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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日,午后的阳光依然炽烈。南京中医药大学的一座老教学楼内,安静阴凉。木楼梯的红漆早已剥落殆尽,脚步“咚咚”地踩在上面,扬起灰尘,窗外弥漫着的是中药的气味。这情景,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中医的现实:古老的历史和现实的尴尬。
周仲瑛教授的工作室就在这座老楼的二层。这位已届八十高龄的著名中医学家,从少时随父学医算起,和中医打交道已六十多个年头,如今依然退而不休。
和我们会面时,因为已略知来意,还没等我们开口,老人的手便伸了过来:“感谢你们对中医的关心。”
日前,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其中中国中医科学院申报的“中医诊法”项目,传承人两位,一位是广州中医药大学教授邓铁涛,另一位就是南京中医学院的老院长周仲瑛。
中医存废的争论、究竟如何认识中医,去年以来经历了学术界、网络空间到社会舆论的先后参与,关注度被成倍放大,但中医尴尬的现实处境和模糊的现代化方向仍未有改变。
“中医要发展,就要确保提高临床疗效,这是中医现代化的核心目标”,周仲瑛不想无谓地去谈论中西医之争,他讲究实事求是,“临床疗效提高了,才能维持并扩大中医的治疗阵地”。
一个和周仲瑛有关的例子正是响当当的SARS。
2003年5月,其时肆虐的SARS逐渐开始受控。就在这个月,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上发表了一篇重要论文:《周仲瑛教授论非典型肺炎的中医药辨治》,周用中医理论阐述了SARS的病证和治疗。这并非是脱离实际的纸上谈医。他的第一位博士生弟子、其时任卫生部中日友好医院中医内科主任的仝小林,在吴仪副总理发出用纯中医药的方法是否能应对SARS的询问后,运用了导师的中医“辨证论治”理论,从而完全独立地使用中医中药的方法治好了16名SARS病人。当时媒体惊呼:中医“单挑”SARS成功!
在中医存废之争中,“废派”的学者曾经指责那些中医的信徒不过是出于一种传统情感而不是科学态度。面对记者,周仲瑛并不掩饰自己对中医的情感。周仲瑛的父亲是其家乡如东有名的中医。周仲瑛“从小就看见父亲给人看病,那时候诸如伤寒、打摆子之类的急性病很多,父亲忙得不得了”,周仲瑛回忆,那时因为治疗快、效果好,父亲很受群众爱戴。1955年,在如东已小有名气的周仲瑛,被送入南京中医进修学校进修。次年毕业,留附属医院工作,曾任该院副院长;1983年至1991年任南京中医学院院长。
作为中医的坚定捍卫者,周仲瑛并不是用朴素的情感和苍白的口号去实现自己的愿望,在他心中,作为祖国传统医学的中医是科学无疑,不过,中医的科学不是体现在西式的量化实验,而是体现在临床治疗的实践。
中医需要捍卫,是因为中医的现实困境。“明明是中医院,却以西医为主”,对于现在中医的“沉疴”,周仲瑛诊断得非常清楚:上热下寒、外实内虚。上面的政策看起来很热,而在基层尤其是县级以下,中医几乎看不见影子了;国外一些地区开始流行中医热,不少外国人在扎扎实实地学中医。而在国内,最多的还是争论。
又比方,中医最早是治急性病为主的,可是慢慢地急性病成了西医的天下,中医变成了看慢性病和疑难杂症。正是周仲瑛,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用中医辨治理论治疗了1400多例病毒性流行性出血热,使这一病种的死亡率从7%下降到1.1%,周仲瑛课题组后来又用中医药治疗了流脑、腮腺炎、病毒性肺炎等病毒性疾病,都取得很好的效果,为中医保留急性病治疗阵地贡献了力量。单挑SARS成功的新例,更使得中医治疗急性病阵地得以成功扩大,意义深远。
事实上,中医之路的波折,周仲瑛也并非第一次遇到。
解放前,就有人士将中医贬得一钱不值;解放初期,不少人又要对中医进行改造,要把中医改成西医最低级的“助理”。甚至有人提出,中医是封建医,应随封建社会的消灭而消灭。是毛泽东一句话“挽救”了中医:“中国医药学是一个伟大的宝库,应当努力发掘,整理,提高。”1954年,国家大张旗鼓宣传中医政策,筹建中医医院、中医学校等。类似周仲瑛这样当时在地方的中医力量,也正是在这股时代的洪流中,被补充进了省城的学校医院,摆脱了被国家体制淘汰、沦为江湖郎中的命运。
80高龄的中医权威,60多年的中医人生,周仲瑛用生命和中医结下了不解之缘。他津津乐道于少时读医书的情景,这正是走向中国传统文化之路的一个起点。他说他最喜欢的人是孙思邈和张仲景,这也让我们想起孙思邈著名的篇章《大医精诚》,精者,医术熟练,诚者,医德高尚,医者兼有精诚,如此可为“苍生大医”。
在和周仲瑛交谈的最后,他回忆起了给一位美籍女华人看病的情形,那位女病人第一胎生产之后,总是习惯性流产,一怀两个月就流产了,前后大概有七八次,在美国看了很多公立私立医院都没有用。不远万里回国后找到了周老,仔细诊断之后,周老给她开了一个方子。不多久对方便来信告知:“怀上了”,后来顺利产下一个女儿。
“作为一名中医,这是我最大的愉快!”周仲瑛笑着说,笑声让陋室中的每一个人都很感染。
我们因为周老先生的“愉快”而深深感动,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宗旨是“尊重、保护、传承、发展”,国家赋予传承人有保护民族传统的责任,所以才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是具有保护、传承责任的代表性人物。”
本报记者 谷岳飞 冯海青 来源:扬子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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