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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卷)景岳全书-卷之一、入集传忠录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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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5/2 11: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明理
万事不能外乎理, 而医之于理为尤切。散之则理为万象, 会之则理归一心。 夫医者, 一心也; 病者, 万象也。 举万病之多, 则医道诚难, 然而万病之病, 不过各得一病耳。 譬之北极者, 医之一心也; 万星者, 病之万象也。欲以北极而对万星, 则不胜其对, 以北极而对一星, 则自有一线之直, 彼此相照, 何得有差? 故医之临证, 必期以我之一心, 洞病者之一本。
以我之一, 对彼之一, 既得一真, 万疑俱释, 岂不甚易。 一也者, 理而已矣。苟吾心之理明, 则阴者自阴, 阳者自阳, 焉能相混? 阴阳既明, 则表与卅对, 虚与实对, 寒与热对, 明此六变, 明此阴阳, 则天下之病固不能出此八者。 是编也, 列门为八, 列方亦为八, 盖古有兵法之八门, 予有医家之八阵, 一而八之, 所以神变化, 八而一之, 所以溯渊源。 故予于此录, 首言明理, 以统阴阳诸论, 详中求备, 用帅八门。
夫兵系兴亡, 医司性命, 执中心学, 孰先乎此? 是即曰传中可也, 曰传心亦可也。 然传中传心, 总无非为斯人斯世之谋耳, 故复命为传忠录。


[ 本帖最后由 蓝天百云 于 2007/5/3 12:54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1:53: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阴阳篇

凡诊病施治, 必须先审阴阳, 乃为医道之纲领。 阴阳无谬, 治焉有差? 医道虽繁, 而可以一言蔽之者, 曰阴阳而已。 故证有阴阳, 脉有阴阳, 药有阴阳。 以证而言, 则表为阳, 卅为阴; 热为阳, 寒为阴; 上为阳, 下为阴; 气为阳, 血为阴; 动为阳, 静为阴; 多言者为阳, 无声者为阴; 喜明者为阳, 欲暗者为阴。 阳微者不能呼, 阴微者不能吸; 阳病者不能俯, 阴病者不能仰。 以脉而言, 则浮大滑数之类皆阳也, 沉微细涩之类皆阴也。 以药而言, 则升散者为阳, 敛降者为阴; 辛热者为阳, 苦寒者为阴; 行气分者为阳, 行血分者为阴; 性动而走者为阳, 性静而守者为阴。 此皆医中之大法。 至于阴中复有阳, 阳中复有静, 疑似之间, 辨须的确。 此而不识, 极易差讹, 是又最为紧要, 然总不离于前之数者。 但两气相兼, 则此少彼多, 其中便有变化, 一皆以理测之, 自有显然可见者。 若阳有余而更施阳治, 则阳愈炽而阴愈消; 阳不足而更用阴方, 则阴愈盛而阳斯灭矣。 设能明彻阴阳, 则医理虽玄, 思过半矣。
道产阴阳, 原同一气, 火为水之主, 水即火之源, 水火原不相离也。 何以见之? 如水为阴, 火为阳, 象分冰炭。 何谓同源? 盖水性本热, 使火中无水, 其热必极, 热极则亡阴, 而万物焦枯矣。 水性本寒, 使水中无火, 其寒必极, 寒极则亡阴, 而万物寂灭矣。 此水火之气, 果可呼吸相离乎? 其在人身, 是即元阴元阳, 所谓先天之元气也。 欲得先天, 当思根柢。 命门为受生之窍, 为水火之家, 此即先天之北阙也。 舍此他求, 如涉海问津矣, 学者宜识之。
