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网

 找回密码
 立刻加入
楼主: 蓝天百云

(1~19卷)景岳全书-卷之一、入集传忠录上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1: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外备用方

人参养营汤补二一。 调中益气汤补三一虚邪。 参附汤补三七厥冷。 逍遥散补九二血虚发热。 加味归脾汤补三三。 朮附汤补四一中寒。 [金匮]大建中汤补二三中寒。 圣愈汤补九十虚热。 八味大建中汤补二五阴寒。 益阴肾气丸补一二五。 柴苓汤和一九二寒热。 泻龙脑鸡苏丸和三七二阴虚烦热。 小柴胡汤散十九。 九味羌活汤散四四外邪寒热。 秦艽扶羸汤寒九二虚劳。 地骨皮散寒七四热渴。 十补丸热一七三肾虚寒。 [元戎]大已寒丸热一七一冷秘。 附子汤热二二背恶寒。 温胃汤热十二温中。 扶阳助胃汤热百十五中寒。 人参固本丸补百六阴虚热。 七味白朮散补五五虚热渴。 藿香正气散和二十风寒。 四逆散散二八热厥。 加减小柴胡汤散二二寒热腹痛。 退热汤寒九三急劳大热。 黄耆鳖甲煎寒九十虚劳。 [局方]大已寒丸热百七十中寒。 已寒丸热一七二阻阳于下。 四逆汤热十四寒厥。 附子理中汤热二寒厥。 三建汤热四二阴寒厥逆。 [保命]柴胡四物汤补十二虚劳。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1:57:43 | 显示全部楼层

暑证

经义
热论曰: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 先夏至日者为病温, 后夏至日者为病暑。 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生气通天论曰: 因于暑, 汗, 烦则喘满, 静则多言, 体若燔炭, 汗出而散。
刺志论曰: 气盛身寒, 得之伤寒。 气虚身热, 得之伤暑。
金匮真言论曰: 夏暑汗不出者, 秋成风疟。
阴阳应象大论曰: 夏伤于暑, 秋必痎疟。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1:58:2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证共七条

