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无法进行行业规范标准 由于中医是辩证灵活性和辨病机械性二者结合的同体性,不象西医纯辨病机械性易于建立规范标准,所以对中医采用规范标准进行管理本身就不合符科学发展观,将使中医逐步枯萎,最终灭亡。而政府也落了个吃饱了没事干了,撑着了的说法。
在中医学内容里,对认识疾病、诊断疾病、治疗和预防疾病等各个方面上,是没有规范标准的。正因为没有条条框框的规范标准限制,中医才形成百花齐放,逐步兴旺发展起来。
政府在中医行业上实行规范标准,将会出现许多笑话。如在中药剂量上实行规范标准来说,例把中药里的“黄连”一味定为十五克规范标准用量,那么再在处方中用上“黄柏”、“黄芩”、“三棵针”等几味中草药,应该是多少剂量呢?几味药都以十五克规范标准用量的话,那么就是六十克的总剂量。按辨病治疗的中药里的主要成份什么小蘖碱之类的就超量了,莫非不准用复方吗?另中医用中药治病采用的药性有二,一是微观辨病中使用中药里的有观化学成份,二是宏观辨证中使用中药里的温热凉寒、干燥润湿等。这种宏观药性剂量又怎么规范标准?何况它们还有二者药性的结合剂量又又是什么规范标准呢???
总之,要把中医实行规范标准难,为什么对中医实行规范标准?无非是政府想实行管理权而己。不过你政府有多大的能耐呢?规范不了就证明了政府没有管理权,什么是科学?这就是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