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中医网

 找回密码
 立刻加入
查看: 2209|回复: 2

论火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7/2/18 17:38: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天上的太阳为先天真火,不可灭,以通为治。

地心岩浆之火为后天所藏,不可灭,以深藏不露为治。

大兴安岭火灾之火为灾火,当灭之,以灭为治。

草,如果是干燥的,堆在那里是不会发热的,如果是湿的堆在那里就会发热,用不了多久一垛草就会被化为灰烬,却见不到一个火星。这种火应该叫郁火或阴火,用水灭之,熄而复燃,只有将其散开,在阳光下晒干,才可彻底熄灭。

生气通天,人天相应,“故治不法天之纪,不用地之理,则灾害至矣”。
发表于 2007/2/18 18: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春雨贵如油,和风细雨感恩不激,郁热总是没生命的东西发出的,不是治草之法.
发表于 2007/2/19 10:47:02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  敬礼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刻加入

本版积分规则

小黑屋|手机版|民间中医网论坛 ( 黔ICP备19001372号 )

GMT+8, 2024/11/24 06:38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