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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hhbffq

老子论坛十八讲【zt-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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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3/5 22: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济重要实施方法-节省原则
老子说:“治人事天,莫如啬。”(59章)。就是说:要管好人类的事和处理好自然界的事,没有比用“啬的原则”这个方法更好的了。如果把“啬”字当作节省,爱惜,保护讲,那么很明显的,这句话,他是指着人类经济行为说的。这是老子提供人类“经济方法”的极其严重的原则。发展经济的最基本因素是资源,第一是资源,第二是资源,第三还是资源。没有资源,经济就没有发展的可能。如果资源耗尽,也就是经济的死亡。节约保护资源是国家民族生命的根子。人类自从十九世纪,资本主义倔起,配合坚船利炮为后盾,演为鲜血满布的殖民主义。归根到底,一言以蔽之,不过是抢夺资源而已矣!时至今日,一成不变,杀死多少无辜百姓,老弱妇儒,还是为了抢夺资源。
石油成为经济的重要资源,已经一百多年了。在卡特做美国总统的时候,鉴于世界石油的总存量已经到达亮红灯的警戒点了。于是他就大力提倡:研发太阳能以取代部分石油的功能。以减税方式鼓励家家安装太阳能的晶片,作为热水与取暖的能量来源。同时企图以酒精代替汽油,作为汽车运转的能源。那时他们研发出一种袖珍型的“酒精酿造器”,家家都可以把垃圾和院子里的杂草落叶自动变成酒精,用以开车和发电。这样废物利用,家家可以自给自足。美国盛产玉蜀黍,其叶茎皮须都是酿造酒精的佳材,也是废物利用。以酒精开车,既不污染空气,又不遗留毒质。他的施行步骤是先将酒精混入汽油之中使用,然后逐步改为全部使用酒精。将汽油引擎改为酒精引擎,只须十几分钟,换几个零件而已。总称为:卡特构想(Carter's legacy)。他这样做,公然抵触了世界石油垄断大佬大资本家们的利益。不但他的构想,霎时之间,烟消云散;就连总统也没得做了,只好鞠躬下台。不过将来历史上必定会有对他的适当褒贬。近来有人建议用“氢气”做汽车燃料,而“氢气”的分离制造与储存,价格非常昂贵,而且太容易爆炸,其稳定性与安全性都很不可靠。但以此取代汽油是有可能的,因为制造氢气还得仰赖原来的石油工厂,同时价格贵,不会太影响石油大佬们的利益。其他用太阳能或电力开车等等想法也不少,不过都在石油大佬面前都过不了关。人民只好接受污染,毒化和越来价钱越贵油价,直到石油用光了为止。
有人研究,石油原本不是生来给人做燃料的,这种液体物质在地心里,有平衡地球自转的物理作用,如果一旦抽光,烧光,地球就要“换轴”,那就是地球的末日来临。然而这种“地球换轴”之说,似乎很渺茫,可石油这个资源的消耗越大,则其存量就会缩减,这是必然之理。石油越少,其价格就越昂贵。大家争夺石油就越激烈,最后必然引起世界大战,在核子弹前,吾与汝偕亡!在此之前,由于石油的日益短缺,许多国家的经济都要呈现危机。试想,这个世界的石油都被垄断控制在几个大佬手中,那就只能等他们发慈悲罢了!
其次是“水”。美国西部苦旱,已经十年了。东南部本来雨水十分充足,农产丰盛,现在也缺水三年了。总之,本来该下雨的地方不下,不该下雨的的地方就下,一下就成灾,水深及腰。今以盖造大楼为例,普通盖一座十几层的大楼,试想要砍伐多少森林,挖掘多少沙石?大楼里一定要有电梯,有的要装好几架电梯,通风采光冷暖气都要用大量电力。试问电力从那里来?无非有三种来源:1.火力发电,煤矿也有挖光的一天,而且火力发电成本很高。2.水力发电,在大河里兴建水坝。但不知道什么缘故,大河一旦造了坝,其下游的良田就会渐渐变成沙砾。美国密西西比河如此,非洲伊西奥比亚也是如此。而且天气也会受影响,该下雨的地方不下,不该下雨的地方大下特下。也许是因为“斩断”了“龙脉”,龙王大怒(其实是违背了自然-破坏了生态)?因为科学家试图用各种办法去解释,其答案好象还不如中国的风水先生说的“直截了当”。3.核子发电,核子废料根本没有办法处理,也无处堆藏。一旦发生事故,什么都完了。再说一个大楼,用的必定是抽水马桶,一天要抽掉多少水?假使一个水笼头没有关好或是滴滴漏,一天一夜就能漏掉两吨水。都市大楼林立,要损耗的水量就是天文数字。一个地方为了表面虚荣或别有私衷,大盖高楼大厦,这下破环掉多少生态环境,耗费掉多少资源,简直无法估计。其他的恶劣影响在此就不多说了。难怪老子早就定了大兴土木和大盖宫殿楼台的罪。这些都是万劫不复的严重经济弊病!现今举世着了魔似的争着“工业化”,在资本主义下,说穿了就是替资本家赚钱,其他的人在资本家奴役和剥削下,拿几个卖身的昧心钱!就连一个总统也不过是他们的一条大狗!大众糊里糊涂却把整个地球冤冤枉枉的糟蹋了。这样整个人类的命运、前途能好吗?!这样说,似乎有点“极端”,因为现在还有时间挽回,再迟就没有希望了。希望识者能听一听老子的话,稍微用一点时间反省一下,用冷静的眼光四外看一看究竟。若是好话,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老子说过“莫如啬”之后,接着说:“夫惟啬,是谓早复。早复谓之重积德。”(59章)。就是说:以《啬的原则》来节省,保住资源,保住生态环境,就能很快恢复整个世界的生机。这就是重重的积德了。说也奇怪,英文的economy是经济,可这同一个字,同时也是节省。可见,经济就是一定要节省的。我们回想一下,清夜扪心自问,我们有幸到这个世界上来了这一趟,到底我们愿意做个好人,为现世和子孙积一点德呢?还是当魔鬼役卒,做个万劫不复的罪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3/5 22:1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孟子见梁惠王(《孟子.梁惠王上》),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这是说:孟子见梁惠王,王说:老先生老远的来到我国,怎么能帮我们把经济搞上去呀?孟子回答说:王啊,你怎么口口声声谈经济呀?这是“向钱看”。你怎么不谈理想、抱负、道德、仁义啊?你这个领导就知道“向钱看”,唯利是图,那么,你下面的大夫呀,士呀,人民呀,个个也都“向钱看”,唯利是图,谁还会来捍卫国家民族呢?这个国家太危险了噢!其实孟子的意思,不是说搞经济是不对的,而是说搞经济不能搞得太过火。如果搞到没有了正确的主义和思想,那就严重得不得了了啊!重点在“上下交征利”这五个鲜血淋淋的字!孟子说话向来比较冲,不过他老先生为国的心还是红的、是好的。只是老子说得比较具体周详。
