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方》五腑官称与下列名词有关。似州郡或地方行政长官。
曹:古代分科办事的官署(机关名称),始于西汉。中央行政机构相当于部、司;地方行政机构相当于厅、局或科。
唐·房玄龄等撰《晋书·卷二十四·志第十四·职官》:“列曹尚书:案尚书本汉承秦制,及武帝遊晏后庭,始用宦者主中书,以司马迁为之,中间遂罢其官,以为中书之职。至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者,又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而四人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祕记章奏之事,各有其任。其一曰常侍曹,主丞相御史公卿事。其二曰二千石曹,主刺史郡国事。其三曰民曹,主吏民上书事。其四曰主客曹,主外国夷狄事。后成帝又置三公曹,主断狱,是为五曹。后汉光武以三公曹主岁尽考课诸州郡事,改常侍曹为吏部曹,主选举祠祀事,民曹主缮修功作监池园苑事,客曹主护驾羌胡朝贡事,二千石曹主辞讼事,中都官曹主水火盗贼事,合为六曹。并令僕二人,谓之八座。尚书虽有曹名,不以为号。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于此始见曹名。”
《文献通考·卷五十一·职官考五·尚书省》:“至成帝建始四年,罢中书宦者,又置尚书五人,一人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通掌图书、祕记、章奏之事,及封奏宣示内外而已,其任犹轻。……汉初,尚书虽有曹名,不以为号。及灵帝以侍中梁鹄为选部尚书,于是始见曹名。”
《辞源·曰部》:“㈣古时分职治事的官署或部门。西汉置尚书五人,其一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郡县之属官亦曰曹。”
《辞海》:“①古时分科办事的官署。如西汉置尚书五人,其一为仆射,四人分为四曹;东汉尚书六人,分五曹。又古代州郡所置的属官亦称曹。如:功曹。”
《简明中国历代职官辞典》云:“曹:官署类名。西汉成帝置尚书五人,一人为其长,称仆射,余四人分四曹办事。东汉尚书增至六曹。魏、晋时迭有增减,最多时达三十五曹,而尚书仅五六人,乃以一尚书辖数尚书郎,尚书郎各主一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