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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专利申请须填详细秘方
本报记者 李金玲报道
申请专利就要公开秘方,一直以来,这是个让药企头疼的问题。
近日,《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通过采访多家中药企业了解到,由于国家对中药配方产品没有完善的处方保密措施,企业担心处方外泄带来同类仿制药泛滥而将产品推迟投产。
据了解,根据现行的药品注册管理办法,企业在申报新药时,无论西药还是中药,都必须公开其中的有效成分和组成。
而配方公开,很可能被其他企业拿去,中药成分中却存在可替代性,很多企业未经研发便轻而易举地更换成分,然后再进行生产,而真正研发者的成果却得不到保护。
据了解,广西、吉林等地知名中药厂的研发产品均有被仿制的遭遇。据报道,广西梧州一家老牌国有股份制企业拥有11个中药保护品种。总经理王先生告诉记者,其生产的某妇科中药保护品种有四五家企业正在申报仿制。如果通过审批,市场上就会出现数个定位相同、名称接近、工艺相似、疗效趋同的竞争产品。届时,他们公司的产品无论怎样凭借“中药保护品种”的牌子也无法取胜市场。值得一提的是,这些仿制者的药物配方都源于该产品的工艺处方。
吉林一家知名中药厂的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市场上出现了10多家企业同时拥有同一中药保护品种“保护证书”的现象。“中药市场竞争原本就相当激烈,仿制品的冲击,对以研发为基础的中药企业而言,显然不公。”这位负责人说。
个中原委还得从专利申请说起。据了解,在中药品种保护申报材料里,需要填写“药学资料”等内容,其中“详细处方及制备工艺”要求:处方应按国家药典药品标准格式列出全部药名和用量,并提供现行详细生产工艺及工艺流程图,包括各生产工序的工艺条件和主要技术参数。由此,中药研发企业的生产配方及生产工艺均成为公开资料。
6月中旬,在泰州举办的新药创制与CRO高峰论坛上,北京大学药学院教授、北京大学中医药现代研究中心副主任屠鹏飞这样说:“这向来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由于仿制的企业太多,很难与每个企业对簿公堂,一般情况下,企业都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从而进一步增加了侵权企业的胆量。”
对此,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新药中心专家蔡仲德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目前国内专利申请方面的专业代理人很少,个人申请的比较多,原因是他们不了解《专利法》,在申请专利时应充分考虑到中药专利的“三性”要求,附加针对性的说明,避免专利被人替代仿制情况的发生。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戴翔翎则建议,应加快《中医药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修订和实施进度;完善现有的专利制度,对中医药实行特殊的审查规定;通过政策层面引导企业加大创新力度,提升创新中药专利水平;建立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倡导和扶持国际中药专利申请;组织专业机构研究、挖掘、整理散落在民间的、暂未公开的名老中医的经验方,采取适当的措施,形成自主知识产权保护,防止传统中药知识产权的再度流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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