 楼主| 发表于 2014/3/5 22: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名之朴
老子在《道德经》第卅七章里,说了这样一句话:“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对象是:“侯、王”。老子曾说: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道德经》25章)。在老子的时代,“王”是中国的天子,是天下的共主,普天之下,是王最大。其次是诸侯国的国君“侯”,再其次是诸侯国内的家主“大夫”。是谓:王有天下,诸侯有国,大夫有家。在万万人之上,最高、最贵、最大的“王”,虽然很大很大,可是大不过天地,而天地又大不过“道”。所以他说了道大,天大,地大之后,说王亦大。加了一个“亦”字,就差得多了。老子说:“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侯、王无以为贞而贵、高,将恐蹶。”(39章)。就是说:侯、王们要得了《一》(行道),才能真正成为万万人拥护的正式的领导。...如果侯、王们不能行道,就不能成为万万人拥护的正式的领导,他们自己再高,再贵,用各种手段自己抬举自己,自己保护自己,最后也必定要垮台。他接着做了更清楚的说明。他说:“故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此其以贱为本耶?非乎?”就是说:侯、王们虽然贵盛无比,可他们贵盛的根本由来是那些成千成万的低贱的人民。他们之所以能高高在上,是因为有底下的人民做基础去拥护他们。因此他们自己谦卑的自称为孤,寡和不?,这不是显示他们是以低贱的人民为本吗?不是这样子的吗?这里老子非常明显的强调了他的《民本思想》。所以有些《道德经》的版本都是作:“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是人民大,不是侯、王大。而老子在《道德经》里说到王侯们时,按阶级应该是:先说王,再说侯的。可是老子总是先说侯,后说王,颠倒了过来。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仔细思考,因为侯比王离人民要近些,所以先侯,后王,可以明显看得到老子说话用字是非常不马虎的,这是在强调:统治者绝对不可以脱离了人民群众。老子的《民本思想》,进一步是他的《全民民主主义思想》(以前曾经讨论过),是古今中外无人能窥其项背的。
老子说要用《无名之朴》来“镇住”那些侯、王,但还是有一定的先决条件的。他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扑》。”“无名之朴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37章)。《无为而无不为》的意思,在庄子的解说之外,恐怕就数韩非子为最先的“解老者”。韩非子的的解说比庄子还要清晰。韩非学说体系中,《用术》是一个极重要的支柱。他把老子的《无为而无不为》认为是《用术》的总原则。《无为》的字义是:不作为。可是并不能浅显地将它理解为:什么都不做。而是顺应万物的自然本性去做,“不敢以取强焉”(《道德经》30章)和“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64章)。君主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摈除成见,节制私欲。成见使他产生盲点,看不清事物真相;私欲使他产生贪婪。如果上面两者掺和在一起的话,又有大权在握,就必定会胡作妄为,危害天下。这个《摈除》和《节制》就是君主的《无为》。这不仅可以保住君主成为一位好的统治者,也同时保证天下百姓的福利,就是《无不为》的《大顺》境界。更深一层,韩非还强调了君主无为是:不作自我表现。这里又有两个理由:1.是因为君主个人的精力能力有限,不可能一个人应付得了所有的事情。2.是因为君主一旦自我有了表现,向人透露了他的喜怒好恶,下面的臣子为了他们自己的私利,就起码会用八种方法去包围他,逢迎他,欺骗他和坑害他(八种方法与本题无关,从略。)。因此,君主必须“循名责实”,制定客观的法律。令臣下看到的只是代表君主的客观的法律,而不是君主的本人。凡事遇(合)于法则行,不遇于法则止,功当其言则赏,不当则诛,以形(刑)名收臣,以度量准下。一人不兼官,一官不兼事,以官位的严格划分,职权严格的确定来审合(核)名实,考查绩效。(韩非的“法治思想”是依照老子的理念发挥的。韩非的文章传到了秦国,赢政读了他的文章,叹说:“我如果能见到这个人,跟他做个朋友,死都可以无憾了。”这样的一代雄主居然能对韩非的理论如此佩服,说出这样对话来,对韩非来说,是把他推到火炉上了。可对赢政来说,正是他以后能做出统一天下伟大事业的张本。)按照这样说来,如果侯、王不遵照《无为而无不为》的原理原则,而把自己的私欲(化而欲作)放在前面,老子说:这样我就要用《无名之朴》来镇住他们。要他们收敛起自己的小聪明,偏私贪欲,好好冷静下来,那么天下就又能重复规整。所以虽然有一个能镇住侯王的《无名之朴》,但必须在这种前提下,才有所施为,并不滥用。
与这段话相似的,还有另一段。老子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宾。”在这里,老子似乎把《无名》与《朴》分开来讲。也有学者主张:这句话的断句,最好是改变一下,应该改作: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莫能臣。这样《无名朴》与《无名之朴》就连贯了起来。那么,解释起来,就是说:按照道的常规,无名朴虽然很“小”,可比什么都大,大到天下都不能超过它。所以侯王们如果能守住它,万物都会自然而然地宾服,规整了。这段话如果不把断句的地方改变,还是按照原来的“道常无名,《朴》虽小....”意义上也讲得通。而“道常无名”这句话,和“道隐无名”(41章)参照来看,老子的写法习惯是这样的。意思是:道一直是隐藏着的,没有形体的,看不见,摸不着的,。这个《朴》就是“道的”(无名的)《朴》。那么到现在,这里就有两个问题摆在我们的面前,第一个是:老子提出来的这个专有名词《朴》,《无名朴》或《无名之朴》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有着比侯、王还大的权威?第二个是:老子究竟是谁,竟然能用一个什么《朴》的东西来镇住天下人间最高贵,最有权威的侯、王?
