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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中里巴人”是个非法行医骗子? 讨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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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27 21:1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同志们,别误会,我刚开始也很喜欢中医,郑老师也是我学中医的启蒙老师,我甚至想把一生投入中医中,我才21,很有前途的(呵呵),但中间听到许多反对的声音,后来又看倪海厦的《汉唐中医》,更激情了,
现在我想学的是倪海厦的那种也能治癌症啊等各种病,还有向李可老人家学习,不仅仅是养生
我就是不知道郑老师的怎么样,听听大家意见拉.......
现在相信群众的眼睛....
发表于 2009/6/28 08: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大落后了,到现在还未看过中里巴的书.因此不敢作任何评论.
发表于 2009/6/28 11:03:42 | 显示全部楼层
民间有好多无证的神医,他们能用很简单的方法治好医院有证医师治不好的绝症。百姓看的是结果而不是门票。
发表于 2009/6/28 12:4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断一个人的学问 不能光看学历。 因为许多东西是从书本上学不来的,要靠悟性,德行,灵性。尤其中医是这样的。中里巴人怀着一颗慈悲的心,拯救众生脱离苦海,我们感激还来不及,为什麽还说三道四。这些人的心是肉长的吗?
发表于 2009/6/28 14: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事找骂

不懂就别乱说。支持中里巴人。
发表于 2009/6/28 17: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历代荣膺非法游医最高荣誉之名册:
雷公 扁鹊 秦越人 张仲景  华佗  樊阿大 孙思邈  陶弘景 张子和 赵献可  唐容川 王肯堂  等

取得非法游医与非法坐堂医双料荣誉之名册:
岐伯 叶天士 朱丹溪 李东桓 吴掬通 吴又可 薛雪 喻嘉言 张元素 张锡纯 等

非法医与合法医之区别
非法医之重点必读必做
必读:
周易八卦    黄帝内经  黄帝外经  难经 中藏经  伤寒论 金匮要略   温病条辨  儒门事亲  神农本草经
必做:
自己试药 体会药的走向与反映
非法医之学历: 无    但能识字

合法医之重点必读必做
必读:中基教材   英语考级  西医对中医不科学的言论   中药的化学成分
必做:小白鼠试验 (评:小白鼠不会告诉你,用药后是什么感觉)
合法医之学历:学士 硕士 博士
非法医之乐:乐林间阡陌之淡
合法医之喜:喜庙堂高盛之弘
有鉴于此,吾以非法医为最高之心愿。
能入非法游医之列,实乃今生之幸也!
发表于 2009/6/29 11:36: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帖子别有用心,转贴更要注意啊!
~~~
我很喜欢中里巴人的书,象一位良师益友,曾经向别人推荐,但怕自己见识少不敢推荐了,后来听说给国家领导人看病的医生也推荐看他的书呢,安慰了下
发表于 2009/6/29 15:4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这样的贴子的人有没有记者证?不然的话判他非法冒充记者。违法!!
