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病態賭徒,負債累累,家貧如洗,作為其親友,要助之脫貧,最有效的方法是甚麼?
(一)他沒錢,便借錢給他?
那是支持療法式的辨(症)論治----虛則補之.
(二)找社會工作員跟他談話?
方向是沒錯,可是十居八九作用不大.
其實,我們的狹義辨(證)論治,很多時便是這樣.
(三)一分錢也不給他,甚至將之趕出街頭露宿.
效果多數比上二法要好些!
(四)買通一群大漢,扮其債主,將之毒打一翻,付送灌大便,拔指甲,掛炮仗......任君發揮,總之不弄死便成了.
這法子肯定最管用!可是,為什麼?
若參不透何謂(廣義)的辨證論治,我們的醫學,恐怕便得給老外的順勢療法比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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