1.        暑本夏月之热病, 然有中暑而病者, 有因暑而致病者, 此其病有不同, 而总由于暑。 故其为病, 则有阴阳二证: 曰阴暑, 曰阳暑, 治犹冰炭, 不可不辨也。 阴暑者, 因暑而受寒者也。 凡人之畏暑贪凉, 不避寒气, 则或于深堂大厦, 或于风地树阴, 或以乍热乍寒之时, 不谨衣被, 以致寒邪袭于肌表, 而病为发热头痛, 无汗恶寒, 身形拘急, 肢体酸痛等证。 此以暑月受寒, 故名阴暑, 即伤寒也。 惟宜温散为主, 当以伤寒法治之也。 又有不慎口腹, 过食生冷, 以致寒凉伤脏, 而为呕吐, 泻痢, 腹痛等证, 此亦因暑受寒, 但以寒邪在内, 治宜温中为主, 是亦阴暑之属也。 阳暑者, 乃因暑而受热者也, 在仲景即谓之中暍。 凡以盛暑烈日之时, 或于长途, 或于田野, 不辞劳苦, 以致热毒伤阴, 而病为头痛烦躁, 肌体大热, 大渴大汗, 脉浮气喘, 或无气以动等证。 此以暑月受热, 故名阳暑。 治宜察气之虚实, 火之微甚, 或补或清, 以固其气。 此与阴暑之治, 大有不同, 若或因暑之名, 而不分表卅, 不察阴阳, 则误人不浅矣。
2.        阴暑证, 或在于表, 或在于卅, 惟富贵安逸之人多有之, 总由恣情任性, 不慎风寒所致也。 阳暑证, 惟辛苦劳役之人多有之, 由乎触冒暑热, 有势所不容已也。 然暑热逼人者, 畏而可避, 可避则犯之者少; 阴寒袭人者, 快而莫知, 莫知则犯之者多, 故凡有病暑者, 阳暑不多见, 而阴暑居其八九。 今之人治暑者, 但见发热头痛等证, 则必曰此中暑也, 而所用无非寒凉, 其不达也亦甚矣。
3.        伤寒之病, 虽同为寒邪, 而名有不同也。 伤暑之名, 虽可同为暑邪, 而病有不同也。 伤寒之名有不同者, 在冬之寒, 即谓之正伤寒; 在春之温, 即谓之温病。 在夏之暑, 即谓之暑病。 是温病, 暑病亦皆伤寒之别名耳。 经曰: 冬伤于寒, 春必病温。 又曰: 凡病伤寒而成温者, 先夏至日者为病温, 后夏至日者为病暑, 即此谓也。 伤暑之病有不同者, 其因暑而感寒者, 寒则伤形, 即伤寒也; 因暑而受热者, 热则伤气, 即伤暑也, 是内伤外感, 俱有暑病之不同耳。 经曰: 气盛身寒, 得之伤寒; 气虚身热, 得之伤暑, 即此谓也。 盖气盛身寒者, 谓身受寒邪而气无恙也, 故曰伤寒。 气虚身热者, 谓身冒暑热, 而热伤气也, 故曰伤暑。 此义人多不解, 而谓伤寒者必身寒, 则于理不通, 而大昧经旨矣。
4.        夏月盛暑之时, 必令身有微汗, 此养身之道, 最得时宜者也, 若必使快然无汗, 则未免阴胜于阳, 多致疾矣。 观之经曰: 暑当与汗皆出勿止, 是言暑汗之勿宜止也。 又曰: 夏暑汗不出者, 秋成风疟, 是言暑汗不出之为病也。 此夏月之汗宜否, 盖可知矣。
5.        夏月伏阴续论, 在前第二卷[传忠录]中。
6.        暑有八证: 脉虚, 自汗, 身热, 背寒, 面垢, 烦渴, 手足微冷, 体重是也。 凡治此者, 宜调理元气为主, 清利次之。
7.        中暑死者, 不可使得冷, 得冷便死, 只宜以温暖之物, 护其脐中, 徐徐治之。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2: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论治共五条

