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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签名,要求修改药典中中药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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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7:31: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按医圣药方开药,势必违反药典规定,在医患关系紧张的今天,绝大多数中医生是不敢拿身家性命来赌不出医疗纠纷的。建议大家想办法,如何开仲景方又不违反法律法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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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10/19 18:40: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目前不太可能,看不好病也是业力使然,没有办法。
发表于 2006/10/19 20: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只是参考剂量

药典只是参考剂量。要想用多少剂量全凭医生作主,不是好多药瓶上写“或遵医嘱”吗?
不过奉劝你,剂量要据病情给。就是按书上开药,吃死了人,照样找你。
毒药还是遵药典比较稳妥,如“细辛不过三”。你非要开五克、八克。你要双签名!意思是:吃死了人,我坐牢!否则药房不给抓药。你不要害抓药的陪你坐牢。
有些药你打死了药房的,他也不给你抓药。
最后,我要说:饭吃多了,也撑死人!
医乃仁术,责任千钧!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9 23:17:37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处理纠纷的依据是:1、国家法律法规规定。2、临床诊疗指南。3教科书4、权威书刊。目前药典属于法规规定,教科书剂量偏小,指南没有。所以中医同仁必须有力出力,有关系的提建议,没关系的提供舆论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06/10/19 23: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王正龙如果没有执业中医师证件,只要有人起诉他,不论你事先如何约定,必然败诉。败诉就要赔钱,非法行医就要坐牢。损失中医顶梁一人岂不痛哉!!!!
发表于 2006/10/20 07:28:15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治疗要看好人和病,对于一些小人坚决不予治疗。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0 22:2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生长在现代的社会,在医疗过程中必须遵循法律法规。如果不修改药典,影响绝大多数中医生的思维及临床,势必严重阻碍中医发展。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0 22:29: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医界有没有和副总理以上官员联系的,请他们说一句话,胜似我们千万句。
 楼主| 发表于 2006/10/20 22:31:0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有识之士发表意见
发表于 2006/10/21 08:20: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要修改中药剂量.你知道吗.你没把准病情.用药就不准.其实一种病只要病药准.药典里的剂量完全可以解除病痛的.如头晕.只要你把准了脉.是肝风内动.吃小柴胡冲剂加桑菊感冒片.药量按说明吃就可以了.是头风.只要.5克天麻吃一下就好.根本就不要大剂量.把脉是关健.准确是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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