凡人之阴阳, 但知以气血, 脏腑, 寒热为言, 此特后天有形之阴阳耳。 至若先天无形之阴阳, 则阳曰元阳, 阴曰元阴。 元阳者, 即无形之火, 以生以化, 神机是也, 性命系之, 故亦曰元气。 元阴者, 即无形之水, 以长以立, 天癸是也, 强弱系之, 故亦曰元精。 元精元气者, 即化生精气之元神也。 生气通天, 惟赖乎此。 经曰: 得神者昌, 失神者亡, 即此之谓。 今之人, 多以后天劳欲戕及先天, 今之医, 只知有形邪气, 不知无形元气。 夫有形者, 迹也, 盛衰昭著, 体认无难; 无形者, 神也, 变幻倏忽, 挽回非易。 故经曰: 粗守形, 上守神。 嗟呼! 又安得有通神明而见无形者, 与之共谈斯道哉。
天地阴阳之道, 本贵和平, 则气令调而万物生, 此造化生成之理也。 然阳为生之本, 阴实死之基, 故道家曰: 分阴未尽则不仙, 分阳未尽则不死。 华元化曰: 得其阳者生, 得其阴者死。 故凡欲保生重命者, 尤当爱惜阳气, 此即以生以化之元神, 不可忽也。 曩自刘河间出, 以暑火立论, 端用寒凉, 伐此阳气, 其害已甚, 赖东垣先生论脾胃之火必须温养, 然尚未能尽斥一偏之谬, 而丹溪复出, 又立阴虚火动之论, 制补阴, 大补等丸, 俱以黄檗, 知母为君, 寒凉之弊又复盛行。 夫先受其害者, 既去而不返, 后习而用者, 犹迷而不悟。 嗟乎! 法高一尺, 魔高一丈, 若二子者, 谓非轩歧之魔乎? 余深悼之, 故直削于此, 实冀夫尽洗积陋, 以苏生命之厄, 诚不得不然也。 观者其谅之察之, 勿以诽谤先辈为责也幸甚。
阴阳虚实。 经曰: 阳虚则外寒, 阴虚则内热, 阳盛则外热, 阴盛则内寒。
经曰: 阳气有余, 为身热无汗。 此言表邪之实也。 又曰: 阴气有余, 为多汗身寒。 此言阳气之虚也。 仲景曰: 发热恶寒发于阳, 无热恶寒发于阴。 又曰: 极寒反汗出, 身必冷如冰。 此与经旨义相上下。
经曰: 阴盛则阳病, 阳盛则阴病。 阳胜则热, 阴胜则寒。
阴根于阳, 阳根于阴。 凡病有不可正治者, 当从阳以引阴, 从阴以引阳, 各求其属而衰之。 如求汗于血, 生气于精, 从阳引阴也。 又如引火归源, 纳气归肾, 从阴引阳也。 此即水中取火, 火中取水之义。
阴之病也, 来亦缓而去亦缓; 阳之病也, 来亦速而去亦速。 阳生于热, 热则舒缓; 阴生于寒, 寒则拳急。 寒邪中于下, 热邪中于上, 饮食之邪中于中。 一, 考之[中藏经]曰: 阳病则旦静, 阴病则夜宁; 阳虚则暮乱, 阴虚则朝争。 盖阳虚喜阳助, 所以朝轻而暮重, 阴虚喜阴助, 所以朝重而暮轻, 此言阴阳之虚也。 若实邪之候, 则与此相反。 凡阳邪盛者, 必朝重暮轻; 阴邪盛者, 必朝轻暮重, 此阳逢阳王, 阴得阴强也。 其有或昼或夜, 时作时止, 不时而动者, 以正气不能主持, 则阴阳胜负, 交相错乱, 当以培养正气为主, 则阴阳将自和矣。 但或水或火, 宜因虚实以求之。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1:54: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六变辨

六变者, 表卅寒热虚实也。 是即医中之关键, 明此六者, 万病皆指诸掌矣。 以表卅言之, 则风寒暑湿火燥感于外者是也。 以卅言之, 则七情, 劳欲, 饮食伤于内者是也。 寒者阴之类也, 或为内寒, 或为外寒, 寒者多虚。 热者阳之类也, 或为内热, 或为外热, 热者多实。 虚者, 正气不足也, 内出之病多不足。 实者, 邪气有余也, 外入之病多有余。 六者之详, 条列如左。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1:56:03 | 显示全部楼层

表证篇

