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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针疗法(ZT)
火针疗法,古称“焠刺”、“烧针”等,是将针在火上烧红后,快速刺入人体,以治疗疾病的方法。
《灵枢·寿夭刚柔》云:“刺布衣者,以火焠之。“《灵枢·官针》云:“焠刺者,刺燔针则取痹也。”张仲景《伤寒论》中有“烧针令其汗”,“火逆下之,因烧针烦躁者”,“表里俱虚,阴阳气并竭,无阳则阴独,复加烧针……”等记载。直到唐代孙思邈《千金要方》才正式定名为“火针”。明代杨洲的《针灸大成》记述最详:“频以麻油蘸其针,针上烧令通红,用方有功。若不红,不能去病,反损于人。”明代高武《针灸聚英》云:“人身诸处皆可行针,面上忌之。凡季夏,大经血盛皆下流两脚,切忌妄行火针于两脚内及足……火针者,宜破痈毒发背,溃脓在内,外皮无头者,但按肿软不坚者以溃脓。”说明火针在明代已广泛应用于临床。近代火针使用一般有两种情况:长针深刺,治疗瘰疬、象皮腿、痈疽排脓;短汁浅刺,治疗风湿痛、肌肤冷麻。
【操作方法】
①选用22-28号不锈钢针,针柄用布包裹,以不导热为宜。施术时,在患部及其周围用碘酒、酒精消毒,然后用2%-10%普鲁卡因(可混入0.2%的盐酸肾上腺素以防出血)作浸润麻醉,约2分后,将针在酒精灯上烧红,左手固定患部,右手持针。迅速刺入患部或其周围,然后立即将针拔出。
②针刺的深度,视溃疡种类和病变深浅而定。每次针数的多少,根据病变局部面积的大小而定,一般1-3针。
③针刺间隔,1-2周针1次为宜。
【禁忌症】
①火针刺激强烈,孕妇及年老体弱者禁用。
②火热证候和局部红肿者不宜用。
③高血压、心脏病、恶性肿瘤等禁用。
【注意事项】
①施行火针后,针孔要用消毒纱布包敷,以防感染。
②使用火针时,必须细心慎重,动作敏捷、准确,避开血管、肌腱、神经干及内脏器官,以防损伤。
③火针必须把针烧红,速刺速起,不能停留,深浅适度。
④用本法治疗前,要做好病人思想工作,解除思想顾虑,消除紧张心理,取得病人配合,然后方可进行治疗。
【按语】
火针疗法具有温经散寒、通经洛络作用。以往临床多用以治疗虚寒性的痈肿,近代扩展了火针的治疗范围。对某些病证有其显著的功效,如扁平疣、痣、瘰疬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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