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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龙胆泻肝汤引发的十年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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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3 13: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梁知行 于 2012/6/13 15:47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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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跑赢长达10年诉讼 大药厂被判赔偿320万元

      台湾最高法院6月1日做出裁决,因服用台湾科达制药公司生产的龙胆泻肝汤导致尿毒症,中医师王韵凯获赔1500万元新台币。这场长达10年的诉讼可谓一场力量悬殊的博弈。但在代理律师李宜光看来,最重要的不是胜诉或赔偿,而是给政府和药厂一个警醒:“你今天把关不严格,明天就要付出大代价。”

  对抗大药厂

  在诉讼之路上等待了10年,台湾中医师王韵凯终于等到了“迟来的正义”。

  为治疗自己的肝胆湿热症,持有中医证书的王韵凯长期服用中成药龙胆泻肝汤。直到2002年的一天,正值壮年的他扑通一声晕倒在地,被家人送去急救之后,确诊患有尿毒症。

  在这种王韵凯曾长期服用的药物中,检测人员发现了一种叫做马兜铃酸的物质。它会导致肾脏纤维化,并增加肾脏癌和膀胱癌的风险。

  一怒之下,王韵凯将药商台湾科达制药公司告上法庭。今年6月1日,台湾最高法院做出判决,认定药商标示不清,须赔偿王韵凯1500多万元新台币(约合人民币320万元)医疗费及惩罚金,创下台湾药物伤害赔偿金额的最高纪录。

  在海峡对岸,卫生法学专家、律师卓小勤听到这个消息后连呼“太好了”。9年前,他曾在北京接触过近200名有龙胆泻肝丸服用史的肾衰竭患者,并为一些人免费代理诉讼,起诉生产厂商。可因种种原因,诉讼一一搁浅。

  “普通人要对抗大药厂,其实都是非常辛苦的。”王韵凯的代理律师李宜光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但在他看来,台湾最高法院的判决至少让那些被药品伤害的人们看到了一丝曙光,以后打同类官司,“会更有信心”。

  一场小虾米与大鲸鱼的博弈

  从一开始,这场诉讼就是一次力量悬殊的博弈。“我们这是小虾米对大鲸鱼,对方是药厂哎!”李宜光回忆说。

  在台湾,科达制药拥有32年历史,在台湾中医药界大名鼎鼎。它生产的龙胆泻肝汤也早已获得台湾卫生署的许可。

  患病之前,王韵凯是准备大展宏图的年轻中医师。他刚刚开设自己的中医馆,手下雇了30多名医生。他亲自为中医馆采购了龙胆泻肝汤,随后自己也开始服用。即使后来住进医院,他仍然把龙胆泻肝汤带在身边。

  住院第六天,主治医生吕理哲查房时发现王韵凯正在吃龙胆泻肝汤,马上制止了他。吕理哲把药物先后送往台北荣总医院和一家私人鉴定机构进行化验。两家机构的鉴定结果都显示,龙胆泻肝汤中含有“高剂量的马兜铃酸”。

  在当时的台湾,“马兜铃酸”还是一个陌生的名词。李宜光记得,头一回听说王韵凯的遭遇时自己非常惊讶,第一件事便是上网搜索关键词“马兜铃酸”。

  事实上,早在1982年,比利时就发现这种来自马兜铃科植物的物质会导致肾病变。许多比利时妇女为了减肥服用中草药配方的减肥药剂,后来纷纷得了肾衰竭。2000年,美国禁止进口、制造和销售含有马兜铃酸的一切中草药。

  在中国大陆,新闻也开始披露同样的现象。让这名台湾律师印象最深的是,北京一位出身中医世家的老中医长期服用同仁堂生产的龙胆泻肝丸后也得了尿毒症。这位老中医说,与他同样行医的爷爷和父亲都有服用龙胆泻肝丸的习惯,最后均死于尿毒症。

  “就连中医师都这样,到底有多少人受害而不自知?”李宜光突然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在台湾,这是第一例因马兜铃酸而提起的诉讼。然而,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很快遭受挫折。李宜光3次提起刑事诉讼,每一次都被驳回。检察官采信科达提供的证据,认为由王韵凯一方提供的药品检验“可信性存疑”。直到第4次提起刑事诉讼,检察官才最终起诉。可没多久,科达负责人就得了帕金森症,无法为自己抗辩,刑事诉讼被迫停止。