 楼主| 发表于 2014/3/5 22:1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第一个问题。
《朴》的字面上的意义是:朴素,引申为真实。《说文》说《朴》是:木素也。《论衡.量知篇》解释为:无刀斧之断者,谓之朴。如果照这样的说法,那么《无名之朴》就是无名之道的素材,或说是:“道的真实”。这是一个非常抽象的概念“道的真实”,就这样一个抽象的概念,怎么能用来镇住最实际和最有权威的侯、王呢?而老子所说的《无名之朴》显然是一个很有权威的具体实在的东西,可以拿得起来,放到侯王们的面前的东西。老子曾形容过,道是惟恍惟惚,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21章)。虽然它精真有信,到底还是恍恍惚惚,只能意会。怎能拿来当作镇人的利器?。虽然我们也可以这样说:如果侯、王们凭着一己的成见和私欲,滥用了他们的权柄,把事情搞糟了,我们就用“道的真诚”去感动他们,希望他们能回心转意。这样去“感动”,也许可能收到效果,但是给人一种“无力感”,这种行动,并不属于政治、法律的范围。这和老子所说的“镇住”,在力量上来比较,显然大不相同。“镇住”这个词,是带着雄厚的力量和权威的,而且是政治性、法律性的。因此,《无名之朴》必须是一个比笼统抽象的“真诚”“心意”更具体,更特定的东西,但又绝不能违背“道的真实”。让我们再回头从“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万物将自化。”这句话来看,(有为)→无为→无不为。就是:正题→反题→合题,辩证法的规律。统治者如果能够善用辩证法,万物都就自然而然的化成。可是,如果统治者凭着一己的私欲,不去按照辩证法的规律办事,就违反了规律,也就会把好事搞坏,因此,就有必要把《辩证法》拿到他们面前去,让他们反省,让他规整。这样说来,就比较“具体”了一点。
老子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42章)。道动而产生万物,并不是道马上直接的去化生万物。根据老子上面的话,而在道与万物之间,还有个一、二、三的过程。我们在以前的文章里也曾详细讨论过,一、二、三的意义,并且试着说明一、二、三就是正、反、合,也就是辩证法。因为在三生万物的下面,老子立刻就接着说:“万物负阴而抱阳,冲气以为和。”老子显然把“一、二、三”与“阴、阳、和”联系在一起,而互为说明。这虽然象是两句普普通通的话,可在哲学里,却是一个惊天动地的大命题。老子说:“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既得其母,以知其子。既知其子,复守其母,没身不殆。”(52章)。道是“无”,道动了以后产生了“有”。“有”就是一、二、三,化生了万物。天下有始,以为天下母,就是一、二、三是万物之母(根本)。万物是一、二、三之子(彰显)。既知其子,复守其母。一、二、三是辩证法,我们明白了万物的源头,就要回头遵守那个源头的规律。质言之,老子就是要大家守住辩证法,这个万物之母。守得住辩证法,就能终身不失败。有人把老子的辩证法:阴阳,正反的对立、统一,用图形来表示,就是:太极图。
 楼主| 发表于 2014/3/5 22: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极图。
这个《太极图》就成了老子的“法宝”,因为它就是辩证法,是可以用来规整侯王的。有为,无为,无不为是辩证法里的一部分,是政治上的重要方法论之一。不过,辩证法里还有许多其他重要的方法论,都包括在太极图的图形里。万物负阴而抱阳,万物都脱不开阴和阳,并且是从阴阳化生出来的。这个概念不是老子的发明,在八千年前的中国人已经可以充分运用这个概念。伏羲王朝根据阴阳,创造了《八卦》。阴阳不动则已,一动就是太极。阴阳的继续生化,它的二次方是《四象》,三次方就是《八卦》,这不仅是哲学,也是最科学不过的东西。譬如,代数学中a+b的自乘三次,就必然等出下面这样的一个程式:(a+b)3=a3+3a2b+3ab2+b3
现在把a换成一直横(阳的符号),b换成一断横(阴的符号),他们的三次方就是:
太极发展到八卦之后,它们的图形是太极加八卦的《太极八卦图》,也可以简称为《太极图》如下:
