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产后当大补气血四六
产后病治, 尝见丹溪云: 产后当大补气血, 即有杂证, 以末治之, 一切病多是血虚, 皆不可发表。 此其意谓血气随胎而去, 必属大虚, 故无论诸证, 皆当以大补为先, 其它皆属可缓。 余于初年, 诚然佩服, 及执而用之, 则每为所困, 经者数次, 始悟其言虽有理, 而未免言之过也。 即今产科所宗, 无非此法, 余目睹其误, 及亲为解救者, 盖不少矣, 故敢剖析于后, 实有所见, 不得不言, 非存心自衒, 故毁先贤。 若然, 则徒为笑骂之招耳, 宾虽至愚, 必不为也, 观者其深察此意。
凡产后气血俱去, 诚多虚证, 然有虚者, 有不虚者, 有全实者。 凡此三者, 但当随证随人, 辨其虚实, 以常法治疗, 不得执有成心, 概行大补以致助邪, 此辨之不可不真也。
产后虚证, 无非随人元气, 必素弱之人多有之, 或于产后血气俱去而更弱者亦有之。 此当因人察脉, 因脉察证, 若脉气形气病气俱不足, 此当以全虚治之。 若形气不足, 病气有余, 或兼火邪, 或兼外邪, 或以饮食停滞, 是亦虚中有实, 不得不详审而治。 此中委曲, 未能言尽, 惟明者悟之。
产后不虚证, 盖或其素日无病, 或年少当时, 或以素耐辛苦贫劳之质, 此辈本无不足, 及其一旦受孕, 乃于无病腹中参入此物, 故致血气壅塞, 为胀为呕, 是皆添设有余之病。 及其既产, 始见通快, 所留得去, 仍复故吾。 常人之产, 此类极多, 果何虚之有? 然或以内伤, 或以外感, 产后之病, 难保必无, 倘有所犯, 去之即愈, 若概行大补, 果能堪否? 即临盆带去血气, 未免暂见耗损, 然以壅滞之余, 不过皆护胎随从之物, 去者当去, 生者旋生, 不出数日, 必已来复, 此生化自然之理, 何至是产皆虚也。 凡治此类, 但当因证用治, 若执云产后必当大补气血, 则实实之病, 必所不免, 而轻者必甚, 甚者必危矣。 由此观之, 则立言者固不易, 而用言者又岂易哉。
产后全实证, 有如外感风寒, 头痛身热, 便实中满, 脉紧数洪大有力者, 此表邪之实证也。 又火之盛者, 必热渴躁烦, 或便结腹胀, 口鼻舌焦黑, 醋喜冷饮, 眼眵, 尿管痛赤, 脉见洪滑, 此内热之实证也。 又郁怒动肝, 胸卅胀痛, 大便不利, 脉弦而滑, 此气逆之实证也。 又恶露未尽, 瘀血上冲, 心腹胀满, 疼痛拒按, 大便难而小便利, 此血逆之实证也。 又凡富贵之家, 保护太过, 或过用人参, 耆, 朮, 以致气壅, 或过用糖, 酒, 炭火, 以致内热, 或产本不虚而妄用大补之药, 以致增病, 此调摄之实证也。 又或因产过食, 恐其劳困, 固令勉强, 以致停蓄不散, 此内伤之实证也。 以上诸证, 姑举要者以见其概。 然既有表邪则不得不解, 既有火邪则不得不清, 既有内伤停滞则不得不开通消导, 且人有强弱, 产有虚实, 病有真假, 治有逆从, 固不可以同日语也。 观六元正纪大论曰: 妇人重身, 毒之何如? 曰: 有故无殒, 亦无殒也。 此自经常不易之大法, 亦何庸赘辨之若此, 第因丹溪之言, 人多偏执, 故不得不详尽其说, 以解后人之惑也。 诸虚实治法详具后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