  一切只好从头再来。案子转向了民事诉讼,但要挑战大药厂的权威依然困难重重。在法庭上,科达声称在检测龙胆泻肝汤之前,鉴定机构沒有跟科达“确认”,因而怀疑接受检验的药品是不是真为科达所产。

  凑巧的是,荣总医院毒物科当时也在进行“中药含马兜铃酸”的研究计划。研究人员跑到台北迪化街的各大药房购买不同厂家的中药,发现科达生产的龙胆泻肝汤中含有马兜铃酸。这些研究人员出庭提供了证词,并能证明接受检测的药品确实为科达产品。

  但李宜光很快发现,科达“动用一切资源”,“找媒体去攻击那些愿意挺身作证的人”。新闻开始报道,荣总医院发布了“不实报告”,“导致台湾人民不敢吃中药”,研究人员也因而被扣上了“影响中医名声”的大帽子。

  无奈之下,荣总医院的相关研究人员只好当着台湾媒体的面,向所有台湾民众鞠躬道歉。这场官司一时蒙上了无形的压力。

  像一棵树那样,药厂从树根、树干、树枝到果实,一步步跟我们争上去

  处于漩涡中心的王韵凯备受煎熬。每隔两三天,他就要去医院进行一次血液透析,透析一次需要半天时间。他只能不断缩小中医馆的经营规模,一度设想的参选台湾议员计划也被搁置。

  诉讼漫长得似乎没有尽头。科达彻底否认王韵凯所说的一切事实。即使证明了接受检测的药品确实为科达生产,这家颇有声望的大药厂也拒绝接受检测结果,坚称药中不含马兜铃酸。

  “就像一棵树那样,他们从树根、树干、树枝到果实,一步步跟我们争上去,一路设置了许多关卡。”李宜光说。

  龙胆泻肝汤是历史悠久的中药老方子,本来没有毒性,埋下隐患的是其中一味药材“木通”。在药材市场上,木通主要分为川木通和关木通,虽然两者都叫“木通”,但前者不含任何毒性,后者却属马兜铃科植物,富含马兜铃酸。

  李宜光认为,科达把关不严,又或考虑到价格优势,选了关木通入药。但对方反驳说,科达一直用的都是川木通。在进货单据上,这家企业并没有标明自己买的是哪种木通。

  法庭最后倾向荣总医院研究项目的实验结果,认定龙胆泻肝汤中确含马兜铃酸。但更为棘手的问题又出现了怎样证明王韵凯所患的尿毒症是由马兜铃酸导致的呢?

  科达为此邀请了中医师公会做出鉴定。这份鉴定报告援引科学文献指出,肾病变的原因是“多重性的”,而且“与个体体质有关”。

  见招拆招,李宜光也搜集了数十篇学术论文,论证马兜铃酸导致肾病变已被科学实验证明。但科达反驳说,这些实验只是动物实验,不是真正的“人体实验”。

  直到主治医生吕理哲亲自出庭作证,转机才终于降临。这位医生为王韵凯做了肾脏的病理切片研究,证明王韵凯的肾病变确实具有“马兜玲酸独特性”。仿佛一个重磅炸弹,这项证据开辟了新的天地,疾病与药害之间的因果关系一下子串起来了。

  考虑到吕理哲与王韵凯有利益关联,法院发函要求台湾卫生署议事审议委员会进一步鉴定吕理哲的研究。这个委员会由医师和学者组成,为台湾医疗纠纷提供专业鉴定。鉴定最终认可了吕理哲的研究成果。

  在诉讼之路上跑了6年之后,2008年,王韵凯头一回尝到赢得正义的喜悦。台湾士林地方法院判定科达公司须赔偿王韵凯1200万元新台币,其中包括医疗费用,劳动能力减损,精神抚慰金以及惩罚性赔偿金。

