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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yszyzy

李培刚与胡万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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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6/19 14: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培刚与医事制度

一、谁的谎言?

李培刚说:一天中医也没有学过,我是西医大夫(当然,学习经历,不能简称学历,也的确是西医)。

执业医师资格查询:

河北省卫生厅:
姓名 医师级别 执业类别 资格证书编码 单位
李培刚 执业医师 中西医结合 199813142130203551101091 唐山市按摩医院

卫生部:
姓名 性别 级别 类别 执业地点
    李培刚  男  执业医师  中医  唐山市按摩医院

一个连执业类别都填不明白的卫生行政部门,还能指望他们作甚?50年没见过真实的蟑螂,现在经常要在电脑前会见它们,没有“逐渐完善”的公共卫生机制,这辈子岂不要白活了。

二、“科学巡防队员”的嘴脸

首先声明,嘴脸是中性词,不然以“科学警察”和“科学巡防队员”对文字的理解,又该引发他们抽动秽语综合症了。

在“私媒”关注下,“科学巡防队员”第四次发布不予立案理由:本人没有执法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本人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行使这样的权利并不能构成你所谓的“科学巡防队员”。

“私媒”想请教,在科学面前谁有执法权?“科学警察”有吗?刑警还不管交警的事呢,“科学警察”跨着八百六十个专业也能“执法”,您能理解“”的意思吧?

做为一个学者应该有严谨的态度,在没有调研取得证据的时候,就有了“李培刚是个骗子,中央电视台给骗子搭台唱戏,做虚假宣传”的“判断”。请问,怎么知道不是其他组织或个人行骗,李培刚则是被导演的演员,抑或其它更多可能?

口口声声好像懂得法律似的,那为什么不尊重一下法律的基本精神,无罪推定?

常识学家的“科学警察”们,面对“创新医学”颠覆常识没有表现出以往比110还迅速的反应,有反常态。这里再次恭请他们出来,普及一下常识,更好地督促有关方面给人民群众一个科学严谨的信息。

三、恶意作为的医事管理

面对混乱不堪恶意作为的医事管理,“学科巡防队员”以表面上的专家声势和混乱的逻辑,令人无从搞清这些概念和文章的思路:

一方面,反对医学院校扩招,强调放开执业医师考试学历限制这一点非常的荒唐,不管是谁必须经过住院医师培训,另一方面,质问,短期培训难保医疗质量的乡村医生,目前状况能不能全部砍掉,重新回炉?

请问,培养兽医需要几年?把共和国十亿农民的生命置于何地?口口声声抱怨人治,想表明尔等(注,中性词)是追求法制的。通过医事管理制造了对十亿人的阶层歧视,这就是卫生行政追求的法制吗?

为什么不能全部砍掉?让大量的助理执业医师、执业医师失业,短期培训难保医疗质量的乡村医生占据医疗就业资源就不荒唐?考试不代表能力,连助理执业医师都考不过的就代表有能力了?培训住院医师的都紧着出克林霉素一样的问题,短期培训的怎么保障十亿农民的生命安全?

某地为全地区乡村卫生院招聘7名中医,招聘信息公布尚不广泛,就有一千多名执业医师和应届毕业生应招,这就是你主观臆断的大学生不愿回乡?他们可以回乡务农,到乡镇浴池按摩搓澡,为找不到工作认可不高考,却不愿意回乡做医生?到王世保等千千万万名牌医学院校毕业生中去说,看看是不是打得你满地找牙?

强调日本穷人家的孩子几乎上不起医学院,好像是为草根阶层着想似的,请问,中国穷人家的孩子进各类医院能不能拿得起好处费?在肯定私人的自利行为时,假设了政府官员的一心为公。自私自利的私立医生,会不会养活一堆吃干饭的,能不能去收取天价医药费?

不管是谁,必须通过住院医师培训。说得没错,包括李培刚在内所有医生谁都愿意接受培训,可卫生行政部门偏偏不这么做,你说怪也不怪?

要真的追求法制,甭管其它部门人治还是法治了,就把你说的人治的法律执行了就行了,分离卫生行政部门的经营权和监管权,公立和民营公平竞争,放开执业医师自我创业的违法限制,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短时间就会迎刃而解。哪些人不愿意呢?十亿农民只会欢迎自学或师承但没有学历和医学院校毕业生能考过的助理执业医师和执业医师,而绝不会欢迎短期培训难保医疗质量的乡村医生这是肯定的。卫生行政部门若有异议不妨搞个十亿农民的问卷调查,这远比主观臆断来得科学。

坚持科学主义的时候,不要忘了希波克拉底誓言。要明白,医学,不是看能治好几个,要看不应该治坏几个,更要看不应该治死几个。

四、甭见到没学历的就拿学历拉大旗作虎皮,见到有学历的又吃饺子把调料都喝了。至于抽动秽语综合症,网诊是不合法的,就不予治疗了。

不得不说的是,有些组织和个人以法制的名义,却屡屡践踏法律和基本规范。唯恐天下不乱,花样翻新制造事端,这才是追求和谐稳定的人们需要警惕的,不管他是谁。
 楼主| 发表于 2009/6/20 15:38: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培刚与医事制度2

就李培刚“创新医学”案,接上一帖子问答:

1、你凭什么说人家颠覆常识?你也有常识?