表证者, 邪气之自外而入者也。 凡风寒暑湿火燥, 气有不正, 皆是也。 经曰: 清风大来, 燥之胜也, 风木受邪, 肝病生焉。 热气大来, 火之胜也, 金燥受邪, 肺病生焉。 寒气大来, 水之胜也, 火热受邪, 心病生焉。 湿气大来, 土之胜也, 寒水受邪, 肾病生焉。 风气大来, 木之胜也, 土湿受邪, 脾病生焉。 又曰: 冬伤于寒, 春必病温。 春伤于风, 夏生飧泄。 夏伤于暑, 秋必痎疟。 秋伤于湿, 冬生欬嗽, 又曰: 风从其冲后来者为虚风, 伤人者也, 主杀主害者。 凡此之类, 皆言外来之邪。 但邪有阴阳之辨, 而所伤亦自不同。 盖邪虽有六, 化止阴阳, 阳邪化热, 热则伤气, 阴邪化寒, 寒则伤形。 伤气者, 气通于鼻, 鼻通于脏, 故凡外受暑热而病有发于中者, 以热邪伤气也。 伤形者, 浅则皮毛, 深则经络, 故凡外受风寒而病为身热体痛者, 以寒邪伤形也。 经曰: 寒则腠理闭, 气不行, 故气收矣。 炅则腠理开, 营卫通, 汗大泄, 故气泄矣。 此六气阴阳之辨也。 然而六邪之感于外者, 又惟风为最, 盖风为百病之长, 寒为杀厉之气。 人身内有脏腑, 外有经络, 凡邪气之客于形也, 必先舍于皮毛; 留而不去, 乃入于孙络; 留而不去, 乃入于络脉; 留而不去, 乃入于经脉, 然后内连五脏, 散于肠胃, 阴阳俱感, 五脏乃伤, 此邪气自外而内之次也。 然邪气在表, 必有表证, 既见表证, 则不可攻卅, 若误攻之。 非惟无涉, 且恐卅虚则邪气乘虚愈陷也。 表证既明, 则卅证可因而解矣。 故表证之辨, 不可不为之先察。
人身脏腑在内, 经络在外, 故脏腑为卅, 经络为表。 在表者, 手足各有六经, 是为十二经脉。 以十二经脉分阴阳, 则六阳属腑为表, 六阴属脏为卅。 以十二经脉分手足, 则足经之脉长而且远, 自上及下, 遍络四体, 故可按之以察周身之病。 手经之脉短而且近, 皆出入于足经之间, 故凡诊伤寒外感者, 则但言足经不言手经也。 然而足之六经, 又以三阳为表, 三阴为卅。 而三阳之经, 则又以太阳为阳中之表, 以其脉行于背, 背为阳也。 阳明为阳中之卅, 以其脉行于腹, 腹为阴也。 少阳为半表半卅, 以其脉行于侧, 三阳传遍而渐入三阴也。 故凡欲察表证者, 但当分前后左右, 而以足三阳经为主。 然三阳之中, 则又惟太阳一经, 包覆肩背, 外为周身之纲维, 内连五脏六腑之肓腧, 此诸阳之主气, 犹四通八达之衢也。 故凡风寒之伤人, 必多自太阳经始。
足三阴之经皆自脚上腹, 虽亦在肌表之间, 然三阴主卅, 而凡风寒自表而入者, 未有不由阳经而入阴分也。 若不由阳经径入三阴者, 即为直中阴经, 必连脏矣。 故阴经无可据之表证。
寒邪在表者, 必身热无汗, 以邪闭皮毛也。
寒邪客于经络, 必身体疼痛, 或拘急而酸者, 以邪气乱营气, 血脉不利也。
寒邪在表而头痛者, 有四经焉。 足太阳脉挟于头顶, 足阳明脉上至头维, 足少阳脉上行两角, 足厥阴脉上会于巅, 皆能为头痛也。 故惟太阴, 少阴皆无头痛之证。
寒邪在表多恶寒者, 盖伤于此者必恶此, 所谓伤食恶食, 伤寒恶寒也。
邪气在表, 脉必紧数者, 营气为邪所乱也。
太阳经脉起自内眦, 上顶巅, 下项, 挟脊行腰腘, 故邪在太阳者, 必恶寒发热而兼头项痛, 腰脊强, 或膝卅酸疼也。
阳明经脉起自目下, 循面鼻, 行胸腹, 故邪在阳明者, 必发热微恶寒, 而兼目痛鼻干不眠也。
少阳为半表半卅之经, 其脉绕耳前后, 由肩井下卅肋, 故邪在少阳者, 必发热而兼耳聋卅痛, 口苦而呕, 或往来寒热也。 以上皆三阳之表证, 但见表证, 则不可攻卅。 或发表, 或微解, 或温散, 或凉散, 或温中托卅而为不散之散, 或补阴助阴而为云蒸雨化之散。 鸣呼! 意有在而言难尽也, 惟慧者之心悟之。
表证之脉, 仲景曰: 寸口脉浮而紧, 浮则为风, 紧则为寒, 风则伤卫, 寒则伤营, 营卫俱病, 骨节烦疼, 当发其汗也。 [脉经]注曰: 风为阳, 寒为阴, 卫为阳, 营为阴, 风则伤阳, 寒则伤阴, 各从其类而伤也。 故卫得风则热, 营得寒则痛, 营卫俱病, 故致骨节烦疼, 当发汗解表而愈。