周敦颐所著《太极图说》传到了德国。德国的大哲学家和代数学家莱布尼兹,虽然看不懂中文,但他一看到这个图形,就吓得目瞪口呆,称它为.宇宙极大奥秘,佩服得五体投地。其实,他所见到的还只是这个图象里的一点皮毛。以后是康德。黑格尔可称为辩证法的高峰,其实,还是皮毛。箕子在出亡逃命的时候,什么都顾不得带,就手捧着它,奔了朝鲜。诸葛亮在鱼腹埔,依着它的形式,堆砌一些石头,就成了杀气重重,能困住陆巡的八阵图。根据它,有了奇门阵法:休、生、伤、杜、景、死、惊、开,八门方向,时刻变化无穷。等等,等等。伏羲时代的阴阳,就有了三次方,是中国人八千年前智慧的伟大发明。发展到了三千年前周文王的时代,阴阳就有了它的六次方,就是六十四卦,形成了代表周朝的最伟大的学术,就是周易,也称《易经》。《易经》是中国的《五经》之首:易、春秋、诗、书、礼记。《易经》是整套辩证法的最完整的形式和内容。其中包括了道、天、地、人(王)的一切原理原则法则,其中完整地形成了它自己的连贯的哲学思想体系(读《易经》不能断章取义的去读,一定要细细玩味他的“思想体系”,庶几乎可以悟出三昧。),包括了完整的本体论,目的论和方法论。六十四卦中的每一卦,依照宇宙自然现象求得了一个大象(图象.现象),从大象中求得人事的大原理。然后再从一卦的六爻中,求得六个事物生灭变化发展的原则法则,依循渐进,有条不紊。六十四个大象,包括了人事中的各形各色,政治、经济、教育、军事、社会、家庭、婚姻、交友、健康、娱乐....的指导原理,和每一大象里面,有着六个步骤的发展进行原则法则。由于篇幅有限,详细情节,请参看拙著《大道The Great Tao》,中文本为曾传辉博士翻译的《生活大道》,特别是第八章的《成功之道》。
总而言之,辩证法是侯王们的宪纲大法,是他们成功,成圣的保证。他们依照这个宪纲大法的原理原则法则,再制定国内的各种法律条文,统治臣民,以期国富兵强,安平乐泰。老子说:“始制有名(法律刑名具备),名亦既有,夫亦将知所止(令行禁止,人民就有所凭藉,不敢妄行。),知止不殆(臣民守法,不犯刑名,就不会失败殒灭)。”(32章)。这是世界上最早最先提出来的明晰的《法治理念》。侯王之于辩证法,如鱼之于水,鱼不可脱于渊(36章)。如果侯王能守,万物将自宾。需要注意的是,老子说的:侯王若能守的“若”字,这是个怀疑的不定词。只要翻开历史来看,侯王有千万,真正能守,能理解和实行辩证法的侯王却寥寥无几,所以,衰世多而盛世少,乱世长而治世短。以至于老子要用辩证法去镇他们!由此可见,《无名之朴》应该就是辩证法,是这个侯王们的宪纲大法的“密码代号”。它卷之不盈握,舒之弥六合,所以说,虽然一般人看它很微小,可它确有着无上的权威!
如果说,无名之朴具有无上权威,能用来镇无上权威的侯王,自然也更能镇他们的臣民了。中国人对贫、富,贵、贱的界线,向来划分得不是一成不变的死阶级,因为乞丐一样能当皇帝,皇帝也有会想当乞丐都不能的时候。因此有:“将相本无种”和“愿身身世世莫生帝王家”两种相对的成语。辩证法虽然是侯王们的宪纲大法,一样也是准侯王们的宪纲大法。易经是侯王的必读之书,臣民百姓也一样可以读。例如,孔子在四十六岁时,祝祷上天说:“加我数年,五十以学易,可以无大过矣!”(《论语.述而篇》)。果然他到了五十岁,学习起易经来,而且非常认真的学习,读易读到,苇编三绝。我一直很奇怪,他既然发现易经伟大,是非读不可的书,为什么不马上就开始读,非要等到四年以后才开始,还要经过向上天祈求等程序,这是不是就是表示特别诚心慎重的意思呢?南宋有个大学者朱熹,字元晦。他很小的时候,一些孩子都在外面奔跑着玩耍,他却一个人蹲在老远的地方,在沙地上画八卦图。朱晦翁以后对易经学术的造诣很深。孝宗皇帝即位后,国难当前,痛定思痛,很想干一番事业。右相周必大把朱熹荐了上去,其他很多官员马上都红了眼,想尽了办法在皇帝面前中伤他。其中有一个很有效的办法,就是因为皇帝喜欢看戏,于是他们买通了戏班子,让小丑扮成朱熹的样子,穿着他的衣饰,学他平日的讲话。把它所说的大道理,照样在台上装他的声音模样讲一遍,却穿插了一些卑鄙笑料俚词,混杂在里面。一下子就把那些大道都理扭曲成了无谓的笑谑,并且加进去一些怪相。让孝皇帝渗入了潜意识之中。以后皇帝每当和朱熹说话的时候,就自然地把朱熹的话都扭曲成了“无益的笑谑”。渐渐就不尊重而且轻视他,这位颇知自重的朱晦翁就呆不住了,只好自动请辞,到山岩里去著书讲学去了。就这样人家还不放过他,对他穷追猛打。让朝廷公布朱熹的学说为“伪学”,明令禁绝,差点还要了他的命。可是朱熹讲学,连民间的的贩夫走卒都爱听,不远千里蜂拥而来。朱熹讲一个卦,最久能讲上几个月。听众听得如醉如痴,如同醐醍灌顶。辩证法下到民间去了!朱熹经过光宗,宁宗两代,早已做了古人,一直到理宗时才得到平反追封。唉!于事还有何补?这就越证明了老子所说的那个:侯王若...的“若”字,真是难、难、难啊!
