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先秦著作及《内经》所论,“神”概念的内涵有下面四个方面的意义(张登本《内经的思考》)。
⑴是指“天神引出万物者”。《说文解字》的“神”概念,即所谓超自然规律的,具有人格化和意识的存在。《内经》对这一仍然带有先秦哲学“神”概念的内涵是持批判和否定态度的,如认为“拘于鬼神者,不可与言至德”(至德,指至深至奥至真的医学理论)(《素问·五脏别论》);“道(道,此指包括生命在内的一切自然规律)无鬼神,独往独来”(谓自然规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素问·宝命全形论》)等。
⑵是指自然界一切物质运动变化的规律及其现象。“阴阳不测谓之神,神用无方谓之圣”、“神在天为风,在地为木”(《素问·天元纪大论》)等,就十分明确地指出了自然界存在着气-阴阳-五行变化的规律,人们对这种规律虽然不能直观感觉,但却是有征可寻的客观存在,于是《内经》将这种奥妙无穷的自然规律以“神”(或“神明”)概之,其中“五运(即五行之气的运行变化)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神明之府也”及“阴阳不测谓之神”(《素问·天元纪大论》),就是对“神”(或“神明”)这一概念内涵的准确诠释。
⑶是指人体生命活动规律及其现象的总称(即广义之神)。《内经》用“神”概括人体生命活动规律及其现象时又包括了四个主要层面的含义:其一是将一切生命活动规律及其现象以“神”概之,生命就是神。如“两精相搏谓之神”(《灵枢·本神》),以及“得神者昌,失神者亡”(《素问·八正神明论》)的“神”概念即是如此。其二是指人体自身存亡对全身各种机能活动实施的调控和“主宰”机制。《内经》认为这个调控和“主宰”机制发生在心,五脏六腑都有参与,所以有“血气已和,营卫已通,五脏已成,神气舍心,魂魄毕具,乃成为人”(《灵枢·天年》)之论,这是以胎儿发育为例,指出发生于心的神又分化为魂(肝所主)和魄(肺所主)两个方面对人体生命实施调节控制。此处还有“脾藏意”(指人的意志、意向、意识等),“肾藏志”(指人的意志、志向、记忆等)(《素问·宣明五气》)。但总的由心统管,因此说“心藏神”(《素问·宣明五气》),“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心伤则“神”即是如此。其三是指人的精神活动(见下文第四条)。其四是指人体正气的反应性。如针对人体正气及其对病邪刺激的反应性时说:“神者,正气也”(《灵枢·小针解》);针对人体正气对药物或针石治疗的反应时认为,病人“形弊(意义同败)血尽而功不立”的原因是“神不使”(《素问·汤液醪醴论》)的缘故,此处之神就指人体的正气及其对针石、药物等治疗的反应性。
⑷是指人的心理活动(即狭义之神)。包括感觉、知觉、意识、想象、记忆、思维、情感、反应、意志等活动。《内经》是在继承先秦诸子“心之官则思”(《孟子》)理念的基础上,形成了中医学狭义“神”的概念及其相关内容的。认为人体“所以任物者谓之心,心有所忆谓之意,意之所存谓之志,因志而存变谓之思,因思而远慕谓之虑,因虑而处物谓之智”(《灵枢·本神》)。同样指出人体对外界事物的体察、感知、思维、领悟、理解、把握等心理活动过程都属于“神”的活动,都是“心藏神”在这一重要生理功能之下发生的,《内经》中的“神”概念虽然所指有四,唯前者“万物的主宰者”予以否定而较少应用外,其他三义,尤其是后两者在医学内涵支撑之下形成了相关的“神”概念并予以广泛应用,由此产生了具有浓郁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气息的、具有丰富医学内涵的、具有强烈自然科学色彩的“神论”学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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