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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207少火生气、壮火食气的再认识
理论高度决定临床水平,形而上者为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有人行医一辈子,因不注意总结经验,无法提升到理论高度,故处方下药时,蒙者占8成,胸有成竹者占两成。而有人注意形而上,将自己或别人的经验进行总结,将其提升到理论高度,处方下药时,直取病寇首级,胸有成竹者占8成,无把握者占两成。试想一下,若我们不知道勾股定理,你要进行多少次实践才能总结出勾股定理?恐怕一辈子、几辈子都不知道还有这样一个定理;相反,有了理论上的勾股定理,可以大量指导我们的生产实践,大大提高生产力。可以肯定的是,古代先贤,毕达哥拉斯、扁鹊、仲景等为形而上者。
言归正传,内经有“少火生气、壮火食气”,其为何意?呵呵,众说纷纭。谈谈我的拙见,欢迎朋友们批评、指正、交流。
一.
少火生气 我以前的理解为:在某人阴阳相对平衡(可能气血双亏)的情况下,若使其康健起来,当温阳剂量小于滋阴剂量。依据为阴为阳之母,阴载阳行,水枯则龙腾,代表方剂为八味丸(方剂是好方剂,可惜我等不懂仲景之意,牵扯到地黄是滋肾水还是清风木))、右归丸等。然,实际临床如何?答案是否定的。 我现在的理解为:在某人阴阳相对平衡(可能气血双亏)的情况下,若使其康健起来,当轻微间断温其阳,阳微涨,阴随之,阳涨一分,阴随之涨一分,使身体逐渐康健。阳明病之津液干枯,津伤而阳不亡,撤其热则津自复;少阴病之津液干枯,阳亡而津不继,回其阳则津自生。如仲景桂枝加附子汤,伤津而兼亡阳,仲景则只回其阳,不养阴…….。 结论1.当某人出汗、失血、排精之时,不仅伤阴,此时阳气亦随之外泄,即假若此时伤阴为10个能量,阳气同样会外泄10个能量。如大汗亡阳、精亡而气泄也、夺血者无汗、夺汗者无血等。 2.阳虚者,当大剂温阳救逆,不必滋阴。 3.阴阳俱虚且相对平衡者,当轻微间断温其阳,不必滋阴。 4.阴虚阳盛者,当大剂滋阴,不必温阳。但此时要注意,只有清金才能益水,只补水,不清金,无效。呵呵,这里又牵扯地黄这味药,其滋肾阴乎?滋肝阴乎? 5.人吃饭吃7-8分饱,春夏夜卧早起,冬季早卧晚起等,均是少火生气之意。 二.壮火食气 阴阳二者互为环抱,如影随形,二者相互作用,互为润养,方身体康健。犹如水火,火极盛水极少是什么结果---水枯—随之阳亡—哏屁朝凉。 结论1.阴阳俱虚者、阴虚者,万不可大剂温阳,否则流鼻血、水枯—王正龙也。 2.吃饭不可过饱,壮火食气。 三.以上仅从阴阳“本”上论述,至于气滞、血瘀、痰饮、水饮等病“标”另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