发表于 2009/6/29 16:17:05 | 显示全部楼层
转贴:强烈支持卫生部严惩“中国最美女记者”曹爱文无证行医http://ngotcm.com/forum/viewthread.php?tid=41856
“没救活落水孩子,我很遗憾”
本报记者对话“中国最美女记者” 曹爱文坦陈事后四次参加急救培训
这两天,一位女记者打动了众多网友,她就是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23岁的曹爱文。
在一次采访落水少女的报道现场,曹爱文不是先去采访,而是挺身而出,趴在女孩身上做人工呼吸。
经过多次努力,女孩最终没能醒来。看着女孩的尸体,曹爱文哭了,泪水顺着脸颊滑落。这张照片一经上网,立刻引来众多网友跟帖,绝大多数人认为曹爱文是当今中国最美丽的记者,但是也有人认为,采访是记者的第一要务,因救人而放弃采访的做法并不可取。
面对各大网站的议论纷纷,曹爱文本人如何看待?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曹爱文展示了自己的内心世界。
事件缘起:女记者流泪照片打动网友
曹爱文的故事,最先在大河网上贴出。
7月12日下午16:06,一篇题为《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女记者曹爱文流泪伤心模样》的帖子出现在大河网“网闻天下”栏目,文图并茂地讲述了曹爱文救助落水女孩的全过程。发帖子的是该栏目版主“寒江雪”。
帖子全文如下:
7月10日下午,13岁的女孩王孟珂不慎落入黄河中。后来王孟珂被乡亲打捞上岸。在120急救车到现场之前,闻讯赶来的河南电视台都市频道女记者曹爱文,向120电话请教人工呼吸的方法,之后按照“五下压胸,一下吹气”的步骤,为王孟珂做起人工呼吸。
做了8分钟心肺复苏术,不见小女孩醒来,曹爱文急得直掉泪。120急救车赶到后,医护人员虽尽力抢救,但小孟珂还是没能醒来,医生宣布抢救失败。
此外,新华、千龙等国内知名网站对曹爱文的评论也急剧升温。多名网友发表评论称,曹爱文这张流泪的照片,使他们认为曹爱文是“中国最美的女记者”
现场回放:边给120打电话边救人
7月10日下午5时,正在值班的曹爱文的接到热线电话,有人在黄河边玩耍时不慎落入水中,有关部门正在打捞。
曹爱文回忆说,对已做过1年热线新闻的她来说,类似突发事件并不少见。根据经验,她认为从黄河里把人打捞上来的希望不大。
晚上6时10分左右,在采访现场,曹爱文突然得到消息,孩子捞上来了!
凭着职业的敏感,曹爱文大步向河边飞奔。曹爱文承认,当时她的第一反应是,好看的新闻有了。
然而,当看到落水人平躺到了地面上,曹爱文一下子呆了。
几名围观群众开始把女孩倒提起来,水和食物残渣随着她的嘴角流出。
“那种方法不行。倒提的时候,女孩的脖子顶住了石块,只会越治越糟。”曹爱文说,她从小跟着在医院工作的父母,学过些急救知识,刚工作时也参加过急救培训。
“我就赶紧给120打电话,他们说到达现场还需要一段时间。我虽然知道一些救人的常识,但是对呼吸按压比却拿不准。没办法,我只能一边向120打电话一边救人。”曹爱文说,现场很多人帮女孩做了按压,但不知道为什么始终没人上前给女孩送气。“也许是怕陌生人有病吧。可既然没人做,那就只能我做了。”
大约做了十分钟左右,曹爱文因体力不支只好停下来,而女孩还没有醒来,曹爱文急得直流眼泪。
随后,120急救人员赶到,经过抢救,落水女孩最终被宣告死亡。
网友热评:新闻第一还是救人第一
网友们在赞许曹爱文的举动时,对新闻和生命两者谁轻谁重也展开争论,多数意见是:在生死面前,生命才是第一位的。
网友“笑看风云淡”发表自己看法:“不少记者为了抢新闻,只讲究所谓的新闻第一原则,见死不救,只管拍照报道。而都市频道女记者却选择了先救人,让人敬佩!”
网友“友山”说,曹爱文的出现,可以让老百姓重新认知我们的新闻记者,重新审读我们的新闻节目。什么叫和谐社会?曹爱文的行为就是和谐社会的表现!
“暴走的蜗牛”从人的社会角色进行分析:“人的社会角色可以分为两个层面,一是其职业层面,一是其本身做为人的层面。记者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公众对其还有更高的期许。曹爱文,好样的。”
2005年5月9日,一场暴风雨袭击厦门,厦门一家媒体摄影记者守株待兔,抓拍到一名骑车人,因自行车前轮突陷水坑,身体失去平衡摔倒的情景。这件事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很多网友对记者这种做法进行谴责;但也有人赞扬记者坚守职业道德。“记者做得很好很客观,记者本来就应以旁观者的身份存在,如果介入到事件之中,他就不是一个称职的记者了”。
在第一个发布此事的大河网,目前143个跟帖中除1个对曹爱文的做法表示不屑外,其余均表示赞许。
对话曹爱文:选择救人只是一种本能
曹爱文称不在乎网友如何评价,只希望再遇到此类情况会处理得更好
记者(以下简称“记”):听说那天你是第一个赶到现场的记者,但是为了救人你却没能把报道做好?