浮脉本为属表, 此固然也, 然有邪寒初感之甚者, 拘束卫气, 脉不能达, 则必沉而兼紧, 此但当以发热身痛等表证参合而察之, 自可辨也。 又若血虚动血者, 脉必浮大。 阴虚水亏者, 脉必浮大。 内火炽盛者, 脉必浮大。 关阴格阳者, 脉必浮大。 若此者, 俱不可一概以浮为表论, 必当以形气病气有无外证参酌之。 若本非表证, 而误认为表, 则杀人于反掌之间矣。
外感寒邪, 脉大者必病进, 以邪气日盛也。 然必大而兼紧, 方为病进, 若先小而后大, 及渐大渐缓者, 此以阴转阳, 为胃气渐至, 将解之兆也。
寒邪未解, 脉息紧而无力者, 无愈期也。 何也? 盖紧者, 邪气也, 力者, 元气也, 紧而无力, 则邪气有余而元气不足也。 元气不足, 何以逐邪? 临此证者, 必能使元阳渐充, 则脉渐有力, 自小而大, 自虚而实, 渐至洪滑, 则阳气渐达, 表将解矣。 若日见无力, 而紧数日进, 则危亡之兆也。
病必自表而入者, 方得谓之表证, 若由内以及外, 便非表证矣。 经曰: 从内之外者调其内, 从外之内者治其外。 从内之外而盛于外者, 先治其内而后治其外; 从外之内而盛于内者, 先治其外而后调其内。 此内外先后之不可不知也。
伤风, 中风, 虽皆有风之名, 不可均作表证。 盖伤风之病, 风自外入者也, 可散之温之而已, 此表证也。 中风之病, 虽形证似风, 实由内伤所致, 本无外邪, 故不可以表证论治, 法具本条。
发热之类, 本为火证, 但当分辨表卅。 凡邪气在表发热者, 表热而卅无热也, 此因寒邪, 治宜解散。 邪气在卅发热者, 必卅热先甚而后及于表也, 此是火证, 治宜清凉。 凡此内外, 皆可以邪热论也。 若阴虚水亏而为骨蒸夜热者, 此虚热也, 又不可以邪热为例, 惟壮水滋阴可以治之。
湿燥二气, 虽亦外邪之类, 但湿有阴阳, 燥亦有阴阳。 湿从阴者为寒湿, 湿从阳者为湿热。 燥从阳者因于火, 燥从阴者发于寒。 热则伤阴, 必连于脏。 寒则伤阳, 必连于经。 此所以湿燥皆有表卅, 必须辨明而治之。
湿证之辨, 当辨表卅。 经曰: 因于湿, 首如裹。 又曰: 伤于湿者, 下先受之。 若道路冲风冒雨, 或动作辛苦之人, 汗湿沾衣, 此皆湿从外入者也。 若嗜好酒浆生冷, 以致泄泻, 黄疸, 肿胀之类, 此湿从内出者也。 在上在外者, 宜微从汗解, 在下在卅者, 宜分利之。 湿热者宜清宜利, 寒湿者宜补脾温肾。
燥证之辨, 亦有表卅。 经曰: 清气大来, 燥之胜也, 风木受邪, 肝病生焉。 此中风之属也。 盖燥胜则阴虚, 阴虚则血少, 所以或为牵引, 或为拘急, 或为皮腠风消, 或为脏腑干结, 此燥从阳化, 营气不足, 而伤乎内者也, 治当以养营补阴为主。 若秋令太过, 金气胜而风从之, 则肺先受病, 此伤风之属也。 盖风寒外束, 气应皮毛, 故或为身热无汗, 或为欬嗽喘满, 或鼻塞声哑, 或咽喉干燥, 此燥以阴生, 卫气受邪, 而伤乎表者也, 治当以轻扬温散之剂, 暖肺去寒为主。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1:5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卅证篇

卅证者, 病之在内在脏也。 凡病自内生, 则或因七情, 或因劳倦, 或因饮食所伤, 或为酒色所困, 皆为卅证。 以此言之, 实属易见, 第于内伤外感之间, 疑似之际, 若有不明, 未免以表作卅, 以卅作表, 乃致大害, 故当详辨也。
身虽微热, 而濈濈汗出不止, 及无身体酸疼拘急, 而脉不紧数者,此热非在表也。
证似外感, 不恶寒, 反恶热, 而绝无表证者, 此热盛于内也。
凡病表证, 而小便清利者, 知邪未入卅也。
表证已具, 而饮食如故, 胸腹无碍者, 病不及卅也。 若见呕恶口苦, 或心胸满闷不食, 乃表邪传至胸中, 渐入于卅也。 若烦躁不眠, 干渴谵语, 腹痛自利等证, 皆邪入于卅也。 若腹胀喘满, 大便结硬, 潮热斑黄, 脉滑而实者,此正阳明胃腑卅实之证, 可下之也。
