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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十劝
作者 李子建(南宋) 先贤追随者 整理 【写在前面】 这是一篇活人性命的文字,应该让更多的医家读到。这就是我在从一本古旧书上读完《伤寒十劝》后的想法,随后我在网上寻找有关于《伤寒十劝》的信息,结果所获甚少,不过也找到了这样一段话:“南宋医学家陈自明评论同代人李自建的《伤寒十劝》一书时说‘今有李子建作《伤寒十劝》。虽未能尽圣人(仲景)之万一,其中多有可取,亦不出活人之书’”。 看来《伤寒十劝》在当今传播的比较有限,而“伤寒与他证不同,投药一差,生死立判”, 为尽量避免医家因误治夺人性命,不负《伤寒十劝》传达出的恻隐之意,医家不妨都来读读这篇文字。还要说明的是,因为古旧书字迹模糊,文中有两处地方实在是难辨,故用括号标志了一下。 【原文】 一、伤寒头痛及身热便是阳证,不可服热药。伤寒传三阴三阳共六经内,太阴病头不疼,身不热;少阴病有反发热而无头疼;厥阴病有头疼而无发热。故知,头疼身热即是阳证,若妄投发热药,决致死亡。 二、伤寒必须直攻毒气,不可补益,邪气在经络中,若随证早攻之,只三日四日痊安,若妄谓先须正气,却行补益,使毒气流炽,多致杀人。 三、伤寒不思饮食不可服温脾胃药。伤寒不思饮食自是常事,终无饿死之理,如理中丸之类,不可轻服,若阳病服之,致热气增重,或致不救,丁香巴豆之药尤不可服。 四、伤寒腹疼亦有热症,不可轻服温暖药。难经云:疼为实。故仲景论腹满时痛之证有曰:疼甚者加大。夫疼甚者而加大黄,意可见也。惟身冷厥逆而腹疼者方是阴证,须消息之,每见腹疼便投热药多致杀人。 五、伤寒自利当看阴阳证,不可例服补药暖药止泻。 自利惟身不热,手足温者属太阴,身冷四逆者属少阴厥阴,其余身热下利皆属阳。当随证依仲景法治之。每见下利便投暖药及止泻药者,多致死亡。 六、伤寒胸肋疼及腹胀满不可妄用艾灸,常见村落间有此证无药,便用艾灸多致毒气随火而盛,胸胀发喘以死,不知胸肋疼自属少阳,腹胀虽属太阴,仲景以为当下之病。此外惟阴证可灸。 七、伤寒手足厥冷当看阴阳,不可例作阴症,有阴厥,有阳厥,医者少能分辨阳厥而投热药,杀人速于用刃。盖阳病不至于极热不能发厥,仲景所谓热深厥亦深。热深更与热药,宁复得活?但看初得病而身热至三四日后,热气已深,大便秘,小便赤,或谵语昏聩及别有热证而发厥必是阳厥,宜急用承气汤以下之。若初得病身不热,大便不秘,自引衣盖身或下利或小便数,不见热证而厥,即是阴厥,方可用四逆汤之类。二厥所以使人疑者,缘为其脉皆沉,然阳厥脉沉而滑,阴厥脉沉而弱。阳厥时【 】却温或有时发热,阴厥则常冷,此为可别。 八、伤寒病已在里,即不可用药发汗。伤寒症须看表里,如发热恶寒则是在表,正宜发汗,如不恶寒反恶热,即是里证。若一例发汗则所出之汗不是邪气是真气,邪气未除而真气先涸,死者必矣。又别有半在表半在里之证,及无表里之证,不惟皆不可下,亦皆不可汗,但随证治之。 九、伤寒饮水为欲愈,不可令病人恣饮过度。病人大渴当与之水以消热,故仲景以饮水为欲愈。人见此说遂令病者纵饮,因而与呕,为喘、为咳、为下利、为肿、为悸、为小便不利者多矣。且如病人欲饮一碗,只可与半碗,常令不足为善。 十、伤寒病初安不可过饱及劳动,或食羊肉、行房及食诸骨汁并饮酒。病方愈 兼脾胃尚弱,食饱不能消化病即再来,谓食伤。病方好气血尚虚,劳动太早,病即再来,谓之劳复,又食羊肉行房并死,食诸骨汁并饮酒者,再病必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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