 楼主| 发表于 2014/3/5 22:20:05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下来,让我们再来看第二个问题。
老子是什么人,居然大言不惭说,“他”要用《无名之朴》去镇住侯王。老子在周王面前的职位有两个:一个是做周天子的《守藏吏》;一个是当周天子的《太史》。守藏吏是帮天子保管珍贵的物品的主管,包括重要书籍文件。做这个事的人不是天子的“亲信”,天子能委派他吗?能当得上天下第一人的亲信总管,他的重要性也就可想而知,不必再强调了。另一个职位是:太史。太史就是专门搞辩证法的专家,是天子的随身顾问。恐怕一天都不知道要有几次,向这个王,展开他的“太极图”?所以他说:当王出了岔子的时候,他就能用他的无名之朴去镇他。因为他根本就是一直在天子面前这样做惯了的。天子他都能镇,何况诸侯?从而,他说这个话,并非吹牛,大言不惭。他能担当得起这样的职务,他不仅是天子所信任的一个主管,而且是一位可依靠的大学问家,辩证法专家。他是不管遇到什么难题,都要能对答如流,拿得出好办法来的一种特殊人才。他是黄石公所说的帝王师。如果老子不是有名有位,孔子怎么会千里迢迢去拜见他,而且乖乖的挨他教训,出来还说他是“龙”?只是老子是专讲谦退,大智大慧的人,不屑利用这些来自己张扬罢了。而他说:他能用《无名之朴》来镇侯、王,就绝不是夸张,他说的是事实,他每天都这样做的。对他来说,是很平常的。
司马迁写《老子列传》中说:“(老子)居周久之,见周之衰,乃遂去。”这里包括了三件事:第一,老子在周做官,很久很久。第二,看到周朝无可救药,将要衰亡。第三,他走了。不用说,那位周王天子(或众位周天子),必定是个“面条”式的人物,挑头,尾塌。挑尾,头塌。挑中间,两头塌。是个扶不起来的猪打仗。亏他耐着性子,跟他缠得那么久。一天到晚都得去“镇”他,久了自生烦腻。所谓:朽木不可雕,粪土之墙不可污。实在不行了,不得不忍痛割舍。老子是何等人物,岂会贪图那点蜗角虚名,留恋那过眼烟云的荣华富贵,学那驽马恋栈豆,和他们趟混水,蝇营狗苟,沆瀣一气?于是,他一肩行李,两袖清风,骑着一头青牛,飘然而去。何等潇洒俐落!也是正人君子的万世楷模!
东汉章帝时,益州太守王阜,作《老子圣母碑》。碑文的第一句话是:“老子者,道也。”就是说:老子这个人就是道。道,本是看不见,摸不着的,是个抽象的存在。而老子是个具体的人,他把老子称为道,就是把抽象的道在老子身上具体化了。不免让人想起,西方在两千年来的基督教里,有父、子、灵,三位一体之说,这个理论是基督教神学的骨架。也一度是西方哲学本体论,目的论,方法论的基石。圣父就是神(上帝),是抽象的存在,既看不见,也摸不着。保罗说,从来没有人看见过神。可约翰说,耶稣是唯一能把抽象的神,彰显出来的具体的人,所以叫他:圣子。让人看见耶稣,就等于看见了神。后来耶稣死了,“升”天了,人们就连耶稣也再看不见了。可是神和耶稣却又在一个叫做圣灵理论性的东西里,在世界上代表圣父、圣子,到处运行。照王阜的思路去想,也可以好有一比。圣父可比为道(其实约翰福音第一章,就说:太初有道,道就是神。)老子可比圣子(约翰说他:道成肉身,是父怀里的独生子。),那么辩证法即可比做圣灵(约翰称它为:保惠师。)。因此,国度,权柄,荣耀都归于道、老子、辩证法,直到永远!如果这个比法没有大差,西方人由此接引,对于道、老子和辩证法的理解,可以收如影随形,如音应响之效。
中国《道教》的教义里,有一个“老子一气化三清”的重要理论(气,道典原字是无字下面加四点),三清是:元始、道德、灵宝三位天尊,显示着代表了哲学里的本体论(元始)、目的论(道德)、方法论(灵宝)。也可以联想为“三位一体”的同型构思。陆西星所著《封神演义》,是家喻户晓的宗教性的幻想文学巨著。他把太极图称为老子的“法宝”,老子把它抖了开来,可以随人心思变化无穷,镇祛百邪。很怀疑他的这个说法,是不是渊源于老子所说的“无名之朴”?

 楼主| 发表于 2014/3/7 14:52:3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善哉中医 的帖子

谢谢欣赏,还没有转帖完,有空再发!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21:0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14/3/13 21:16 编辑

民之难治
中外古今,哲学家们爱护人民,替人民说话的,不乏其人,但恐怕没有人能超过老子的。特别是,在许多涉及人民重要不幸的大事发生时,老子总是把主要责任加诸统治者的头上,很不情愿去责怪人民。就好象在一个家庭中,儿女出了问题,现代家庭问题顾问专家们,首先考虑的是家长的个人作风,平日对儿女的教育和他们对每一个个案处理的智慧。同样的把最主要的责任放在家长的身上。因为孩子究竟只是孩子,他们的智力、能力怎能与家长相比!如果他们没有得到家长好好的生之,畜之,长之,育之,成之,熟之,养之,覆之(《道德经》51章)的话,他们做错了事或顶撞了父母,就马上辱之,骂之,鞭之,鞑之,说他们事不贤,不肖,把一切责任都加诸儿女的身上,以大欺小,就显得很不公平。这样会对孩子一生造成畸形的不良影响,不但只是因此毁坏了一个孩子个人的人生幸福,同时可能形成影响整个社会的正常秩序。中国古代有一个瞽叟极端虐待儿子大舜,是极端不人道的故事,曾经脍炙人口。有一些人特别认为这个故事是个经典榜样,大吹大擂,要大家努力向大舜(瞽叟)学习他们的虐待狂精神。可是,在老子的著作里,并且在那个时代里,就丝毫找不到这种偏激的思想作风。相反的,他挺身站出来鞑伐这种偏激的思想作风,提出了他的不偏不倚的公平理论。因此,老子的思想直到现代,没有时代的隔阂,永远没有时间、空间的局限。
治”是治理,现代语言,称为:管理。“难治”是不容易管理,或是管理不好,甚至是管理失败。对象是:人民。管理的主体是指政府,或是政府的决策者,就是领导。老子在《道德经》的每一章里,几乎都在直接间接的建议领导者如何加强他们的个人的正确心态和作风,并且一再提醒他们如何才能把人民或国家管理得有积极的成效。因为既然他们是领导者,他们就有义务和责任把国家管理好。可是,人民或国家并不是那么容易就管理得好的,老子直接和间接的提出了为什么不容易管理的因素,给管理者一个清晰的依据,目的是希望他们能顺利的把国家管理好。领导者如果能顺利把国家管理得好,不仅是他们个人威福齐盛,青史扬名,最得益的还是整个国家和老百姓。反之,如果管理者丧失了威信,不仅是他个人的损失,也是整个国家和人民的损失。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是息息相关的!