七情内伤, 过于喜者, 伤心而气散, 心气散者, 收之养之。 过于怒者, 伤肝而气逆, 肝气逆者, 平之抑之。 过于思者, 伤脾而气结, 脾气结者, 温之豁之。 过于忧者, 伤肺而气沉, 肺气沉者, 舒之举之。 过于恐者, 伤肾而气怯, 肾气怯者,安之壮之。
饮食内伤, 气滞而积者, 脾之实也, 宜消之逐之; 不能运化者, 脾之虚也,宜暖之助之。
酒湿伤阴, 热而烦满者, 湿热为病也, 清之泄之; 酒湿伤阳, 腹痛泻利呕恶者,寒湿之病也, 温之补之。
劳倦伤脾者, 脾主四肢也, 须补其中气。
色欲伤肾而阳虚无火者, 兼培其气血; 阴虚有火者, 纯补其真阴。
痰饮为患者, 必有所本, 求所从来, 方为至治。 若但治标, 非良法也。详具本条。
五脏受伤, 本不易辨, 但有诸中必形诸外, 故肝病则目不能视而色青, 心病则舌不能言而舌赤, 脾病则口不知味而色黄, 肺病则鼻不闻香臭而色白, 肾病则耳不能听而色黑。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1:58:20 | 显示全部楼层

虚实篇

虚实者, 有余不足也。 有表卅之虚实, 有气血之虚实, 有脏腑之虚实, 有阴阳之虚实。 凡外入之病多有余, 内出之病多不足。 实言邪气实则当泻, 虚言正气虚则当补。 凡欲察虚实者, 为欲知根本之何如, 攻补之宜否耳。 夫疾病之实, 固为可虑, 而元气之虚, 虑尤甚焉。 故凡诊病者, 必当先察元气为主, 而后求疾病。 若实而误补, 随可解救, 虚而误攻, 不可生矣。 然总之虚实之要, 莫逃乎脉。 如脉之真有力真有神者, 方是真实证, 脉之似有力似有神者, 便是假实证, 矧脉之无力无神, 以至全无力全无神者哉, 临证者万毋忽此。
表实者, 或为发热, 或为身痛, 或为恶热掀衣, 或为恶寒鼓栗。 寒束于表者无汗, 火盛于表者有疡。 走注而红痛者, 知营卫之有热; 拘急而酸疼者, 知经络之有寒。
卅实者, 或为胀为痛, 或为痞为坚, 或为闭为结, 或为喘为满, 或懊卅不宁, 或躁烦不眠, 或气血积聚, 结滞腹中不散, 或寒邪热毒深留脏腑之间。
阳实者, 为多热恶热。 阴实者, 为痛结而寒。 气实者, 气必喘促而声色壮厉。 血实者, 血必凝聚而且痛且坚。
心实者, 多火而多笑。 肝实者, 两卅少腹多有疼痛, 且复多怒。 脾实者, 为胀满气闭, 或为身重。 肺实者, 多上焦气逆, 或为欬喘。 肾实者, 多下焦壅闭, 或痛或胀, 或热见于二便。
表虚者, 或为汗多, 或为肉战, 或为怯寒, 或为目暗羞明, 或为耳聋眩晕, 或肢体多见麻木, 或举动不胜劳烦, 或为毛槁而肌肉削, 或为颜色憔悴而神气索然。
卅虚者, 为心怯心跳, 为惊惶, 为神魂之不宁, 为津液之不足, 或为饥不能食, 或为渴不喜冷, 或畏张目而视, 或闻人声而惊。 上虚则饮食不能运化, 或多呕恶而气虚中满。 下虚则二阴不能流利, 或便尿失禁, 肛门脱出, 而泄泻遗精。 在妇人则为血枯经闭, 及堕胎崩淋带浊等证。
阳虚者, 火虚也, 为神气不足, 为眼黑头眩, 或多寒而畏寒。 阴虚者, 水亏也, 为亡血失血, 为戴阳, 为骨蒸劳热。 气虚者, 声音微而气短似喘。 血虚者, 肌肤干涩而筋脉拘挛。
心虚者, 阳虚而多悲。 肝虚者, 目卅卅无所见, 或阴缩筋挛而善恐。 脾虚者, 为四肢不用, 或饮食不化, 腹多痞满而善忧。 肺虚者, 少气息微, 而皮毛燥涩。 肾虚者, 或为二阴不通, 或为两便失禁, 或多遗泄, 或腰脊不可俯仰, 而骨酸痿厥。
诸痛之可按者为虚, 拒按者为实。
胀满之虚实。 仲景曰: 腹满不减, 减不足言, 当下之。 腹满时减, 复如故, 此为寒, 当与温药。 夫减不足言者, 以中满之甚, 无时或减, 此实胀也, 故当下之。 腹满时减者, 以腹中本无实邪, 所以有时或减, 既减而腹满如故者, 以脾气虚寒而然, 所以当与温药, 温即兼言补也。
