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是中医论治的依据,是疾病存在的方式和运动发展的状态,以及 |
这种方式或状态的直接或间接的表达,是机体具有器质性病变或功能性改变 |
的表现形式。 |
“证”不是疾病本身,而是疾病本质的反映。 |
六病的“证”包括纲领证、核心证、单证、类证。 |
纲领证是六病的主证,是划分疾病属性的主要标准,是临床辨证的重要 |
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
太阳病 | 头项强痛,发热恶寒,无汗,脉浮,或咳喘 | 少阳病 | 胸中热烦,胸满,发热或往来寒热,咽干,口苦,小便黄赤 | 阳明病 | 胃家实,发潮热,自汗出,大便难 | 厥阴病 | 手足逆冷,脉细,恶寒,肢节痹痛 | 少阴病 | 心动悸,短气,背恶寒,或脉微细 | 太阴病 | 腹满,时腹冷痛,或吐,或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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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证是纲领证中一个具有代表性的症状或体征,是决定六病病位的主 |
要依据,据此可以对疾病做出定位和定性的辨证结果,其内容如下: |
太阳病 | 头项强痛 | 少阳病 | 胸中热烦 | 阳明病 | 胃家实 | 厥阴病 | 手足逆冷 | 少阴病 | 心动悸 | 太阴病 | 腹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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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证即太阳病、少阳病、阳明病的热证、实证和厥阴病、少阴病、太阴 |
病的虚症、寒证,它们是一切疾病的基础证。 |
| 阳性 | 阴性 | 热 | 实 | 虚 | 寒 | 表部 | 表部热证 | 表部实证 | 表部虚证 | 表部寒证 | 中部 | 中部热证 | 中部实证 | 中部虚证 | 中部寒证 | 里部 | 里部热证 | 里部实证 | 里部虚证 | 里部寒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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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证是指除纲领证外,六病的其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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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病的交渗与复合 】 在临床中,单一性的病证是少见的,而更多的是复合性病证,它们由单证的交渗与复合形成。《三部六病》学说将其分为并病、合病、合证、兼证、整体病、局部病。 (略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