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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轻视中药毒副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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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2/28 09:4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人认为,中药多是“草根树皮”,一般没有毒性,即使有毒,问题也不大,对身体没有影响。这种看法是不全面的。的确,中药大多数是来源于植物类药材,部分是动物和矿物。凡是目前应用的传统药物,通过历代医家临床总结、筛选,确实有毒的品种不多,如能正确应用,是比较安全的。但毕竟还有一部分含有毒性的中药,有的甚至毒性很强,如果用之不当,轻则可出现不良反应,重则也可危及生命,决不可轻视。
   我国历代医家,对于使用毒性中药,都是非常谨慎的,曾在不同医籍中,都作过多次详尽记载。如我国第一部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的序中记有:“若用毒药疗病,先起如黍粟,病去即止,不去倍之,不去十之,取去为度。”这说明凡使用毒性中药,必须从小剂量开始,如果疾病不愈,逐渐增量,以免中毒。再如,后汉张仲景在《伤寒论》中,对毒性中药的应用,更为慎重,凡用有毒药物,均在“脚注”上注明炮制要求。如巴豆:去皮、心、熬黑。商陆根:熬。芫花:熬。瓜蒂:熬黄。附子:炮,去皮,破八片。半夏:汤洗等。又如,明代李时珍为了引起后世医家对使用毒性中药的警惕,他在《本草纲目》的编写体例中,特将含有毒性的植物类药材,另列为“毒草类”。如将大戟、芫花、甘遂、商陆、狼毒、乌头、附子、续随子、泽漆等,并列一起,又将每种不同的毒性反应,详尽叙述,这样归类方法,便于后世学习和掌握。上述记载,都是前人在应用有毒中药的问题上从不同角度提示后人切切注意的,不可忽视。
   建国后,国家为了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对于含有毒性的中药,无论从使用和管理上,都极为重视。制定了必要的制度,如《中国药典》(1977版,一部)将收载的有毒中药,分别注明有大毒、有毒和有小毒;在炮制项下,每种都有明确规定。并且有的品种,还规定了含量标准。如制马钱子粉,含“士的宁”为0.80%;巴豆霜含油量为18~20%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应用有毒中药的依据。全国各省、市、自治区还具体规定了剧毒中药的单味药品和含有毒的中成第一卷583药品种范围,以及使用、购、销、保管等管理制度。北京市规定的范围是:单味药品有大毒:砒霜(信石、人信)、红粉、白降丹、轻粉、水银、蜜陀僧、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巴豆、马钱子(番木鳖)、天仙子(莨菪子)、洋金花(曼陀罗花)、闹羊花(羊踯躅)、斑蝥、红娘子、青娘子、蟾酥、白粉霜、章丹、洋苦果、六轴子(八厘麻)、藤黄、生半夏、生天南星、生水半夏、生白附子;有毒品种:商陆、甘遂、千金子、芫花、黄芫花、木鳖子、甜瓜蒂(苦丁香)、大风子、白屈菜、香加皮、土荆皮、蓖麻子、回回蒜、猫眼草(泽漆)、藜芦(山葱)、虻虫、蜈蚣、硫磺、铜绿、胆矾、巴豆霜、罂粟壳(米壳)、狼毒;有小毒的品种(从略)。含有毒性药物的中成药有:九分散、山药丸、疏风定痛丸、舒络养肝丸、哮喘丸、小灵丹、三黄宝蜡丸、蟾酥丸、黑锡丹、活络镇风丹、峒丸、跌打丸(二方)、舒筋丸、飞龙夺命丹、舟车丸、七珍丹、保赤散等。
   关于含毒中药,尽管前人有明言古训,今天有严格制度,但近年来,中药中毒事故仍屡有发生。分析起来,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是,某些医药人员业务素质较差,或责任心不强,违反剧毒中药的管理制度;二是,有些患者过分迷信偏方、单方,不在医师指导下,滥用毒性中药,也有的不遵医嘱,过量服药等所造成。如1971年,某县某公社一社员,患哮喘病,久治不愈,经农村某医生开一验方,“蟾酥一分,倒入鸡蛋内搅匀内服”,服后2~3小时后,口吐鲜血死亡。经调查,出售蟾酥的药店,不是用分厘戥称取的,而是用一般戥子称取的,误差很大,造成严重后果。
   1980年,有一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某医生,处方使用苦丁香(甜瓜蒂)给一个19岁女青年治精神病,服后呕吐不止,致使中毒身亡。北京市某城区有一无照医,用大黄虫丸化成液体,加斑蝥素钠,给一妇女堕胎,服后中毒死亡。某医院一大夫治疗泌尿系统病,处方误将“车前子”三钱,写成“马前子”三钱,调剂人员不懂药,就“照方抓药”,患者服后中毒死亡。1980年一公社24岁女社员,因服自种的“独角莲”(即天南星科白附子),中毒死亡。据了解她家用来治疗风寒症,已祖传三代,处方为“独角莲”七个、大枣七个、生姜七片、葱、黄酒加水煮沸3小时。
   该社员如法服后,很快面色青紫,口吐白沫,全身起水泡,中毒死亡。经鉴定,系用未经炮制的剧毒中药“独角莲”所致,并超过服用量约10倍,故中毒致死。黑龙江某县医药公司药品仓库保管员,误将毒药“信石”(人信、红矾、砒霜),当作“滑石”卖给某公社卫生院,该院未经检查,又把“信石”当“滑石”入库,药房领取后,配方亦未发现,患者服用后,造成两人中毒死亡,一人严重休克。北京市某中药门市部,将有毒中药“雪上一枝蒿”,当做“仙茅”收购,给患者配药服后而中毒,经及时抢救,转危为安。某药材公司仓库,于1979年,误将“天仙子”(又名莨菪子)当“地肤子”发出,经药材批发部、县药材公司、直到医疗单位均作为“地肤子”使用,造成多起中毒事故。如某人在外地购买的所谓“人参”15克,服后一小时,感觉口干舌燥、腹痛,继之神志不清,颜面潮红,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下肢逆冷,小便失禁,经医院抢救脱险。患者所服用人参经鉴定系茄科植物“漏斗泡囊草”的根,有剧毒,根本与人参性能不同。此外,还发现有人以自种的“人参”馈送亲友作为补品,服后中毒。经鉴定系剧毒中药商陆科植物“商陆”的根。再者,近年发现长期服用“朱砂安神丸”、“磁朱丸”出现“汞中毒”事故等等。
   鉴于上述事实,必须汲取教训,对于毒性中药,不能轻视。
发表于 2012/12/28 11: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前天喝了点附子汤,头晕得厉害。谢谢版主,受教了。
发表于 2012/12/28 13: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醒,记住了
发表于 2012/12/28 13:27:1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提醒!!!受教了!!!
发表于 2012/12/28 14:37:2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要搞清楚,以中医理论指导下的用药才叫中药。否则只是动物药、植物药、矿物药。。。

中药是针对个体或小群体的,是讲究配伍的
发表于 2012/12/28 15: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怕死离中医远点
发表于 2012/12/28 15:32:3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药三分毒。中药也要对证下药,不然也会是毒药!
发表于 2012/12/28 18:0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临证时慎重点好
发表于 2012/12/28 22: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胆小心使用

发表于 2012/12/28 22: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举的几个例子用药错误都很明显,多读点书也不至于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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