[内经]诸篇皆惓惓以神气为言, 夫神气者, 元气也, 元气完固, 则精神昌盛, 无待言也。 若元气微虚, 则神气微去, 元气大虚, 则神气全去, 神去则机息矣, 可不畏哉。 脉要精微论曰: 夫精明者, 所以视万物, 别黑白, 审长短。 以长为短, 以白为黑, 如是则精衰矣。 言而微, 终日乃复言者, 此气夺也。 衣被不敛。 , 言语善恶不避亲疏, 此神明之乱也。 仓廪不藏者, 是门户不要也。 水泉不止, 是膀胱不藏也。 得守者生, 失守者死。 夫五脏者, 身之强也; 头者, 精明之府, 头倾视深, 精神将夺矣。 背者, 胸中之府, 背曲肩垂, 府将坏矣。 腰者, 肾之府, 转摇不能, 肾将惫矣。 膝者, 脚之府, 屈伸不能, 行则偻俯, 骨将惫矣。 骨者, 髓之府, 不能久立, 行则振掉, 骨将惫矣。 得强则生, 失强则死。 此[内经]之言虚证也, 当察其意。
虚者宜补, 实者宜泻, 此易知也。 而不知实中复有虚, 虚中复有实, 故每以至虚之病, 反见盛势, 大实之病, 反有羸状, 此不可不辨也。 如病起七情, 或饥饱劳倦, 或酒色所伤, 或先天不足, 及其既病, 则每多身热便闭, 戴阳胀满, 虚狂假斑等证, 似为有余之病, 而其因实由不足, 医不察因, 从而泻之, 必枉死矣。 又如外感之邪未除, 而留伏于经络, 食饮之滞不消, 而积聚于脏腑, 或郁结逆气有不可散, 或顽痰瘀血有所留藏, 病久致羸, 似乎不足, 不知病本未除, 还当治本, 若误用补, 必益其病矣。 此所谓无实实, 无虚虚, 损不足而益有余, 如此死者, 医杀之耳。
附华元化虚实大要论曰: 病有脏虚脏实, 腑虚腑实, 上虚上实, 下虚下实, 状各不同, 宜深消息。 肠鸣气走, 足冷手寒, 食不入胃, 吐逆无时, 皮毛憔悴, 肌肉皱皴, 耳目昏塞, 语声破散, 行步喘促, 精神不收, 此五脏之虚也。 诊其脉, 举指而滑, 按之而微, 看在何部, 以断其脏也。 又按之沉小微弱短涩软濡, 俱为脏虚也。 饮食过多, 大小便难, 胸膈满闷, 肢节疼痛, 身体沉重, 头目闷眩, 唇口肿胀, 咽喉闭塞, 肠中气急, 皮肉不仁, 暴生喘乏, 偶作寒热, 疮疽并起, 悲喜时来, 或自痿弱, 或自高强, 气不舒畅, 血不流通, 此脏之实也。 诊其脉, 举按俱盛者, 实也, 又长浮数疾洪紧弦大, 俱曰实也。 看在何经, 而断其脏也。 头疼目赤, 皮热骨寒, 手足舒缓, 血气壅塞, 丹瘤更生, 咽喉肿痛, 轻按之痛, 重按之快, 食饮如故, 曰腑实也。 诊其脉, 浮而实大者是也。 皮肤搔痒, 肌肉卅胀, 食饮不化, 大便滑而不止, 诊其脉, 轻手按之得滑, 重手按之得平, 此乃腑虚也。 看在何经, 而正其时也。 胸膈痞满, 头目碎痛, 饮食不下, 脑项昏重, 咽喉不利, 涕唾稠粘, 诊其脉, 左右寸口沉结实大者, 上实也。 颊赤心忪, 举动颤栗, 语声嘶嗄, 唇焦口干, 喘乏无力, 面少颜色, 颐颌肿满, 诊其左右寸脉弱而微者, 上虚也。 大小便难, 饮食如故, 腰脚沉重, 脐腹疼痛, 诊其左右尺中脉伏而涩者, 下实也。 大小便难, 饮食进退, 腰脚沉重, 如坐水中, 行步艰难, 气上奔冲, 梦寐危险, 诊其左右尺中脉滑而涩者, 下虚也。 病人脉微涩短小, 俱属下虚也。
本篇虚实证有未尽者, 俱详载虚损门, 当互察之。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1:5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寒热篇

寒热者, 阴阳之化也。 阴不足则阳乘之, 其变为热; 阳不足则阴乘之, 其变为寒。 故阴胜则阳病, 阴胜为寒也。 阳胜则阴病, 阳胜为热也。 热极则生寒, 因热之甚也; 寒极则生热, 因寒之甚也。 阳虚则外寒, 寒必伤阳也; 阴虚则内热, 热必伤阴也。 阳盛则外热, 阳归阳分也; 阴盛则内寒, 阴归阴分也。 寒则伤形, 形言表也; 热则伤气, 气言卅也。 故火王之时, 阳有余而热病生; 水王之令, 阳不足而寒病起。 人事之病由于内, 气交之病由于外。 寒热之表卅当知, 寒热之虚实亦不可不辨。