1.        阴暑证, 凡暑月外感风寒, 以致阴邪抑遏阳气, 而病为发热头痛, 肢体拘急酸疼, 无汗恶寒, 脉紧等证, 此即伤寒之属, 治以解散为主, 宜正柴胡饮, 小柴胡汤, 或一, 二, 三, 四柴胡饮之类, 酌其寒热虚实, 随宜用之。 若脉见微细, 气体虚弱, 不可发汗者, 但宜补中气, 使元气渐充, 则寒邪自散, 不必攻邪也, 或用补中益气汤主之。 若邪感于外, 而火盛于内, 或阳明热甚者, 宜柴胡白虎煎之类主之。 若寒邪在表未解, 而六脉微细, 背冷恶寒, 或呕恶泄泻, 内无热证者, 此正伏阴在内, 而邪不易解, 虽在暑月, 亦速宜温中, 如理阴煎, 理中汤, 大温中饮, 麻桂饮之类, 皆宜速用, 不可疑也, 亦不可迟也。 若邪盛于外而中不甚虚者, 或以五积散。 以上诸证有不能尽者, 俱宜以伤寒门诸法, 察而治之。
2.        阴暑证, 凡内伤生冷, 致损胃气, 而病为腹痛, 泄泻, 呕吐者, 治宜以温中散寒为主。 若初受寒邪, 停积未散, 而脾气未虚者, 先宜以抑扶煎, 五德丸之类主之。 若胃气微虚者, 宜佐关煎, 五德丸主之。 若胃气再虚者, 宜温胃饮, 理中汤主之。 若吐泻已甚, 脾肾兼伤, 而痛连小腹二阴, 或成痢者, 宜胃关煎, 理阴煎, 或九卅丹之类主之。 若表中寒邪, 内伤生冷, 表卅俱病者, 宜兼治之, 以和胃饮加柴胡, 或温胃饮加柴胡, 或新方诸柴胡饮, 察虚实而用之。 古方用大顺散为温中之总治, 亦何足以尽之也。
3.        阳暑以酷热伤人, 本为热证, 然阳中又有阴阳, 此不可不辨也。 凡暑热中人者, 其气必虚, 以火能克金而热伤气也。 然热者不可不清, 虚者不可不补, 但阳中之阳者宜兼乎清, 如身热, 头痛, 烦躁, 大渴, 大汗, 脉洪滑, 喜冷水, 大便干结, 小水赤痛之类, 皆阳证也。 若气不甚虚, 而但有火证者, 宜白虎汤, 或益元散主之。 或火盛之甚者, 惟玉泉散更妙。 若汗出脉虚浮, 烦渴有火而少气者, 宜白虎加人参汤, 或仲景竹叶石膏汤, [宣明]桂苓甘露饮之类主之。 若眩晕少气, 虽烦渴而火不甚者, 宜生脉散主之。 以上诸法, 用治阳中之阳, 皆古法之善者。 若虽壮热口渴, 而脉虚无力, 或重按全无, 及神困气促者, 此脾胃气虚, 元阳不足, 假火之证, 若误用白虎等剂, 其危立至。
4.        凡中暑热者, 人皆知为阳证, 而不知阳中有阴也。 盖外中热邪, 而内亦热者, 此表卅俱热, 方是阳证, 治宜清补如前。 若内本无热, 而因热伤气, 但气虚于中者, 便有伏阴之象, 故凡治暑热之证, 最当辨其阴阳虚实。 若脉虚无力, 或为恶寒背寒, 或为呕恶, 或为腹痛泄泻, 或四肢鼻尖微冷, 或不喜凉茶冷水, 或息短气促, 无力以动之类, 皆阳中之阴证也。 凡见此类, 但当专顾元气, 惟宜独参汤, 徐徐与之为最妙。 若兼微呕恶寒者, 宜加煨姜与人参等分主之。 再其甚者, 则养中煎, 理中汤, 五君子煎, 或五福饮, 理阴煎之类, 皆当随宜用之。 若虚寒之甚, 则舍时从证, 桂附皆所必用, 切不可因暑热之名, 而执用寒凉解暑等剂再伐阳气, 则变有不可测也。 若夏月于盛暑中, 过于劳倦, 因而中暑者, 其劳倦既已伤脾, 暑热又以伤气, 此本内伤大虚之候, 当专以调补为先, 然后察其有火无火, 或有邪无邪, 而兼治如前可也。
5.        夏月因暑致病, 而医有不知伏阴, 误投寒剂, 以致吐泻腹痛, 或外热内寒, 烦躁多渴, 状若伤寒, 但察其脉微神困, 便是阴盛格阳之证, 速宜温药以救其内。
6.        夏月既伤暑热, 复伤生冷, 外热内寒者, 当专以内寒为主, 有滞者, 清其滞, 无滞者, 益其气, 但温中理脾, 脾气既复, 而暑无不退也。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2:00:58 | 显示全部楼层

论香薷饮

香薷饮乃夏月通用之药饵, 常见富贵之家多有备此, 令老少时常服之, 用以防暑, 而不知人之宜此者少, 不宜此者多也。 若误用之, 必反致疾, 何也? 盖香薷一物, 气香窜而性沉寒。 惟其气窜, 所以能通达上下, 而去菀蒸之湿热。 惟其性寒, 所以能解渴除烦, 而清搏结之火邪。 然必果属阳脏, 果有火邪, 果脾胃气强, 肥甘过度, 而宜寒畏热者, 乃足以当之, 且赖其清凉, 未必无益。 若气本不充, 则服之最能损气, 火本非实, 而服之乃以败阳。 凡表禀阴柔, 及年质将半, 饮食不健, 躯体素弱之辈, 不知利害而效尤妄用者, 未有不反助伏阴, 损伤胃气, 而致为吐泻腹痛, 及阴寒危败等证。 若加黄连, 其寒尤甚, 厚朴破气, 均非所宜, 用者不可不审。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2: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述古共六条

