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脏腑学说钩玄
张效霞 王振国 山东中医药大学
脏腑经络学说是中医理论体系的核心。建国后,中医基础理论学界吸取前苏联B.T,华格拉立克教授“在中医的概念中,认为脏器不仅是形态学上的一个单位,而且是一个机能单位”(《中医杂志》,1956年第9期)的观点并糅合汇通学派“《内经》之五脏非血肉的五脏,乃四时的五脏”的主张,认为“中医一般所说的脏器名称,不一定是指这个脏器的本身,而主要是指脏象,所以我们不能硬用现代所说的脏器概念来衡量它。”(南京中医学院主编《中医学概论》,人民卫生出版社1958出版),到1978年又概括为“脏腑,不单纯是一个解剖学概念,更重要的则是概括了人体某一系统的生理和病理学概念。”这一目前被学术界所公认的说法。究其本意无非是说中医的脏腑并不是或不全是指解剖学上的同名脏器。这种说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医关于脏腑功能的论述与解剖学的同名脏器名实不符这一大问题,但冷静、客观地加以考察,由此而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是十分巨大的:中医界不得不对“中医脏腑不是指人体胸腹腔内的实体器官,到底是指什么”这一自己给自己提出的问题作出回答,于是才掀起了中医脏腑实质研究的热潮。
将中医学有关人体脏器形态、结构、功能的论述,称之为脏腑学说,还是脏象(藏象)学说,是关系到中医理论体系概念建构的重要问题。20世纪80年代以前,有称为“脏腑”者,亦有号为“藏象”者,但在教科书和著作、论文中,似乎是称作“脏腑”者数倍于命之于“脏象”者。80年代中期有学者申述道:“近年有人将‘脏象学说’称之为‘脏腑学说’,实质上是对‘脏象’本质的曲解。”80年代末90年代初,中医基础理论学界的部分学者和专家可能觉得“脏象”之“脏”字,还很容易使人把中医脏腑与西医解剖生理学中的同名脏器联系或等同起来,为了避免因这种情况的发生而再次造成对中医学产生“误解”和“非难”,看到现在通行的以繁体字印刷的《素问》“梅花本”中写作“藏象”,于是中医界又不约而同地改称“藏象”。但“藏象”是仅在《素问·六节藏象论》中偶见之词组,虽然“藏象”之“藏”可以在广义上加以使用,但“象”字之本义,却对“藏”的含义有所限制。即“藏象”仅是立足于脏之“象”,不可能包涵脏器实体之内容。无论是从其源流、本义,还是内涵、外延等诸多方面来看,都应该称作脏腑,而不应称作“藏象(脏象)”。但近年来有学者认为“藏是象的内在依据,象是藏的外在显现,二者之间具有高度的统一性,即象可以从藏中得到完整的说明。以此来审视脏象(脏腑)论,其以偏概全的错误便会深刻地暴露出来。”(李如辉,《发生藏象学》,中国中医药出版社2003年出版第73页)。换言之,“藏象”与“脏象”是截然不同的两个概念。但汉字的发展演变过程却清楚地告诉我们:“藏”字曾经有过“臧”——“藏”——“臓”——“脏”的演变过程。也就是说无论写作“藏象”,还是“臓象”,甚或“臧象”,与“脏象”,它们之间不会有差别。很显然,这种与文字游戏没有什么区别的做法当然“是无补于研究中医脏腑学说的实际问题的。”其实,中医脏腑本是指人体胸腹腔内客观存在的脏器实体,不能因中医脏腑与西医学相应脏器在功能上存在着“可通约”的差异,就否认中医脏腑的解剖学属性,也完全没有必要将“脏腑”改称“脏象”,更没有必要故弄玄虚地写作“藏象”。因为这种做法不仅从根本上把中医脏腑学说赖以形成的基础推翻了,而且也无助于解决脏腑与解剖学同名脏器名实不符的矛盾。
脏腑的本义是人体胸腹腔内器官的总称。脑、髓、骨、脉这些不位于胸腹腔内,《素问。五脏别论》称之为“奇恒之腑”的组织和器官自然也就不是脏腑学说理论体系的组成部分,而目前的中医基础理论著作和教材却无不将之视为脏腑系统的构成内容。换言之,脑这一被《素问·五脏别论》称之为“奇恒之腑”的器官,在中医学中连属于脏腑的资格都不具备,也就更谈不上将“主神明”的功能赋予脑了。王清任可谓深谙此理,在其所绘的《亲见改正脏腑图》中没有“脑”的踪影即为明证,故而才在《脑髓说》中开宗明义即云:“灵机记性不在心在脑一段,本不当说,纵然能说,必不能行。”返观近一年来在中医学术界已成水火之势的关于“心主神明”还是“脑主神明”,的争论,似乎争辩双方都未能抓住这一关键要害,因而都不能从根本上让对方折服也就在所难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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