        热在表者, 为发热头痛, 为丹肿斑黄, 为揭去衣被, 为诸痛疮疡。
        热在卅者, 为瞀闷胀满, 为烦渴喘结, 或气急叫吼, 或躁扰狂越。
        热在上者, 为头痛目赤, 为喉疮牙痛, 为诸逆冲上, 为喜冷舌黑。
        热在下者, 为腰足肿痛, 为二便秘涩, 或热痛遗精, 或溲混便赤。
        寒在表者, 为憎寒, 为身冷, 为浮肿, 为容颜青惨, 为四肢寒厥。
        寒在卅者, 为冷咽肠鸣, 为恶心呕吐, 为心腹疼痛, 为恶寒喜热。
        寒在上者, 为吞酸, 为膈噎, 为饮食不化, 为嗳腐胀哕。
        寒在下者, 为清浊不分, 为鹜溏痛泄, 为阳痿, 为遗尿, 为膝寒足冷。
        病人身大热, 反欲得近衣者, 热在皮肤, 寒在骨髓也; 身大寒, 反不欲近衣者, 寒在皮肤, 热在骨髓也, 此表证之辨。 若内热之甚者, 亦每多畏寒, 此当以脉证参合察之。
        真寒之脉, 必迟弱无神; 真热之脉, 必滑实有力o
        阳脏之人多热, 阴脏之人多寒。 阳脏者, 必平生喜冷畏热, 即朝夕食冷, 一无所病, 此其阳之有余也。 阴脏者, 一犯寒凉, 则脾肾必伤, 此其阳之不足也。 第阳强者少, 十惟二三; 阳弱者多, 十常五六。 然恃强者多反病, 畏弱者多安宁, 若或见彼之强而忌我之弱, 则与侏儒观场, 丑妇效颦者无异矣。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2: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寒热真假篇

寒热有真假者, 阴证似阳, 阳证似阴也。 盖阴极反能躁热, 乃内寒而外热, 即真寒假热也。 阳极反能寒厥, 乃内热而外寒, 即真热假寒也。 假热者最忌寒凉, 假寒者最忌温热。 察此之法, 当专以脉之虚实强弱为主。
        假热者, 水极似火也。 凡病伤寒, 或患杂证, 有其素禀虚寒, 偶感邪气而然者, 有过于劳倦而致者, 有过于酒色而致者, 有过于七情而致者, 有原非火证, 以误服寒凉而致者。 凡真热本发热, 而假热亦发热。 其证则亦为面赤躁烦, 亦为大便不通, 小便赤涩, 或为气促, 咽喉肿痛, 或为发热, 脉见紧数等证。 昧者见之, 便认为热, 妄投寒凉, 下咽必毙。 不知身虽有热, 而卅寒格阳, 或虚阳不敛者, 多有此证。 但其内证, 则口虽干渴, 必不喜冷, 即喜冷者, 饮亦不多, 或大便不实, 或先硬后溏, 或小水清频, 或阴枯黄赤, 或气短懒言, 或色黯神倦, 或起倒如狂, 而禁之则止, 自与登高骂詈者不同, 此虚狂也; 或斑如蚊迹而浅红细碎, 自与紫赤热极者不同, 此假斑也。 凡假热之脉, 必沉细迟弱, 或虽浮大紧数而无力无神, 此乃热在皮肤, 寒在脏腑, 所谓恶热非热, 实阴证也。 凡见此内颓内困等证, 而但知攻邪, 则无有不死。 急当以四逆, 八味, 理阴煎, 回阳饮之类, 倍加附子填补真阳, 以引火归源, 但使元气渐复, 则热必退藏, 而病自愈, 所谓火就燥者, 即此义也。 故凡见身热脉数, 按之不鼓击者, 此皆阴盛格阳, 即非热也。 仲景治少阴证面赤者, 以四逆汤加卅白主之。 东垣曰: 面赤目赤, 烦躁引饮, 脉七八至, 按之则散者, 无根之火也, 以姜附汤加人参主之。 [外台秘要]曰: 阴盛发躁, 名曰阴躁, 欲坐井中, 宜以热药治之。
