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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重任、拯救秘方,一举多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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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6 23:1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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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松林客先生在 信息交流 发表了帖子《 家传中医,害怕就此没落啊》http://www.37tcm.net/forum/viewthread.php?tid=23952&fpage=1,回帖者仁智千秋,但是没有妥善的解决办法,楼主好像也不知所挫(或是不好言明)?

       这里提几点建议,供民间中医和松林客先生参考商议、量情取舍:

        1、由民间中医出面,购买松林客的家传医药方子。资金由民间中医的会员自愿捐助,各依经济能力而为(如果方子的价格为在下能力所及,定当买下献与民间中医;只恐在下囊中羞涩、有心无力,故求助与诸君的仁爱之心),希松林客先生亦适当泽惠于民间中医。药方所有权归民间中医所有。

        民间中医可以按方配药,以适当的价格卖给需要的中医和患者,所得用于民间中医的发展。具体销售方式届时商定(以安全方便为度)。
        

        2、由松林客先生配药,民间中医提供诊室,为药方主治范畴的疾病患者诊治。并另外提供邮购药物的方式(不在民间中医网站涉及交易),药物销售所得原则上归松林客(制药者)所有。邮寄药物份量和次数等在民间中医的问诊单信息中反馈,根据反馈信息中涉及的患者用药数量计算价值,由制药者给民间中医提成,用于民间中医的发展。

       当药物盈利达到制药者理想的程度时,再将药方转让给民间中医。药方所有权归民间中医所有,民间中医可以酌情将药方用在发展中医药事业上。

        松林客先生可以作为诊室的主治先生。如果松林客先生没有时间经理诊室,可以由松林客先生培养、指定先生维护诊室;或者由民间中医指派先生,具体由松林客先生与民间中医商定。


       3、按照『2』条建议,持续开办诊室,诊室涉及的制药人所得提成给民间中医。

        
        第『3』条至少可以为更多人解除病痛,不致良药被埋没;

        第『1』、『2』条既可以解决松林客先生家传方继承发扬的问题、又可以为广大患者解除疾苦、还能为民间中医的发展略尽绵力,可谓一举多得【民间中医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将药方分发给全国各地德才兼备的中医带头人,造福苍生。】。希望松林客先生和民间中医可以考虑。

        说明: 药物效果由民间中医最终裁定(具体需要商议,比如提供的药物与处方的一致性、地方性药物等问题);如果开了诊室, 诊室的资料不作为药物的临床疗效试验数据

        诸君还有高见良策的,请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一定要解决好继承、发扬民间传统医药的重任 这将不再是呼吁那么简单的事情,如今的重任已经落到了民间中医、民间中医的先生、学子的肩上了,这不再是靠别人能够做好的了,是我们自己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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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27 00:50: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五味堂主版主的建议!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
1.民间中医自己体制管理及人选的问题!
2.药物疗效及质量把关的问题!
希望大家献策献智也讨论一下具体的方案!
发表于 2006/8/27 22: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没有时间开诊室,我有自己的事业,平时时间比较紧张,也比较累,而且我基本上没有医术。哪位版主想给病人治疗,我免费供药也没有问题,我平时收入不错的,在这里供药也算是行善积德吧!
我提供药方的压力很大的,不是我一个人可以做主,我很难统一家庭成员的意见,他们大多数宁愿让药方埋没也不想轻易公布,而且也不想卖药方,也许想等我们下一代谁能继承吧。
 楼主| 发表于 2006/8/28 07:48:08 | 显示全部楼层
Originally posted by 松林客 at 2006/8/27 22:22:
我没有时间开诊室,我有自己的事业,平时时间比较紧张,也比较累,而且我基本上没有医术。哪位版主想给病人治疗,我免费供药也没有问题,我平时收入不错的,在这里供药也算是行善积德吧!
我提供药方的压力很大的 ... 也许想等我们下一代谁能继承吧。


先生字句间的无奈可以理解,感佩先生的仁德,希望终有一天能有皆大欢喜的结果。
发表于 2007/1/5 16:55:33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大多数宁愿让药方埋没也不想轻易公布,而且也不想卖药方,也许想等我们下一代谁能继承吧。"
无言。。。。。。
其实,时世至此也无可厚非的。。。。。。
发表于 2007/1/5 17:54:1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点看法

Originally posted by 松林客 at 2006/8/27 22:22:
我没有时间开诊室,我有自己的事业,平时时间比较紧张,也比较累,而且我基本上没有医术。哪位版主想给病人治疗,我免费供药也没有问题,我平时收入不错的,在这里供药也算是行善积德吧!
我提供药方的压力很大的 ...