老子第一次直接提到“民之难治”这个命题是在《道德经》第65章,他说:“古之善为道者,非以明民,将以愚之。民之难治,以其智多。故以智治国,国之贼;不以智治国,国之福。知此两者亦楷式。常知楷式,是谓:玄德。玄德深矣!远矣!与物反矣!然后乃至大顺。”这段话的大意是说:古来善于用“道”来治理的领导们,不去教导人民聪明巧诈,而是教导人民大智大慧。人民所以难于管理,是因为他们太多聪明巧诈。如果领导们用“聪明巧诈”来治理国家的话,国家就会多灾难祸害。如果不用“聪明巧诈”来治理国家,那就是国家的福气。认识这两点(以智治国和不以智治国)是楷模公式,经常确认这个公式的,就叫做:玄德。玄德很高深啊!很远大啊!和一般事物的概念相反!然后就能达到《大顺》(完全通顺致治,政通人和。)的境界。这里面有:“非以明民,将以愚之。”的一句话,历来学者间产生了许多疑问。有的人就把它比附于秦始皇“燔诗书,愚黥首。”的愚民政策,指责老子是个提倡愚民政策的。然而,《道德经》的敦煌辛、壬本,遂州、赵志坚本,这句话里,都是没有“愚”字,而是写作“娱”字。日本学者武内义雄解释说:“娱”是娱乐的意思,如《诗经》里的:出其东门,聊可与娱。张景阳咏史诗:朝野多欢娱。同时古代,愚字与遇字通用,如《吕氏春秋.勿躬篇》:幽诡愚(遇)险之言。不过在本文里,“智”与“愚”相对称,还是当愚字讲比较顺。那么这个“愚”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老子称他自己是愚人(参见《道德经》20章),他说:“我,愚人之心也哉,纯纯兮。”实际上老子自己就做了很好的解释,愚就是纯,纯洁朴实的意思。从辩证的思维来说,大智若愚,正是老子的习惯,类如:大成若缺,大直若屈,大巧若拙....。所以“愚”不是愚笨的意思,而是大智大慧,纯朴真实的智慧。再掉过头来看,老子提到“智”字,常与“伪”字相连,如:《道德经》18章:“智慧出,有大伪。”易顺鼎解释说:“王注:‘多智巧诈’。”正好愚与智,成了纯洁朴实,真实的大智大慧与幽诡谲险,伪装假冒的聪明巧诈相对比。这样就很明显的看到了老子这句话的真义。因此领导者以聪明巧诈的办法来管理人民,人民也用他们的聪明巧诈来回应,大家以奸易奸,以伪易伪,这个国家马上就要陷入危机。即使领导者不以聪明巧诈来治理人民,人民也很可能用聪明巧诈来应付他们的管理者。因此,老子认为在从事于管理之先,要注意到教育。而教育人民的大纲,就是要人民纯洁朴实,具有真实的大智大慧,并强调要他们认识聪明巧诈的局限性,虚伪性和毁灭性。
如果在一个国家里,有一些人民特别聪明巧诈,就会酿成奇祸。举一个现实的例子来看,美国911事件,炸毁了在纽约市里辉煌的世贸大楼双塔。是有史以来,美国本土首次遭到了轰击。当然到目前为止,美国人都“相信”是阿拉伯的极端份子所为。美国政府并且迅速采取了军事报复行动,发动了对阿富汗和伊拉克的战争。战争并没有想象中的顺利,可能因此陷入泥沼,不可自拔。不过911事件的疑端重重,很多美国人都怀疑那次轰炸行动并非那么简单。譬如:调查者发现,大楼的基层有炸药遗迹,不可能是飞机撞上面几层楼所致。地面必须有人配合行动,大楼上层与基层同时爆炸,才能使大楼全部坍塌。还有第三座矮一点的大楼,没有飞机撞击,也同时全部坍塌,目击者说,看见它是从基层爆炸的,然后整座大楼坍塌了下来。爆炸那天某个族群的人全部没有到大楼上班,好象他们预先知道有大事发生。他们在头一天抛售了那家航空公司(用来撞击大楼的飞机公司)的股票,而事后在那家航空公司的股票惨跌之后,又去买回。一买一卖,乘机捞钱。帐号由德国情报人员查得,如果他们不知底细,怎能如此操作?一共由三架飞机分别撞击,每架飞机相隔时间为二十分钟到九十分钟,何以美国空军坐视不动?...总之,这件事还牵连得很广。如果真是如人们的猜想,是一句栽赃、嫁祸的闹剧,其中幽诡谲险,真是无以复加了。据说那些人经过了这次的实验,得出了一个“方程式”,随时可以在世界任何国家照办,目的是要得到土地,资源与石油,并且藉以实际控制垄断全世界。
其次,美国有一位能源专家:Dr.EugeneMallove,姑称:莫勒夫博士。他专心致意研究一种叫做:ColdFusion的能源,简单的说,就是用水来代替石油,一加仑的水可以产生的能量,等于360加仑的汽油。在今年(2004)二月,他应无线广播电台访问时,宣布:这个能源已经研究成功,是一项科学的大突破,已经快到杀青的阶段,几个月中即可面世。他的著作:《冰中之火》叙述,这个能源既便宜,又易得,而且能量特大,又不污染,几乎是个天赐的免费燃料,可以挽救和改变全地球的命运。他在2002年曾到中国清华大学开过这个项目的研究会议,他说:目前中国和韩国都在大力朝这个方向研究发展。是他不该炫耀,口快,五月里的一个夜晚,莫勒夫在家中,被几个壮汉,破门而入,将他打得遍体鳞伤,立即死亡。遂使这个发明,功亏一篑,胎死腹中。警局断为谋杀,却是一庄冤沉海底的无头官司。杀手为谁所指使,呼之欲出,但是谁都知道,这个凶案是永远都破不了的。《石油》这个东西,名花有主,利之所至,是谁都绝对不许碰的。
晚清时期,列强屡次侵华,大兵到来,如入无人之境。史称:这都拜中国汉奸所赐。汉奸也是“多智之民”中的一类。其所以置国家民族于不屑,天地良心于不顾,为虎作伥,荼毒同胞,无非是老子所说的:罪莫大于“可欲”,祸莫大于“不知足”咎莫大于“欲得”。(《道德经》46章)。“罪”“祸”“咎”不正是汉奸们的写照?“可欲”“不知足”“欲得”不正是汉奸们的心态?对于汉奸,谁能治?