  但科达“无法接受判决”,马上提出了上诉。案子提交到台湾高等法院,科达又对王韵凯一方的举证找到了“新的瑕疵”。

  根据吕理哲所作的研究,王韵凯肾脏切片的免疫荧光检查“呈现阳性”,科达指出这暗示着“病人的肾病变可能还有其它如自体免疫疾病因素”。查看了王韵凯为自己所写的病历之后,科达又辩称王韵凯过量服用龙胆泻肝汤,应该为自身疾病“负有90%的责任”。

  “有人把药当保健品吃,是观念有问题。”接受台湾媒体采访时,科达副总经理陈美玲这样说。

  诉讼一波三折,王韵凯想到了放弃,试图与这家大药厂协商庭外和解。

  最重要的不是胜诉或赔偿,而是给政府和药厂一个警醒

  面对气馁的王韵凯,李宜光却不想放弃。他鼓励王韵凯:“既然已经走了这么远,一定要坚持下去,这不是为了你个人,而是为了整个社会。”王韵凯最后决定,“把官司打下去”。

  吕理哲的研究再一次被送往卫生署进行鉴定。结果出人意料,卫生署表示其中的阳性“不是真正的阳性”,“最可能是正常的背景染色”。肾病变与马兜铃酸之间的关系终于得到了确认。

  2010年7月,台湾高等法院做出判决,指出科达未尽告知责任,没有提醒消费者“长期服用会导致肾衰竭的副作用”,但王韵凯也“未遵不宜多服久服之嘱”,原被告双方为损害“各负50%的责任”。科达公司被判赔1500多万元新台币。经过上诉,台湾最高法院近日裁定维持原判。

  尽管对法院要自己承担一半责任的判决“有点不服气”,但听到宣判的那一刻,王韵凯最大的感受是司法终究还了自己“一个公道”。一些市民听到消息后打电话给他,谢谢他“坚持到现在”,也有遭受同样经历的人向他咨询该怎样打官司。

  不过,在李宜光眼中,最重要的不是胜诉或赔偿,而是给政府和药厂一个警醒“要知道你今天把关不严格,明天就要付出大代价。”

  李宜光还专门介绍了台湾的《药害救济法》,这部法律旨在为那些被药品的不良反应所伤害,但不能确定事故责任人的受害人提供及时救济,救济金来自台湾卫生署设立的药害救济基金。“你不必通过诉讼,也就是说不管谁是谁非,只要证明受害者的问题是药物引起的,就有赔偿。”

  但从长远来说,李宜光认为,更重要的是政府和药厂“从源头上对药品安全进行把关”,因为一旦发生了药物伤害事件,最终的结果很可能是药商和受害人陷入双输局面。

  历经10年的诉讼拉锯战,台湾科达制药不仅名誉受损,其须赔付的金额还要按照自请求之日起每年5%的利息计算。而对王韵凯而言,这场诉讼已经让他“身心俱疲”。

  “司法的正义还是应该来得更快一些。”李宜光说,“正所谓,迟来的正义不是正义。”

  可在卓小勤看来,这份“迟来的正义”已经难能可贵。据新华社报道,在中国大陆,共有200多家药厂曾经生产龙胆泻肝丸,致病人数约10万人。


记者:陈倩儿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于 2012/6/13 14:0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唉……人的身体毛病就是多呢
发表于 2012/6/13 14: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打了十年的官司啊???
发表于 2012/6/13 14: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乱使用药耳。
发表于 2012/6/13 14:1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乱使用药耳。
发表于 2012/6/13 21:49:1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曾自己用一剂“龙胆泻肝汤”治好了肩胛骨处突然冒出的七八粒灼痛的痘疹,是按《医宗金鉴》的指导治的,非常有效!可能我们那里的药店买的药还行。
发表于 2012/6/13 22: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不就是关木通的问题
发表于 2012/6/13 23:00:1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所指之重。
木通这个药太寒凉,在一个就是木通吃久了,会有副作用的。
一个老中医,经常用通草和栀子代替木通 。
发表于 2012/6/14 10:25:11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人之错楞要说成药之错。
发表于 2012/6/17 09:05:32 | 显示全部楼层
“ 为治疗自己的肝胆湿热症,持有中医证书的王韵凯长期服用中成药龙胆泻肝汤”
一个中医人,吃药吃出来的毛病,打赢官司也不光彩。打10年?难道不会自己调理?长时间吃一种药的危害自己就想不到?怪不得中医现在越来越没人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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