常识,您不正在给大家普及着的么:一名是我们著名的川耗子川院长,号称做过多年外科,请问,找李大师捏把捏把,您认为能够松解粘连么?能够使截瘫病人行走么?他这么捏把捏把创新在哪里了? 你要啃腚什么创新? 啃哪门子创新的腚?……我实在是太TMD佩服二位的肯定创新的态度了, 创新对于你们二位,就像AV对于我一样,激起无限条件反射,引出大量粘液。

请问,“捏把捏把”不能松解粘连,山东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推拿科是怎么让肩周炎患者抬起胳膊的?住院医师培训,都由您来标准化培训如何?

2、经过三年甚至三年以下的培训的医生年龄已经60岁左右,这些是不是历史遗留问题?你让他们回炉,回十遍炉,他们也难保能过关,你怎么办? 断了他们的活路?

有关报道:某市被毒蛇咬伤的人只能辗转300多里赶往外地治疗,途中病情往往被耽搁,留下残疾,原因是当地的蛇伤科个体诊所在整治时都被“一刀切”了。当地某乡村医生从事治疗蛇伤已有30多年,持证行医也已有20多年的历史,他靠着祖传秘方和实践经验,治疗蛇伤在当地颇具声名。但在这次整治中也被“一刀切”了。

拿出美国的“grandfather-in”说事,好像挺有善心似的,各地不大都一刀切了吗?之后为了自己公立连锁垄断经营,又大量短期培训难保医疗质量的村医顶替他们,就这么给人活路?假定给了这些医生的活路,包括培训不足考试不过的,那谁给十亿农民的活路,谁给医学院校毕业生的活路?那边是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这边让大家公平竞争自找活路可不可以?下一步是不是还要说,谁给公立医院医生的活路,谁给靠这些医生养活的一干人等的活路?

好一个“三年甚至三年以下的培训”,这起码相当于中专了吧?既然培训就出能力,也的确有真才实学的,那为什么不让这些人像公立医院里中专学历的一样认定或考执业哪管是助理执业医师,非得搞一个与执业医师制度并行的乡村医师制度,对世界六分之一的人搞阶层歧视?

3、我相信未来中国一定能够建立一套完善的医师选拔制度,而且近些年来的医师资格考试,药师资格考试制度就是一个良好的开端。

这话我也相信,也是衷心企盼的。也真的看到了进步,比如,私营医院门诊诊所的业主以前是建筑工程施工有限公司经理,后来是人民公仆,这是管理的进步;田间管理技术师承人员以前是医院性病中心的主任只会用用抗非假菌素,后来是泌尿科的主任都掌握了美国先进的可突破药障超微粒子原理,这是技术的进步;广告以前的是着凉不治变风湿再不治变类风湿再再不治变强脊,后来的是和美国人一起最新发现WNA、Ω蛋白病因,这是科学的进步。

一边说,请您再明确说说,考试能不能代表能力?一边又让人一辈子没完没了的考试。在这,考试又就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了。师承的或一技之长的有能力,跟人家要学历;有学历的,又质疑人家的能力;没学历没能力我培训你,有学历有能力要求培训我不理你;没能力的要人考虑饭碗,指着这个饭碗有能力的一刀切;不合法的跟你讲法律不外人情,合法的跟你讲法律也可补充解释规定。别人说怎么办都不对,干脆直接一句按既定方针办不就得了么。

4、“放开执业医师自我创业的违法限制”什么是违法限制?请你具体讲讲。

您随机调查100位(越多越准确)具有和不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经和未经3、7~8、15、25年住院医师培训的医生,他们拿着国务院、卫生部相关法律法规,到各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私营或个体医疗机构审批。把相关过程和结果归类,通过统计学得出科学结论,看看有多少批和批不下来的,怎么批和批不下来的,批和批不下来的都是什么理由,符合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还是讲一句不知是不是诗,是不是梨花体的诗句吧,每一个人都是一部书。

一边是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严酷现实,一边是医生占人口比例太低,一边是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财政支持,一边是公立医院医疗保障不足还无法杜绝腐败,那还不赶快落实多元化办医格局?不能做到上令下达,就像杀郑筱萸一样杀他几个地方官僚,反人类罪怎么也比贪污罪罪过要大。怎么也不能让广大人民信仰宿命论,验证贪官污吏将来如何如何吧?
发表于 2009/6/20 16:3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楼主去天涯讨论这个问题。那里人气旺。无论真假,都应当证明国人看,不能仅仅一靠一部专题片。
发表于 2009/6/21 07:1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拿到历史法庭上,那么,就应该以反人类罪起诉中国卫生行政部门。这绝不是耸人听闻,罄竹难书的罪恶就不用说了,基于两点就够了。一是,古今中外谁都不会,但它却做了,把百万有资质人员强行挡在业外,造成百姓看病贵看病难;二是,无资质人员充斥业内,无数个李培刚、胡万林被鼓吹成神,培训三个月就成了村医滥用药物图财害命。
发表于 2009/6/22 15:42:33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down.zhongyi.name/view/278.html
关于李培刚的录像。
 楼主| 发表于 2009/6/27 13:2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李培刚与马克昌、周森锋