        假寒者, 火极似水也。 凡伤寒热甚, 失于汗下, 以致阳邪亢极, 郁伏于内, 则邪自阳经传入阴分, 故为身热发厥, 神气昏沉, 或时畏寒, 状若阴证。 凡真寒本畏寒, 而假寒亦畏寒, 此热深厥亦深, 热极反兼寒化也。 大抵此证, 必声壮气粗, 形强有力, 或唇焦舌黑, 口渴饮冷, 小便赤涩, 大便秘结, 或因多饮药水, 以致下利纯清水, 而其中仍有燥粪, 及矢气极臭者, 察其六脉必皆沉滑有力, 此阳证也。 凡内实者, 宜三承气汤择而用之。 潮热者, 以大柴胡汤解而下之。 内不实者, 以白虎汤之类清之。 若杂证之假寒者, 亦或为畏寒, 或为战栗, 此以热极于内而寒侵于外, 则寒热之气两不相投, 因而寒栗, 此皆寒在皮肤, 热在骨髓, 所谓恶寒非寒, 明是热证。 但察其内证, 则或为喜冷, 或为便结, 或小水之热涩, 或口臭而躁烦, 察其脉必滑实有力。 凡见此证, 即当以凉膈, 芩连之属, 助其阴而清其火, 使内热既除, 则外寒自伏, 所谓水流湿者, 亦此义也。 故凡身寒厥冷, 其脉滑数, 按之鼓击于指下者, 此阳极似阴, 即非寒也。
        假寒误服热药, 假热误服寒药等证, 但以冷水少试之。 假热者必不喜水, 即有喜者, 或服后见呕, 便当以温热药解之。 假寒者必多喜水, 或服后反快而无所逆者, 便当以寒凉药解之。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2:01:16 | 显示全部楼层

十问篇

一问寒热二问汗, 三问头身四问便, 五问饮食六问胸, 七聋八渴俱当辨。 九因脉色察阴阳, 十从气味章神见。 见定虽然事不难, 也须明哲毋招怨。
右十问者, 乃诊治之要领, 临证之首务也。 明此十问, 则六变具存, 而万病形情俱在吾目中矣。 医之为难, 难在不识病本而施误治耳。 误则杀人, 天道可畏, 不误则济人, 阴德无穷。 学者欲明是道, 必须先察此要, 以定意见, 以为阶梯, 然后再采群书, 广其知识, 又何误焉? 有能熟之胸中, 运之掌上, 非止为人, 而为己不浅也, 慎之宝之。
 楼主| 发表于 2007/5/2 12:0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问寒热

问寒热者, 问内外之寒热, 欲以辨其在表在卅也。 人伤于寒则病为热, 故凡病身热脉紧, 头疼体痛, 拘急无汗, 而且得于暂者, 必外感也。 盖寒邪在经, 所以头痛身疼, 邪闭皮毛, 所以拘急发热。 若素日无疾, 而忽见脉证若是者, 多因外感。 盖寒邪非素所有, 而突然若此, 此表证也。 若无表证而身热不解, 多属内伤, 然必有内证相应, 合而察之, 自得其真。
        凡身热经旬, 或至月余不解, 亦有仍属表证者。 盖因初感寒邪, 身热头痛, 医不能辨, 误认为火, 辄用寒凉, 以致邪不能散, 或虽经解散而药未及病, 以致留蓄在经。 其病必外证多而卅证少, 此非卅也, 仍当解散。
        凡内证发热者, 多属阴虚, 或因积热, 然必有内证相应, 而其来也渐。 盖阴虚者必伤精, 伤精者必连脏。 故其在上而连肺者, 必喘急欬嗽; 在中而连脾者, 或妨饮食, 或生懊卅, 或为躁烦焦渴; 在下而连肾者, 或精血遗淋, 或二便失节, 然必倏热往来, 时作时止, 或气怯声微, 是皆阴虚证也。
        凡怒气七情伤肝伤脏而为热者, 总属真阴不足, 所以邪火易炽, 亦阴虚也。
        凡劳倦伤脾而发热者, 以脾阴不足, 故易于伤, 伤则热生于肌肉之分, 亦阴虚也。
        凡内伤积热者, 在症痞必有形证, 在血气必有明征, 或九窍热于上下, 或脏腑热于三焦。 若果因实热, 凡火伤在形体而无涉于真元者, 则其形气声色脉候自然壮丽, 无弗有可据而察者, 此当以实火治之。
        凡寒证尤属显然, 或外寒者, 阳亏于表, 或内寒者, 火衰于中, 诸如前证。 但热者多实, 而虚热者最不可误; 寒者多虚, 而实寒者间亦有之。 此寒热之在表在卅, 不可不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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