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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药制剂尝试省内共享 助独家配方走出深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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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2/15 20: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这几天我们正组织申报呢,具体报多少种还没有最终确定。”昨天,济南市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张红星告诉记者。一周前,医院接到通知: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部分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全省调剂使用。

  “制定中药制剂调剂品种目录,省内医院之间可以调剂使用,这在我省还是第一次。”昨天,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士告诉记者,此前,国内只有吉林省制定了该目录。因为过去按照相关规定,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只能在本医疗机构内凭医师处方使用,不得在市场上销售或者通过互联网、邮购等变相销售,不得发布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宣传广告。

  根据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遴选调剂使用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品种的通知》,在全省调剂使用中药制剂须符合4个条件:临床急需而市场没有供应;临床使用10年以上,临床使用病例数不少于2000例;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少且无严重不良反应;开展过临床疗效及安全性评价研究。

  据该人士介绍,各医院申报后将会汇总到省卫生厅,省卫生厅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推荐的中药制剂进行审评,将临床疗效确切、不良反应少且无严重不良反应的中药制剂纳入《山东省调剂使用中药制剂品种目录》。

  不少制剂是数代老中医的“传家宝”,如今被藏在“深闺”中

  调剂令能否改变中药制剂命运?

  “几年前,德州一家医院想用我们的参龙丸,但是由于自制制剂只能在自家医院使用,最后没有成行。不过,以后它要是能进目录就好了。”说着这句话,张红星言语里是一种由衷的高兴。医院中药制剂可以走出家门了,这意味着更多的患者可以受益,他们甚至不用非得挤到大医院来买。文/记者 杨芳 实习生 吴俊锋

  濒临消失的“四虫丸” 能否再次焕发生机?

  “我们医院有60多种中药制剂,剂型也有十几种,是一代一代名老中医传下来的,大都有30年的历史。”济南市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张红星告诉记者,这些药都是通过患者口口相传慢慢为人熟知的。但由于城市患者疾病的变化,个别品种正濒临消失。

  “如果这些品种能被纳进调剂目录,是否会重新焕发生机?”张红星给记者举了“四虫丸”的例子。这是一种治疗脉管炎、周围血管病的药。“在上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时候,很多人在农田里劳动,尤其是夏天,出了一身汗就踏到冰凉的水里,冷热刺激就很容易诱发周围血管病,严重的会发生溃烂甚至需要截肢。”张红星介绍,当时的她还很年轻,负责给老中医留资料片,亲眼看见很多病人的脚发黑。而当服用了“四虫丸”后,可以明显发现患者皮肤的颜色有所好转,慢慢由黑色变得红润起来。这个药在当时特别受欢迎。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与社会的发展,脉管炎的发病率较以往降低了很多,这种中药制剂也越来越没有“市场”,最后几乎被遗忘。“但是我知道,在一些山区或者偏远农村,体力劳动繁重的人容易得脉管炎,可否借着调剂使用,让这种药继续发挥它的作用?”

  供不应求的“参龙丸” 调剂后会否更抢手?

  和“四虫丸”不同,济南市中医医院的“参龙丸”最近几年越来越抢手。这是一种治疗咽喉炎、嗓子疼的丸药,便宜疗效好、口感也很好,深受患者喜欢。

  据悉,该院每星期生产“参龙丸”两到三批,每批是400盒,每盒6丸,售价13元多点。但往往是刚送到医院,就被抢购一空。“很多患者往往一次就买上几十盒,逼得我们不得不规定:凭一张处方购药不能超过三盒,但即便这样还是供不应求。”张红星说。

  据她介绍,德州临沂等地医院几年前就曾表示想购进“参龙丸”,但当时没法调剂。“如果这次‘参龙丸’能进目录,它会不会更抢手?”张红星也在掂量着。

  张红星告诉记者,目前“参龙丸”的制作还无法实现机械化。由于蜜丸糖分高、黏性大,以往在制丸机上实验,每次都把机器黏住,只能靠手工生产。“自己医院还不够用呢,将来如果真的调剂使用,我们也在考虑是否可以改变剂型?比如改成片剂,产量会有很大提高。”张红星说。

  何不走上市场? 成功范例没几个

  记者了解到,除了“参龙丸”,济南市中医医院还有像清肺合剂、利咽合剂、感冒合剂、退热合剂、颈脑定眩丸、筋骨力片等很多种独家制剂,效果也都很好。除了部分经常去的患者知道,绝大多数是“养在深闺人未识”。

  “医院自制制剂不允许做广告,只能是患者、亲朋口口相传。”张红星告诉记者。这么好的药,为什么不走市场的路子找药厂合作生产?张红星告诉记者,以前中药自制制剂只能在自家医院凭处方使用,关键考虑的是这些病人是否适用,以及是否辨证施治。

  张红星说,“走市场”对一家医院来讲太难了。在她印象中,去年国内一家医院将其一种制剂以100万的价格转让了出去,除此之外再也没有先例。

  延伸阅读

  外院使用,如果出事咋办?

  只要进入中药制剂调剂目录,就意味着这种药外院也可以购买用于患者了。但是如果用于外院的制剂,患者服用、外用后,出现不适,这该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取得制剂批准文号的医疗机构应当对批准使用的医疗机构制剂的质量负责。使用制剂的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制剂的说明书使用,并对超范围使用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良后果承担责任。

  去了外地会否涨价?

  从“闺阁”里出来,被纳入中药制剂调剂目录的品种,会否面临涨价问题?

  几家医院的药剂科主任表示,药品定价都是物价部门同意规定的,他们没有决定权。至于调剂品种到了地方,价格会如何,他们也不好断言。

  但记者了解到,外院申请的调剂中药制剂,每次数量都不会太多,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用完了再次申请。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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