曹爱文(以下简称“曹”):是的。当时为了救人,我连女孩叫什么名字都没来得及问。120来了之后,我要赶紧去另一个现场采访,连女孩送到哪个医院了都不知道,女孩没抢救成功的消息还是其它媒体的同行告诉我的。
记:我在你们办公室门口的考核表上看到,你的排名很靠前,同事们也都夸你勤奋、敬业。但这次你却把工作抛在了一边,当时犹豫了吗?
曹:生命比一条报道重要。如果再有一次机会,我只希望自己能多掌握一些急救方法。
记:报道没做好,单位领导对你的做法怎么看?
曹:当天就通报表扬了我,还奖了1000元钱。
记:网友把你说成是“中国最美丽的女记者”,也有人说要因为你改变对河南人的看法,你怎么看?
曹:遇事站出来的人少了,救人才会成为新闻,大家这么关注我其实是一件很悲哀的事情。至于网友怎么评论,我不会太在意。我提一个建议,不要报道我,还是带着大家一起去反思吧。
记:但是,也会有人说,你采访时带着摄像机,这样做也许是在做秀,这个问题你自己怎么看?
曹:如果他们在现场,就会知道当时根本没有时间去策划这样的做秀。我问心无愧,人家爱咋说就咋说吧,我认为选择救人只是一种本能。不过我听说还有人批评我“救人姿势不对”,这种说法我很介意。
记者:为什么?
蔡:也许是因为人家说得有道理,虽然我真的已经尽力了,但还是很遗憾。这次事故之后,频道又组织了4期“急救医疗知识普及班”,每期一天,我重复参加了4次。再碰到类似的事,我肯定能做得更好。
(记者王海科肖海丽实习生郭威/文记者程实/摄) >
看完这则消息后,一向坚决拥护卫生部医疗政策的我终于愤怒了!在一个法律如此完善健全的中国大陆地区,怎能容忍曹爱文成为漏网之鱼!卫生部必须对其依法严惩!兹列理由如下:
1:人工呼吸属医学范畴,使用人工呼吸法抢救溺水者即为行医。
2:曹爱文非医学专业人士,没有卫生机构颁发的医师资格证书,即为非法行医。这一点从其事后重复参加了4次“急救医疗知识普及班”可以得到证实。
3:曹爱文使用狡诈的手断收受了报酬1000元钱,骗取钱财。
4:虽然那1000元钱并非患者家属所给,不属于诈骗钱财,但也属于非法行医,民间中医不收受患者任何财物,不是也应被取谛吗?
5:由于曹爱文无证行医,致使溺水儿童死亡,出了重大医疗事故。
6:曹爱文的职业为记者,不可能不了解卫生部的相关医疗政策,尤其对卫生部最近打击非法行医应有相当高的敏感度,所以曹爱文为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网友们,行动起来吧,让我们支持卫生部的医疗政策吧!让无证行医的“中国最美女记者”曹爱文受到卫生部的依法严惩吧!
发表于 2009/6/29 17:46:23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运用祖国的传统医学也叫非法.真是胆大包天.目无王法.
我们学习的都是黄帝老祖宗的传授的学问,运用老祖宗这一"祖传"的道术为人民谋福祉,解除人民所患疾病的痛苦,是我们所应继承发扬的.
黄帝内经是实实在在的真孝道,医己医家医人是尽孝道,是中华民族的光荣,如今自学自救为医成为非法,说此非法的法是一部什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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