老子第二次直接提到“民之难治”这个命题,是在《道德经》75章,他说:“民之难治,以其‘上之有为’,是以难治。”领导者们有为,领导出众,大有一番兴利革弊的作为,不是很好吗?“年青有为”应该是最受夸奖的,如果领导们精明能干,年青有为岂不是好事?可老子说:不然,不然,领导们越精明能干,就越要“无为”。根据韩非子的解释:第一,领导者们有为,根本是事实上的不可能。即使是一个县级的领导,或是一个学校的领导,如果什么事都要自己管,自己做,就算你廿四小时都不睡觉,累死了,也管不完,也做不好。第二,只要下面有人知道领导管事,那么他们的生、老、病、死,事无大小,什么事都得直接找领导,他们才放心。那么领导廿四小时光接见这些人,就别的事什么都做不成了。第三,下面知道了领导的“脾气”“底细”,就会“顺着”他来,希望能得到领导的特别照顾,或者直接欺侮、要挟到领导的头上去,目的是要得到他所要得到的。领导一旦“落到”人家的手中时,即使有三头六臂,也翻不了身了,结果什么事都是虎头蛇尾,什么好事也只有不了了之。因此,韩非子说:老子的教训,要领导们“无为”的实际主要内容是:第一领导应该是精明能干,而且品行优越的人。但他的最重要职权,是严格分配各级下属的工作。分工一定要细,要明,要专,不可以一人兼两职,不可以一职兼两事,以便于切实考察他们工作的绩效,做得好就赏,做不好就罚。第二领导不可以随自己意思和喜好办事,一切要根据法律。如果没有现成的法律,他就要和大家“约法三章”去订立法律。发现法律有不合理的地方,就马上根据大家的善意修改。有了大家满意的法律后,大家依法行事。从此,大家见到的只有法律,见不到领导本人。是谓:上下贵贱皆从法,特别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法律之前一律平等。第三领导自己也绝对不能超越法律之上,绝对不可以“法外施恩”,自破法网。不“法外施恩”就是“无为”。如果领导能遵守《无为》的原理原则和法则,成功的效果可以不旋踵而至。史实一再证实,致治如立竿见影,既快速,又实在。
领导也是人,免不得有时会想自我表现一番。尤其是大权在握,有机会来个“法外施恩”,于是就把自己放在法律之上的地位了。下面的人们一发现领导“可以商量”,马上就会走门路,拉关系,送礼,去和领导“商量商量”,要他“法外施恩”。他来,小自两罐茶叶,大至黄金、珠宝、汽车、美人、洋房,这要看他的目的大小而定。这就叫做:货赂公行。一个社会,一旦发生了“货赂公行”的实情,那个社会立即就出现了不公平。一旦出现了不公平,大多数人民们就会“失望”,同时失去了对领导应有的尊敬。领导受了人家钱财,沆瀣一气,大家半斤八两,还有什么面皮,资格去治理人家?领导一旦尊严扫地,满街被人叫骂,什么事都就做不通了。千万不能看小这个“货赂公行”,认为不过是个小小的人情而已。上行下效,就没有一件事不要通过“贿赂”。自古以来,亡国灭家都开始在这个“小小人情”之上。因此“无为”是领导的护身符,也是社会的护身符,更是国家民族的护身符。因为,“货赂公行”好象是一件暗室里私相授受,不见光的事,却马上在屋顶上张扬了出去。这是宇宙自然大法,你知,我知之外,还有天知,地知。马上外国、敌国都知道了。兵法上要灭一国,先看他有否货赂公行。货赂公行是用间的先决条件,也是亡国灭家的先决条件!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21:03: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hbffq 于 2014/3/13 21:18 编辑

此外,老子又间接提到“民之难治”,共有三种情形。
第一。“民不畏威,而大威至矣!(72章)。”的不畏威之民。自古“威”与“德”是必须相提并用的。没有“德”,就用不了“威”。有了“德”,自然就有“威”。人民爱领导的“德”,感他的恩,自然佩服得五体投地。尊敬爱戴还来不及,怎么肯去冒犯他?他要是死了,人民自动罢市罢学,嚎啕辟踊,如丧考妣,香花永远供奉,希望他在天之灵还能来庇佑。他活着,不怒而威,人民战战兢兢,生怕惹他不高兴。领导应该是这样的!如果他望之不似人君,平时贪污腐败,对内无所建树,对外丧权辱国。人民从心里就瞧不起他,可他还要大摆威风。因此,人民就偏要冒犯他,他就大发雷霆,要杀要打。人民就越瞧不起他,越要冒犯他。如此节节升高,最后,弄到不可收拾。这种“威”,用现代的名词来说,就是:“压迫”。民不畏威而大威至矣!就是说:人民反压迫,那时更可怕的事就要发生了。《道德经》72章,老子整段话是这样说的:“民不畏威,而大威至矣!无狭其居,无厌所生。夫惟不厌,是以不厌。是以圣人自知,不自见。自爱,不自贵。故去彼,取此。”就是说:人民不怕统治者的威力(压迫)时,更可怕的事就要发生了!不要逼得人民不得安居,不要阻塞人民谋生的道路。只有对人民不压迫,人民才会不感到受压迫,就不会反抗。因此,领导但求自知,而不可自我表现。但求自爱,而不可自居高贵。所以要舍去后者,而保持前者。这是老子建议领导们如何解决这个矛盾的基础方法。
