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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江海余生 于 2013/10/23 20:21 编辑
最近研习《内经》,颇有所得。关于阴阳的解释,历代都是含含糊糊,不知是说的不明白还是我们理解的不对,总之是糊里糊涂的。等再次翻看《黄帝内经》,才发现,还真是我们理解有误,把简单的东西想复杂了,并不是没说清楚。
实际上就像哲学里物质和精神的关系一样,物质承载精神,精神指导物质运动,阴阳也是如此。阴为体,阳为用;这里的体可以当形体来理解,用就是功用(功能作用),也就是说某一功能必须要由一个有形的物质(或物体)来完成,阴阳完美的统一就是形态和功能的健康存在。阳化气,阴成形,可以理解为阳的东西就是看不见或摸不着的,就像气体一样,但是能感知到的,比如阳光、运动、各种功能;阴就是看得见又摸得着的,有形存在的物体。阴阳要怎么判定呢?众所周知,要先找一个参照物,就是说没有绝对的阴阳,只有相对的阴阳。那么就产生了一个问题,由于参照物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是不一样的,对于此物来说是阴的东西,对于彼物可能是阳的,就是同一个参照物,也是有阴有阳的。人们感知的阴物和阳物就是以自身为参照,温度高的为阳,温度低的为阴,即所谓的寒热。于是本来统一于一物的阴阳又给形象化了,明明阳是不可捉摸的,但是现在又赋予它一定的形态了;而且这两种意思还常常交叉出现,于是我们就弄不懂了,不好判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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