李培刚案经有关方面淡化处理,可以说行将淡出人们的视线。至今也没有见到“科学警察”的身影,“科学巡防队员”也偃旗息鼓了。哦,对了,有关人士说应该把“科学巡防队员”更名为“科学保安”或“科学城管”。此名更得好,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却号称“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于“科学警察”和“科学巡防队员”来说,真是实至名归。

在唯科学主义昌盛的国度里,唯科学主义者却有意或无意地忽视了科学的基本元素——逻辑。

我们不妨欣赏两篇报道:一是,武汉大学教授、著名刑法学者马克昌对邓玉娇一审判决发表宏论,……最大限度考虑了要求从轻处理的民意……一审判决是法律和民意双赢的结果;二是,针对网友质疑周森锋论文抄袭一事,襄樊市委组织部信息科一名姓史的负责人昨天下午告诉记者,如果周森锋论文真涉嫌抄袭,其指导老师或刊发论文的杂志社应该负相应责任。

我们不禁要思考:

一、马法学家的一番宏论,彻底地把法律和民意对立起来了。在他的教科书中,法律,既不是人类在社会层次的规则,社会上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规范;也不是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说,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人民的法律,果真体现了人民这个统治阶级的意志,就根本不存在什么“最大限度考虑民意”这一说辞,更不会有什么人民的法律和人民的意志双赢这一违背逻辑的现代语言被杜撰出来。难道,马法学家想借此蛊惑世人,共和国的统治阶级并不是人民,宪法不过是欺世盗名?

二、官员造假,既不用官员自己负责,也不用培养、提拔他的组织负责,而要老师或杂志社负责。史姓组织部是不是还想说,官员受贿,既不用官员自己负责,也不用培养、提拔他的组织负责,而要纳税人自己负责,谁让你为这个世界创造财富了呢?官员嫖幼,既不用官员自己负责,也不用培养、提拔他的组织负责,而要孩儿他妈负责,谁让你为人类繁衍生出这么个让官员受诱惑的尤物呢?官员盗窃学籍,既不用官员自己负责,也不用培养、提拔他的组织负责,而要录取学校负责,国家办的学校不招收国家官员的子女入学,你站在了谁的立场上?

说中国的学历教育和文凭就是那么回事,靠纳税人的血汗钱培养出来的专家学者、人民公仆根本不会有什么素质,打死也没有人相信。这些人毕竟经过几十年系统培训了吧,何以会连起码的逻辑都没有?其实,这些人精明得很,他们是故意拿着不是当理说,让世人误以为,他们的混蛋就是中央集权的所作所为。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把矛头引向人民自己的政权,那就是破坏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狼子野心,最狠的是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官僚们。谁都知道,民生,除了吃饭穿衣,最要紧的就是医疗。这些官僚也必然清楚的很,可他们变本加厉制造百姓看病难看病贵,让百姓怨声载道。

一方面,指责国家立法不足,另一方面,有法不依违背国家法律法规;
一方面,指责国家投入不足,另一方面,非法阻扰民间为国家分忧;
一方面,屡屡制造天价医药费,另一方面,画饼充饥给合作医疗再添几十元钱;
一方面,宣传药物滥用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另一方面,对虚假广告充耳不闻;
一方面,大姑娘等和尚猴年马月才建多少医疗机构,另一方面,不断削减现有的医疗机构数量;
一方面,让众多无资质人员充斥业内,另一方面,剥夺无数有资质人员起码的劳动权利;
一方面,鼓吹我国医生占人口比例太低,另一方面,阻扰医生自我创业;
一方面,渲染公立医院的红包现象,另一方面,宣传有病要到“正规医院”;
……
反正是,怎么乱就怎么来。你说这不是别有用心这是什么?

人们必须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人民公仆也好,官僚阶层也罢,有这些称谓的人,既不是政权本身,也不是人民一员。古今中外历史证明,腐败的是他们,颠覆政权的是他们,遏制官僚阶层独家坐大,既是人民的责任,也是政权的责任。削弱官僚阶层独揽公权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
发表于 2009/6/30 15:52: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是越来越不敢相信央视了。
发表于 2009/7/1 01:53:3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有事没事就拿这些人和胡万林比较。

你们既然现在不相信CCTV,那为何就认定以前批判胡大师的事情是真的?

少上网拾人牙慧,多静心自己思考。
发表于 2009/7/3 12:5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大您就是高手啊,非常支持您的观点!
出现李培刚这样的人只能说明我们中国真的没有什么能人了!
自上而下对中医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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