第二。“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74章)。”的不畏死之民。人民到了连死都不怕的时候,根本就没法治了。什么人能连死都不怕,从历史来看,就是老子所说的“饥民”。人民为什么会饥饿?老子说:“民之饥,以其上食税之多,是以饥。”(75章)。这里说的不怕死之民,不是指个别的江洋大盗,杀人越货,被法办后,以视死如归的姿态,表示自己是好汉。而是指着大众老百姓吃不饱饭说的。老百姓为什么吃不饱饭,老子说是因为政府苛捐杂税,或重税盘剥所致。过去特别是指着农民说的,因为所谓老百姓大部分都是农民。史称:中国以农立国,是因为中国百分之八十以上是农民。政府重税盘剥的结果,农民卖妻鬻子都缴不过租来,就是到了生不如死的时候,也就是上面才说过的:逼得人民不能安居,并且阻塞掉了人民的生路。人民就说:反正是死,不如和你拼了。人民指着太阳发誓:“吾与汝偕亡”。这是载在《书经》里的话语,是用来警惕统治者的。历史上最有名的例子是:秦始皇大大的有为,东通大海(筑了六车道宽,笔直的驰道,为了去东海封禅游幸,寻找神仙。),西筑阿房,南修五岭,北造万里长城。这要花掉多少钱?如今在西安,大家参观秦俑,都赞叹得了不得,这还不过是秦始皇坟墓的冰山一角。他那么大的花费,钱从哪里来?钱不从天上来,无非是刮老百姓。于是人民揭竿而起,卅六年而国亡。以后农民起义的事,历代都有。历史一再重演,而统治者我行我素,毫不在意。小则,杀得千里无人烟;大则,落得煤山上吊,社稷殒灭。老子早就谆谆告诫,为什么这种悲惨的局面又老是重现,读史之时,真是令人废卷长叹,零涕不止。其实,也不过就是:政策适宜,税制合理,八个字而已!为什么汉文帝就能做得好,做得到呢?
 楼主| 发表于 2014/3/13 21: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三。“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79章)”的“怨民”。顾名思义,这种人民老是喜欢“怨”,就是怎么都不能满他的意。不满意就是不满意,就算把“侯王”都让他做了,还是不满意,怨定了。眼前就有一个活生生的例子,就是李登辉,他怨苦之气冲天,恐怕他这辈子一直怨到死了。这种人是患了严重的精神病的,但是很少人注意到要接受治疗。这种怨民,在任何社区都存在着的,就是你无论对待他怎么好,他还是有“理由”怨恨你。常言道,你把心肝都掏出来给他,他还嫌腥气薰了他。所以老子说:对这种人,你即使尽一切方法去化解了他的怨苦之气,他还为自己是保留着一部分的怨苦之气,如此怨怨不息,怎么办也好不了,安可以为善?。怨民在心理上是特别自私自利的一种人,就因为他特别自私自利,就总觉得从别人那里攫取得不够,别人都对不起他。因此,他的仇人目标也是会随时转移的。似乎这种人的病还能传染,他也能呼朋引类!也可能到了一定的时候,他们会成为社会的害群之马,坏了一锅粥的老鼠。在以色列有一垛世界闻名的“怨墙”,怨民都到“怨墙”面前对墙诉怨。老子的办法是:尽量对他好,不和他计较,但并不是要烧掉他的记录,一笔勾销,完全放任。只是能暂时不计较而已。
老子建议管理者一定要自知和自爱,自己先检察自己,消灭本身所有的弱点。而被管理者之中,如果有了害群之马的话,也绝对不予姑息。因为,“天道无亲,常与善人。(79章)。”决不能让一只老鼠坏了一锅粥!管理者不能优柔寡断,象弥衡批评黄祖的话:“庙中之神,恨无灵验。”管理者该怎么做,就要怎么做,决不能象个泥菩萨,光做样子。老子在《道德经》74章里说了非常厉害的话:“若使民常畏死,而为奇者,吾得‘执而杀之’,孰敢?”就是说:如果你们这些自私自利的,成了害群之马,专门为非作歹(为奇),要危害整个社会,破坏法制秩序,影响了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幸福,只要你们还怕死的话,我不得不把你们抓来杀了。看你们谁还敢为非作歹?这不是“以杀止杀”的辩证策略么?不过老子“杀”的方法,很不寻常。他接着说了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大道理,他说:“常有‘司杀者’,杀。而代‘司杀者’杀,是谓: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希有不伤其手矣。”这里有几个关键字,是不能忽略的,它们包含了法律制度上的重大意义。如:1.常有。2.司杀者。3.大匠。4.伤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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