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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出口利剑高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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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2/2 12: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记者黄佩

  2004年4月,《欧盟传统草药法》颁布,使中药以药品身份出口欧盟成为可能,不少中药企业摩拳擦掌欲闯欧洲市场。但近日商务部驻英国使馆经商处的一些专家经过调研后认为,中药取得药品身份,理论上成立,在实际操作中困难不小,中药顺利输欧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中药输欧长期处灰色地带

  据商务部驻英国使馆经商处介绍,长期以来,几乎所有的中药均以食品、营养品、食品添加剂等形式进入欧盟,而无法以药品形式通关。欧盟海关明知是中药,但因欧盟市场有需求,也就睁只眼、闭只眼,持默许态度。因此,中药对欧盟出口,处于既不合法、也不违法的灰色地带。这在客观上使我国中药出口获得了一定生存发展空间,也促成了中医药在欧洲的繁荣。

  但这种以食品方式的输出风险却很大,欧盟海关利剑高悬,随时可能禁止中药进口。中药贸易商整日提心吊胆。

  严管大限在2011年

  据悉,2004年4月,欧盟发布了《欧盟传统草药法》,它首次在欧盟范围内,规范了传统草药产品上市的程序和要求。根据该法,凡是作为药品在欧盟成员国应用30年,或在欧盟成员国应用15年,同时在第三国应用30年以上的,符合欧盟药品质量要求的传统植物药产品,可通过简化药品注册程序申请注册为传统药品。欧盟各成员国在2005年10月以前,要根据《欧盟传统草药法》修改本国相关法律法规,并于2005年10月开始实施。2004年5月至2011年4月为过渡期,在此期间原有的已上市销售的传统药物仍然可按现有销售方式销售。

  前面仍有三道关口

  按照《欧盟传统草药法》,2011年过渡期结束后,中药以药品形式输欧,仍有三道大关口要闯。首先就是传统应用年限难达标;其次是欧盟药品质量要求难满足;最后是新药全面评审难过关。

来源: 大洋网-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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