仲景曰: 其伤于四时之气, 皆能为病。 冬时严寒, 中而即病者, 名曰伤寒。 不即病者, 寒毒藏于肌肤, 至春变为温病, 至夏变为暑病。 暑病者, 热极重于温也。 是以辛苦之人, 春夏多温热病, 皆由冬时触寒所致, 非时行之气也。 凡时行者, 春时应暖而复大寒, 夏时应大热而反大凉, 秋时应凉而反大热, 冬时应寒而反大温, 此非其时而有其气, 是以一气之中, 长幼之病多相似者, 此则时行之气也。 曰: 太阳中热者, 暍是也, 其人汗出恶寒, 身热而渴, 白虎加人参汤主之。 太阳中暍者, 身热疼痛而脉微弱, 此亦夏月伤冷水, 水行皮中所致也, 一物瓜蒂汤吐之。 太阳中暍者, 发热恶寒, 身重而疼痛, 其脉弦细芤迟, 小便已, 洒洒然毛耸, 手足逆冷, 小有劳, 身即热, 口开, 前板齿燥, 若发汗则恶寒甚, 加温针则发热甚, 数下之则淋甚。
洁古曰: 静而得之为中暑, 动而得之为中热。 中暑者阴证, 中热者阳证。
陈无择曰: 暑热喜归心, 心中之, 使人噎闷, 昏不知人, 入肝则眩晕顽痹, 入脾则昏睡不觉, 入肺则喘满痿躄, 入肾则消渴。 凡中暍死者, 治之切不可用冷, 惟宜温养。 道途中无汤, 即以热土熨脐中, 仍使更溺其土, 取以置于脐上, 概可见矣。 凡觉中暑, 急嚼生姜一大块, 水送下; 如已迷闷, 嚼大蒜一大瓣, 水送下, 如不能嚼, 水研灌之, 立醒。
戴氏曰: 夏月卒倒, 不省人事, 名曰暑风。
王节斋曰: 治暑之法, 清心利小便最妙。 暑伤气, 宜补真气为要。 又有恶寒, 或四肢逆冷, 甚者迷闷不省, 而为霍乱吐利, 痰滞呕逆, 腹痛泻利, 此则非暑伤人, 乃因暑而自致之病也。 以其因暑而得, 故亦谓之暑病, 治法不同。 若吐泻, 脉沉微甚者, 不可用凉药, 可用附子大顺散, 或附子理中汤加芍药。 若夏月多食冷物, 及过饮茶水, 致伤脾胃, 则吐泻霍乱。 故治暑药多宜温脾消食, 治湿利小便, 医者要识此意。
薛立斋曰: 按东垣先生云: 暑热之时, 无病之人, 或避暑热, 纳凉于深堂大厦得之者, 名曰中暑, 其病必头痛恶寒, 身形拘急, 肢节疼痛, 烦热无汗, 为房室阴寒之气所遏, 使周身阳气不得伸越, 以大顺散热药主之。 若行人或农夫, 于日中劳役得之者, 名曰中热, 其病必苦头痛, 躁热恶热, 肌热大渴, 汗泄懒动, 为天热外伤肺气, 以苍朮白虎汤凉剂主之。 若人元气不足, 用前药不应, 宜补中益气汤主之。 大抵夏月阳气浮于外, 阴气伏于内, 若人饮食劳倦, 内伤中气, 或酷暑劳役, 外伤阳气者多患之, 法当调补元气为主, 而佐以解暑。 若中暑, 乃阴寒之证, 法当补阳气为主, 少佐以解暑。 故先哲多用姜, 桂, 附子之类, 此推[内经]舍时从证之良法也。 今患暑证殁, 而手足指甲或肢体青黯, 此皆不究其因, 不温补其内, 而泛用香薷饮之类所误也。 又曰: 前证当分别中暑, 中暍, 脉虚, 脉沉, 无汗, 有汗, 发热, 不热, 作渴, 不渴, 或泻, 不泻, 饮寒, 饮热, 辨其阴阳虚实, 不可泛投寒凉之剂。 盖谓夏月伏阴在内, 古人用附子大顺散之类, 温补阳气, 厥有旨哉。 何今人之老弱, 至夏月患食少体倦, 发热作渴, 或吐泻腹痛头痛诸证, 反服香薷饮, 复伤元气, 无不招引暑证, 以致不起。 至若清暑益气汤内用泽泻, 苍朮, 黄柏之类, 必审其果有湿热壅滞, 方可用之, 否则反致亏损其阴, 用当审察。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2: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暑证论列方

