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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經「轉屬」與「轉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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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3/8 22:48: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森立之在《傷寒論攷注》卷第七,辨太陽病脈證并治中一條(@今48條)後注:

轉屬陽明者,言轉注遷移,已係屬陽明,不復有太陽證也。轉入霍三、轉繫明十一、繫在明十太陰六、屬中七十、明六八、少陽三、太陰六、同七、少陰三並同義。

要言之,從森的說法來看,轉屬、轉繫、繫在、屬、轉入都是同義,即轉注遷移。而從他的解釋上來看,頗有與前證無關之意。

原48條文是:

二陽併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濇,故知也。

參考森立之所列的條文:

轉入霍三:(@卷下,pp.210,今384條)

傷寒其脈微濇者,本是霍亂,今是傷寒,卻四五日至陰經上,轉入陰必利,本嘔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矢氣,仍不利者,此屬陽明也。便必鞕,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經盡故也。下利後當便鞕,鞕則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後經中頗能食,復過一經能食,過之一日當愈,不愈者,不屬陽明也。

轉繫明十一:(@此處宜作明九,因為明十一中不見「轉繫」二字,故據明九。卷上,pp.678,今188條)

傷寒轉繫陽明者,其人濈然微汗出也。

繫在明十:(@據前,故知此當為明八。卷上,pp.676,今187條)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是為繫在太陰。太陰者,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大便鞕者,為陽明病也。

繫在太陰六:(@卷下,pp.52,今278條)

傷寒脈浮而緩,手足自溫者,繫在太陰。太陰身當發黃。若小便自利者,不能發黃。至七八日,雖暴煩下利日十餘行,必自止。以脾家實,腐穢當去故也。

屬中七十:(@卷上,pp.449,今97條末句)

服柴胡湯已,渴者,屬陽明,以法治之。

屬明六八:(@疑為明六六,因明六八中無屬字。卷下,pp.13,今248條)

太陽病三日,發汗不解,蒸蒸發熱者,屬胃也。調胃承氣湯主之。

屬少陽三:(@卷下,pp.40,今265條)

傷寒脈弦細,頭痛發熱者,屬少陽。少陽不可發汗。發汗則譫語。此屬胃,胃和則愈。胃不愈,煩而悸。一云躁。

屬太陰六:(@疑此當為太陰五,原太陰六中無「屬」字。卷下,pp.51,今277條)

自利不渴者,屬太陰,以其藏有寒故也,當溫之。宜服四逆輩。

屬同七:(@此同字,疑為指與前同,故引用太陰七條文。卷下,pp.54,今279條)

本太陽病,醫反下之,因爾腹滿時痛者,屬太陰也。桂枝加芍藥湯主之。大實痛者,桂枝加大黃湯主之。

屬少陰三:(@卷下,pp.60,今283條)

病人脈陰陽俱緊,反汗出者,亡陽也。此屬少陰,法當咽痛而復吐利。

從「屬」這個字來看,《說文》:「屬,連也」《廣雅》:「屬… 續也」;而從《周禮天官大宰》「以九兩繫邦國之民」之句,知「繫」字也是有「連」、「續」之意。所以森立之認為「轉繫」、「轉屬」二者沒有區別是有道理的。但是對其解釋頗有與前證無關之意,倒有點小小意見。

郭雍的《傷寒補亡論,卷十三,三陽合病》(@引自《傷寒論集注》pp.610)說:

無太陽證者,宜調胃承氣湯。凡轉屬之法,與合病微不同。且如太陽陽明合病,必須解兩經之邪,故仲景不舍葛根、麻黃二湯;若轉屬陽明,可以少俟太陽證衰,即以調胃承氣湯專攻陽明,一舉而兩得之。蓋太陽為既往,則當日衰,陽明為方來,則當日盛故也。

錢潢《傷寒溯源集,卷六》:

轉者,以此轉屬於彼,即傳經之謂也。繫,連屬也。

從上兩位注家或是原來傷寒論的條文可以看到,轉屬、轉繫的治法的確與合病不同。若森立之所言,病已經「轉注遷移」到陽明去的話, 何不乾脆直說「陽明病」就好?竊以為是因為陽明病有太陽陽明的脾約,正陽陽明的胃家實,少陽陽明的大便難。轉屬、轉繫之意,是用來告訴人病的轉變是怎麼來的,而根據所來而可推敲是脾約、胃家實,或是大便難而給予不同的治療。故與合病有所不同。

至於森所言其他的「轉入」、「屬」、「繫在」雖說同義,但從條文上看來也都會看本來起病在何經,而才決定治療主方的狀況來看,是否真的同義,可能還是要多花些時間仔細去琢磨,不過這已經離標題的「轉繫」與「轉屬」問題遠了,也就先停在這裡了。

@以下為查找資料用的索引,

廣雅疏證頁碼
屬:
28down7
57down5 作「續」、接續、相續之意
128down4
141down17,19 正義云:贅,猶綴也。謂繫綴而屬之。

205down13
394down7

繫:
61u13
繫{褫去衣改糸} 238d3

傷寒論條文:
轉屬:48, 181, 185, 244
轉繫:188
轉入:266, 384
屬:97, 240, 243, 248, 283, 383, 384
繫在:187, 278
 楼主| 发表于 2008/3/8 22:49:45 | 显示全部楼层

轉屬、轉繫與合病、併病

就轉屬、轉繫而言,竊以為就是原文所提:示人病的轉變是怎麼來的。中醫的書籍裡面在診斷的時候都幾乎要找到個病因、病所,才能算是診斷。所以轉屬、轉繫就是告訴人某某病證可能是從什麼地方來的。從這樣的角度來看,轉屬、轉繫則頗有併病的味道。

併病與合病在一般的書籍就是如Kathy君說的那樣。可是我覺得光這樣說還是不夠的。多這兩個詞出來,而且在《傷寒論》裡面又多為某經某經併病,或是某經某經合病,這就有點像是故意讓人做比對一樣。竊以為,併病與合病是用來表示病家正氣(體質)與邪氣(疾病)的強弱。因為用藥應當考慮病家的身體狀況,根據正邪的消長而決定治療的方法。在《素問,通評虛實論》提到:

黃帝問曰:何謂虛實?岐伯對曰:邪氣勝則實,精氣奪則虛。

回過頭來思考,什麼情況會是合病?什麼情況會是併病?

