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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国权 湖北中医学院
前不久,应我国台湾有关人士邀请,我与从事中医经典著作研究的专家一同赴阿里山,与台湾同仁进行学术交流。期间,我去了从湖北中医学院毕业的学生徐永凤女士开办的“仁和堂中医诊所”参观、学习,所见所闻令我羡慕和感慨。
诊所一楼为内科、妇科、儿科、疑难杂症科等诊断室及药房;二楼为针灸、伤骨诊治室、体质调整科及医学美容室等;三楼为韵律操、有氧体操教练室。药房配备的设施为煎药机、压片机;中药大多是颗粒,少数为饮片,而且还有成方颗粒数十种,如玉屏风散颗粒、茵陈蒿汤颗粒、六君子汤颗粒等。无论是中药颗粒还是成方颗粒,病人取药后可即冲即服;如果需要将颗粒压成片剂,则立等可取;需要服汤剂者,马上可将中药饮片通过煎药机煎之。一切都极大地方便了病人。前来就医者每天达七八十人之多。该诊所充分体现了中医的特色和优势,而且又融入了现代科技和设备。但一律不能开西药,更见不到打吊瓶的。听台湾其他学生讲,无论是在中医诊所还是在台北市立医院(中医院),一旦发现中医师为病人开西药,就会被抓进派出所。若西医开中药者也如此,因为他违法了。
台湾中医师不开西药,而在我国内地,中医和西医没有这样法定的职业权限。我国内地中医院有如下特点:
其一,内地中医院没有不开西药、不打点滴的,对绝大数病人的处置都是中药加西药,至少一举四得:一则“双保险”;二则掩饰中医知识的不足;三则给病人以“中西医结合治病”之感;四则能创造“财富”。但这不仅浪费了病人或国家的钱财,而且也给病人身体造成了不同程度的伤害。如此中药、西药一同用,中医药的医疗效果无法认证。因为一个病人被治愈后,到底是中药治好的还是西药治好的,不得而知。
其二,内地中医院诊所科目较多,如内科、妇科、儿科、骨伤、针灸、疑难杂症科等。内地的中医诊所大多限定在一个科目,若审批的是中医内科,诊所就只能看内科病。请问:手足溃烂是内科病还是外科病?但中医用当归四逆汤加味就可治愈;反复发作的风疹块是皮肤科病还是内科病?但中医用黄芪桂枝五物汤加味就可治愈;妇女患肾结石病,是妇科病还是外科病?但中医用当归芍药散加味就可治愈;小儿患嗜睡,是儿科病还是内科病?但中医用五苓散合一贯煎就可治愈。
内地虽未实行分医制,但规定中医诊所只能为病人注射丹参、黄芪、鱼腥草等中药针剂,要注射西药者则必须是“中西医结合诊所”。久而久之,中西医结合诊所的中医潜移默化被西医慢慢地同化了。这就导致了政府医院和私人诊所在客观上所执行的是双重标准,即不分西医与中医。
笔者认为,我们内地也应像台湾一样,逐步实行分医制,规定中医只能开中药,这就可以迫使广大中医对于临床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尤其是疑难问题或在中医书籍里找答案,或向老中医、老专家以及一切比自己高明的人求教,日积月累,中医辨证论治的水平就会逐渐提高,享誉一方乃至全国的名中医就会慢慢地涌现,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组成部分的中医学也就会不断发扬光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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