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排部署全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要求到今年11月30日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覆盖所有县(市)。《意见》坚持将中医医院与综合医院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充分考虑中医药自身规律和中医医院运行特点,注重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明确一系列向中医药倾斜的政策。
《意见》要求各地强化中医药资源配置。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并要适当提高中医药资源所占比例。加强县中医医院与县综合医院中医科基本条件和能力建设。加大对中医药的财政支持倾斜政策,强化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建设力度。
《意见》强调要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使用中医药服务。将县级公立中医医院纳入院前急救体系,发挥中医药在危急重症、慢性病、传染病和中医“治未病”方面的优势和特色。每个县级中医院建设不少于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和2~3个市级重点中医专科。各试点县综合医院应设中医科、中药房,开设不低于医院总床位数5%的中医病床,并建立中医师会诊查房制度。完善鼓励提供和使用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提高中医药服务的医保报销比例。适当降低患者在中医医院就医报销起付线标准。中药饮片执行不超过25%的加成率政策。及时将符合条件的院内中药制剂品种列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医保用药范围,并按乙类药品支付。积极引导医疗机构开展成本相对较低、疗效相对较好的中医药诊疗服务。适当提高中医药服务价格。(记者 沈正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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