一病未了,新病又起,而非兩病或三病同時發起,就可以知道併病是邪氣不盛,否則何以只先發一病?因久病成虛或因為誤治,導致病體的虛弱,進而就有新病再生的可能;反過來說,發兩病或三病,固然可以說病家體虛,但相較而言,毋寧說是邪氣強盛。

要言之,併病為病家體虛,合病為邪氣強實。

從這樣的角度再回去看《傷寒論》裡面的併病與合病。

以太陽陽明併病與太陽陽明合病來舉例。

(48)二陽並病,太陽初得病時,發其汗,汗先出不徹,因轉屬陽明,續自微汗出,不惡寒。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設面色緣緣正赤者,陽氣怫鬱在表,當解之熏之;若發汗不徹,不足言,陽氣怫鬱不得越,當汗不汗,其人躁煩,不知痛處,乍在腹中,乍在四肢,按之不可得,其人短氣,但坐以汗出不徹故也,更發汗則愈。何以知汗出不徹?以脈澀故知也。

(32)太陽與陽明合病者,必自下利,葛根湯主之。
(33)太陽與陽明合病,不下利,但嘔者,葛根加半夏湯主之。
(36)太陽與陽明合病,喘而胸滿者,不可下,宜麻黃湯。

在併病的時候,只要表證未解,太陽證未罷,都不敢輕易下之,就算要發汗,也只說「若太陽病證不罷者,不可下,下之為逆,如此可小發汗。」而所謂小發汗,正是怕傷到病人的津液。例如《醫宗金鑒,卷九、合病併病篇》在併病那條下就指出:

如已經發汗,尚有未盡之表,宜仍與麻桂各半湯,或桂枝二越婢一湯,小小發汗,以和其表,自可解也。

但是轉成太陽陽明合病的時候呢?則以葛根湯加減、麻黃湯作為治療的主方。

從併病合病來看,在某個時間點上都是兩病皆有。但因病人體質與邪氣的消長卻造成治療上的差異。

所以再回過頭去看轉屬、轉繫的條文,我自己會覺得在治療的選擇上,也會與併病的態度相同,也就是會先考慮病家體虛,不宜大汗、吐、下法。

而Kathy君對於柯琴《傷寒論翼,風寒辨惑第四》所提到的:

太陽與陽明少陽地位相近,故太陽陽盛而不罷,便轉屬陽明,陽已衰而不罷,便轉繫少陽。若陽陷便轉繫太陰,陽虛則轉入少陰,陽逆則轉屬厥陰矣。陽明萬物所歸,故六經皆得轉屬。而陽明無所復傳,是知太陽陽明無轉屬少陽之症。陽明太陰俱屬於胃,胃實則太陰轉屬陽明,胃虛則陽明轉屬太陰矣。少陰與二陰地位相近,受太陰之寒,則吐利清谷,受厥陰之熱,則咽痛便血也。厥陰為陰之盡,亦如陽明之無所復傳,然陰出之陽,則熱多厥少,陰極亡陽,則熱少厥多,此即少陽往來寒熱之變局也。

而認為轉屬、轉繫兩詞似有不同,這個問題可以從柯琴《傷寒論翼》這一本書的用字來推敲。

在整部《傷寒論翼》中,出現轉繫一詞,只有在卷上,《風寒辨惑第四》中出現過兩次:

太陽與陽明少陽地位相近,故太陽陽盛而不罷,便轉屬陽明,陽已衰而不罷,便轉繫少陽。若陽陷便轉繫太陰

而轉屬則在卷上出現過八次,卷下出現二十八次。若轉屬、轉繫二詞有所不同,則轉繫少陽便會與轉屬少陽有所不同。

但是看《傷寒論翼卷下,少陽病解第三》:

往來寒熱有三義︰少陽自受寒邪,陽氣尚少,不能發熱,至五六日郁熱內發,始得與寒氣相爭,而往來寒熱,一也;或太陽傷寒過五六日,陽氣已衰,餘邪未盡,轉屬少陽而往來寒熱,二也;夫風為陽邪,少陽為風府,一中於風,便往來寒熱,不必五六日而始見,三也。太陽之身寒在未發熱時,如已發熱,雖惡寒而身不再寒。

卷上說「陽已衰而不罷,便轉繫少陽」;而在卷下又說「太陽傷寒過五六日,陽氣已衰,餘邪未盡,轉屬少陽而往來寒熱」,同是太陽陽衰不罷,何能一為轉屬,而另一為轉繫?所以單從柯琴所著的《傷寒論翼》一書來看,轉屬與轉繫為同義可知。再推回去Kathy君引的原文,則又可推轉屬、轉繫、轉入在柯琴的用法中皆為同義。(推「轉入」為同義,可對柯琴所著《傷寒論注》中「轉入少陽」一詞以相同的方式查考便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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