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义:
术者运用指、掌、拳或借助特定器具,在受术部位反复进行灵活有节律的拍、叩、啄、击、敲、劈、捶、打等方法,统称为“打法”,根据操作使用部位不同可分为“指打法”、“掌打法”、“拳打法”等,以及使用器具的器具打法。
各种“打法”的操作要领大同小异,又常常适当结合应用,而手式、动作、力度等变化灵活多样,以适用于不同的穴位和部位,其作用为刺激经络穴位和皮肤神经末稍,以及灵活节律反复进行的手法产生“共振”,使力透达于内,起到疏风解表、调和营卫、通经活络、理气活血、促进血运、温润肌肤、调节神经(兴奋或抑制)、调理脏腑以及不同操作的“打法”于不同的部位和穴位而产生不同的功效等,打法多作为各部位施术的结束手法。
(二)操作要领及注意:
1.较重之“打法”施术前应让受术者安静放松,脱去外衣。
2.手法操作要着力平稳、均匀、柔和、有序,动作协调,弹性灵活而有节奏,不能有抽、拖动作,力度要轻重适宜,由轻逐渐加重,
3.对年老体弱者及儿童,打法力量要轻,体质强壮之青壮年,可适当较重。
4.对痹症、瘘症或感觉功能迟钝、麻术部位,手法可适当加重,但不可造成损伤。
5.肩背腰部施打法时宜轻柔,力度适中,特别是“肾区”不宜重打,以免造成重大不良后果,对骶部拍打时可适当较重。
6.关节部位打法宜轻,四肢肌肉丰厚处可适当加重。
7.对头面胸腹及两胁重要脏器之处,不使用打法或只做轻轻的“打法”。
8.打法施术有“八不打“之说,值得参考:
⑴疮疖痈疽红肿胀痛者不打;
⑵急性传染病或不明发热者不打;
⑶较重感染或急性炎症者不打;
⑷严重的心脏病、心衰者不打;
⑸精神病患者不打;
⑹结核、肿瘤病者不打;
⑺各种出血性疾患者不打;
⑻妇女妊娠或经期不打。
(三)在人体的练习运用:
1.头部敲打法;
2.背部拍打叩击法(吉庆有余法);
3.理腰三击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