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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花梨 于 2009/3/11 21:43 发表 好像去年还是前年有个买了大药丸不会分开吃的人,整个咽进去噎住不幸身亡,其家人告药丸制造厂家居然还赢了官司。看来以后卖馒头的地方要挂个条幅,“此物需分成适口大小方能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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