理中汤热一。 柴胡白虎煎新散十二。 玉泉散新寒十五。 养中煎新热四。 四柴胡饮新散四。 佐关煎新热十。 五德丸新热十八。 五君子煎新热六。 香薷饮和一六九。 生脉散补五六。 清暑益气汤和一六八。 五福饮新补六。 苍朮白虎汤寒二。 理阴煎新热三。 益元散寒百十二。 竹叶石膏汤寒五。 温胃饮新热五。 胃关煎新热九。 大温中饮新散八。 九卅丹新热二三。 麻桂饮新散七。 补中益气汤补三十。 小柴胡汤散十九。 白虎汤寒二。 正柴胡饮新散六。 和胃饮新和五。 一柴胡饮新散一。 抑扶煎新热十一。 附子大顺散热七八。 三柴胡饮新散三。 [宣明]桂苓甘露饮寒八。 白虎加人参汤寒三。 二柴胡饮新散二。 五积散散三九。 一物瓜蒂汤攻百五。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2:03: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外备用方

五物香薷饮和百七十。 黄连香薷饮和一七二中热。 四物地榆散寒九六昏迷。 十味香薷饮和一七一。 缩脾饮和一七三暑毒吐泻。 子和桂苓甘露饮寒九虚热渴。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2: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火证

经义
天元纪大论曰: 君火以明, 相火以位。 神在天为风, 在地为木, 在天为热, 在地为火, 在天为湿, 在地为土, 在天为燥, 在地为金, 在天为寒, 在地为水, 故在天为气, 在地为形, 形气相感而化生万物矣。 天地者, 万物之上下也。 左右者, 阴阳之道路也。 水火者, 阴阳之征兆也。 金木者, 生成之终始也。 寒暑燥湿风火, 天之阴阳也, 三阴三阳上奉之。 木火土金水火, 地之阴阳也, 生长化收藏下应之。
天以阳生阴长, 地以阳杀阴藏。 甲己之岁, 土运统之。 乙庚之岁, 金运统之。 丙辛之岁, 水运统之。 丁壬之岁, 木运统之。 戊癸之岁, 火运统之。 厥阴之上, 风气主之。 少阴之上, 热气主之。 太阴之上, 湿气主之。 少阳之上, 相火主之。 阳明之上, 燥气主之。 太阳之上, 寒气主之。 所谓本也, 是谓六元。
五运行大论曰: 燥胜则地干, 暑胜则地热, 风胜则地动, 湿胜则地泥, 寒胜则地裂, 火胜则地固矣。
六微旨大论曰: 显明之右, 君火之位也; 君火之右, 退行一步, 相火治之; 复行一步, 土气治之; 复行一步, 金气治之; 复行一步, 水气治之; 复行一步, 木气治之; 复行一步, 君火治之。 相火之下, 水气承之, 君火之下, 阴精承之。 君位臣则顺, 臣位君则逆, 所谓二火也。
至真要大论曰: 少阴司天为热化, 在泉为苦化, 不司气化, 居气为灼化。 少阳司天为火化, 在泉为苦化, 司气为丹化, 间气为明化。
藏气法时论曰: 五行者, 金木水火土也, 更贵更贱, 以知死生, 以决成败, 而定五脏之气, 间甚之时, 死生之期也。
阴阳应象大论曰: 水为阴, 火为阳。 壮火之气衰, 少火之气壮。 壮火食气, 气食少火。 壮火散气, 少火生气。
逆调论曰: 一水不能胜二火, 故不能冻栗, 病名曰骨痹, 是人当挛节也。详列寒热门。
解精微论雷公请问: 哭泣之水所从生, 涕所从出也。 帝曰: 水之精为志, 火之精为神, 水火相感, 神志俱悲, 是以目之水生也。 帝曰: 厥则目无所见。 夫人厥则阳气并于上, 阴气并于下。 阳并于上, 则火独光也; 阴并于下, 则足寒, 足寒则胀也。 夫一水不胜五火, 故目眦盲, 是以气冲风, 泣下而不止。 夫风之中目也, 阳气内守于精, 是火气燔目, 故见风则泣下也。 有以比之,
夫火疾风生乃能雨, 此之类也。
示从容论曰: 二火不胜三水, 是以脉乱而无常也。
宝命全角论曰: 木得金而伐, 火得水而灭, 土得木而达, 金得火而缺, 水得土而绝, 万物尽然, 不可胜竭。
至真要大论帝曰: 愿闻病机何如? 岐伯曰: 诸风掉眩, 皆属于肝。 诸寒收引, 皆属于肾。 诸气膹郁, 皆属于肺。 诸湿肿满, 皆属于脾。 诸热瞀瘛, 皆属于火。 诸痛痒疮, 皆属于心。 诸厥固泄, 皆属于下。 诸痿喘呕, 皆属于上。 诸禁鼓栗, 如丧神守, 皆属于火。 诸痉项强, 皆属于湿。 诸逆冲上, 皆属于火。 诸胀腹大, 皆属于热。 诸躁狂越, 皆属于火。 诸暴强直, 皆属于风。 诸病有声, 鼓之如鼓, 皆属于热。 诸病胕肿, 疼酸惊骇, 皆属于火。 诸转反戾, 水液浑浊, 皆属于热。 诸病水液, 澄澈清冷, 皆属于寒。 诸呕吐酸, 暴注下迫, 皆属于热。 故大要曰: 谨守病机, 各司其属, 有者求之, 无者求之, 盛者责之, 虚者责之, 盛者泻之, 虚者补之, 必先五胜, 疏其血气, 令其调达, 而致和平, 此之谓也。
 楼主| 发表于 2007/5/3 12:05:1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君火相火之病

