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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15,我的一个熟人(女)领着一个中年男子来找我,说这是R大哥,他通过医院的熟人找到她,请她帮忙,求我救救他的妻子,说这是唯一的办法了。
R的家在农村,妻子在九月咳嗽乏力,月底到市医院检查,经穿刺确诊为中分化肺癌晚期,已从左肺扩散到右肺和淋巴。十月一后,去北京武警总医院,三位专家会商的结果是,已经没有手术意义。患者体质已经很弱,放化疗是扛不住的。按照现代医学的逻辑推论,只能在家等死了。唉。
好在R的家族很旺,人脉很广。我的这位熟人,母亲的肺癌是我一手调治的,医院‘半年的生存期’结论,早已打破(见《出诊回来》),同在一地,医生自然熟知。于是,找了过来。
2013年10月16日上午,R先生驱车来接我,他的妻子体弱、晕车,我只好去一趟了,我这是非法行医,是违法行为,我不想违法,但,我能见死不救吗?能看着同胞的哀求 无动于衷吗 ?
我深知身处困境中的人,是多么地希望 有一根救命稻草 !哪怕是你给他一点点希望 !
我去了,明知违法,但我怎能 昧着良心 “守法” ?即使我不能延缓她的生命,我也要给她一点临死前的关怀!中国人怎能没有道德?------何况,我也可能让她生存的舒适些 !像我那位熟人的母亲。
今天是2013年10月17日,患者当按我的吩咐,吃完第一副药。尚无回馈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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