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如承认《伤寒论》的六经是从《内经·热论》六经的基础上发展而来的话,由是而知《伤寒论》决非仲景个人所创作,也决非个人经验,因为个人经验,不可能如此丰富而准确。更不是个人的推想与杜撰,如果是杜撰,那是经不起考验的,又不足为训了。我的看法,《伤寒论》有三种文字,不能等量齐观。第一种是已经总结为规律性的颠扑不破的文字。譬如太阳病之脉浮、头项强痛而恶寒;少阳病之口苦咽干目眩;阳明病之胃家实;太阴病之自利不渴、腹满时痛;厥阴病之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食则吐蛔、下之利不止;少阴病之脉微细、但欲寐等等,均是主要规律性文字,必须记熟的。六经主要方剂,如太阳之麻、桂、大小青龙、栀豉;阳明之葛根芩连、白虎、承气;少阳之大小柴胡;太阴之理中;少阴之白通、四逆;厥阴之乌梅、当归四逆等,亦是主要规律方剂,也是必须熟记的。第二种是个别经验,其中可能掺杂后来诸师记录用方经验之语在内。 譬如宋本《伤寒论》29条、30条,证象阳旦、四逆、脚挛急、谵语等同时并见,治法以先复阳、后复阴,最后用下治其谵语。这方法是否妥当?值得考虑。诚如杨杏园所谓“从未见过,古人亦无此条例”,真是见道之言。这一类经验,固然还应重视,但毋须过分,与第一种的条文相比,两者不能同等看待,如果一律看待,反钻入牛角尖了。第三种是四言韵文式的文字,这与《伤寒论》正交朴实无华、字字着实的文字文法,迥乎不同,不可能是一个人的手笔,这可能是王叔和所加入的。例如116条:“微数之脉,慎不可灸,因火为邪,则为烦逆,追虚逐实,血散脉中,火气虽微,内功有力,焦骨伤筋,血难复也。”就是四言韵文一类的文字。当然我们也要重视,但非原作,就不能与规律性的文字等量齐观了。所以必须分别此三者的不同,方能很好地读《伤寒论》。 至于文字上面有传写错误的,譬如176条:“伤寒脉浮滑,此以表有热,里有寒,白虎汤主之。”就明明是传写的错误了。白虎为清热之剂,如何说是里有寒?白虎汤并不能退表热,如何说是表有热?以前注家对此条各有所解,振振有词,有的说“寒”字是作“邪”字解的;有的说“寒”是指远因而言,今已郁而化“热”矣;有的说“寒”字古人作“痰”字解,详引古书以鸣其博。此均为妄人妄语,蹈注疏家恶习者也。不思仲师一部大书,千言万语,无非欲使人明了阴阳表里寒热虚实八大纲,焉有于此条则突发奇想,而将绝对相反字面用于其间,引人故入歧途,使后人多出如许议论耶?全部文字处处明了,独此相反,决无其事,理不可通,其误无疑,改之最为了当。但是又有人说,表有寒也不可用白虎,当改为表有热里有热,如《金鉴》引王三阳即作此说法,这就不妥当了。如果如此,即当云“表里俱热”,不应云“表有热里有热”,盖古人文法不如是。 应知“表有寒”,不是指寒邪而是指表有恶风、恶寒、肢厥等症之简称,乃续上二条而言之。“里有热”亦是指热症,非指热邪,知此,则文义目顺。后人误以“寒热”二字指病邪,遂觉处处不可通。其实乃不善读书所致,非书之过耳。我个人体会,读这一条,应与厥阴篇350条并看,原文为:“伤寒脉浮而滑者,里有热,白虎汤主之。”厥甚者应无脉或者微细、沉细,现在不见沉细,反见浮滑,即可断言其厥是热厥,故云里有热。以此证彼,此条既明言里有热,就不可能另一条言里有寒;此条明言脉滑而厥,即可推知另一条的表有寒,一定是指厥逆证状。此条言滑,另一条言浮滑,可以互通。总之,两条一比,其误自明。此条是精华,另一条即可有可无矣。又如141条的“寒实结胸无热证者,与三物小陷胸汤,白散亦可服”,又应当以方证症,来矫正条文的错误。三物小陷胸(黄连、半夏、瓜蒌实)为辛开苦泄滑润之剂,是治热实结胸的轻方,但决不能治寒实;条文既明言寒实,又明言无热证,断非所宜。三物白散(桔梗、贝母、巴豆)乃是破寒结的主要方剂,二方一比,其误立明,或是误抄又经人矫正者乎?然其非一人手笔,固可断言了。 又如38条:“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项强痛,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生之。”去桂必是去芍之误。因为头项强痛发热,无去桂之理;因无汗心下满,故去芍;因小便不利,故参五苓意加苓、术,定法面面俱到。文字传抄之误,不仅这一些,还有脱节的、不能解释的,不一一举例了。大概流传既久,又经前贤秘藏(江南诸师秘仲景方不传),这些毛病,都是不可避免的,都应当分别来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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