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松林客先生在 信息交流 发表了帖子《 家传中医,害怕就此没落啊》http://www.37tcm.net/forum/viewthread.php?tid=23952&fpage=1,回帖者仁智千秋,但是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楼主好像也不知所挫(或是不好言明)?
这里提几点建议,供民间中医和松林客先生参考商议、量情取舍:
1、由民间中医出面,购买松林客的家传医药方子。资金由民间中医的会员自愿捐助,各依经济能力而为(如果方子的价格为在下能力所及,定当买下献与民间中医;只恐在下囊中羞涩、有心无力,故求助与诸君的仁爱之心),希松林客先生亦适当泽惠于民间中医。药方所有权归民间中医所有。
民间中医可以按方配药,以适当的价格卖给需要的中医和患者,所得用于民间中医的发展。具体销售方式届时商定(以安全方便为度)。
2、由松林客先生配药,民间中医提供诊室,为药方主治范畴的疾病患者诊治。并另外提供邮购药物的方式(不在民间中医网站涉及交易),药物销售所得原则上归松林客(制药者)所有。邮寄药物份量和次数等在民间中医的问诊单信息中反馈,根据反馈信息中涉及的患者用药数量计算价值,由制药者给民间中医提成,用于民间中医的发展。
当药物盈利达到制药者理想的程度时,再将药方转让给民间中医。药方所有权归民间中医所有,民间中医可以酌情将药方用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上。
松林客先生可以作为诊室的主治先生。如果松林客先生没有时间经理诊室,可以由松林客先生培养、指定先生维护诊室;或者由民间中医指派先生,具体由松林客先生与民间中医商定。
3、按照『2』条建议,持续开办诊室,诊室涉及的制药人所得提成给民间中医。
第『3』条至少可以为更多人解除病痛,不致良药被埋没;
第『1』、『2』条既可以解决松林客先生家传方继承发扬的问题、又可以为广大患者解除疾苦、还能为民间中医的发展略尽绵力,可谓一举多得【民间中医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将药方分发给全国各地德才兼备的中医带头人,造福苍生。】。希望松林客先生和民间中医可以考虑。
说明: 药物效果由民间中医最终裁定(具体需要商议,比如提供的药物与处方的一致性、地方性药物等问题);如果开了诊室, 诊室的资料不作为药物的临床疗效试验数据 。
诸君还有高见良策的,请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一定要解决好继承、发扬民间传统医药的重任。 这将不再是呼吁那么简单的事情,如今的重任已经落到了民间中医、民间中医的先生、学子的肩上了,这不再是靠别人能够做好的了,是我们自己的责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