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惹祸的“祖传秘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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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1/18 23:00: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治 病

    由于家里有祖传的治疗风湿病秘方,僧人于成从小就耳濡目染地跟着父亲学中医。16岁时,于成就在老家给人治疗风湿病,也治好了不少人。

    1976年,黑龙江省举办了一次民间中医培训,于成接受了三个月的中医培训。结业时,因为没有钱,于成没能拿到民间中医师的资格证。1999年,于成在黑龙江省一座寺院出家。2009年年初,于成来到北京市昌平区流村镇瓦窑村平安寺任住持。

    出家后,于成更加认为自己用祖传秘方给人治病是行善积德的好事,所以,于成给别人看病,不收取任何报酬。如果病人愿意,可以往寺庙里捐香火钱,“我把这些香火钱用于建设、维修庙宇及寺内的日常开销”。

    于成的“医术”越传越神,除了当地人,很多人千里迢迢地慕名找他看病。

    2011年3月8日,平安寺的义工张红通过朋友结识了贵州女孩张敏。年纪轻轻的张敏竟然已经患有十多年的风湿病。于是,张红将张敏和她的哥哥张坤接到北京平安寺治病。

    据于成回忆,张敏刚来时,走路都需要人搀扶。于成给张敏配了药,让她每天早晚服用一次,每次各两钱。半个月后,张敏的病情开始有所好转,走路已经不需要人搀扶。

    在治病期间,张敏还跟着于成学习针灸、拔罐、火疗,“算我一个徒弟了”。转眼4月份到了,于成觉得张敏的病基本好了,准备让她回老家。但张敏突然向周围的人表示自己不想活了。

    在周围人的追问下,张敏道出实情。因为家里极其贫困,再加上自己身体有病,所以家人把她许配给了当地的一名老光棍。这次张敏来北京看病,对方给她拿了1万多元钱。现在,她治好了病,回老家就得和老光棍结婚。

    听到张敏的诉说,于成号召寺里的人捐款,凑了1万多元,让张敏回老家把钱还给对方退婚。

    5月份,退了婚的张敏又从老家回到北京平安寺继续治病。张敏按时按量吃药,病情也逐日好转。张敏还对于成说“可以自己上山了”。

    死 亡

    2011年7月2日7点多钟,张敏和往常一样喝了药酒后就出寺给她一个在网络上结识的朋友耿龙送行。大约9点,张敏回到寺里后说不舒服,就回房间休息了。后来,和她住一个房间的杨朋说张敏出事了,义工小孙和于成就先后去了张敏的房间。当时,张敏已经在床上抽搐,意识也开始不清醒了。

    于成赶紧让小孙带张敏去医院看病。11点50分,120急救车将张敏送到南口医院。急诊室。当时,张敏已经呼吸停止、无意识、瞳孔散大、对光反射消失。尽管医生竭力进行抢救,但张敏最终于当天12点50分被宣布死亡。

    警方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开始了调查。

    2011年11月4日,于成被传唤到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区分局南口派出所接受询问。14天后,于成因为涉嫌非法行医被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关押在昌平区看守所时,于成知道北京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敏尸体进行尸表及解剖检验,张敏符合服含乌头碱及次乌头碱类物质中毒死亡。

    “乌头碱”,这是治病救人40年的于成从来没有听过的名词,他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的祖传药酒里会有乌头碱,这种物质为何会致人死地?

    入 狱

    百度上对“乌头碱”的解释是“一种存在于川乌、草乌、附子等植物中的主要有毒成分。口服纯乌头碱0.2mg即可中毒,服3~5mg可致死。民间常用草乌、川乌等植物来泡制药酒。而于成的祖传药酒里含的十味中药里就有川乌、草乌。虽然于成不知道“乌头碱”,但他早就知道自己的祖传药酒不能过量服用,每次只能服两钱;同时,不能在服药时食用桃子、李子、柿子、西红柿,否则会中毒。

    对于这一点,于成曾经反复告诉过他的病人。所以在法庭上,于成认为张敏早就知道药的禁忌,“她当天喝完了药后,还特意去厨房向做饭的小孙要李子和桃子吃”。根据这些情况,于成认为不是自己的药出了问题,而是张敏执意自杀求死。

    2011年7月4日,张敏的哥哥张坤在接受警方调查时也表示,当初送张敏到平安寺看病,治疗期间,于成没有收取任何费用,而且提供食宿。妹妹的病情在治疗期间也有所好转,“我全权代表我全家人,我们对死因无异议,不要求公安机关做尸检及进一步查清死因,不要求公安机关查清案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然而,家属的谅解并不能代表法律的宽容。2012年3月8日,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于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本文当事人为化名)

记者:赵晓秋 徐真

来源:法律与生活
发表于 2012/11/19 00: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周凯华 于 2012/11/19 00:03 编辑

惹祸的东西很多,有时用餐也会惹祸,外出也会惹祸,想减少惹祸就不要出去、不说话、什么都不做!天下可能会祸少一点!
发表于 2012/11/19 09: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病人求死反害了医生啊~~
发表于 2012/11/19 12: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叹!怎么解释?本应行善积德,可却…………。
发表于 2012/11/19 13: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证行医罪全世界只有三个国家,中国、俄罗斯,还有一个。这完全是卫护国营医院、有证医生的生计设立的,今天的医患紧张关系完全由此而起。任何一项法规都是为某些利益集团而设的
发表于 2012/11/19 13: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由此看来,法制社会,不要轻易帮助人给药吃。这个还不如请人吃顿饭或者帮忙。

于成不仅没有收费,而且提供住宿,结果还是进了监狱。

所以,行善要有智慧。总要用智慧去行事。

发表于 2012/11/19 13:5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故意杀人也不用10年,更何况家属不追究;由此可以看出国家制度对这一行的绞杀!!
发表于 2012/11/19 14:0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阿弥陀佛。
发表于 2012/11/19 15:48: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月初,我曾在一个帖后评论说“无证行医是个危险的禁区”,“一旦被人告上法院,就意味着祸患降临”,但还未曾认识到无偿服务,施医赠药,且曾收到疗效,死者家属不要求追究,也会惹来10年徒刑之祸。于成还算幸运,死者家属通情达理,不借机敲竹杠,不然的话,要求赔偿十万八万,于成也够呛的了。
发表于 2012/11/19 17:1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就是为利益集团而制定的,没什么奇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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