 “如果不是有日本宪法约束”,宪法有问 ...
不懂经济,也不懂历史,哎。。。。。。。。。。。。。。怎么说。看看二战时怎么结束的吧。但是国际上对日本的约束是什么。不就清楚了吗
luck52
发表于 2010/2/6 10:09:14
原帖由 Ken2009 于 2010/1/30 15:17 发表
用道德或者法制来解决社会问题其实就是两个面,西方社会制度和政党制度能解决所有社会问题吗?可能吗?西方社会制度没有问题吗?西方政党制度没有问题吗?没问题的话那来的经济危机?
我是说,人家解决的远比我们好。哪里有完美无缺的事物?谁说解决所有问题了?
hhbffq
发表于 2010/2/7 20:37:32
原帖由 luck52 于 2010/2/6 10:01 发表
呵呵,这可只是个例。我想大家几乎没有见到。这个例子没有意义。不然,国外这种病例就多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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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医案具有《警世醒言》的巨大意义,怎么“没有意义”——————至少对狂妄的李庄律师就大有教益!————而对于充满性幻想的年轻学子也是一剂清凉药!
世人常谓————有奇淫必有其祸————此“采花律师案”可是个经典案例!
luck52
发表于 2010/2/13 21:44:10
原帖由 hhbffq 于 2010/2/7 13:37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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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医案具有《警世醒言》的巨大意义,怎么“没有意义”——————至少对狂妄的李庄律师就大有教益!————而对于 ...
呵呵,只有我们的国家,才说律师是狂妄的。说实话,很多层面的东西你不懂。我本人就是律师,我见到的黑暗面比你估计要多得多。
还有你的案例,有必然性吗?你能够确信你的前因必然导致完全一样的后果吗?如果不行,以此作为结论有什么意义。看来逻辑也是要学一学的。不然在学中医的时候,你的思想可能会乱成一塌糊涂的。
“警世醒言”要基于真实及严谨的逻辑,如果不是基于真实,那就是“危言耸听”。那就是纸老虎。
[ 本帖最后由 luck52 于 2010/2/13 14:48 编辑 ]
hhbffq
发表于 2010/2/14 15:36:59
原帖由 luck52 于 2010/2/13 21:44 发表
呵呵,只有我们的国家,才说律师是狂妄的。说实话,很多层面的东西你不懂。我本人就是律师,我见到的黑暗面比你估计要多得多。
还有你的案例,有必然性吗?你能够确信你的前因必然导致完全一样的后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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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呵,楼主原来也是律师!不过律师接手的无论是刑事或民事官司,还是合同业务,得重证据吧————道听途说是不足为凭滴————可楼主的主帖看起来颇类道听途说的海外奇谈————也看不出证据出处,倒象“煽情”小说——————虚构成分太多————律师也有这“雅兴”?
不过说实话,本人对替邓玉娇义务辩护的北京律师还是很崇敬滴!————有施洋大律师的风格!
至于为钱而判刑的“李庄之辈”————就象赖昌星的那个律师,虽然财源广进,笔者仍然不看好其人!
中言刺耳,勿怪勿怪!
金匀
发表于 2010/2/14 15:58:49
东亚?什么叫东亚,东6-7-8区的地方一划拉下来,连俄罗斯,斯拉夫人群都要在里面,就是黄种人,北方黄种人与南方黄种人区别有多大? 中亚人算不算黄种人?不是黄种人是白人?是黑人? 日本人不算东亚黄种人? 算什么地方的杂种猴子?还以真以为脱亚入欧了?
扯JB蛋,为种族主义张目的文章,一堆人还津津有味的讨论。真是可笑。
[ 本帖最后由 金匀 于 2010/2/14 16:0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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