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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医改新思路:疗效合同制,欢迎广大网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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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17:1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人民群众对现行医疗体制怨声载道, 对医院医生充满着怀疑,医患关系也糟糕到了极点。 人民看病难,看病贵的现状越来越突出。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医生利用患者不了解医学的弱点, 为了赚钱疯狂过度医疗,过度检查已经泛滥,成了普遍现象。 那么到底如何才能解决这一问题呢, 我大胆提出一个假设思路,或许能够成为一种新方案。 即采用疗效合同制。
所谓疗效合同招投标制,就是借鉴市场中的合同招投标制来开展医疗服务。 一个人病了, 其本人或监护人可以在基本检查的基础上,和医院的服务销售代表进行合同谈判,甲方病人以期望的时间内治好疾病为条件向医院进行询价, 医院进行出价,合同签订后, 无论实际费用超出合同金额多少或少于合同金额多少,病人都支付一开始达成的合同价。 这样, 医院则以治好疾病为目标,尽量减少治疗成本,包括医药器械时间成本,以取得尽量多的利润, 病人可以在不同的医院之间选择出价最低,评价最好的医院进行治疗,目标是尽量治好病和少花钱。 这样在病人和医院之间在尽快治好病这一点上存在共同点。最终达到双赢。
对于急危重症, 政府可以设立公共基金,来支付救急救治。稳定下来后,家属仍然可以利用合同谈判寻找合适的医院。
通过疗效合同制, 医院之间相互竞争的是疗效和成本, 成本高,疗效查的医院会越来越难经营, 疗效好,成本低的医院将获得生存。 这样就可以促进医院的医术被正确运用。也能确保优秀医生和医院获得较好收益。

发表于 2011/9/18 20:06: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将商业交易机制引入救死扶伤的医疗事业,虽堕落了,但也属无奈之举。。但医院及医生打死也不敢同意这样改。
发表于 2011/9/18 20:2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病人和医生不在对等的位置,病人是弱势一方,不具备谈判的基础。你能给个理由,医院这么做有任何好处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9/18 22:57: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平康中医 的帖子

医院这么做没有短期利益,但会有长期利益。通过医疗服务合同销售,医院可以获得更多合理经济和社会收益,获得更长远发展,成为百年老店。按照目前的体制,大部分的隐形收入最终还是到了医生自己的腰包,医院仅仅获得一小部分。如,红包,医药哦回扣等。如果按照疗效合同制,靠药品回扣和红包吃饭的医生将无法生存,因为他提高了治疗成本,损害了医院的利润,会成为医院的敌人。
 楼主| 发表于 2011/9/18 23:06:2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toneganda 于 2011/9/18 23:07 编辑

回复 平康中医 的帖子

关于患者谈判能力的问题,我想在网络如此发达的今天,不难解决。现在对于绝大多数疾病及治疗规范化,网上都有详尽的资料,况且已有大量的医评网出现。患者及监护人完全可以像在淘宝购物一样在网上比价。至于谈判技巧技能,老百姓掌握起来应该很快,我们最喜欢的不就是讨价还价吗?呵呵!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09: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疗效不仅是鉴定一个医生好坏的评价标准,更是医患双方共赢的基础,现在这个基础不在了,变成了患者的一厢情愿,治好了是我医生医院牛叉,治不好是你病人情况复杂,是国际医学难题,好与不好,都是你病人买单,我医院医生没有干系,试问,这样极度扭曲不平等的交易,再加上如此沦丧的社会道德,医院能容忍所谓医德高尚吗?一旦交易一方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交易的另一方会疯狂压榨对方,直到对方无财可图,最近深圳儿童医院判定万元大手术被八毛治愈的事件就是一活生生的例子。当一方成为势力集团利用将不平等交易地位制度化压榨另一群体时,势必引起反抗,最近刚刚发生的刺医案更是一血淋淋的教训。医疗卫生界如果还不醒悟,则必然自取灭亡。因此,唯有制度化平衡医患在医疗服务交易这一商业或公益或半商半公过程中的地位,才能建立河蟹医患关系,提升医疗服务水平,降低社会成本。我提出的想法不一定好,但通过广大网友集思广义,肯定能找到可行之道。
发表于 2011/9/20 11:3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操作。治愈付款,未能治愈付款否?合同要素的质量标准如何界定,违约责任如何,质保期如何约定。
发表于 2011/9/20 12:0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恐怕不能解决问题,学有专长,不是每个人都能具备必要的医学知识的,何况还牵扯到其他诸多难题,最根本的纠结之处在于教育,从小学开始应该更注重德的教育,中医基本知识学习,只有自己懂得如何养生,爱护他人才是根本。现在教的是什么?什么张扬个性,快意人生,时间就是金钱,统统都是在教孩子加速耗散精气神,出毛病了却不知怎样调理,能有好结果吗?看看问诊板块那么多求医的,SY的孩子不少啊,令人痛心。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21:3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知常 的帖子

我想这不是问题。 没有建筑学专业知识,老百姓一样可以买房子。 我想问题的关键是,疗效确认的方式方法, 如何避免医患扯皮。 这是在机制上最难设计的的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1/9/20 21:3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chh88 的帖子

你说到点子上了。 应该有办法解决你提出的问题。 政府和第三方机构应该需要发挥作用。大家一起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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