经曰: 君火以明, 相火以位。 此就火德辨阴阳, 而悉其形气之理也。 盖火本阳也, 而阳之在上者, 为阳中之阳, 故曰君火; 阳之在下者, 为阴中之阳, 故曰相火。 此天地生成之道也。 其在于人, 则上为君火, 故主于心; 下为相火, 故出于肾。 主于心者, 为神明之主, 故曰君火以明; 出于肾者, 为发生之根, 故曰相火以位。 至其为病, 则以明者其化虚, 故君火之气有晦有明; 以位者其化实, 故相火之病能焚能燎。 何也? 盖化虚者, 无形者也, 故其或衰或王, 惟见于神明, 神惟贵足, 衰则可畏也; 化实者, 有形者也, 故其为热为寒, 必着于血气, 确有证据, 方可言火也, 此其一清一浊, 有当辨者如此。 然清浊虽二, 而气禀则一。 故君火衰则相火亦败, 此以无形者亏及有形者也; 相火炽则君火亦炎, 此以有形者病及无形者也。 夫生以神全, 病惟形见。 故火邪之为病, 必依于有位有形之相火。 所谓邪火者, 即所谓凡火也, 即所谓燎原之火也。
惟不得其正, 所以为病, 故别以邪火名之, 而实非可以君相并言也, 故在[内经]则又谓之畏火, 正以此火有形, 故可畏也。 夫病以有形之火, 须治以有形之物。 故形而火盛者, 可泻以苦寒之物, 形而火衰者, 可助以甘温之物。 此以形治形, 而治火之道止于是矣。 至若无形之火, 则生生息息, 窈窈冥冥, 为先天之化, 为后天之神, 为死生之母, 为玄牝之门, 又岂于形迹之间可能摹拟者哉? 故有形之火不可纵, 无形之火不可残。 有能知火之邪正而握其盈虚伸缩之权者, 则神可全, 病可却, 而生道在我矣。 即吾有形, 吾又何患?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刻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民间中医网论坛 ( 黔ICP备19001372号 )

GMT+8, 2024/11/24 03:25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