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网

 找回密码
 立刻加入
查看: 1831|回复: 0

因人而异说“发物”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3/20 18:11: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余川


“发物”一说,在民间流传甚广,人们常说的“忌口”,主要就是忌“发物”。尤其是春天,很多中医大夫都会嘱咐有些病人忌食发物。

  
中医食疗学认为,不同的食物在性能(偏性)上有差异,尽管都有其可食性和营养功能,但在患病服用中药时期,如果不了解“发物“和不重视“忌口”,饮食不当,则可能引起病变,产生不良反应和副作用,从而加重病情和引起严重后果。《金匾要略·禽兽鱼虫禁忌并治篇》指出“所食之味,有与病相宜,有与身为害。若得宜则益体,害则成疾,以此致危,例皆难疗”。提示不相宜的食物与疾病转归的关系。 有一部分“发物”,相当于现代医学所说的“致敏食物”,易诱发或加重某些过敏性疾病,如疹毒、风疹以及咳嗽、哮喘等病症的复发和加重。常见的发物食品有:带鱼、鲤鱼、鲫鱼、蚶子、蛤蜊、螃蟹、虾、羊肉、狗肉、鸡肉、驴肉、马肉、韭菜、香菇、芹菜、茴香等。这些食物多味甘、性温、香燥,食后易助热生火,是上述疾病的忌口食物。


从现代营养学观点来看,“发物”应因人、因病、因时而异,不应一概而论,也就是说“发物”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对肝、胆疾病患者来说,肥肉、油炸食品等含脂肪丰富的食物是“发物”;竹笋、白酒、酸辣食物可视为胃病患者的发物。还有,食物过敏也是中医认定为“发物”的重要依据。据不完全统计,几乎每一种食物都会有人对其发生过敏。较易致敏的食物有牛奶、鸡蛋、鱼虾、海产品、葱、蒜、韭菜、羊肉、蘑菇、米酒、芒果。如果你对这些食物不过敏,当然就不存在“发物”之说了。当你患病而又不敢肯定某食物对你是不是“发物”时,食用起来留个意就行了。

  
发物之所以会导致旧病复发或加重病情,有学者归纳起来认为有三种可能性:一是上述这些动物性食品中含有某些激素,会促使人体内的某些机能亢进或代谢紊乱。如糖皮质类固醇超过生理剂量时可以诱发感染扩散、溃疡出血、癫痫发作等,引起旧病复发。二是某些食物所含的异性蛋白成为过敏源,引起变态反应性疾病复发。如海鱼虾蟹往往引起皮肤过敏者荨麻疹、湿疹、神经性皮炎、脓疱疮、牛皮癣等顽固性皮肤病的发作。豆腐乳有时也会引起哮喘病复发。三是一些刺激性较强的食物,如酒类、葱、蒜等辛辣刺激性食品对炎性感染病灶,极易引起炎症扩散、疔毒走黄。这就是中医所说热证实证忌吃辛辣刺激性发物的道理。我们不能完全不相信“发物”,也不能过分在意“发物”,夸大其危害性。常常有肿瘤病人及家属认为老母鸡之类富有营养的食品是“发物”,病人吃了会使肿瘤发展增大。我们的观点是:这种担心没有科学根据。



来源:北京青年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刻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民间中医网论坛 ( 黔ICP备19001372号 )

GMT+8, 2024/12/23 00:2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