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道”之小识 金栋 河北省河间市人民医院
潘毅《寻回中医失落的元神·道之篇》说:“‘道’于国人,自古至今都是个热门话题,坐而论‘道’,也似乎从来都是一件非常有境界的事,但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的感叹也是众所周知的。所以论‘道’虽雅,感觉上却是一个只可意会、难以言传的玄妙东西。想想连老子这样一个有大智慧的人也不知是故意深藏不露,还是真的言难及而‘犹抱琵琶半遮面’地说了上面那句话,言说尚且这样难,可想而知要对‘道’的心悟落到医学实处,就更非易事了。”
1、典籍记载:
⑴《列子·天瑞》:“子列子曰:昔者,圣人因阴阳以统天地。夫有形者生于无形,则天地安从生?故曰:有太易,有太初,有太始,有太素。太易者,未见气也;太初者,气之始也;太始者,形之始也;太素者,质之始也。气、形、质具而未相离,故曰浑沦。浑沦者,言万物相浑沦而未相离也。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故曰易也。易无形埒(音裂 lie,界域),易变而为一,一变而为七,七变而为九。九变者,究也,乃复变而为一。一者,形变之始也。清轻者上为天,浊重者下为地,冲和气者为人;故天地合精,万物化生。”
⑵《道德经·第十四章》:“视之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 《第二十五章》:“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地母。吾不知其名,故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 《第四十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 《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⑶《周易·系辞传》:“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一阴一阳之谓道”。 《易纬·乾凿度》:“易者天地之道也“、“易始于太极,太极分而为二,故生天地”。 朱熹《周易本义·序》:“易有太极,是生两仪。太极者,道也;两仪者,阴阳也。阴阳一道也,太极无极也。……故易者,阴阳之道也;卦者,阴阳之物也;爻者,阴阳之动也。卦虽不同,所同者奇偶;爻虽不同,所同者九六。”
⑷《素问·上古天真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 《阴阳应象大论》:“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天有四时五行,以生长收藏,以生寒暑燥湿风”。 《四气调神大论》:“夫四时阴阳者,万物之根本也……故阴阳四时者,万物之终始也,死生之本也,逆之则灾害生,顺之则苛疾不起,是谓得道。” 《天元纪大论》:“天有五行御五位,以生寒暑燥湿风。……夫五运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神明之府也。”
⑸《史记·太史公自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2、小识
按:道是什么?由上典籍记载可知,道家及《易》家(阴阳家)论道认为,道是“无”-视之不见,听之不闻,循之不得,乃“太易”者也。“道生一”之“一”乃太极混沦(沌)状态之“有”。道是自然规律,虽然看不见,听不到,摸不着,但却是世界万有的根源,是天下万物的母亲。道产生了太极(混沌状态),太极分裂为对立的阴阳二气,阴阳的交合产生新的第三者,新的第三者又会变化,于是就有了天下的万物。
即道、太易(无)→一、太极(气、有)→二、两仪(天地阴阳)→三(阴阳交感和合)→万物。
而医家论道,具体到中医经典《内经》而言,道亦即天地四时阴阳五行术数的变化规律,即寒暑之更替:春夏为阳,秋冬为阴;春木温,夏火热,长夏土湿,秋金凉,冬水寒;春木少阳,夏火太阳,长夏土至阴,秋金少阴,冬水太阴;春木生,夏火长,长夏土化,秋金收,冬水藏等。人当应之。
术数者何谓?乃《易》之阴阳五行之道。《四库全书总目·子部十八·术数类》:“术数之兴,多在秦汉以后,其要旨不出乎阴阳五行、生克制化,实皆《易》之支派,傅(附)以杂说耳。”
《老子》“道生一”是论道的,《易》“有太极”是论道的,《黄帝内经》亦是论道的。三者之心是相通的,三者交相辉映、与道同德共鸣,三者之道是相承的,三者乃新三坟典籍,即《黄帝内经》与《老子》、《周易》论述的都是大道。大道就是自然之道与生命科学之道。
先贤立“道”的目的之一是“推天道以明人事”,而《黄帝内经》所涉,正是典型的天道与人事,作为宇宙本原、万物法则的“道”,在中医理论体系构建时,自然就成为所效的规律与准则。潘毅《寻回中医失落的元神1·易之篇 道之篇》认为,此“道恰恰是中医理论的核心,是中医的灵魂。”中医是医道而超越世俗意义的医学。
傅景华《黄帝内经素问译注》:“中医是中华民族的大智慧,中医是人类文明的大精髓。中医是人与自然、社会大一统思想的展现,中医是描述自然和生命过程合一的大道。中医是医道而超越世俗意义的医学。”
3、道与理的区别
潘毅《寻回中医失落的元神·道之篇·第二节-中医是否讲道理》说:
“道与理的第一层区别:道是宇宙本原,是世界万物之‘所以然’的内在总规律,理则是道在万物的具体体现”、“道与理的另一层区别是道简而理详”。
“简而言之,条分缕析是理,贯通妙悟为道,道可统理,理从属于道、是道的具体化。道与理,反映的是普遍规律与特殊规律不相分离的辩证关系。因此,两者常常合称为‘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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