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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近日卫生部《体检服务管理办法》起草专家委员会在沪召开的座谈会上获悉,于8月中旬完成起草的《办法》,将为体检机构设定准入门槛。
目前体检市场主要分为指令性体检(如兵役体检、职业病体检等)和社会性体检两大类。中国医师协会健康管理总干事胡波介绍,《办法》起草过程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流动体检要不要取缔,二是体检机构场地大小是否要有具体规定。
流动体检从严规范
一个办公室几张办公桌撑门面,接到体检“定单”后,便临时召集体检医师、借来检查仪器,利用体检单位的食堂等空间,拉上个帘子便开始体检,血检等项目则委托医院进行。对这种上门体检的方式,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沈国光教授态度十分坚定――应坚决取缔。
卫生部医政司一位官员坦言,在一些大中型企业体检中常出现流动上门体检的形式,其中不乏“黑作坊”混杂其间,但眼下就“一刀切”喊停时机还不成熟。有调查显示,上门体检带来的便利可使体检覆盖面达到80%―90%。
对此,起草专家委员会拟采取从严规范的对策,首先明确从事体检者必须是获取“体检中心”资质的医疗机构。要有一支固定的体检医师队伍,配置有必备的医疗设备,要有一整套完整的质控体系。
场地大小分级管理
“《办法》是针对全国体检机构的,因此各地的门槛应该有所不同。”起草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陆希祥介绍,起草过程中许多专家建议体检机构的场地应限定在至少600平方米,但也引发许多不同意见。“许多保险公司自己的体检处和一些大专院校的体检站,都达不到这个条件,如果统一限定,很多机构都将被淘汰,这不利于整个体检市场的发展。”
不过,设置独立的体检场所,将体检人群与就医的病人分离,从而避免院内交叉感染,这是专家们的共识。
起草专家委员会拟采取的对策是:分级管理。根据体检场所的面积、开展体检项目及服务内容,分为体检中心和体检站两级,实施分级对应管理。其中明确“体检中心”在实施体检后,必须加入健康管理内容,对体检者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实施生活方式的指导等健康教育。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处处长助理钱文红表示,《办法》将着重于为体检机构设立一个准入门槛,同时对体检项目作出限定。“不能将体检的项目扩大到治病领域,借体检之名推销药品或保健食品被列入明令禁止之列。”
来源: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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