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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0 17:5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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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时代是“有成分论,不唯成分论,重在政治表现。”说的是政治。
引申到医学应是“有职称论,不唯职称论,重在病愈病好。”
解放前和解放后的一段时间,医药不分,前店后厂,药店坐堂的开完方,便抓药,听不到说闲话的。
再扯远的,扁鹊、华佗、李时珍等等,都是没文凭没职称的,犯禁一生,要抓,得抓个千百回的。
如今莫说是违法行医,就是合法个人诊所、私人门诊、医院什么的,你看那“医商官媒(体)”,四为一体,坑杀贫病,无所不用其极,“有病上大医院,莫到小门诊”,还有“定点”、“对口”等等,州官可以放火,百姓不可点灯。
为什么?医药是国家的支柱行业,不鼓不呼,起不来;非国字准字的,不打不压,下不去,行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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