你又不懂得中医,不能乱用药的。一般秘方有比较强的针对性,更加不能随便使用。所以不要把行善积德变成害人了。
如果是真正有普遍效果的药方,你可以与制药厂联系(可以在网络上进行)。
发表于 2007/1/16 10: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让药方埋没算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27 11: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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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家传秘技发扬问题论坛已有先例,一贴是松林客先生的[url=http://www.ngotcm.com/forum/viewthread.php?tid=23952&fpage=1]《家传中医,害怕就此没落啊》[/url];还有一贴忘记在哪里了,与此贴大同小异;接下来就是无谎世界的[url=http://www.ngotcm.com/forum/viewthread.php?tid=40901&fpage=1]《家传验方无法发展 可悲》[/url]。中心思想不外乎有:

        1、说自己有家传医学/秘方——想传出来?

        2、想发扬光大(光大门楣的 “ 光大 ”)!

        但是诸君究竟是什么意思?我很糊涂!

        一、如果是为了卖钱,那就卖吧,卖给国家也好,卖给私人药厂也罢,卖给外国人也可——有什么不可以的?只要目的是卖钱,性质就是商人,经商是没有人群、国界限制的。

        不要说什么爱国商人的推搪话。其一,好的药方是造福百姓的,“ 众生平等 ” ,这是说老百姓都是平等的(排除部分不安分的人渣),都应改得到仁医仁术的救治,从哪里发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商人获利、部分人民先受益!其二,如果药方好到卖给外国就是买国了,那么离云南白药的地位就不远了,可是凭什么?云南白药在献给国家以前的几十年中就已经远销世界多国,在国内也救治过无数的伤痛、在百姓心目中留下了不可动摇的形象,诸君的药方呢?

        二、如果是为了光耀门楣,那可以苦学深研,继承才是对祖宗最基本和最大的尊重!如果已经有了好的工作,祖宗的遗产已经可以不必继承了,那就寻找合适的人选继承吧。如果自己得不到的也不给别人得到,这是一种怎样自私的小人心理,不用明说诸君应该明白。

        三、如果是自己想要为国出力、为人民做好事,而长辈不同意,那么首先我们向有这种奉献精神的君子致敬!然后,大家再想办法征求长辈的意见、以合情合理的方式献出秘方造福人民。

        关键问题,我没有看到一个明确的表态!卖方?广告?征求说服方式?都没有!既然如此,拿出来说了等于没说,还浪费大家的宝贵时间!

        这里给发贴者提个建议:

        中医药的确是个大宝藏,需要爱国、爱民的志士发掘、贡献,需要医界、药界的工作者继承、发扬。如果能将传统中医技术、医药秘方秘法的技术合理、广泛的加以利用,这是利国利民的大事。希望执方者能够分清轻重、明辨是非。在有个明确的目的(卖方、合作、授徒、择人献方……)以后再来发贴,相信会有很多人支持。

        无意针对某一个人,只是这种事在中国很普遍,还是那句老话:如果传出《黄帝内经》、《伤寒论》等经典的人也私藏己珍,那中国的医学就没有后世的辉煌!
发表于 2007/4/9 15: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了解政策 不要武断

不了解政策  不要武断   你懂吗  搞临床必须是副主任医师的方子  北京同仁堂我去过  你去过哪里知道什么   不要不了解胡说
发表于 2007/4/9 15: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连共产党都不敢说拯救  你敢说拯救  你拿什么拯救   你富可敌国吗   话小点说你买的起吗  太简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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